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七節民族區域自治(5)

23.第七節民族區域自治(5)

(三)民族幹部的培養。***大量培養和選拔具有政治思想覺悟的少數民族幹部和各類專業技術人才,是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展民族政治、經濟和文化教育事業,做好各項工作的關鍵。新中國成立以來,環江縣委和縣政府極為關注少數民族幹部和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的成長,採取多種形式和多種措施,通過不同途徑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同時注意從社會實踐中,從農村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在抗美援朝、清匪反霸、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及社會主義建設的各階段,少數民族農民、工人、回鄉知識青年、複員退伍軍人、革命烈軍屬等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的優秀分子不斷湧現,縣委和縣政府及時現他們,培養他們,把他們吸收為國家幹部,幫助他們增強民族意識,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覺悟、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和技術水平。據不完全統計,20世紀50年代,縣委和縣政府先後選送了50多名少數民族幹部到宜山幹校、廣西軍政大學、中南軍政大學等學校學習,使他們迅速提高政治覺悟和文化水平,畢業后回到本縣工作,成為一批骨幹力量。20世紀80年代,這些人員中的大部分成為縣委、縣政府和各部委的領導人。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適應形勢展和新時期經濟建設的需要,實現幹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1980~1986年又相繼選送251名各族青年幹部到廣西民院、中南民院、中央民院和各級黨校學習深造,其中壯族176人,毛南族38人,苗族4人,瑤族1人,漢族28人。

自治縣成立以來,自治縣縣委和自治縣人民政府極為重視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堅持把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作為推動民族地區經濟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戰略來抓,並採取多種形式和強有力的措施,通過不同途徑和渠道培養和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到各種不同的領導崗位,特別是在《環江毛南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制定以及頒布實施后,縣委、縣政府加大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工作力度,制定了《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少數民族幹部培養規劃》,把民族工作法制化,把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納入正常軌道。據統計,2005年年底全縣共有幹部7041人,少數民族幹部6588人,佔全縣幹部總數的93。57%,其中毛南族幹部1267人,佔全縣幹部總數的18%,苗族幹部54人,佔全縣幹部總數的0。8%。2005年年底,全縣在職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490人,少數民族460人,佔全縣在職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總數的93。9%,其中壯族293人,佔全縣在職科級以上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總數的59。8%,毛南族141人,佔全縣在職科級以上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總數的28。8%,苗族為5人,佔全縣在職科級以上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總數的1%,其他民族22人,佔全縣在職科級以上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總數的4。5%。自治縣成立以來,縣委、縣政府除了重視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外,還把提高少數民族科學技術水平作為重要工作來抓。據不完全統計,1987~2006年,全縣每年都舉辦各類農技培訓,扶貧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幹部培訓,農村婦女各種技能培訓和甘蔗、烤煙、種桑養蠶、養牛、養豬、林業水果種植等的技術培訓班,全縣每年辦班都在280期以上,受訓人數每年50000人次以上。僅1993~1998年,全縣共舉辦各類實用技術培訓班1375期,培訓人員達13456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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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毛南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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