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四章 如何看待同性戀現象(6)

6.第四章 如何看待同性戀現象(6)

美國成年人對同性戀的態度(%)

問題與回答1973年1991年

1、同性成年人之間的性關係

總是錯的74—71

幾乎總是錯的74

有時是錯的84

完全沒錯11—15

2、一個公開的同性戀者可不可以在大學教書?

可以49—57

不可以51—40

(hyde,423)

在美國1977年的一項調查中,只有43%的人接受同性戀;47%的人仍然堅持認為它在道德上是錯誤的;其餘10%的沒有表態。***在1983年的一次民意測驗中,已有65%的人認為同性戀者應當獲得平等就業的機會,有32%的人贊成把同性戀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看待。根據1996年的一項調查,有84%的受訪者支持同性戀在就業上擁有平等權利;80%的民眾認為同性戀者在居住問題上應被平等對待;然而,在同性戀結婚合法化的問題上仍有58%的民眾持反對態度,其主要原因是此舉違反他們的宗教信仰。45%的受訪民眾說,他們比較不可能支持贊同同性戀享有各種權利的政治候選人,但有四分之一的受訪者說,他們比較擁護持有這種立場的候選人。(《世界日報》1996年5月26日)

1983年的一項調查表明,大多數法國青少年對同性戀的態度不確定,回答大多為不知道,既不贊成也不反對,我沒這種經歷等,那些有觀點的人大多是接受態度。在同性戀問題上,道德譴責基本消失了,由醫學譴責取而代之:27%的人認為它不正常,是病;17%的人認為完全正常;7%的人說它同其他性傾向一樣正常;3。4%的人認為,所有的人都有雙性戀傾向。(hatfieldetal,119)

一項題為同**/雙**在香港的問卷調查(n=1000人)的主要結果如下:認為同**/雙**是個人選擇的佔58。5%;是違反自然的佔37。6%;是病態的佔29。4%;是不道德的佔4%;是正常性取向之一的佔2%。關於是否同意同**/雙**者應該有工作的權利,不應因為性取向而被老闆辭退:同意者佔92。1%;不同意者佔7。9%。關於是否同意同**/雙**者有權申請居屋與公屋:同意者佔81%;不同意者佔19%,關於是否同意同**/雙**者有權註冊結婚:同意者佔17。4%;不同意者佔82。6%。關於如現身邊朋友是同**/雙**者的態度:接納她/他者佔39。4%;接納但始終保持距離者佔48。3%;疏遠她/他者佔12。3%。(周華山,1996年)

從前引調查結果可以看出,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對同性戀的態度越來越寬容。然而,儘管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生了巨大的變化,同性戀者對自身的評價也有了很大改變,但是不可否認,仍舊有不少人繼續保持著對同性戀傾向的否定態度。尤其在現了同性戀者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這一事實之後,人們對同性戀的反感有所回升。美國前總統里根的助手布坎南在報上寫道:可憐的同性戀者,他們已經向自然宣戰,而現在,自然正在施以可怕的報復。無獨有偶,我國某性病專家在北京召開的艾滋病國際研討會上居然說:艾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者的懲罰。在1983年,一位美國牧師甚至建議把同性戀者圈在一起,像對待有病的動物一樣,把他們隔離起來。在我國的某些報刊雜誌上,有人將同性戀與吸毒、賣淫、賭博並列,稱為社會公害、傷風敗俗的穢行和精神垃圾。由此可見,人們對同性戀的厭惡和仇視還遠未消除,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注)還是理性的勁敵,要靠同性戀者和一般公眾的共同的長期不懈的努力才能最終克服。

同性戀現象給人類的啟示:酷兒理論(queertheory)

在當代西方,一種新的社會理論——酷兒理論——正方興未艾。酷兒是音譯,queer一詞最初是英語人口中人對同性戀者的貶稱,有怪異之義,后被激進理論借用來概括其理論的精華,大約是取其反叛傳統標新立異之意。這個概念具有明顯的反諷意味。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6.第四章 如何看待同性戀現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