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七節民族區域自治(1)

19.第七節民族區域自治(1)

一、自治地方的建立

毛南族的民族區域自治經歷了民族認定—成立自治鄉—成立自治縣的過程。***

1956年毛南族作為單一民族得到確認后,環江毛南族和其他各族精英,紛紛提出建立毛南族自治縣的請求,得到各級領導的關注和支持。1957年3月23日,**廣西省委向中央請示報告,要求批准建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但由於當時的種種原因,這一願望未能實現。隨後,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會議上,環江縣的代表們繼續不斷地提出建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的議案。由於歷史的原因,亦未能實現。

1984年5月31日,在全國六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公布實施以後,被擱置下來的建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的議題,又擺在了環江各族人民的面前。在環江各族人民的強烈要求下,1984年9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上南毛南族鄉、下南毛南族鄉。當時,環江境內同時成立的民族鄉還有馴樂苗族鄉。

(一)上南毛南族鄉。1984年9月15日,環江縣人民政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批複下《關於我縣鄉鎮設置問題的通知》,決定從原水源公社劃出上南、民權、山洞、各旦大隊(行政村)成立上南毛南族鄉。該民族鄉於1984年10月正式掛牌成立。鄉府治所為上南村。時上南毛南族鄉下轄各旦、上南、民權、山洞4個村委會,83個村民小組。1984年年底統計全鄉人口6565人,其中毛南族3989人,佔全鄉總人口的60。76%,壯族2576人,佔全鄉總人口的39。2%。

1984年10月22~24日,上南毛南族鄉在上南村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出席會議的代表有45名。會議的任務是選舉產生上南毛南族鄉第一屆人民政府鄉長和副鄉長。會議經過差額選舉,藍精華(毛南族)當選為上南毛南族鄉第一屆鄉政府鄉長;韋文革(毛南族)、莫順懷(毛南族)為上南民族鄉副鄉長。民族鄉人民政府在上級政府的指導下,自主管理本鄉境內的一切事務。

1987年11月24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成立后,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撤銷民族鄉,設立上南鄉。2005年,在鄉鎮機構改革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複桂(2005)10號文,上南鄉被撤銷,其行政轄區劃入水源鎮。

(二)下南毛南族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批複,環江縣人民政府於1984年9月15日下《關於我縣鄉鎮設置的通知》,決定從原下南公社劃出木論、樂衣、頂吉、勇敢、繁榮、上楞大隊(行政村)成立木論鄉,在原下南公社所管轄的其餘大隊(行政村)設立下南毛南族鄉。1984年10月,下南毛南族鄉正式掛牌成立。時下南毛南族鄉下轄下南、坡川、儀鳳、景陽、希遠、中南、堂八、玉環、柴門、下塘等10個村委會239個村民小組。據1984年年底統計,全鄉總人口20273人,其中毛南族19814人,佔全鄉總人口的97。74%,壯族424人,佔全鄉總人口的2。09%,漢族33人,其餘為其他民族。

1984年10月22日,下南毛南族鄉在下南村召開下南毛南族鄉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出席會議的代表有105人,會議選舉產生下南毛南族鄉人民政府鄉長、副鄉長。選舉結果為譚樂然(毛南族)當選為下南毛南族鄉第一屆人民政府鄉長;羅石柱(壯族)、譚鳳青(女,毛南族)、潘貴鐵(毛南族)、譚旭日(毛南族)為下南毛南族鄉人民政府副鄉長。民族鄉人民政府成立后,在上級政府的指導下,自主管理本轄區內的一切社會事務。

1987年11月,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成立后,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下南毛南族鄉自行撤銷,在其行政區劃內設立下南鄉。

在成立2個毛南族鄉之後,環江各族人民認為,成立幾個民族鄉還不能使全縣各族人民充分享有自治及當家做主的權利,只有成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建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和當家作主的權利,才能使全縣各族人民充分享有民族平等權利,增強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展繁榮。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根據全縣各族人民的意願和要求,於1985年3月5日以環報(1985)5號文件聯合上報,要求上級儘快批准成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后再以環報(1985)14號文件上報。**河池地委、行署對環江要求成立自治縣極為重視,於1985年9月13日以河池地報(1985)24號文件,把環江《關於迫切要求建立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的再次報告》轉報區黨委和區政府。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國毛南族(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中國毛南族(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19.第七節民族區域自治(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