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4)

39.第二篇從盧梭到現代(4)

在關於地震的道德問題方面,盧梭同伏爾泰生了激烈的爭論。盧梭認為地震中死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再說了,如果人們按照自然的生活方式散居在森林中,而不是住在高層的樓房中,會在地震中死去嗎?雙方的爭論最後擴大到整個哲學界,兩人身後都站著大量的擁護者。

盧梭迎來了生命中的作品多產期,1760年出版了小說《新愛洛伊斯》,1762年出版了《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是一本討論教育的書,原本不會引起當局的注意,但是在其中一篇《一個薩瓦牧師的信仰自白》中,他對自然宗教原理的理解同時惹怒了新舊兩教。《社會契約論》則更是為這怒氣火上澆油,他不但在這本書中暢談民主,還否定了國王的權利是神賜予的。

這兩本書給他帶來了名氣的同時,也讓他陷入了困境,官方不斷對他進行譴責。他不得不離開法國,日內瓦也回不去了,伯爾尼也將他拒之門外,最後弗里德里希大帝見他可憐,便給他提供了庇護,並允許他在自己領地上居住。於是他便在納沙特爾附近的莫蒂埃定居下來。

他在那裡一住就是三年,但是1765年他不得不再次出逃。原因是當地的鄉親與牧師起訴他投毒,並準備將他處死。這次他的目的地是英國,因為1762年休謨曾經說過願意為他效勞。

在英國生活的最初階段,盧梭非常得志,甚至還得到了喬治三世賜予的年金。當時他整日與柏克見面,還有休謨,他是對盧梭保持忠誠最長時間的人。但是盧梭最終患上了被害妄想症,他把休謨當成了要害他的人,這種精神病最終將他逼瘋。他的晚年是在巴黎窮困潦倒的生活中度過的,有人認為他是死於自殺。

盧梭在一些領域內的地位非常重要,但是大多與哲學史無關,這裡也就不再涉獵。我們關注的是他與哲學有關的學說,這些學說分為兩部分:神學與政治學。

他在神學上的改革現在已經得到大多數新教神學家的承認。自從柏拉圖開始,每一位哲學家如果他信仰宗教的話,都會給出支持自己信仰的理由。這些理由可能在我們今天看來非常幼稚或者站不住腳,如果不是深陷於宗教之內的話,是不會相信這些所謂的依據的。但是這些提出理由的哲學家卻對此深信不疑,他們認為有素質、懂哲學、相信神存在的人,會通過他們的理由感受到神的存在的。

《愛彌兒》第四卷中的一段話,也稱為《一個薩瓦牧師的信仰自白》,其中寫到了一個引誘未婚女子的牧師,這位牧師後來被現並因此蒙上了惡名。這段話便是出自這位牧師之口。在這段話中盧梭明確聲明了自己的宗教信條。令大家吃驚的是,這段話從一開始便夾雜著大量引自亞里士多德、聖奧古斯丁、笛卡爾等人的話語。

這位牧師宣稱自己信仰自然宗教,自然宗教是不需要神來啟示的;世界上也只有這一種宗教能稱之為宗教。他還說,無論是神對人的啟示還是默示,都是需要別人的證明才存在的,但是人是會犯錯誤的,人的證明是不足信的。而自然宗教不需要中間人來傳達,他直接啟示到每一個人身上。

在理性與感性中選擇感性,這不是一種進步。但在實際中,若是理性與宗教是在一起的,誰也不會拋棄理性選擇感性。在盧梭所處的時期,理性是與宗教對立的,所以儘管伏爾泰支持理性,但註定要被打倒。再說,當時理性與感性本身就是比較模糊的概念。

盧梭虛構了「自然人」的實質,這點不談,單就他將內心感當做對客觀事實的信念依據來說,我認為有兩個缺陷。第一個缺陷是,無法證明對客觀事實的信念是正確的;第二個缺陷是,對同一件事來說,不同的人的內心會有不同的感,這些感被稱為每個人的私心。比如說,不同於正常人,有的野蠻人內心中認為吃人是正確的、理性的,甚至是一項義務。伏爾泰筆下的野蠻人稍微理性一點,他們的理性告訴他們,只有傳教士應該被吃掉。同樣是吃,對於佛教徒來說,他們內心的佛祖教他們不能吃半點葷腥。再說了,就算是所有人內心想的都一樣,也不能將內心的感當做客觀事實的依據。無論內心的感多麼統一,呼喚多麼強烈,呼喚的事物多麼重要,也不能決定這件事物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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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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