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二節布依族文化名人――莫氏三傑(2)

6.第二節布依族文化名人――莫氏三傑(2)

清道光二年(1822年),與儔老母去世,清廷吏部傳檄重新起用他,但他因不滿當時官場黑暗,無心重返仕途,而自請改任清貧教職,繼續為振興桑梓文化服務,后受命遵義府學教授,潛心執教,度其教育生涯歷時19年之久,直至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卒於遵義任所,享年79歲,可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眾子弟上謚「貞定先生」,以表景仰之。

縱觀莫與儔數十年教育生涯,其教學實踐具有獨特的風格,體現了當時先進的教育思想。先,他滿腔熱,積極改善教學條件。當時,遵義府學有生員百餘人,在貴州具有較大影響,但教學設備簡陋,且官府還欲吞食學校,魚肉士人。針對此,與儔挺身而出,進行抵制,並想方設法改善教學條件。在他極力敦促之下,知府不得不劃撥銀兩修繕府學,使教學條件有所改善。興奮之餘,他特寫《補葺遵義府學記》志,同時,他還從自己微薄的俸祿中拿出部分錢來購買圖書捐贈學校。古代中國,如此大公無私的學官實不多見。

莫與儔不僅滿腔熱,而且學識淵博,師德高尚,教導有方。他一貫提倡實學,重視品德教育,反對追逐科場利祿及華而不實的學風,並針對當時「有師生之名,無訓誨之實」的時弊,提出國家辦學,意在「時肄業,從廣術業,勤訓迪,以儲人才」。他認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應多為家國培養一些具有真才實學、能為國為民辦事的人才。因此,應把德育放在位,謂「學之為道,莫先於正趨向,趨向不正,雖胸貫古今,望絕於世,亦小人身。」他從當時封建國家人才標準出,對學生提出三點要求:「處則為名士,出則為名臣,即甚最下無所成,亦是以奉身而寡罪。」雖屬封建意識,但不乏反對不務實學、只求功名利祿的時弊,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他還常用孟子「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行拂亂其所為」的格告誡弟子,勉勵他們勇於克服困難,勤奮學習,這對推動學習亦起到積極作用。莫與儔從事教育三十多年,在此期間,他創造了一套具有獨特風格的教育思想。他的教育思想,最突出之處就是要求學生行統一,學用一致。他說:「讀書講求實用」,「經典所載,孰非師法,事事而思其用,則讀一卷書,自有一書之益。」他的這種教育思想,在當時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他招生的辦法也有獨到之處,主張以招收下層士民的子弟為主,上層聽其自便。

在教學方法上,莫與儔重視因材施教,對後進生以講授為主,分晝夜兩部進行教學;高材生以自學為主,重點解決疑難,因人而異。當時的程朱理學,文藝訓詁,內容枯燥,如教授不當,則聽者乏味,收效不大;但經他精心講解,循循善誘,學生聽得津津有味,即使智力低下的人,亦如旱苗吸甘露,怡然有所得,與儔對學生管理甚嚴,禁止他們遊手好閒,不務正業,要求人人一絲不苟,端正學習態度。學生如有過失,決不姑息遷就,但關心備至,和藹可親,多表揚先進,重正面教育,使學生心悅誠服,棄惡從善。

由於與儔學識淵博,師德高尚,傳身教,教導有方,因此,當他受命遵義府學教授時,「士人聞則至,爭請受業,學舍蜂房,猶不足,僦(租)居半城市。」不少英才名家,多出自其門下,如其子莫友芝及門人鄭珍,在他精心指導下,以著述宏富、精通許鄭文學而成為漢學名家,時人並稱「鄭莫」,譽為「西南鴻儒」,故陳田在《黔詩紀略后編》本傳中評價說:「莫與儔教授有法,黔士知有漢學,自先生始。」凌惕安亦盛讚「獨山莫與儔教授遵義,更以樸學教其徒,風氣所扇,四方景從,而人才輩出。」與儔從事教育三十多年,孜孜不倦,為家鄉貴州培養人才,為展文化作出重大貢獻,立下汗馬功勞,《中國少數民族人物傳》把他譽為「布依族教育家」和「清代後期西南地區的文化大師」。

莫與儔不僅以教育名世,而且傳下不少著述。主要有:《二南近說》四卷、《仁事本韻》《喇嘛傳聞》二卷、《都勻自南齊以上地理考》《示諸生教》等。其子莫友芝把他的詩文遺稿輯為《貞定先生遺集》。他擅長考據學,對貴州歷史、地理頗有研究,著有《貴州置省以來建學記》《都勻府自南齊以上考》《牂牁考》《毋斂先賢考》等書,對貴州教育學、史學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貢獻。莫與儔先生既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也是著名的漢學家和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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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布依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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