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12)

47.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12)

過程對於黑格爾來說,對認識事物的結果是必不可少的。***在辯證法中,事物展到后一個階段,其實蘊涵前面所有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不會消失,不會被完全取代,而是會作為全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存在。辯證法的每一個階段都是必需的,不可跨越的,否則我們就不可能認識到真理。

認識在整體上是一個三元運動。認識最開始的階段是感官知覺,感官知覺只是對客體的意識。接下來是感覺的質疑、思考和評判,此時的認識進入到主體的階段。最後過渡到認識的階段,此時主體、客體不再有什麼分別。最高的認識必須是「絕對」所具有的認識。「絕對」意味著「全部」,由此在它之外就再沒有別的任何事物需要認識了。所以,自主意識是認識的最高形態。這一結論在黑格爾的思想體系中顯然必須如此。

在黑格爾看來,最好的思維可以讓思想四通八達來去無礙。真和假不是直接的對立物,通常人們並不這樣看。任何一個事物都不完全是假的,而我們能認識的事物也不一定就是真的。顯然,絕對真理是不能把它簡單地局限在孤立的知識之上的。

《邏輯學》一書中的「絕對理念」,與亞里士多德的「神」非常相似。絕對理念是思想關於思維的產物。在思維之外,再沒有任何東西能思維。

黑格爾哲學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特色,那就是他與柏拉圖和普羅提諾或者斯賓諾莎等人的區別所在。在黑格爾看來,最終是沒有時間性的,所謂的時間無非是一種幻覺。這種幻覺是因為我們沒能力看到「全部」而產生的,但時間在進程上卻與純粹的邏輯辯證法有很密切的關係。全部的世界歷史實際上就是在不同範疇的進程中(從中國的「純有」到「絕對理念」)實現的。

按黑格爾的見解,從倫理和邏輯兩方面來看,時間都要經歷一個從不太完善到較為完善的過程。事實上,這兩個方面的意義在黑格爾那裡是無法區分的。因為,邏輯之所以擁有完善的特性就在於,它是一個嚴密的整體,沒有外在於這個整體的獨立部分。它的邊緣是確定無疑的。好比人體或者說理性精神一樣,它是一個有機體,它的每一個組成部分都是獨立的,又互相依存,且都指向同一個單一的目標。倫理的完善性也在於此。

歷史哲學的對象就是精神以及精神展的過程。精神的對立面是物質,通過兩者的比較就可以認識精神的特性。物質的本質是重量,精神的實質是自由。物質在自身之外具有中心,而精神的中心卻在自身之內。

在精神展的歷程中,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東方人、希臘人,以及羅馬人、日耳曼人。一般人常常認為民主制在自由之地是再合適不過的政體,其實不然,民主政治和貴族政治一樣,它們的自由還都是某些人的自由。**政治的自由是一個人的自由。君主制屬於所有者自由的階段。黑格爾這裡所用的「自由」在字義上顯得很奇特。黑格爾的自由主要與法律聯繫在一起,沒有法律就是沒有自由。黑格爾總是說,只要有法律就有自由。

這是一種無與倫比的自由。這種自由不意味著你可以不進集中營,不意味著民主,不意味著出版自由,更不是那些自由黨慣常打出來的旗號。黑格爾對所有這些都有所貶抑的。精神把法律強加於自己之上,這樣做就是自由的。而用我們世俗的觀點來看,在人上籠罩一個法律,這個「精神」好像是由君主來體現的。而加在人上的法律的「精神」,則是由君主的臣民來體現的。但自「絕對」的眼光來看,君主和臣民之間的區別原本就是一個幻覺,這和其他所有的區別都是一樣的。假使君主把自己的臣民關進監獄,即使臣民具有自由的思想,這依然是精神的自由決定。盧梭區分了全部意志和全體人的意志,對此黑格爾極為讚賞。由此可以這樣來推論,君主體現的是全部意志,而議會中的多數體現的不過是全體人的意志而已。

日耳曼歷史在黑格爾這裡被劃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到查理曼大帝為止;第二個時期從查理曼大帝到宗教改革,第三個時期在宗教改革之後。這三個時期分別稱之為:聖父王國、聖子王國和聖靈王國。黑格爾所謂的聖靈王國是從鎮壓農民戰爭開始的——其中多有鮮血淋漓的暴行,這多少還是讓人感到意外。這樣的細枝末節黑格爾並不怎麼關注。黑格爾讚賞的是馬基雅維里,這反而在我們的預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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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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