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五節歷史沿革(5)

15.第五節歷史沿革(5)

到了明朝中葉,毛南族地區的土地、山林公有制形式開始生變化。「田戶,古者耕田受之於公,毋得鬻賣,故王制曰田裡不鬻,今河池田從無過割之例。」2可見明以前的土地屬於公共所有。但是,明時已出現「某人得業某人之田,充在田丁輸賦,其行糧名字,一仍古老受田之戶」的況。某人可以佔去別人之田,而田賦仍然在原來的田丁之名下,實際上是大小土酋開始掠奪和侵佔公有土地的反映。清朝中葉以後,土地兼并開始盛行起來,從而使土地私有製得到迅速展,集市活動也較以往頻繁。表明毛南族社會逐步過渡到封建地主制了。

明清時期,封建王朝在毛南等民族地區相繼設立書院、社學等文化機構,這些都密切了各民族間的往來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傳播了漢族的先進文化和生產技術。它對於毛南族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展,對於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展,都有積極意義。

六、清朝中期到民國時期

清朝中葉以後,由於封建地主制的確立和展,毛南族地區社會生產力得到進一步提高。農業、飼養業、手工業也有較快展。交換活動較前期頻繁得多,並在他們聚居區及周圍逐步形成了若干個初級市場,不僅出現了較多的行商,而且出現了坐商,還設立商業公司等。儘管這些商業資本不多,規模不大,但他們銷售洋紗、洋布和洋油等,同外國資本主義有一定的聯繫,對毛南族地區的社會經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清末民初,隨著我國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的加深,毛南族地區也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了,但仍頑強地保留有原始社會殘餘的公有制生產資料。

近代毛南族地區農業生產的展,主要表現在各種鐵制農具的普遍使用和耕作技術的提高。這時期的農具種類很多,常用的有腳踏犁、鏵犁、耙、鋤頭、三角鉤鋤、刮子、鐮刀、柴刀、斧頭、禾剪、谷桶等。在水田和旱地均很適用的腳踏犁,結構小巧、操作方便。新中國成立前,下南鄉政府所在地附近還建造有水碾,用以加工糧食。鐵制生產工具種類的增多和普遍使用,給開墾土地和精耕細作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下南、中南、波川、儀鳳等毛南族聚居區的田峒及山麓間的層層梯田,大都是在二三百年間開墾的。到新中國成立前,毛南族地區的農業生產基本上達到附近壯族、漢族地區的展水平。

農作物的品種增多,耕作也相當精細。這時期,毛南族地區種植的糧食作物有水稻(黏稻、粳稻、糯稻等)、玉米、三角麥、紅薯、黃豆、飯豆、貓豆、高粱、小米、芋頭、南瓜等品種。經濟作物有油菜、棉花、黃麻、苧麻、花生、芝麻、甘蔗、煙草等品種,還種植了大蒜、蘿蔔、生薑、青芥菜、番茄、香瓜等蔬菜。在耕作技術上,水田普遍經過一犁三耙、播種移栽、合理密植,並廣泛使用廄肥、自然肥料作基肥。一般中耕鋤草一二次,畝產少者一二百斤,多者三四百斤,不低於附近壯族、漢族地區的水平。在山區旱地則以種植玉米為主。在翻地、耙地之後開坑點種,一般每畝放基肥五六擔,株距約二三尺,中耕鋤草二三次,畝產可達100~150斤。只有在大石山區的個別地方,尚處在「刀耕火種」的落後狀態。由於毛南族地區是大山區和半石山區,可耕地面積有限,群眾對土地十分愛惜,故有「土能生黃金,寸土也要耕」的諺語。他們在有水源的山坡上壘石保土造出層層梯田和梯地,並實行間種、套種、一季多收的耕作方法,複種指數較壯族、漢族地區高。在一家之內,男女老幼有基本的分工。如男子多做犁田、耙田、挑糞、插秧、砍柴等重活,女子多做插秧、中耕鋤草和從事紡織、家務勞動,老人則從事照料小孩、割草喂牛等較輕的勞動。毛南族民間有互相幫助的優良傳統,如田間耕作或建造屋宇等,不僅親戚之間相助,而且村裡人都自動換工幫助,以克服困難和搶上季節。然而,在土地私有和小農經濟基礎上的臨時互助,不可能戰勝乾旱等自然災害,因此農業生產的展仍受到很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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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毛南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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