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歐洲史(上)》(9

第九章 《拿得起放不下的歐洲史(上)》(9

皇冠傳承

文化羅馬

東羅馬帝國滅亡了,也就意味着傳統意義上的以文化羅馬人自居的那個國家,再也不復存在了。

千萬不要小瞧文化民族這個概念,這個定義在中國算不得什麼大事,我們古代中國人很早就已經知道——「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中國入夷狄,則夷狄之」,所謂對文化中國的民族認同感,並不難辦到。然而在歐洲,自羅馬帝國消失之後,一直到今天,實際上歐洲依然沒有發展出十分成熟的文化民族概念。歐洲人往往糾結於語言、人種、宗教。最後繞來繞去,就把自己繞進了坑裏,不斷地創造出新的文化,新的認同,甚至新的民族國家出來。這樣的情況持續存在,就會一直有分裂、獨立甚至於民族仇殺這樣的陰霾存在。

那麼我們反過來理解這件事情,對於歐洲諸多民族、諸多國家的研究,往往不能簡單用研究中國文化的方法來如法炮製,我們要仔細區分它們的語言、人種、宗教,甚至要追溯它們的歷史、地緣。譬如說我們剛剛提到的奧斯曼突厥人,這個群體就是個典型,我們沒法用一句話來給這個民族下定義。我們只能這樣講,從語言上說,他們操突厥語;從人種上說,他們屬於高加索人種;從宗教上說,他們屬於伊斯蘭教的遜尼派。

所以對於羅馬帝國滅亡之前的講述,相對比較簡單。我們只需要知道羅馬人和野蠻人之間的區別,多半就容易理解。但自從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之後,我們再講歐洲歷史人群劃分,就需要顧及很多方面的因素。

當然,傳統意義上的羅馬帝國雖然消失了,但羅馬帝國帶來的巨大影響和衝擊依然存在。後世的很多年中,頂着「羅馬」這個光環的皇帝,也依然層出不窮。

我們書接上文,從西羅馬帝國覆亡之後開始講起。

我們前文講過,公元476年這一年,蠻族將領奧多亞克廢黜了西羅馬末代皇帝羅慕路斯,這件事情被公認是西羅馬帝國終結的標誌。

不過在公元476年之後,西羅馬就徹底不存在了嗎?

不是這樣的。

在當時,至少還有三個政治實體,依然堅持西羅馬帝國正統。

首先是羅慕路斯之前的西羅馬帝國倒數第二位皇帝尼波斯(JuliusNepos)。當年尼波斯人家皇帝當得好好的,後來,他手下的蠻族將領歐瑞斯特(FlaviusOrestes)興兵作亂,發動政變推翻了尼波斯,轉而立歐瑞斯特自己的兒子羅慕路斯為帝。被迫下野的尼波斯被流放,來到了意大利半島隔着亞德里亞海的達爾馬提亞(當年西羅馬帝國的達爾馬提亞行省)。再後來就是公元476年,奧多亞克也發動政變,推翻了蠻族末代皇帝羅慕路斯,遙尊尼波斯為正牌羅馬皇帝。

當時的尼波斯,是在公元476年之後得到東羅馬帝國官方認證的西羅馬帝國皇帝。而且發動叛亂的奧多亞克,不僅僅是認下了尼波斯這個野生羅馬皇帝,而且他的政權所發行的貨幣,也是用的尼波斯的名字。尼波斯後來曾經試圖回到意大利復辟,但不幸的是,到了公元480年,尼波斯被自己的士兵所殺,他所承載的復國大業也就煙消雲散了。

不過因為尼波斯一直躲在達爾馬提亞,並不是在意大利本土稱帝,所以他的這個西羅馬末代皇帝名號,也一直沒有得到史學界的公認。

在歐洲大陸上,也有堅持羅馬正統的地方勢力存在,最著名的當屬駐紮在高盧北部蘇瓦松(Soissons)的羅馬軍團首領夏格里烏斯(Syagrius)。夏格里烏斯其實並不是因為西羅馬帝國在公元476年的倒台而繼續高舉羅馬人大旗的。實際上早在公元464年,因為不滿軍閥頻繁生事,政局日漸糜爛,夏格里烏斯的父親埃吉狄烏斯(Aegidius)就已經處於半獨立的狀態。正因如此,後來夏格里烏斯子承父業,被周邊的日耳曼人稱為「羅馬人之王」(KingsoftheRomans)。所以據此,後世的西歐歷史學家稱他所代表的政權為「蘇瓦松王國」,甚至是「羅馬王國」(KingdomoftheRomans)。然而,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表明,夏格里烏斯在世的時候曾經宣佈獨立成為一個王國。事實上,這位將軍從始至終,都是奉羅馬為正朔,即便是到了西羅馬壽終正寢的那一天。

這支日耳曼人,被稱為「法蘭克人」(Franks)。

基督官方授權

法蘭克人在我們前文中曾經出現過。

早期的法蘭克人,曾經追隨最後的羅馬人埃蒂烏斯將軍,一起在沙隆會戰中大破「上帝之鞭」阿提拉。鼎盛時期的法蘭克人,曾經協助羅馬教皇建立「教皇國」,還曾經得到過教皇的加冕。

法蘭克人這個群體了不得。

當時的西羅馬覆亡之後,曾經出現了很多個日耳曼人的部落或王國,法蘭克人是後來名氣最大的一個。今天的法國和德國,如果說在前期認的正朔是羅馬的話,那麼羅馬之後的正朔,認的就是法蘭克。

我們從頭開始說起。

法蘭克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嚴格意義上來說,是西日耳曼人的一支。至於這個西日耳曼人的分類又是什麼情況,我們後文還會詳細說。最早在公元3世紀,羅馬人的記載中就已經出現了法蘭克人的身影。在羅馬人的筆下,法蘭克人居住在今天萊茵河下遊河面以東的法國東北部與德國境內,他們是日耳曼諸部落中,比較能打的一個。說白了,法蘭克人也是一個比較籠統的說法,因為細分起來的話,法蘭克人還分成三個部族——薩利安人(Salian)、里普利安人(Ripuarian)和黑森人(Hessian)。

到了公元4世紀的時候,三個部族中的薩利安人聽從羅馬皇帝的指令,奉詔搬遷。定居到了萊茵河西岸,甚至深入到了高盧腹地的托克桑德里亞(Toxandria),成為羅馬人的同盟者。而其他兩個部族則繼續生活在原居住地。在後來的歷次作戰中,薩利安法蘭克人為羅馬人的對外作戰出力甚多。

按照法蘭克人自己的說法,公元481年這一年,法蘭克王國(KingdomoftheFranks)成立,第一任國王就是克洛維一世(ClovisI)。因為就在這一年,法蘭克人的國王希爾代里克一世(ChildericI)去世,國王的位子傳給了他的兒子克洛維。不過這種說法讓人感到有點突兀,因為那個時代的法蘭克人,還遠遠沒有建立自己的王國,充其量算是附近的幾個法蘭克部落的共主。所謂的國王,有點言過其實,稱作萊茵河西岸法蘭克諸部大酋長,更加合適一些。

克洛維一世的偉大功績之一,就是在「蘇瓦松戰役」(BattleofSoissons)中打敗了所謂「羅馬王國」的國王——夏格里烏斯。讓這個羅馬人最後的旗幟徹底消失的同時,兼并了「羅馬王國」的大片土地,法蘭克人一躍而成為萊茵河下游一直到盧瓦爾河(LoireRiver)以北的地區小霸主。

隨着克洛維的對外征服越來越多,地盤越來越大,克洛維所在的法蘭克部落就順理成章地過渡到了法蘭克王國,克洛維一世也就成了法蘭克王國的王朝奠基人。克洛維所創立的這個王朝,後來被稱為是「墨洛溫王朝」(MerovingianDynasty)。之所以被叫作墨洛溫王朝,是因為克洛維一世的爺爺,也就是當時的法蘭克大酋長,就叫作墨洛維(Merovech)。而墨洛維所在的家族,被稱為「墨洛溫家族」。

這個當年的墨洛溫家族,顯然屬於一眾蠻族文盲中讀書比較多的家族,讀書人的那些愛慕虛榮,放在這個家族身上一點都不含糊。這個家族仿照當年的羅馬王政時代,為自己編排了一套光彩奪目的家族身世。他們宣稱自己是古希臘特洛伊王國的末代老國王普里阿摩的直系後人,這樣的出身,顯然比當年的埃涅阿斯後人創羅馬城的傳說,來得更加勁爆一些。法蘭克人的第一王朝墨洛溫王朝,對後世的影響極大,尤其是今天的法國。所以直到今天,法國的首都巴黎,都在用普里阿摩的小王子帕里斯(Paris)的名字來命名。

克洛維一世在率領法蘭克人起家時,需要拿到日耳曼部落的野蠻人認同,就堅定不移地信仰日耳曼人的原始神奧丁(Odin);後來需要團結日耳曼其他兄弟部落的時候,又加入了日耳曼兄弟的基督教統一戰線,信仰了基督教的「阿里烏教派」;再之後,跟同樣出身日耳曼部落的兄弟部落阿勒曼尼人(Alemanni)同室操戈,則又投機性地加入了天主教,從而團結了信仰普世教皇的羅馬人和高盧人,並趁機宣佈阿勒曼尼人為異端。

憑藉着這股子精明勁兒,克洛維一世在高盧這片四戰之地上如魚得水,成功地站穩了腳跟。對於周邊的鄰居,克洛維總是能夠找到克敵制勝的法寶,或者換個角度,總能夠找到對方的弱點與軟肋。不管西哥特還是東哥特,不管是勃艮第人還是阿勒曼尼人,克洛維一世都應付得遊刃有餘。而且在此期間,克洛維還帶領他這一系的法蘭克人,成功地洗白了身份,成為傳承自古希臘特洛伊的,信仰普世羅馬式基督教的,獨樹一幟的日耳曼人中的一支。

公元511年,鑽營了一輩子的克洛維一世離開人世,他死後被葬在了巴黎聖日內維耶教堂(SainteGenevive),他也是第一位選擇葬在巴黎的法蘭克人領袖。

克洛維一世死後,按照法蘭克人排排坐吃果果式的家產繼承製度,法蘭克王國被他的四個兒子瓜分,形成蘭斯(Rheims)、奧爾良(Orlans)、巴黎(Paris)、蘇瓦松(Soissons)四個小王國。與此同時,在克洛維的擴張期間,一些追隨克洛維建功立業的王公貴族,也陸續分到了一些封地。如此一來,就產生了中世紀歐洲采邑制(Fief)的雛形。

應該說,作為法蘭克王國名義上的開國國王,克洛維一世的文治武功還是可圈可點的。然而其在做人上的反覆無常,陰險狡詐,深刻地影響了自己的後人。在他之後,王國不僅被瓜分,因為分贓不均,子孫後代們隨後還經常爆發內戰,互相之間陰損下作,出手狠辣,絲毫不顧及手足之情。從而,墨洛溫王朝陷入了一個依靠繼承製度分裂,又依靠流血戰爭合併,不斷分分合合的死循環中無法自拔。

這個死循環,持續了兩百多年。以至於後來的王國內政,全部都被王國宮相(Mayorofthepalace)把持在手。反而是國王本人,神隱到了幕後成了傀儡,人送外號「懶王」。

站出來結束這一切的,叫作「矮子丕平」(PepintheShort)。

矮子丕平,就是前文我們提到的,為教皇獻土的那個丕平。他是墨洛溫王朝末期的一位宮相,也被稱為「丕平三世」。之所以被稱為矮子,是因為身材這方面丕平並不優秀,也很難改進;之所以叫丕平三世,是因為丕平家族的發跡,是從丕平一世開始的。

丕平家族的傳承來自丕平一世,丕平一世在世的時候建立了法蘭克王國的「丕平家族」。丕平一世的名字,跟王朝無關,單純就因為他是丕平家族的開山祖師。丕平一世在臨終之前拿到了墨洛溫王朝宮相這個實際掌權者的角色,從此以後丕平家族就和宮相這個職務結下了不解之緣。丕平一世的外孫叫作丕平二世,從丕平二世開始,丕平家族就持續三代薪火相傳,想盡辦法將墨洛溫王朝的懶王取而代之,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合適的機會和借口。

丕平二世在世期間,通過內戰,成為法蘭克王國的唯一宮相,也是真正掌握墨洛溫王朝命運的那個人。

丕平二世死後,他的私生子查理·馬特(CharlesMartel),也是通過內戰掌握了法蘭克王國的政權,是繼他的老爸之後的又一個獨裁宮相。查理·馬特不僅贏了內戰,而且為整個基督教世界贏得了一場足以彪炳史冊的外戰。當時全盛時期的阿拉伯帝國,從西亞打到了北非,又從北非越過直布羅陀海峽(StraitofGibraltar)征服了西班牙。正處於上升期的伊斯蘭力量,一路走來,所向披靡,銳不可當。

公元732年,乘勝翻越比利牛斯山(PyreneesMountains)的阿拉伯人,同查理·馬特的法蘭克軍隊遭遇,最終法蘭克人在「普瓦提埃戰役」(BattleofPoitiers)中打敗了阿拉伯人。這場戰役之後,阿拉伯人的擴張勢頭受到遏制,伊斯蘭人的勢力也就被阻滯在了比利牛斯山以南的伊比利亞半島。

法蘭克人的這場勝利,在當時來講未必是多麼驚天動地的大事,而且孤軍深入的阿拉伯人,也未必盡全力參與了這場戰鬥。如果對歐洲大陸的歷史地理地緣有粗淺了解的話,阿拉伯人應該知道,在沒有掌控亞平寧半島的情況下,貿然翻越比利牛斯山東向歐洲大陸腹地,並不是多麼明智的一個選擇。即使如當年羅馬帝國英雄了得,如果不能一口氣控制萊茵河防線,面對無險可守的高盧,也足夠阿拉伯人喝一壺的。到那個時候,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就成了名副其實的騎虎難下。況且阿拉伯人的核心區在阿拉伯半島一帶,到伊比利亞半島這裏,戰線已經拉得太長太長了,搞不好,已經攥在手心的伊比利亞半島也成了燙手的山芋,到時候攻守易位,被人一口氣趕回西亞老家也未可知。

所以,此戰的結果,阿拉伯人停止北伐,也成就了法蘭克人此後無數年中的漂亮談資。拯救歐洲,拯救基督教,拯救人類文明這類的話,在法蘭克人的口中說出來居然十分順理成章,而且別人即使想反駁,也說不出什麼。況且從客觀上來講,法蘭克人的這次勝利,確實給了當時風雨飄搖的東羅馬帝國以巨大的信心和勇氣。十幾年後,希臘火一戰成名,保衛了歐洲最東部的上帝子民,讓基督教在東西兩個方向上,穩定了自己的文明最前線。

不過雖然戰役的烈度以及阿拉伯人作戰的慾望值得商榷,但我們不可低估的,是這次東西方大碰撞對西歐人的深遠影響。

在這次戰役中,歐洲人第一次見識到了東方的馬鐙這種東西。馬鐙的出現,使得當時法蘭克人的輕騎兵,很快變成了武裝到牙齒的重騎兵。然而重騎兵輜重之貴重,讓平頭老百姓家庭根本無法裝備。而與之相反的是,騎士因為裝備較好,而且已經完全脫產,則需要封地和農民來進行供養。於是原始的部落民主制開始慢慢解體,騎士階層慢慢形成。在早期法蘭克王國采邑制的基礎上,真正的封建制開始逐漸成形。

總而言之,對阿拉伯異教徒的勝利,讓查理·馬特一戰成名,他也被法蘭克人稱為「鐵鎚查理」,其中的「馬特」(Martel),也就是鐵鎚的意思。

丕平二世和鐵鎚查理兩個人薪火相傳,讓丕平家族的聲望達到極致,也讓宮相掌權墨洛溫王朝,甚至是取墨洛溫王朝而代之,成了整個王國最大的一個陽謀。

鐵鎚查理死後,他實際統治的法蘭克王國,被分給了他的兩個兒子卡洛曼(Carloman)和丕平三世。這個丕平三世,也就是矮子丕平,後來戰勝了自己的哥哥卡洛曼,重新統一了法蘭克王國。

從丕平二世到鐵鎚查理,再到丕平三世,丕平家族三代人前赴後繼,把篡位事業推向一個又一個新高潮。鐵鎚查理實際上已經對王位顯得迫不及待了,他在世期間,墨洛溫王朝的國王甚至出現過一段時間的空缺,連個懶王的傀儡稱號都不願意給了。而鐵鎚查理本人,更是得到了當時羅馬教皇的宗教認同。當時以教皇格雷戈里三世(PopeGregoryIII)為代表的羅馬教廷,急於擺脫東羅馬帝國的控制,同時尋找有實力的監護人,單方面授予鐵鎚查理以「羅馬貴族」(Romanconsulship)的光榮稱號。不過,鐵鎚查理綜合分析當時的形勢,覺得篡位的時機尚不成熟,於是就謙讓了這個來自教皇的冊封。

那麼,篡位事業來到了矮子丕平這裏,也就用不着怎麼扭扭捏捏了。因為我們前文已經說了,這個時候的教皇已然落魄,面臨被倫巴底人血洗羅馬城的巨大危險。教皇斯蒂芬二世親自跑到了巴黎搬救兵,低三下四地來找法蘭克人談合作了。如果說鐵鎚查理尚且顧及王權輸給教權的危險,沒有貿然答應羅馬貴族的封號,至死也沒有篡位的話,到了矮子丕平這裏,一切都已經水到渠成。教皇親自送上門來,名義上依然遙尊東羅馬帝國正統的羅馬教廷,屈尊到野蠻人的世界尋求援助,法蘭克王權和羅馬教廷教權,充滿著各種可能的交易與妥協,各種可能的陰謀與合作。

當時法蘭克王國宮相矮子丕平,最終答應了教皇的出兵請求。但以此為籌碼,矮子丕平也得到了羅馬教皇的加冕,讓丕平以宗教的名義,拿到了法蘭克王國的王朝正統。

公元751年,矮子丕平正式廢掉了墨洛溫王朝,自稱法蘭克王國的國王。而矮子丕平所建立的這個新王朝,被後世史家稱為「加洛林王朝」(CarolingianDynasty,以丕平家族的慣用名命名)。

這是一場雙贏的政治妥協,丕平與教皇做了一次賺錢賺吆喝的好買賣。

丕平創建了加洛林王朝,而教權獲得了官方認證王權正統性的標誌性進展。況且不光是一個虛頭巴腦的教皇官方授權,教皇也拿到了如假包換的實惠。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公元756年,丕平獻土事件(DonationofPepin),讓羅馬教廷在羅馬城及其毗鄰區,獲得了一塊價值連城的永久屬地。這塊屬地,從此成為一個事實上的「教皇國」(PapalStates),並且由從法蘭克王國開始的西歐天主教國家所保衛。這個教皇國,從此成了羅馬城在西羅馬帝國落幕之後的,真正的羅馬守衛者,自此挺立達一千多年之久。

矮子丕平之後,就是他的兒子,我們前文提到的查理曼大帝。

查理曼帝國

查理曼大帝在後世的歷史定位被西歐諸國無限拔高,成了幾百年以來的超級大網紅,然而,查理曼這位所謂的大帝在世時的文治武功,天上掉餡餅的成分,遠大於其個人努力。他在今天被公認為是英明神武的十全老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西歐日耳曼諸國的強大,從而掌握了全球話語權,而且這個話語權已經持續了太久。

查理曼大帝是矮子丕平的兩個兒子之一,當然此時的查理曼還不敢自稱查理曼,只能是原名查理,或者查爾斯。矮子丕平謝世之後,按照法蘭克人傳統的吃大鍋飯式的原始共產主義分配方式,法蘭克王國又被平分給了查爾斯和他的兄弟卡洛曼(Carloman,和矮子丕平的哥哥重名)。

不過事有湊巧,公元768年丕平去世,而到了公元771年卡洛曼也猝死了。於是就這樣,年僅二十九歲的查爾斯,早早繼承了法蘭克王國的全部領土。

要知道,當年查爾斯的曾祖丕平二世苦心經營了一輩子,也不過就是為了區區一個法蘭克人的獨裁宮相的頭銜;而查爾斯的祖父鐵鎚查理,跟阿拉伯人玩命死磕一場,方才贏得了整個基督教世界的刮目相看;那麼查爾斯的父親矮子丕平,更是在複雜的國內國際形勢中輾轉騰挪,投機性地和教皇達成妥協,又具前瞻性、大手筆地將新征服的領土無償贈予教廷,這才有了丕平家族的持續繁榮。

目前的情況是,整個丕平家族連續四代人,持續一個世紀的政治紅利,無論面子還是裏子,到最後都被晚輩青年查爾斯輕鬆拿到了。

躺在三代祖先功勞簿上的查爾斯,窮其一生都想證明一件事情——他是那個天賦異稟的人,他是那個顧盼自雄的人。所以,他的功勞就一定不能比自己的三代先人更差。於是查爾斯索性就不斷地發動對外戰爭,不斷在戰爭中證明自己不是吃素的。有些戰爭是必須要打的,但有些戰爭則看上去毫無必要,與其說是為法蘭克人爭奪生存權,倒不如說是為了讓查爾斯本人的個人簡歷看上去更加流光溢彩而已。

這樣的一個查爾斯,更像是犯了「戰爭強迫症」。

查爾斯的光輝戰史中,牛刀小試的,要算是翻越阿爾卑斯山進入意大利,將盤踞在意大利北部兩百多年之久的倫巴底人滅國。對於丕平家族來講,跟倫巴底人已經交手多次,當年的「丕平獻土」,獻的土其實就是從倫巴底人手裏搶來的。然而,將同為日耳曼部落出身的倫巴底人斬盡殺絕,即便這算查爾斯的所謂功績之一的話,那麼這樣的豐功偉績,依然摻雜了很多私貨。

查爾斯進攻倫巴底的最直接的動因,就是為了追殺卡洛曼的遺孀與孩子們。為了讓自己的統治更加穩固,也為了讓統一之後的法蘭克王國避免再次陷於分裂與紛爭,公元774年,查爾斯決意進軍意大利,並且在發兵之前,查爾斯還和自己倫巴底籍的老婆辦了個離婚手續,以表明自己和倫巴底人勢不兩立。同年,倫巴底人戰敗,整個意大利北部被併入法蘭克王國的版圖。

拿同宗的日耳曼人開刀,倫巴底人並不是第一個。在倫巴底人之前,查爾斯就已經發動了對薩克森人(TheSaxons)的戰爭。這場戰爭開始於公元772年,結束於公元804年,持續三十二年之久,這期間法蘭克人與薩克森人進行了大小戰役十八次之多。後來的史家把這次戰爭稱為「薩克森戰爭」(SaxonWars)。

簡單說一下薩克森人。

薩克森人最早來自日德蘭半島(Jutland)的南部,在後來的幾個世紀中逐漸沿北海(NorthSea)海岸線遷徙,移居到了今天德國的西北部靠荷蘭一帶。到了西羅馬帝國末期,匈人勢力的擴張,造成日耳曼人大遷徙。薩克森人中的一支就渡海到了不列顛,渡海的這支後來就被稱為「撒克遜人」,而留在原地沒有搬家的這部分,依然稱為「薩克森人」。如果從歐洲人的角度來區分,撒克遜人可以用英語中的「Saxon」這個單詞來稱呼,而「薩克森人」則可以用德語中的「Sachsen」,實際上是一個意思。

查爾斯揪住薩克森人不放,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薩克森人跟其他的日耳曼部落沒有什麼兩樣,都是信仰被正統基督教定義的異端——阿里烏教派。那麼作為一眾日耳曼蠻族中最先改宗基督教,並積極向教皇靠攏的法蘭克人來講,他們長期致力於成為羅馬教廷的衛道士,致力於剷除基督教世界中的異端,為了彰顯這種政教合一的正統性,查爾斯甚至為自己和自己的十二位近衛軍命名為「聖騎士」(Paladin)。

不過,這只是從正面來理解這件事情,實際上查爾斯強迫法蘭克人的鄰居們改宗基督教,這件事是典型的王權與教權的相互利用,對於王權來講,他甘於為基督教衝鋒在前,做教皇佈道的馬前卒;而對於教權來講,他默許並放任了法蘭克人對周邊一眾蠻族小國的擴張,而且還是以上帝的名義,進行合法合理合情的殺戮。

二者眉來眼去,一拍即合。

打倫巴底人是如此,打薩克森人亦是如此。

實際上,比長達三十多年無休止地進攻和屠殺薩克森人更有意義的一件事情,是查爾斯對阿瓦爾人發動(Avars)的滅國之戰。

相對於匈人來源的眾說紛紜,阿瓦爾人的民族源流是比較清晰的。中西方史學界基本上能夠達成共識,阿瓦爾人實際上就是當年生活在中國北方的少數民族——柔然人的直系後裔。至少是當年柔然人的其中一部。

我們讓時光倒流,回到前文所提到的匈人帝國末期。

話說公元453年,上帝之鞭阿提拉暴死。到了第二年,阿提拉身後的匈人帝國就分崩離析,原來一起扛過槍的各部落各種族的統一戰線也土崩瓦解。公元454年,匈人前盟友之一的日耳曼系格皮德人在「尼達奧之戰」(BattleofNedao)中擊敗匈人最後的武裝力量,殺掉了阿提拉的長子埃拉克(Ellac)。格皮德人藉此機會徹底佔領了原本匈人帝國的核心區——多瑙河中游平原。順手牽羊地,格皮德人還拿下了毗鄰的特蘭西瓦尼亞高原。

格皮德人擊潰匈人之後,就在這塊歐洲大陸腹地水草最為豐美的大草原上,愉快地生活了一百多年。一直到阿瓦爾人沿着草原絲綢之路,從蒙古草原一路逐水草而居闖入了南俄草原,又從南俄草原進入多瑙河下游平原,再繼續沿着多瑙河進入格皮德人的地盤。

而此時此刻的多瑙河中游地區,就成了阿瓦爾人的天下。阿瓦爾人的存在,對當時的東羅馬帝國形成了非常大的威脅。這群作戰能力十足的東方游牧部落,分分鐘可以南下巴爾幹,直奔東羅馬的首都新羅馬。而事實上,他們也確實這樣做了。公元626年,阿瓦爾人聯合了斯拉夫人和保加爾人(Bulgar,保加利亞的前身,後文還會講到)團團包圍了新羅馬,到最後功敗垂成。

圍攻新羅馬失敗之後,阿瓦爾人陷入了巨大的內亂之中不可自拔。到了查爾斯國王的時代,阿瓦爾人實際上已經病入膏肓,再也不是當年那個馳騁亞歐大陸的強悍民族了。

公元805年,也就是法蘭克人結束薩克森戰爭的第二年,查爾斯國王再接再厲,滅亡了如同冢中枯骨一樣的阿瓦爾人。

實際上,這個時期的查爾斯國王,已經不能再叫作查爾斯國王了,他早已經換了一個名號。因為我們前文曾經提到過,公元800年的聖誕節,羅馬教皇為查爾斯進行過加冕,在公元800年之後的查爾斯,正式名字也就成了「查理曼」。查理曼的「曼」也就是「大帝」的意思,查理曼本身的意思就是查理大帝,在諸多中文語境中,也尊稱他為「查理曼大帝」。而把他身後的帝國,稱為「查理曼帝國」。

至少在形式上,查理曼大帝在西歐復辟了一個「羅馬人的帝國」,因為在教皇利奧三世的嚴格定義中,查理曼是「羅馬人的皇帝」,而不僅僅是法蘭克人的皇帝。然而這個所謂皇帝,長期以來卻並不為東羅馬帝國所承認。即便是在公元812年這一年,東羅馬官方承認了查理曼大帝的存在,但也並沒有順便承認查理曼是「羅馬人」的皇帝。

即便在後世對查理曼無限拔高,對查理曼的故事無限演繹的情況下,查理曼的這個所謂皇帝,依然顯得十分刻意。事實上,哪怕是查理曼之前的這個法蘭克王國,從他建立的那一天起,也是充滿了各種人為設定。

克洛維一世的登基時間,被精心地安排在公元481年,也就是羅馬最後一個皇帝尼波斯去世后的第二年;克洛維一世所打贏的一場局部戰爭——「蘇瓦松戰役」,被後世刻意地宣傳為對「羅馬王國」的一場偉大勝利;從墨洛溫王朝開始,法蘭克人不斷宣傳自己跟羅馬人一樣,是特洛伊人的後代,並且還把都城設在「帕里斯」。

墨洛溫王朝是如此,那麼此後的加洛林王朝呢?

加洛林王朝刻意宣傳鐵鎚查理拯救了基督教世界,刻意宣傳矮子丕平同教皇的互相綁定,刻意宣傳查理曼和他的「聖騎士」對外作戰的宗教神聖性。而到了公元800年聖誕節晚上,教皇為查理曼加冕的時候,都已經完全是照本宣科了。

這一切,都顯得太過劇情需要了。

而且不僅如此。

為了讓查理曼大帝看起來更加文治武功,為了讓查理曼帝國更加能夠代表那個曾經活在西歐人民記憶中的文化羅馬,後世史家還為當年的查理曼大帝統治時期,生生包裝出了一個「加洛林文藝復興」(CarolingianRenaissance)。這樣的塗脂抹粉,讓人感到十分忍俊不禁。既然前有加洛林文藝復興,後有東羅馬帝國的兩次文藝復興,又何談黑暗的歐洲中世紀呢?

這樣的急赤白臉,更是何其刻意。

實際上,查理曼也只是粗通文墨,他不懂東羅馬帝國的官方語言希臘語,到後來才學會了西羅馬帝國當年的官方語言拉丁語。他的一生基本上定居在自己出生地不遠的小城亞琛(Aachen),他本人講得最為熟練的,只是當地的一種土著古日耳曼方言。更為糟糕的是,他麾下的所謂「帝國」,其實只不過是剛剛脫離原始部落時代的一個鬆散王國。談不上春風化雨,也談不上禮儀典章,就在空前的查理曼大帝這一代之後,一切就又將從頭再來。

公元814年,查理曼大帝去世,按照慣例,他的帝國本該一分為五,分別由他的五個兒子繼承。然而幸運的是,查理曼有着七十二歲的高壽。臨終之前,五個兒子已經五去其四。就這樣,僅剩下的兒子虔誠者路易(LouisIthePious)繼承了整個帝國,成為法蘭克人的第二位皇帝。

虔誠者路易之後,這個所謂的查理曼帝國,也就面臨崩盤了。

《凡爾登條約》

虔誠者路易是個性格十分寬厚,學識十分淵博,對上帝十分虔誠的人,但這樣的人,放在查理曼大帝之後,多少有點不合時宜。中國人的老話,百無一用是書生,放在歐洲也是一樣。

虔誠者路易所繼承的查理曼帝國,怎麼看都算是言過其實,靠着查理曼本人的武功赫赫才勉強保持了還算遼闊的版圖,又靠着查理曼本人在那個時代罕見的高壽,熬死了虔誠者路易的四個兄弟,這才保證了虔誠者路易能夠獨自享有一個勉強被稱為「帝國」的政權。這個帝國,在查理曼生前並沒有十分完備的治國方略,而在查理曼死後,也沒有一套實用的傳承體系。

所謂的封建采邑制度,雖然早在鐵鎚查理時代就已經有了初步確立,但這樣的分封,還帶着十分原始的野蠻人部落習慣——把帝國的一切,包括土地、資源、人口,都當成一家一姓的私產予以切割。即便是已經被後世美化成天降大神的查理曼大帝本人,也並沒有參透一個王朝長盛不衰的密碼,依然把平分自己的帝國給兒子們,當成保持絕對公平與帝國和平的金科玉律。這樣的封建進程,與其說是順應潮流,倒不如說是懶得動腦。

到了虔誠者路易當家的時候,帝國已經難以維繫。

查理曼的帝位雖然被路易所繼承,但這樣的皇冠並不值錢。當「羅馬人皇帝」這個頭銜,由一種權力與威嚴的象徵,最終墮落成了一種光榮稱號的時候,所謂的查理曼帝國也就等於是一世而亡,不復存在了。

虔誠者路易應該是比自己的老爹查理曼腦子更加清醒的明白人,他希望能夠在自己身後依然保留一個統一的帝國。於是他仿照同時代的東羅馬帝國,在自己尚且能夠主持大局的情況下,立自己的長子洛泰爾(Lothair)為副皇帝。他希望能在自己百年之後,由洛泰爾繼續保有這個所謂「羅馬人的皇帝」的頭銜,並且把如今的帝國版圖保持完整。

然而,虔誠者路易的個人能力,完全不足以撐起他超越他的時代的施政綱領。

實際上,加洛林王朝的王位爭奪,自虔誠者路易接班的那一天開始,就沒有消停過。並且因為兒子們對新的接班制度的不滿,導致路易本人下野一次,復辟一次,苦撐著這個還算統一的王國,一直到了公元840年。這一年,六十二歲的路易撒手人寰,去見加洛林家族的古聖先賢去了。

先王屍骨未寒,路易的三個兒子馬上展開了新的內戰。

內戰持續了兩年,三方都沒有撈到什麼好處。

於是在公元843年,先王法定意義上的接班人——長子洛泰爾,召集充當造反派角色的兩個弟弟——日耳曼人路易(LudwigIIderDeutsche)和禿頭查理(CharlesII,theBald),在今天法國東北部的凡爾登(Verdun)簽訂條約,三個人宣佈停戰,並三分帝國。這個條約,後來就被稱為《凡爾登條約》(TreatyofVerdun)。

按照這個條約的約定,洛泰爾依然在名義上承襲了虔誠者路易留下來的加洛林王朝帝號,但實際上只分得了原來法蘭克王國的中部領土,包括今天的洛林(Lorraine)、普羅旺斯(Provence)和意大利北部。從地緣板塊上來講,就是西起斯海爾德河(Scheldt)、默茲河(Mosa)、索恩河(Saone)和羅訥河(Rhone),東到萊茵河,北抵北海,南面囊括意大利北部的原屬於法蘭克王國中間的長條形的一部分。這個大長條雖然在地緣上十分複雜,在戰略位置上也十分糟糕,但因為大長條同時包括了查理曼舊都亞琛,以及原羅馬故都,在三兄弟之中,也算是有個正統的名分。

那麼洛泰爾的地盤以西,就分給了禿頭查理,而洛泰爾的地盤以東,則屬於日耳曼人路易。這樣一來,三兄弟的領地,就分別被稱為中法蘭克王國,西法蘭克王國,以及東法蘭克王國。

其中的東法蘭克王國,因為地處萊茵河以東,依然還保留着日耳曼人傳統的古日耳曼語,也就是當時所稱的「條頓語」(Teutonic)。但西法蘭克王國與中法蘭克王國的情況則比較複雜。因為兩個王國所處的地緣板塊,實際上是之前羅馬帝國的舊地。這塊土地最早屬於高盧人,愷撒發動的高盧戰爭,造成了高盧人的大量減少,也讓拉丁語成為高盧地區的官方語言。只是這種拉丁語在民間並非傳統的「古典拉丁語」,而是比較生活化的「通俗拉丁語」。

西羅馬帝國倒下之後,法蘭克人進入高盧地區,成為這塊土地新的王者。然而,法蘭克人的法蘭克語,卻並不具備拉丁語一樣的先進性。這樣的尷尬,跟早期羅馬人征服希臘地區之後所遇到的困境,幾乎如出一轍。法蘭克語不僅無法取代拉丁語表達很多蠻族聞所未聞的辭彙,甚至這種還比較原始的部落語言,只能在口頭表達,而尚且不能形成成熟的書面文字。

於是法蘭克語同當地的高盧通俗拉丁語進行了結合,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到了《凡爾登條約》簽訂之前,已經形成了一種新的語言,我們稱之為「羅曼語」(Romance)。

羅曼語就是今天法語的前身,而條頓語也就是今天德語的雛形。

《凡爾登條約》的原始文件,從此就成了古法語和古德語有確切文字記錄的最早的古文獻。有了羅曼語和條頓語的分野,使得法蘭克王國的內戰理由更加充分,分裂也更加具備法理依據了。

《凡爾登條約》之後,三個法蘭克王國之間依然爭鬥不斷,屬於加洛林王朝的家族榮耀,也漸漸遠離了這群不肖子孫。只不過,那個虛無縹緲的「羅馬人的皇帝」帝號,依然還在幾個法蘭克王國中,甚至是分裂之後再次分裂的小邦中,聊勝於無地傳承著。

名義上的查理曼帝國皇帝,兼中法蘭克王國的國王洛泰爾,他沒有遏制住他身後的王國繼續分裂的政治生態。在洛泰爾死後,他的中法蘭克王國一分為三,長子路易二世(LouisII)分到了意大利,次子分到了普羅旺斯,三子則分到了洛林(洛林的本意就是洛泰爾王國的意思)。如此一來,洛泰爾生前的帝號就由他的長子路易二世來繼承。

一番又一番的折騰之下,中法蘭克王國也終於折騰完了自己的氣數。三個小王國相繼絕嗣,讓東、西兩個法蘭克王國找到了兼并的機會。公元870年,洛泰爾的兩個弟弟,禿頭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簽訂《墨爾森條約》(TreatyofMersen),把中法蘭克王國在阿爾卑斯山以北的領土幾乎瓜分殆盡,僅僅給洛泰爾的後人留下了一個意大利王國。

五年之後的公元875年,路易二世駕崩,他死後留下的帝號,被當時加洛林王朝在世的輩分最大的西法蘭克國王禿頭查理所獲得。

禿頭查理死後,他的兒子沒好意思再去趟皇帝這個渾水。此後帝位虛懸幾年,到了公元881年,東法蘭克王國的「胖子查理」(CharlesIII,theFat,日耳曼人路易的小兒子)重新傳承了帝號。

自胖子查理之後,這個所謂的皇帝稱號變得愈發不值錢。帝號甚至傳承到了意大利王國的幾個貴族手中,而這些貴族,跟加洛林家族甚至都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其實說白了,到公元9世紀末為止,自查理曼大帝開始的皇朝正統,已經完全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他的子孫後代的無聊與無能,從名字上就可見一斑,什麼禿頭查理、胖子查理、口吃者路易、孩童路易。就法蘭克王國或者加洛林王朝存在的實際而言,最初分裂的三個法蘭克王國,若干年後無論語言、文化、習俗都漸行漸遠,已經完全不具備再次統一的基礎。

如果說這段時間對後世有什麼更加積極的影響的話,第一是在《凡爾登條約》三分帝國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現代法國、德國、意大利三國的雛形;第二是查理曼大帝開創了一個教皇為「羅馬人的皇帝」加冕的傳統,從此西羅馬帝國得以在名義上死灰復燃,借屍還魂。而在此後的帝號傳承中,後世的諸多政權,也都紛紛仿效查理曼帝國時代,利用羅馬教廷為自己的皇位或者王位進行宗教加持。

如此一來,羅馬教廷連同教皇所在的教皇國,也就成了歐洲版本的周天子。

宗教加持的威力,將會在更遠的將來,愈加被歐洲貴族發揚光大。

封土建制

基督教勸人向善,基督徒言行溫和,遇到災年的時候基督教會還可以拉教眾們一把,好一幅田園牧歌,與世無爭的安逸圖景。然而,基督教在中世紀所扮演的角色,卻遠沒有我們看到的這麼簡單。

我們知道基督教誕生於羅馬帝國早期,蓬勃發展於帝國的三世紀危機,正因為羅馬帝國在官僚體繫上的不夠嚴謹,才賦予了教會種類繁多的社會功能。基督教會在民間的功能之強大,遠超我們的想像。它可以是羅馬帝國的基層銀行、診所、孤兒院,當然也可以是保險公司、慈善機構、喪葬禮儀辦事處。當教會的威望在民間愈發強大的時候,他就會不斷積累財富,並利用這些財富置田置地,擴建修道院,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這套宗教體系。

皇權並非沒有看到貌似平和的教會對國家政權的潛在威脅,並且以國家名義進行過幾次對基督教的打擊。然而最終,在帝國本身的組織架構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只能默認並接受教會的存在。而到了君士坦丁大帝期間,羅馬帝國更是頒佈了《米蘭敕令》,不僅無條件退還了國家沒收的教會不動產,還給了教會以免除賦稅徭役的特權,給了基督教以國教的待遇。

跟我們一樣,英明神武的君士坦丁大帝,也被基督教的溫和外衣所誤導了。君士坦丁的本意是將基督教中的阿里烏斯教派發揚光大,因為這個教派是臣服於皇權,並承認皇帝的無上尊榮的。然而讓君士坦丁大帝始料未及的是,他所倡導的阿里烏斯教派最終被羅馬教廷定義為異端,並且在教皇與法蘭克人合流之後,教會還利用國家軍隊有組織地消滅阿里烏斯教派,或者逼迫其信眾改宗。

君士坦丁大帝雖然失算,但是他的《米蘭敕令》卻從此為基督教的瘋狂傳播大開了方便之門,尤其在西羅馬帝國崩潰之後。

當西羅馬帝國政權消失,大批蠻族入主中原,老百姓一臉茫然的當口,又是教會挺身而出,在一片狼藉的西歐土地上,率先帶領上帝子民進行了秩序重建。因為帝國雖然沒了,但基督教的各級教會還在,這些教會遍佈西歐的各大城市,也深入到了田野鄉村。而且這些教會,往往還佔有大量的公共設施以及可耕種的土地。而且關鍵是,蠻族的到來往往為教會網開一面,因為這些蠻族也是上帝福音的信仰者,他們可以殺人越貨,可以姦淫擄掠,但唯獨不願意對教會動手。

這樣一來,西羅馬帝國雖然灰飛煙滅,基督教會反而獨善其身。

當蠻族的殺戮告一段落,需要穩定下來進行抓革命促生產的時候,第一時間還是想到了教會。教會首先有錢有地,而且教會經過《米蘭敕令》之後這幾百年的發展,還形成了在教會自留地上耕種的習慣。教會下屬的修道院,裏面有大量的修士和修女,這些人長期耕種和勞作,後來就變成了實質上的修道院佃農。佃農們在實踐中摸索出了很多實用的耕作經驗,甚至還保留了很多傳承自古羅馬時代的釀酒釀蜜、木工瓦工、打鐵鍛造這種手工業經驗。這些經驗由教會傳播開來,社會經濟也就重新振興起來。

況且不僅是經濟。

教會還具備強大的文化傳播功能。不管是拉丁文還是希臘文,教會都有人會講,而且只要你願意受洗加入基督教會,你就能享受教會無償的教育。基礎教育普及之後,教會多年以來的藏書,足夠讓蠻族的土地重新盛開文明之花。

如此一來,在教會的協助之下,整個社會秩序也就慢慢得以恢復。當然,在這期間,教會也獲得蓬勃發展。基督信徒暴增的同時,世俗王權也對教會刮目相看,教會的勢力更加龐大。

教會在當時的示範作用是強大的,甚至是神聖的。

在教會示範的基礎上,蠻族也開始慢慢研究自己的社會治理問題了,尤其是歐洲古代社會最大的熱點——土地問題。

我們前文講過,早在羅馬帝國晚期,奴隸制度就已經接近崩潰。奴隸來源漸趨枯竭,奴隸們的生產積極性極其低下,尤其在基督教廣泛傳播的情況下,奴隸們自認為也是上帝子民,是四海之內皆兄弟的芸芸眾生之一。於是,奴隸們開始消極怠工,破壞工具。於是在羅馬帝國中期,一種叫作「隸農制」(Coloni)的新勞動關係開始流行。

所謂「隸農制」,是指佃農租種貴族田產,並在收穫后以貨幣形式結算地租。這種形勢下的勞動關係,充分給予了隸農們以人身自由,也提高了他們工作的熱情。所以在這個時期,隸農們被普遍稱為是自由隸農。然而羅馬帝國的社會制度依然是以奴隸製為基礎的,自由隸農時間久了,依然會遭遇天災或者減產,在喪失償還地租能力的情況下,只能再一次委身為奴。在這種情況下的隸農們,地位並不比奴隸高到哪裏去。甚至連最基本的婚配的權利都要受到貴族們的限制,或者不予承認。於是,自由隸農,也就退化成了依附隸農。

而一旦這種退化發生之後,隸農制的優點也就不復存在了。

蠻族入主中原之後,不斷征戰過程中,蠻族的采邑制慢慢成形。於是,他們在教會土地制度與羅馬隸農制的影響之下,結合了自身蠻族部落公有制特點,逐步形成了早期的歐洲「封建制」(Feudalism)。

我們知道,鐵鎚查理執政期間,采邑制已經成形。不過當時的采邑制跟後世的還有點區別,因為當時的分封主要是基於戰功,而且這種分封帶有很強的國王個人色彩。所以,當時的采邑制可以是封臣的終身制,但並不可以世襲。而到了禿頭查理臨終之前的公元877年,他頒佈了一個新的政策,被稱為《基爾希敕令》(CapitularyofQuierzy)。這個敕令明確了在法蘭克王國的各個采邑上的王公貴族們,他們的封號,領地和財產都可以進行世襲。

采邑制基礎上的世襲制強化,也就最終形成了歐洲封建制。

當然,僅僅采邑制和世襲制還不夠,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歐洲封建制還輔以了「附庸制」(vassal)。所謂附庸制,是指國王以下分層分級,每一層以下都有自己的封臣,直到最底層的農民(農奴)。各個層次籠統來說,包括了國王、大貴族、小貴族(也就是騎士基層)、農民四層的金字塔式結構。上一層為下一層提供封土和保護,而下一層對上一層提供效忠和服務。

其實說白了,這是一套致力於固化社會各階層的國家契約體系。上一層和自己的下一層,層層之間簽訂契約,以保證上下級之間的關係穩定。而在同一個層級上,依靠世襲制保證整個階層的數量穩定。

這套體系,已經是當時的法蘭克蠻族能夠想到的最佳社會結構方式了。我們站在今天的角度看,好像這套體系非常文明,非常體現契約精神。然而,這就是典型的歷史誤讀。我們在下結論之前,一定要考慮到當時的時代背景。就當時的情況來看,日耳曼蠻族剛剛走出叢林,在由遊獵民族化身為農耕民族的歷史轉折點上,他們身上還帶着非常鮮明的原始部落公有制色彩。不僅公有,而且民主。而這種帶着原始色彩的普世價值觀,不僅當時的日耳曼人有,中國北方草原一代又一代的游牧民族,匈奴人、鮮卑人、蒙古人,他們早期都有這種民主體制。

我們即便是考慮歐洲,看古羅馬的發展軌跡,也是由相對民主的王政羅馬,到更加體系化的羅馬共和國,一直到元首制帝國,最後到君主制帝國,甚至是東羅馬接近獨裁式的君主制了。

所以,法蘭克系的日耳曼蠻族一步登天,又參考當時的羅馬隸農制以及教會莊園制,就很容易過渡到一個相對尊重契約的、有歐洲特色的封建制上來了。

況且,這也只是我們在理論上判斷,實際又是另外一回事。

首先來講,原始部落屬性,導致國王的權威跟當年羅馬的皇帝更加不如,比中國的皇帝更是有雲泥之判。國王或者領主封土給自己的封臣,封臣們原則上要提供必要的服務,但如果封臣們認為領主違反了契約精神,可以表達不滿,拒絕執行命令,甚至於提出改換門庭,尋找並效忠其他的領主。這還不算完,如果小領主們對上一級的領主確實已經不滿意到了極點,甚至可以投票選舉新的上一級領主。

所以在本質上,這樣的封建制,其實等於又重新回到了羅馬王政時代,國王+元老院+部落大會的三元政治體制。區別是,封建制下國王和元老院之間實行的是貴族民主制,而部落大會則完全被取消,農民的地位更加低下。貴族之間是平等的,哪怕國王也要遵循貴族之間的契約精神。而貴族一世為貴族,世世為貴族;農奴一世為農奴,則世世為農奴。階級屬性一旦確認,很難被更改。

講到這裏,我們自然會發覺,這樣的封建制與其說是社會的進步,倒不說是往原始社會的一種倒退,只是包裝以冠冕堂皇的封建制的一層皮而已。

此外,西歐封建制跟當年中國古代西周封建制,其實是有本質不同的,雖然二者在中文語境中的翻譯方式完全一致。

中國的封建制,是周天子根據《周禮》所進行的分封制以及宗法制的結合,根本上講是以血緣為紐帶的分封。舉個例子,周天子的嫡長子就是大宗,未來繼承王位,那麼作為庶子的小宗就順延成為諸侯;而諸侯的嫡長子繼承諸侯爵位,小宗則就只能做卿大夫。以此類推。這樣的一套宗法制,配合後來出現的儒家理論,很容易形成一套非常完美的繼承製度。那麼到後來出現中央集權配合龐大官僚體系的皇帝,地主和平民基本單元,也就順理成章了。

與之相反的是西歐封建制,這套體制並不看重血緣,而是以財力和軍事能力為基礎。並且國王以下,作為大貴族的封臣在自己的領地上,可以行使自主的行政、軍事、司法、財務權力,包括單獨發行貨幣的權力。這樣的封建體系,很大程度上會表現出非常強烈的獨立傾向。這種情況甚至誇張到了——「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地步。甚至國王本人,分封到最後,只能是把自己的地盤越搞越小,搞到最後自己只能在自留地賺點零花錢的窘迫地步。

王權如此不堪,教權就一定會乘虛而入。因為教皇本人,包括教皇可以控制的西歐境內的大大小小的教士,無不都是貨真價實裂土封疆的封建主。今天史家有一種說法,中世紀光是教會與修道院所擁有的土地面積,就已經佔據了整個歐洲的三分之一了。

所以,我們談當時法蘭克王國以及中世紀那些所謂的皇帝們,繞不開的話題,就是西歐奇葩的封建制,還有無處不在的基督教影響。

兩者的綜合作用力,也直接決定了接下來皇帝們的走向。

神聖羅馬帝國

查理曼大帝加冕一百多年後,那個曾經刻意把自己打扮成西羅馬帝國正統的法蘭克王國,已經越來越難以為繼。

《墨爾森條約》之後,東、西法蘭克王國瓜分了中法蘭克王國的北方領土,南方意大利境內剩下四分五裂的法蘭克人留下的大小貴族,互相爭鬥不斷。即便如此,那個可有可無的「羅馬人的皇帝」的頭銜,依然像個玩具一樣在大家手中爭來搶去。這群大小貴族中,最後一個擁有法蘭克王國皇帝頭銜的人,叫作貝倫加爾一世(BerengarI)。

貝倫加爾一世,最大的實際頭銜,不過是意大利王國的國王。最大實際控制版圖,不過意大利半島北部原屬於倫巴底人的地盤。嚴格來講,貝倫加爾一世也算是加洛林家族的一員,他的媽媽叫作吉塞拉(Gisela),而吉塞拉則是虔誠者路易的第二個老婆所生。換句話說,貝倫加爾一世相當於虔誠者路易庶出的一個外孫。

貝倫加爾一世在公元924年的內戰中被殺,在他之後,加洛林王朝也就再也沒有哪個貴族重新撿起這個皇帝頭銜。

其實,也不用嘲笑意大利那幫貴族爛泥扶不上牆。

因為東、西兩個法蘭克王國,情況也沒有好到哪裏去。

從理論上來講,隨着那個看上去很美的西歐封建制的逐漸成形,兩個法蘭克王國會分別出現一個金字塔式的,以國王為頂端的,以貴族民主製為組織原則的,比羅馬帝國更加先進的王朝國家。然而實際上,兩個法蘭克王國內部,國王根本無力掌控局勢。不斷的內戰與內耗,讓本該出現的金字塔結構成為一種奢望。反而是因為西歐封建制誰也不服誰的內在特點,出現了一堆貴族領銜的地方勢力。這幫勢力極大地分化了統一政權基本盤,也讓兩個法蘭克王國呈現出一盤散沙的政治局面。

加洛林王朝,就在這種群雄並起的氛圍中,漸漸走向日暮途窮。

兩個法蘭克王國,內部大小領主們爭鬥不休,外部敵人尤其是異教徒的威脅始終存在。來自羅馬教廷的對於王權的不斷滲透與干涉,經常讓人如鯁在喉。這些大小領主們雖然也心知肚明,但沒有誰會願意主動放下自己的權力,尤其是那些早已品嘗過權力之甜蜜的老政客們。然而,有些問題是無法迴避的,因為政治有其內在規律,該來的總是要來的。

公元987年,西法蘭克王國加洛林家族末代國王路易五世(LouisV)駕崩,路易五世膝下無子,大貴族們也就商議終止了加洛林王朝。取而代之的,是曾經在抗擊諾曼人(Norman,後文還會講到)入侵中表現傑出的羅貝爾家族(Robertianfamily)。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時羅貝爾家族之所以被西法蘭克的大貴族們選中,是因為大小領主們都覺得羅貝爾家族的地盤小,易於被各路領主們玩弄於股掌之中。

就這樣,羅貝爾家族的雨果·卡佩(HughCapet)被選為國王,從此開創了卡佩王朝(Capetiandynasty)。

卡佩王朝的地盤,確實不大,創朝的時候只有巴黎以及奧爾良的一點點領地,據說只有整個王國領地的十五分之一左右。然而就是靠着這副十分寒酸的起手牌,卡佩王朝最終卻完成了整個西法蘭克王國的重新整合,並從此帶領西法蘭克走上了中央集權之路。

西法蘭克的整合,是通過卡佩王朝的崛起,完成一個王朝自上而下的重新搭建;而東法蘭克王國,則走出了一條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路。

和西法蘭克王國一樣,東法蘭克王國的實權,也都掌握在了大貴族們的手中。當時的東法蘭克,號稱有「四大公國」,分別是——薩克森、法蘭克尼亞(Franconia)、士瓦本(Swabia)和巴伐利亞(Bavaria)。所謂四大公國,其實也對應着當年日耳曼部落時代的四大部落——薩克森人,法蘭克人,阿勒曼尼人,以及巴伐利亞人。

和西法蘭克王國一樣,由於四大公國的存在,公爵們齊心協力架空了國王,東法蘭克加洛林家族也就早早退出了歷史舞台。

公元911年,東法蘭克加洛林家族的末代國王孩童路易(LouistheChild)去世,四大公爵再也沒有立加洛林家族的男丁繼承王位。反而是進行了民主投票,選舉了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ConradofFranconia)為新任國王。

就這樣,東法蘭克王國無論裏子還是面子,都已經名存實亡,以後的歷史中,東法蘭克王國也常常被叫作「德意志王國」(KingdomofGermany)。

康拉德臨終之前,又指定了薩克森公爵亨利一世(HenrytheFowler)繼任國王職務。亨利一世不僅國王是選舉得來的,就連公爵這個位子,也是憑本事選舉來的。因為亨利一世當年拿到公爵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正在捕鳥,所以亨利一世也被稱為「捕鳥者亨利」。

公元936年,捕鳥者亨利去世,他的兒子奧托一世(OttoI)繼任薩克森公爵,並在同年成功當選為東法蘭克王國的國王。

奧托一世是一位頗有頭腦的國王,他的很多靈感,都山寨了一百多年前的查理曼。他希望能夠加強王權,也希望能夠帶領整個東法蘭克迎來一個中興盛世。他在位期間東征西討,讓整個王國的版圖有所擴大。

公元961年,為了擺脫羅馬城市貴族的控制,教皇約翰十二世(JohnⅫ)向奧托一世求援。奧托一世響應教皇號召,率軍殺進意大利,吞併了倫巴底地區之後,幫助教皇穩定大位。

為了報答奧托一世百里勤王,約翰十二世於公元962年2月2日,在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為奧托一世加冕,奧托一世也就成了新的查理曼。值得一提的是,奧托一世被加冕的,其實是「羅馬皇帝」,而不是像查理曼一樣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羅馬人的皇帝」。

不管是羅馬皇帝,還是羅馬人的皇帝,奧托一世總算了卻了一樁心事,從形式上又繼承了西羅馬帝國,查理曼帝國這一系的正統,從而在政治上,也可以與當時的東羅馬遙相呼應,甚至分庭抗禮。

然而,就其實質來講,奧托一世算不得什麼獨裁皇帝,更加算不得什麼羅馬皇帝。他的最大地盤,僅限於東法蘭克王國和意大利王國,充其量算是雙國王配置,而絕非帝國屬性。

只不過,奧托一世從此復活了一個消失已久的帝號,也建立了一套足以傳承的加冕體制。凡是當選東法蘭克國王的人,只有進軍意大利加冕,才能夠算得上是羅馬皇帝。反之,則只能算是東法蘭克國王。

然而,我們心中有數。

所謂法蘭克的國王,如果在國王本人不強勢的情況下,也不過就是一個虛號而已。本來四大公爵中間推選的國王就已經很虛了,再加上一個更虛的皇帝帝號,能夠撐得起這樣的表裏如一的貴族,其實也是鳳毛麟角了。

奧托一世之後,有一個所謂的「奧托王朝」(OttonianDynasty);奧托王朝之後,又有一個所謂的「薩利安王朝」(SalianDynasty)。

說白了,就這個「帝國」而言,叫什麼王朝並不重要。因為國王是貴族選舉產生的,皇帝也必然是選舉而來的。這樣當選的皇帝,比當年的羅馬帝國沒有明確繼承機制的元老院皇帝,讓人感到更加不靠譜。只要德意志的貴族們願意,他們盡可以讓更多候選人過一過皇帝癮,從而創建一個所謂的「××王朝」。然而諷刺的是,真正的權力,依然在為數眾多的公國、侯國、教會領地、貴族領地以及自由市民的手中。要想整合這樣的一堆人精,難於登天。

不過即便如此,這些擺不上枱面的眾多「王朝」中間,仍然有一個王朝的表現是值得一提的,這個王朝叫作「霍亨斯陶芬王朝」(HouseofStaufen)。尤其是這個王朝有一個代表人物——腓特烈一世(FrederickI,後文還要講)。這位腓特烈一世,後來又被稱為「腓特烈大帝」,他在位期間,不僅像查理曼、奧托一世一樣在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得到教皇加冕,他還公然在自己的帝號前面加上了「神聖」(Holy)兩個字。

自腓特烈一世開始,羅馬皇帝也就是成了「神聖羅馬皇帝」。那麼順理成章地,皇帝身後的這個「帝國」,也就成了「神聖羅馬帝國」。

當然,即便改了個名字,這個「帝國」的實質也依然沒有改變。甚至,還會更加墮落,更加有名無實。

此後的帝國又經歷了幾個名目繁多,花樣翻新的王朝,到了一個叫作盧森堡王朝(HouseofLuxembourg)的時代。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CharlesIV)在位的公元1356年,由他倡議並頒佈了一個《金璽詔書》(GoldenBull)。從而,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神聖羅馬皇帝當選的制度及流程。

《金璽詔書》的主要內容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候選人」,只能從七大「選帝侯」(Prince-electors)中產生。代表七大封建勢力的選帝侯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Ecclesiasticalprinces):美茵茨大主教(ArchbishopofMainz)、科隆大主教(ArchbishopofCologne)、特里爾大主教(ArchbishopofTrier);四個世俗選帝侯(Secularprinces):薩克森-維滕堡公爵(DukeofSaxony-Wittenberg)、勃蘭登堡藩侯(MargraveofBrandenburg)、普法爾茨選帝侯(CountPalatineoftheRhine)以及波希米亞國王(KingofBohemia)。

《金璽詔書》中還規定,七個選帝侯的當選人只能被稱為「德意志國王」,而這個所謂的德意志國王的性質,也只是「特發此狀,以資鼓勵」,因為他的職位依然是和其他六個選帝侯平等的。而如果拿到了德意志國王的光榮稱號,則必須進軍羅馬,得到教皇加冕,才能合法地使用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金字招牌。

《金璽詔書》的實質,在於皇帝在皇位繼承權上對羅馬教皇的完全擺脫。至此,德意志政權聯合體以立法的形式,為自己規定了皇位產生的標準流程。然而《金璽詔書》的頒佈,讓神聖羅馬皇帝的頭銜更加虛無,更加黑色幽默。這種看上去保證了絕對公平的,由所謂民主選舉產生的皇帝,怎麼看都跟鬧着玩似的。費挺大勁脫穎而出拿到的皇帝任命狀,其實就跟一張廢紙沒什麼區別。

當了皇帝跟沒當皇帝沒太大區別,飯照吃,舞照跳。

這樣的所謂皇帝,簡直已經無聊到了極致。

而實際上,此後的神聖羅馬皇帝,確實也是愈來愈無聊乏味。

雖然已經有了《金璽詔書》,但說到底依然是誰拳頭大誰有理。德意志諸邦中體量最大的波希米亞國王,一直到後來出身波希米亞系的哈布斯堡家族(HouseofHabsburg)幾乎壟斷了其後所有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稱號。而那個所謂的選帝流程,簡直就是多此一舉——不僅多餘還討人厭。換個角度講,歐洲人在中世紀,就已經把無病呻吟的程序正義這一套,玩到了極致。

僅此而已。

這樣的無聊遊戲,一直持續到了公元1804年。這一年,風頭正盛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元首拿破崙(NapolonBonaparte)自行宣佈為皇帝,並同時宣佈法國為法蘭西帝國,也就是歷史上所說的法蘭西第一帝國(FirstFrenchEmpire)。

這樣,在西歐的土地上,就同時出現了兩個「皇帝」。為了避免這樣的尷尬,第二年也就是1806年,拿破崙召集十六個神聖羅馬帝國成員,威逼利誘他們簽訂了《萊茵邦聯條約》(TreatyoftheConfederationoftheRhine),宣佈解散神聖羅馬帝國,這個萊茵邦聯也就成了法蘭西第一帝國的僕從國。從此,這個也許從來就不曾存在過的帝國,正式為自己的名不副實,畫上了一個倉促的句號。

我們用的詞是「倉促」,而不是「完美」。

因為就算它的句號,都透著一股濃濃的無厘頭味道。

早在拿破崙皇帝解散神聖羅馬帝國之前兩年,也就是拿破崙稱帝的同時,實際上這個帝國就已經不存在了。因為,當時擁有神聖羅馬帝國帝號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FrancisII),在得知拿破崙稱帝的消息之後,就已經搶先一步取消了自己的帝號。從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退而變成了「奧地利皇帝」。要說弗朗茨二世這事,幹得確實足夠機智,不僅讓拿破崙無言以對,甚至都挑不出理來。在這個搜腸刮肚、絞盡腦汁、憑空捏造出來的「奧地利皇帝」的基礎上,後來不僅出現了「奧地利帝國」,甚至還衍生出了「奧匈帝國」。當然,這是后話。

至此,神聖羅馬帝國跨越八百年的肥皂大劇,宣佈終結。

神聖羅馬帝國,與其說是一個國家,不如說是一種現象;與其說是一種現實,不如說是一種情懷。當這個帝號在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的時候,我們才會發覺,原來那個我們心中的「羅馬」,真的就一去不復返了。

然而,也只是懷戀了那麼片刻而已。

第三羅馬

確切地說,神聖羅馬帝國,不是最後一個頂着羅馬這個帽子的政權。

當年奧斯曼突厥人攻陷了新羅馬,一夜之間東羅馬帝國不復存在。但至少有兩個國家,依然言之鑿鑿地宣佈他們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國祚。

一個是後來的俄羅斯。

當時的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IvanIIIVasilyevich),在自己的首任夫人去世之後,迎娶了東羅馬帝國一位號稱索菲亞公主(SophiaPaleologue,君士坦丁十一世的親侄女)的帝國遺珠。這樣,後來的俄羅斯人認為,東羅馬的正統自然轉到了伊凡三世這邊來了。再怎麼說,也算是東羅馬的駙馬嘛。更不用說,俄羅斯人和東羅馬人還是同樣信仰東正教的宗教一脈。

所以呢,俄國人後來稱呼自己的皇帝為「沙皇」(Tsar),也就是愷撒的意思。甚至有好事者,尤其是好事的文化人,還給自己編排了一個「第三羅馬」(ThirdRome)的金光閃閃的大帽子。

我們假設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麼俄羅斯這個國家後來經歷諸多變故,到了末代沙皇的時候,無論如何也得算是羅馬帝國終結了。如果這樣算的話,那這個所謂的第三羅馬,也就是傳承到了1917年,羅曼諾夫王朝(RomanovDynasty)的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NicholasII)。

除了俄羅斯之外,後來的奧斯曼帝國也宣稱擁有了羅馬皇帝的帝號。

這個事情可以理解,因為奧斯曼帝國的民族源流比較複雜,早期他們蔑稱自己的鄰居庫爾德人為「突厥人」,到後來為了給自己下定義,又從庫爾德那裏收回了「突厥人」的說法。自打軍事立國,成了暴發戶以來,奧斯曼人迫切地需要找一個名分,以達到讓周邊民族看得起的神奇功效。所以對奧斯曼人來講,他們來者不拒,照單全收。他們是奧斯曼蘇丹,也是羅馬愷撒,後來還是伊斯蘭世界的哈里發。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的話,我們把奧斯曼羅馬愷撒的稱號,可以一直延續到1922年,因為在這一年,奧斯曼土耳其正式宣佈壽終正寢。

不過,這個奧斯曼帝國,自己也號稱「第三羅馬」。

如此一來,以上的假設都必須推翻了。

因為近代以來,號稱「第三羅馬「的國家,簡直太多了。

除了俄國和奧斯曼帝國,至少還有個希臘。如果說俄羅斯是從宗教層面傳承了東羅馬的話,那麼奧斯曼人則是從地緣層面傳承了東羅馬。那麼這樣算下來的話,希臘人反而是最合適的。因為希臘語本身就是東羅馬帝國的國語,而且宗教上也是同出東正教,況且希臘半島也是當年東羅馬的傳統疆域。

這等於是希臘人傳承了東羅馬的宗教、語言,還有很大一部分地盤。實際上現代希臘國家建國的時候,就曾經想給自己定名為「羅馬」,但當時沒有橫下一條心,軍事上也沒有拿下土耳其,後來也就把羅馬這個國名白白地丟給了羅馬尼亞。

所以,希臘人比俄羅斯人和土耳其人,更加熱衷於「第三羅馬」這個說法。而且在希臘的傳統教科書中,東羅馬帝國的舊事,是被當成我們的漢唐帝國一樣的高度來理解的。

然而話分兩頭,如果真要是趟了「第三羅馬」這個渾水,就等於是打開了一個潘多拉魔盒,想給自己鍍鍍金的國家可就多了。

比如曾經在軍事上威懾過東羅馬,又強迫東羅馬皇帝同意自己愷撒稱號的保加利亞、塞爾維亞;還有曾經拿到過東羅馬末代皇帝皇冠的西班牙人,自然也號稱「第三羅馬」;甚至說,八竿子打不著的信仰伊斯蘭教的阿爾巴尼亞,都號稱自己的雙頭鷹旗幟源自羅馬,自己才是正統的「第三羅馬」。

第三羅馬的事暫且放一放。

我們看神聖羅馬皇帝。

這個帝號雖然不怎麼值錢,但好在也是一直明裏暗裏自稱傳承了西羅馬的。

首先一個自稱接班人的就是法國,因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就是終結在法國皇帝拿破崙手上嘛。然而問題又來了,拿破崙志在恢複查理曼帝國,他這個皇帝頭銜裏面,分明就沒有跟羅馬兩個字沾過邊。所以如果拿破崙這個皇帝算西羅馬正統的話,那麼曾經因為兼并了印度莫卧兒王朝而自稱大英帝國的英國人,是不是也算是沾點西羅馬的仙氣呢?

這個口子,確實沒法開。

如此一來就還有兩個可能。

一個是自己偷摸遜位的神聖羅馬皇帝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又或者,是多年以後在俾斯麥的輔佐制下,一統德意志的皇帝威廉一世(WilhelmI)。而事實上,當時的威廉一世皇帝,確實曾經以「第三羅馬皇帝」自稱過。當然在德國,追溯「第三羅馬」無可厚非,但千萬不能追溯「第三帝國」(ThirdReich),因為第三帝國儼然已經成了希特拉獨裁政權的歷史專用名詞。

所以,就西羅馬的正統來講,近現代國家中,法國、德國、奧地利也都對這個稱號產生過濃厚的興趣,或者饒有興味的談資。

總而言之,羅馬也已成為一個文化符號,牢牢地留在了歐洲老百姓的教科書與歷史觀中。這一點,就像我們當初的大漢王朝,以及後來的漢服、漢語、漢族一樣,無論世事如何變遷,我們都永遠不會忘記當年的王朝榮耀,當年的正統傳承。

羅馬的話題告一段落,關於歐洲的皇帝也介紹到此。

嗜血皇冠,傳奇永存。

(1)茱莉婭:JuliaCaesarisFilia,科涅莉亞的女兒,秦納的外孫女。

(2)安東尼:MarkAntony,全名為MarcusAntoniusMarciFiliusMarciNepos。

(3)騎兵統帥和副總指揮:MasteroftheHorseandsecondincommand。

(4)月桂冠:wreathoflaurel,在羅馬叫CivicCrown。

(5)佩魯西亞:Perusia,也就是今天的意大利佩魯賈,Perugia。

(6)屋大維婭:小屋大維婭,OctaviaMinor,唯一親生姐姐(7)作者註:格涅烏斯的兒子LuciusDomitiusAhenobarbus,後來娶了安東尼的女兒大安東尼婭,兩個人的孫子就是後來的羅馬皇帝尼祿。

(8)小安東尼:MarcusAntoniusAntyllus,安東尼和富爾維亞的兒子。

(9)瑪爾凱路斯:MarcusClaudiusMarcellus,一婚所生,不是二婚和安東尼所生。

(10)安東尼烏斯:大兒子已經在亞歷山大里亞之戰戰後被屋大維處死,IullusAntonius,安東尼烏斯同時也是屋大維婭的大女婿。

(11)作者註:雙胞胎母親,是小安東尼婭的女兒里維亞(ClaudiaLiviaJulia)。

(12)卡普里島:Capri,今意大利那不勒斯南部外海。

(13)潘達特里亞島:Pandateria,跟屋大維的獨生女茱莉亞,是同一個島。

(14)卡里古拉:Caligula,也就是GaiusJuliusCaesarAugustusGermanicus。

(15)《舊約》:Tanakh。也就是希伯來聖經,theHebrewBible。

(16)韋朝:歷史上的弗拉維王朝,Flaviandynasty。

(17)基托斯戰爭:TheKitosWar,基托斯也就是昆圖斯的訛傳。

(18)色雷斯人:廣義上認為,分佈於巴爾幹東部,黑海以西,多瑙河以南,愛琴海以北。

(19)作者註:今天的奧塞梯人(Ossetians),號稱是當年阿蘭人的直系後裔,並且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現在俄羅斯境內的北奧塞梯-阿蘭共和國,以及喬治亞境內的南奧塞梯。

(20)作者註:原文:「DeumdeDeo」(GodfromGod)and「Filioque」(andfromtheSon)。

(21)約翰六世:JohnVIKantakouzenos,和約翰五世以及皇室沒有直接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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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起放不下的歐洲史(套裝共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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