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五節語言文字(3)

12.第五節語言文字(3)

(2)借形義。***就是借用漢字的字形和字義來表示布依語詞。可以分為兩類:一是所借的漢字與布依語詞沒有同源或借代關係,僅僅是字義相同;另一類是漢字所表示的布依語詞屬早期漢語借詞,讀音與所借漢字的今音相同或相近,可視為形、音、義皆借。只借形、義的,如「兒」表示布依語的「l?諼k8(兒子)」,「遠」表示「?諬ai1(遠)」,「內」表示「?揲dai1/?揲da?諼1(裡面)」。形、音、義皆借的,如「早」讀作「sau4/?揶au4」,義為早,「匠」讀作「sa:?耷6/?鬗a:?耷6/?揶a:?耷6」,義為「匠人、工匠、師傅,「雞」讀作「kai5」,義為雞,「金」讀作「?諬im1/kim1」,義為「金」,此外還有借用數詞「三」「四」分別讀作「?夼a:m1」「?夼i5」等。借形、義或形、音、義皆借的字占的比例並不大。原因是在以借音為主的摩經經文中,夾雜使用借義字容易造成誤讀,或難以辨別。

(3)借漢字偏旁部重構。這類字就是通常所說的自創字、「土俗字」「類漢字」。主要表現為利用漢字的偏旁部或以個體漢字作為偏旁部,根據漢字的造字法重新組構成字。這類字以形聲字居多,其次為會意字,個別為合體字。

1)形聲字。形聲字由聲符和義符組成,其特點是,聲符借漢字的字音表示該詞的布依語讀音,義符則借漢字的字義表示該詞的布依語詞的含義。形聲字按字形不同又可分為左形右聲、右形左聲、上形下聲和下形上聲四種。例如:

左「冫」右「布」,讀作?揲bo5,義為「井、泉」,左形右聲;

左「桑」右「頁」,讀作?夼a:?耷5,義為「谷桶」,右形左聲;

上「面」下「那」,讀作na3,義為「臉」,上形下聲;

上「奴」下「肉」,讀作no6,義為「肉」,下形上聲。

2)會意字。會意字是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構成新的文字元號,其相加起來的漢字字義即是新構成的布依字的字義,而讀音則與原漢字完全不同。例如:

右+手,讀作kua2,義為「右」(左右型);

天+月,讀作?揲dian1,義為「月」(上下型);

口+風,讀作po5,義為「吹」(左右型);

水+口,讀作tum6,義為「淹沒」(上下型)。

3)合體字。按上下或左右結構組合在一起的兩個漢字所表示的布依語詞語意義等於兩個字結合之前所表示的漢語詞義。例如:

不+平,讀作li?耷5,義為「陡(即不平)」(上下型);

水+牛,讀作va:i2,義為「水牛」(上下型);

牛+黃,讀作?揶i?藜2,義為「黃牛」(左右型)。

在目前所掌握的布依族經文抄本中,合體字是自創土俗字裡面數量最少的。實際上,合體字也可以與會意字歸入一類。

2.拼音文字

布依族古籍的拼音文字有兩種,一種是貴州省水城縣金盆鄉的摩經文字,這種文字來源於英國傳教士柏格里為滇東北和黔西北一帶的苗族所創製的苗文,即「波拉文」(pollardscripts)(又稱柏格里苗文)。另一種是翻譯天主教聖經《馬太福音》以及編纂《布依—法試用詞典》所使用的拉丁字母文字。

(1)「波拉文」(pollardscripts)

貴州省水城縣金盆鄉金中村鎖蒿寨的布依族摩經是目前所現的唯一一種用「波拉文」抄寫的宗教古籍文獻。這種文字由聲母和韻母兩個部分組成,書寫時,聲母較大,韻母較小,通過將韻母標於聲母右側不同位置或頂部來表示不同的聲調。該套摩經文字系統共有聲母36個,其中包括一些聲母所使用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符號。36個聲母中,單字母聲母29個,雙字母聲母7個。該套摩經文字系統共有韻母符號28個,有不少符號既用作單母音韻母,也用作複合母音韻母,有的同時用作複合母音韻母和帶鼻音韻尾的韻母,有的符號甚至集三者於一身。包括重複使用的符號在內,記錄單母音韻母的11個,記錄複合母音韻母的15個,鼻音韻母15個。聲調通過將韻母標於聲母右側或頂端不同的位置來表示。共有聲調7個,即高平、高升、高降、中平、中升、中降和低升,其中中平調和低升調的例詞很少。作為一種民間自使用的文字元號,「波拉文」還存在著很多缺點。先,聲韻母的讀音缺乏一定的穩定性,有些聲母或韻母在相同條件下有多種讀音,不同的聲母或韻母在相同的條件下也可讀同一個音。聲調的表示法和讀法也很混亂。這種文字是通過將韻母標於聲母頂端和右側的不同位置來表示聲調的,可表示5種不同的調形,正好與當地布依語的聲調數目相吻合,但實際讀音卻比較亂。如標於頂端的通常讀作高平調,有時也讀作高升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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