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中國的傳統性規範(1)

1.第二章 中國的傳統性規範(1)

世界上現存的多種性規範可以被粗略地劃為兩大類,一類主張任何形式的性行為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性活動要有節制,性能力不可濫用;另一類主張將性行為區分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種。前者是精神**並重的文化;後者是重精神輕**的文化。東方文化接近於前者;而西方文化接近於後者。

西方文化,至少是從基督教起的西方文化,一直被視為反性的文化。性活動如果說不是受到仇視,那麼也是受懷疑的。西方對性的仇視的主要來源在於希臘的二元論思想。這種思想將世界劃分為兩大對立的力量,即精神的與物質的,靈魂的與**的,高尚的與低下的。簡之,二元論認為,靈魂通過被放進人的身體而受罰,因而人生的目的就是獲得拯救,使靈魂可以擺脫**的統治。性行為是壞的,因為性活動就是**需要超越了精神需要的表現,生育子女就是延續**對未來靈魂的束縛。這種概念在希臘語繫世界成為一種固定的觀念。這種二元論思想的來源成為過去幾十年間學術界深入研究的課題。

雖然西方的性文化基本上屬於重精神輕**的文化,古代卻是一個例外,可以被視為精神**並重的文化。福柯在劃分與現代西方性觀念不同的界線時,也常常是把古代地中海文化與古中國、古埃及、古印度相提並論的。例如,有一項對25位古代西方神學家的著作的研究表明,他們關注的問題有以下四個:第一,女性的精液對生育是否必需:蓋倫(galen)認為女性精液對於生育是不可缺少的,亞里士多德認為不是不可缺少的。神學家對這兩種觀點莫衷一是,但他們都同意存在著一種女性的精液,會在快感**時分泌,雖然它不會決定是否生育,但是能使孩子變得更漂亮。15位談到這一問題的神學家中有8位認為,妻子故意避免快感是一種輕罪,3位認為非罪。第二,丈夫是否應當將**拖延到妻子射精之後再完成:4位神學家認為這是丈夫的道德責任,其他認為不必這樣做。第三,夫妻是否應當同時射精:25人中只有6人提到這一問題。但6人都認為,應當努力爭取做到這一點,因為這樣可以提高受孕機會,還可以使子女更漂亮。第四,如果丈夫在妻子未射精前結束,妻子可不可以自己**達到快感:17位討論了這一問題的神學家中只有3人禁止**后**,14位允許這一作法。不贊成這一作法的3人提出的觀點是:妻子獨立的**防礙她與丈夫合為一體。(弗蘭德林,第119120頁)雖然這些神學家的觀點沒有什麼解剖學的依據,但他們還遠遠沒有像基督教神學家那樣以性為罪惡,反而會認為逃避快感是罪惡。

大致屬於精神**並重的文化還有印度,印度次大陸的人對性的看法遠比西方人正面。印度的性文化觀念認為,性是從神那裡來的,性喚起與創造性有關,與生命力有關。性除被視為生殖力之外,還被視為快樂、力量和奇迹的源泉。

伊斯蘭文化對性的看法也比基督教對性的看法正面得多。它強調節制是美德。根據《可蘭經》,一個節制的男性就是把性活動僅限於妻妾之間的男性。但是伊斯蘭的性規範也有與基督教相像的地方。例如,在妻妾以外的性活動是有罪的,貞節很重要;通姦是罪惡,尤其是女性,要受重罰。如果女人通姦,要被關在屋子裡一直到死,後來改為用石頭砸死。但對女性通姦的反感更多來自女人是男人財產的觀念,而不是對性活動本身的仇視。《可蘭經》沒有提出懲罰同性戀的要求。總的看來,伊斯蘭文化是把性作為正面的事物接受下來的。

像這些古老的東方文化和西方古代文化一樣,中國人的性觀念對性持有基本肯定的看法。概括地說,中國的性規範強調以下兩種觀念:第一,陰陽和合;第二,節制**。

陰陽和合在中國古代性觀念中佔有重要地位,與中國人的觀念形態有著深刻的關係。按照中國文化的觀念,男女之間的微觀關係與天地之間的宏觀關係相似,男女兩性的交合就像天與地的交合。**是雲,精子是雨。**結合,天地交合,男女交合的結果就是生命的蘊育。因此,陰陽調合是生命之道,生存之道,它對於人的生命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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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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