5.第十章 虐戀的啟示(5)

5.第十章 虐戀的啟示(5)

虐戀與宗教精神的關係

由於虐戀活動酷似某些宗教行為和宗教儀式,有研究者認為,虐戀與基督教精神有著密切的關係: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拯救人類受苦,許多基督徒希望像基督一樣經受苦難,相信這樣做可以使自己早日得救,或者相信只有經受苦難才能得救。在一些宗教人士中盛行著一種關於疼痛和受苦的歷史觀念,他們試圖通過自我施加的精神和**痛苦,逃避世俗的焦慮、痛苦和折磨,以保持心靈的純潔。

幾乎在所有聖人的生活中,我們都能現通過自我施加的痛苦以接近基督受難經歷的企圖。

中世紀羅馬的聖弗蘭西斯(stfrancesofrome,1440),終其一生與被人侵犯的幻像作鬥爭。為了擺脫這種幻像,她常常自己鞭打自己,她越懲罰自己,幻像和快感出現得就越強烈,有時她整夜祈禱和進行這種導致狂喜的自我懲罰。

傳教士舍紐特(shenute)的自我折磨也很出名,他常常一周只進一次餐,或者使自己在十字架上吊一星期,後來又孤身在沙漠中呆了五年。從沙漠回來之後,他建立了一座修道院,其中有嚴格的紀律和懲罰制度,懲罰儀式的結果是達到某種集體的狂喜狀態。各種微小過失包括大笑和微笑都要受到鞭打。有時他甚至將教士鞭打致死,因為他們都相信,鞭打所導致的救贖可以打開天堂之門。

聖阿維拉(stteresaofavila)寫道:當服侍上帝的渴望到來時,我希望悔過,但是做不到。悔過對我是極大的解脫,實際上是一種解脫和享受。從宗教觀點來看,尋求悔過(它包括羞辱,也許還有疼痛)是為了健康。希望受到懲罰的**,或者悔過的**,既可以被視為現性滿足的手段,也可以視為現精神滿足的手段。

聖班尼迪克(stbenedict)也認為,懲罰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如果懲罰者是愛被懲罰者的,其效果會更佳。

宗教的鞭笞活動很早就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義大利學者鮑里奧(abbeboileau)在一部引起天主教會關注的著作《鞭笞史》中探討了早期教會中的鞭笞活動,認為它主要是一種出於贖罪動機的自鞭(selfflagellation)行為。他在書中區分了兩種行刑行式,一種叫作上身懲罰(upperdiscipline);一種叫作下身懲罰(lowerdiscipline)。前者是抽打肩部,後者是抽打臀部和腿部。

中世紀的鞭笞教派為宗教和受虐衝動的狂熱的痛感與快感提供了一個極端和公開表演的例證。自鞭教徒團體是在13世紀出現的,在黑死病盛行期間,自鞭團體變得極為普遍。他們走到一個村莊,村裡那些有病的人圍成一圈,希望能夠從這種鞭笞儀式中得到治療。

自鞭者從一個城鎮走到另一個城鎮,在這一過程中,不斷有新的懺悔者加入。有時能達到數千人之眾,他們行進到教堂前,圍成一個大圓圈,表演高度儀式化的悔過儀式。懺悔者脫光上衣,開始唱聖歌,誦讚美詩,儀式的**是懺悔者接受鞭笞,受鞭笞者上身**,在主人出信號時伏在地上。主人就開始鞭笞那些犯有過錯的人。整個儀式持續幾個小時之久。最後,這些精疲力盡的人們俯伏在地,臉頰貼在地上,沉浸在羞恥和屈從之中,他們的脊背被鞭打得體無完膚,他們的鞭子被血染紅,然而,他們全都進入了一種狂喜的境界之中。

以下是關於一位14世紀修士的描述:在一個寒冷的冬夜,他把自己鎖在修室里,脫光衣服。他拿起一條帶刺的鞭子,抽打自己的身體、手臂和腿,直到血流如注。鞭子上的一根刺彎成了鉤形,撕裂了皮肉。他打得很重,以致鞭子斷成了三截,牆上濺滿了血跡。他站在那裡,一邊流血不止,一邊凝視自己。他的狀況簡直慘不忍睹,令他想起他所熱愛的基督受到可怕的鞭打后的形象。出於自憐,他開始痛苦地哭泣。他跪在地下,全身**,不斷流血,在極度的嚴寒中,他祈禱上帝在他仁慈的眼中免除他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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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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