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三節歷史沿革(2)

6.第三節歷史沿革(2)

四、元代建制

據《瓊州府志》記載: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瓊州為瓊州路安撫司,隸湖廣行中書省。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辛卯,改瓊州路安撫司為瓊州路軍民安撫司,省吉陽縣,其南寧、吉陽、萬安3軍仍襲宋制。元文宗天歷二年(1329年)改瓊州軍民安撫司為瓊州路乾寧軍民安撫司。元順帝至正(1341~1368年)末年,海南島改隸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屬廣西中書行省管轄,行政建制沿襲宋制。瓊州路乾寧軍民安撫司,統轄瓊山、澄邁、臨高、定安、文昌、樂會6縣,萬安軍管轄萬安、陵水2縣,南寧軍統領義倫、昌化、感恩3縣,吉陽軍僅領寧遠縣。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轄地在元代之隸屬與宋代基本相同。

五、明代建制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明軍南征,至六月元朝海北海南道和海南分府元帥歸降。十月,瓊崖改為瓊州府,吉陽軍改為崖州,南寧軍為儋州,萬安軍為萬州,南建州仍為定安縣,共3州13縣。

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設立廣東布政司后,九年(1376年),海南島屬廣東布政使司海南道。是時瓊州府領瓊山、澄邁、臨高、定安、文昌、樂會、會同7縣,儋州領義倫、昌化2縣,萬州領萬寧、陵水2縣,崖州領寧遠、感恩2縣。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轄地基本上與明代相一致,而明代當時所轄的地方基本上是宋元時的轄境。例如,屬儋州的昌化縣(今昌江縣),萬州的陵水縣(今陵水縣),崖州的寧遠縣(今三亞市),感恩縣(今東方市)等。

英宗正統五年(1440年)設為瓊山、澄邁、文昌、定安、昌化、感恩、會同、陵水、樂會、臨高10縣,還把歸附的黎族編入圖、都、鄉等基層組織,隸屬於州縣,納糧當差。

六、清代建制

沿襲明制,即瓊州府下設3州(崖州、儋州和萬州)10縣(瓊山、澄邁、定安、文昌、樂會、會同、昌化、感恩、陵水、臨高)。行里甲制,但州縣管轄範圍已經深入到黎族地區的僻遠地區。

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在瓊崖興隆地區設置「撫黎局」,專管黎人事;又在五指山腹地的「紋茂」(亦寫作「合畝制」)地區各峒設總管、哨官各1人負責管轄。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崖州升為廣東直隸州,轄萬縣(今屬海南漢區)、陵水、昌化、感恩4縣。

清代瓊州府轄3州10縣,故史稱「十三州縣」。清末改設1府,1直隸州,1州,11縣。清末在海南設置瓊崖道,管轄瓊州府和崖州直隸州,辛亥革命后廢。

七、民國建制

民國元年(1912年),海南島的政治體制仍襲清制,置瓊崖道(治瓊山縣),改會同縣為瓊東縣、昌化縣為昌江縣、萬縣為萬寧縣,共轄13縣。其中,陵水、崖縣、昌江和感恩4縣屬原自治州境內;民國10年(1921年)廢道制;民國21年(1932年),曾擬劃為特別行政區,但未能實行。當時的瓊崖行政區直隸於廣東省政府。為了加強對黎族地區的統治,同年8月將「撫黎局」改為「撫黎專員公署」;民國24年(1935年)廣東省政府為了推行鄉保里甲制,把黎、苗族居住的五指山區劃分為白沙、保亭、樂東3縣。據許崇灝《瓊崖志略》記載,當時白沙縣是析原儋縣屬的雅叉、白沙、元門、龍頭、炳邦峒,昌化縣屬的壩王、烏烈、大坡、保平、馮虛峒,感恩縣屬的吳什峒,陵水縣屬的南流、十萬峒,定安縣屬的新市、營根鋪、加釵、小水峒和思河圖,崖縣屬的紅毛上峒、紅毛下峒、道裁和紅茂村,瓊山縣屬的加泉、林灣峒邊沿山區合併而成的。保亭縣是析原崖縣屬的弓、三弓、不打(現為「報什」)、六羅、抱龍、同甲、水滃峒,陵水縣屬的保亭、五弓、六弓、七弓、烏牙峒和嶺門、白石圖,萬寧縣屬的稅司、南橋、西峒、北峒,樂會縣屬的竹根、太平、加曹峒和合水圖,定安縣屬的船埠、南引、加冬圖和母瑞山等邊沿山區合併而成。樂東縣(舊時亦稱「樂安縣」)是析原昌化縣屬的七差,感恩縣屬的東方、馬隆、雞叨、峨逆、抱由、甲中、峨溝峒,崖縣屬的樂安、多澗、抱善、抱江、龍鼻、潭寨、多港、頭塘、萬沖、番陽峒等合併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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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黎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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