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三節歷史沿革(1)

5.第三節歷史沿革(1)

一、唐虞至南北朝建制

據清道光明誼等修《瓊州府志·沿革》記載,唐虞時代,海南島為南交之地。夏商周三代,海南島為揚越之南裔。秦時,海南島為象郡之外徼。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庚午十月平南越,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辛未在海南島置珠崖、儋耳二郡,廣袤千里,合16縣,戶2。3萬餘,屬交趾部刺史;漢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己亥,省儋耳郡,歸屬珠崖郡;元帝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罷珠崖郡,改為朱盧縣,隸屬交州合浦郡。東漢建武十九年(43年)癸卯,伏波將軍馬援平定高州,立珠崖縣;永平十年(67年)丁卯復置儋耳縣,2縣均隸屬於合浦郡,督於高州。三國時,吳國赤烏年間(238~250年)在雷州半島設立珠崖郡和朱盧、珠官2縣,屬高州管轄。晉代省珠崖郡併入合浦郡。南北朝時,宋元嘉八年(431年)復立珠崖郡,梁朝基本上放棄了對瓊崖的統治,僅於梁武帝大同(535~545年)中,就廢儋耳郡地設置崖州,統於廣州。據清代乾隆年間《瓊州府志》記載,這是因為當時該地的俚僚(包括黎族祖先)1000多峒歸附冼夫人,由她「請命於朝」而設置崖州。

二、隋唐至五代建制

隋文帝統一中國后,冼夫人率領屬下各州縣歸附隋朝。開皇九年(589年)己酉文帝賜冼夫人臨振縣湯沐邑1500戶,並封贈她的兒子馮仆為崖州總管平原郡公。據《正德瓊台志》卷三記載,隋煬帝時對瓊崖的統治大大加強了。又據《瓊州府志》記載,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領延德、寧遠、澄邁、昌化和武德等5縣,屬揚州司隸刺史。其中,感恩、延德、寧遠、昌化縣境基本上屬今黎族聚居區。隋煬帝大業六年(610年),置珠崖、儋耳、臨振3郡,統義倫、感恩、顏盧、毗善、昌化、吉安、延德、寧遠、澄邁、武德10縣,戶19500,屬揚州。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壬午,析其地置儋、崖、振3州。其中,儋州的昌化、感恩和富羅,振州的寧遠、延德、臨川和陵水4縣,均屬今黎族聚居區之地域。唐太宗貞觀五年(631年)辛卯,析崖州之瓊山置瓊州,是時瓊崖有瓊州、崖州、儋州和振州。當時,儋州領義倫、昌化、感恩、富羅、吉安5縣,振州領寧遠、延德、臨川、陵水和吉陽5縣。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壬戌,析瓊州和振州的一部分置萬安州,領萬安、富雲、博遼、陵水4縣。至此,全島共置5州22縣,歸嶺南道統轄。儋州5個縣中的昌化、感恩、洛場縣,振州的寧遠、延德、臨川、落屯、吉陽縣和萬安州的陵水縣等均屬原自治州轄區。

五代十國時,海南島歸南漢(917~971年)統轄,省去部分縣,如儋州的富羅,萬安州的富雲、博遼,振州的延德、臨川、落屯等縣。是時,全島共有5州14縣,即:瓊州轄瓊山、臨高、樂會3縣,崖州轄舍城、文昌、澄邁3縣,萬安州轄萬安、陵水2縣,儋州轄義倫、昌化、感恩、洛場4縣,振州轄寧遠、吉陽2縣。14縣中的昌化、感恩、洛場、寧遠、吉陽和陵水縣均屬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轄。

三、宋代建制

據清代乾隆年間簫應植《瓊州府志》記載:北宋太祖開寶三年(970年),派遣潘美率兵平南漢;開寶四年(971年)劉■被俘,遂有嶺南地,得60州240縣,瓊始歸宋。開寶五年(972年)廢崖州,以其地並屬瓊州,而改振州為崖州(州治在今三亞市崖城,宋以前在瓊山),保留儋州、萬安州,共4州13縣。北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以瓊州為瓊管安撫司,領州之屬縣。降儋州為昌化軍,廢昌化、感恩縣,併入藤橋鎮;萬安州為萬安軍;崖州為珠崖軍,並領縣以隸瓊管;廢吉陽縣為藤橋鎮,寧遠縣為臨川鎮。神宗元豐年間(1078~1085年),瓊崖行政區劃除了瓊州外,其餘均改為「軍」,並減少了縣數。瓊州下領6縣(均屬今海南漢區),吉陽軍(原崖州)下領臨振鎮(原寧遠縣)、藤橋鎮(原吉陽縣),南寧軍(原儋州)下領義倫、昌化、感恩3縣,萬安軍(原萬安州)下領萬寧、陵水2縣。當時的3「軍」5縣,除義倫、萬寧2縣外,均屬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轄境。南宋的行政區劃大體上沿襲北宋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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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黎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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