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章 四年――屠憲

二十七章 四年――屠憲

喇沙書院,是香港著名的男子天主教中學,由喇沙會修士於1932年創立,為香港補助學校議會22所補助學校之一,學校位於九龍城區。

86年5月,天氣已經逐漸炎熱;但今天,偏生天公有作美,日頭竟然依稀在雲層里半閉半隱。

一十二三歲少年,擁一對深沉憂鬱眸子,踏步前方,似乎經歷滄桑;從學校出來,想來現在儼然中午放學。

九龍的街道,規劃整齊;前方,人行道右側一站台。

陡一輛黑色保時捷,急促剎車,橫在少年側面。少年不曾抬頭,世事若與無關,即使帶了滿身灰塵。卻是車門一開,匆匆鑽出一儀錶堂堂青年男人。

「小夙?兔子?」男人喚了兩聲,卻是四年沒出現的屠憲。

那少年,正是兔子;本來稍微避過保時捷快速剎車時帶起的塵沙,依然前行著的兔子。可這兩聲好似確定性的呼喚,他頓住腳步。

「你是小夙,兔子?」屠憲跟上前,繞到兔子前方:「四年沒見,你只是比以前高了很多…「其實他還看出來,也憂鬱了很多,一個小孩…

兔子不說話,只是深深看一眼屠憲,穿者像紳士。

「小夙,上我車好嗎?屠叔叔有很多話。」屠憲看著望著他的兔子,感覺雙眼猶如深潭:「叔叔大體知道這四年你的苦處,叔叔有很多話想對你說…」

兔子抬頭看看天,憂鬱中竟然有點迷茫。他終於過頭了,看向那輛嶄新的保時捷。四年沒見,換新車了,而且檔次也攀越。

抬起腳步,慢步上前;從回頭時,他便是默許了屠憲的邀請。坐入車中,順手把門也帶好。

屠憲盯著兔子,眼神閃過淡淡憂傷,過後匆匆上了車。兔子和現實,太格格不入…

「小兔,恨叔叔?」屠憲試探性地問。

兔子一片漠然,即使他很努力學習,跳級念中學。

「其實叔叔一直沒有離開你視線左右,知道你特別去年的痛處;叔叔一直找機會關注著你,雖然叔叔很忙。」

「說吧?什麼事?。」兔子問得很醒目。

屠憲一怔一愣,隨即整理下儀態,很直接地道:「有人想見你。」他真不和兔子繞圈圈了,兔子問得太簡單,好直接。

兔子考慮一下,聲音有點小,卻很沉著,沉著帶讓人噓噓:「我不一定想見他們。」

「他們?」屠憲一時反應過來,說:「可他真的很想見你,他很早就想…」

「不是『他們』?」兔子輕輕帶點疑惑抬頭,想見他的不是四年前屠憲就提過的『親生父母』嗎?

「是『他』。」屠憲準確地說:「有很多事,一時說不明白。」

兔子一陣沉默,事情真是變幻莫測。「那這四年呢?其實我過得很好。」

「看你還是對這四年懷恨。」屠憲倒笑了。

「用得著嗎?」兔子認真看著屠憲,有點諷刺意味:「他(她)倒真能忍。」想來任何人都見不得一對連親生孩子不顧的父母親,不管現在是父親還是母親。

「這四年,他們之間發生了事情?」

「在四年之前,已經發生過很多事了。」屠憲的話,有點摸稜:「而且不是你父親能忍,是因為他有很重要的事,機會稍縱即失。」屠憲很鄭重其事,但他也不敢肯定現在的兔子是否和他表現的樣子一樣,能懂得其中意思。

「稍縱即失?」太難得,兔子輕輕一笑;如果是同學或者老師,與家人無關緊要的人看見的話,不知會驚奇到什麼地步!他一年來可是很少在外面露笑的,即使面對親人也很勉強。「比他親生兒子還重要?」本來他可以淡漠一切,但他總難免對那個傳說中的『親生父母』都同時生點不舒心,畢竟這具身體是他們親生兒子,看屠憲的樣子就知道並不是養不起,卻偏生落到如今田地。

屠憲重重道:「你的思維一點不像一個小孩。」

「因為我要面對生活;生存,和傷痛…」

兔子的話,讓屠憲陡然感覺一陣辛酸,才十幾歲的孩子!搖搖頭,像要搖掉所有不愉快的思緒,可嘴裡仍『愉快』不起來:「他也不容易。即使最忙碌的時候,也忍不住抽點空閑發愣,拿著你的照片;他說最對不起的,一直是你。」

「那『她』呢?」兔子越有點好奇和瞧不起那『父親』;並不為屠憲情緒所感染:「我倒有點想知道,為什麼是『他』?而不是『他們』?」他們之間到底有些什麼事?

「我都說了,一時半會說不清。」屠憲嘆氣:「也許你見了他,他樂意告訴你答案。」『他』與『她』,是屠憲也說不明白的事。『他』和『她』,兔子的問法好特別;如果『他』和『她』之間產生障礙,難道是『她』對不起『他』,所以『他』表示只對不起兔子。

「好吧。」兔子低頭想了很久:「我樂意見他一面。」

一豪華商務套房落下,一三十幾歲青年男人,穿著整齊,正不住在窗檯邊緣徘徊,不時往外伸出脖子,下面穿流的馬路。

「扣——扣——」門突然敲響,男人掩飾不住幾分喜色,趕忙顧及身上,見十分整齊,才有點激動地說:「進來。」人卻迎上去。

看來,他十分在意給來人的第一影象。

「阿雄。」推開門的是屠憲,他沒讓服務生引領。「小夙呢?」

被喚作『阿雄『的人伸長脖子,卻沒看見最想見的人…

「兔子?」屠憲輕喚,而兔子正在樓道中,仰著頭用一對憂鬱的眸子望天花板,他總像有好多的心事。

「小…夙?」『阿雄』期盼著,人已經從裡面閃出;他迫切地,卻把腰彎了一些,好象不肯太『居高臨下』般審視兔子。

趁著門的間隙,兔子撇開男人的熱情,幾步上前,經過兩個男人之間,慢慢步入裡間。

他不品頭論足,只是打量著裡面奢華的裝潢和設施,那雙眸子也逐漸寂靜,可以說世態炎涼都開始無他半點干係。

「小夙?」『阿雄』跟了進來,似乎被兔子的氣息感染,也不再先前般緊張,更不再感情無失地溢露,神情平緩不少,只是雙手緊緊握著拳頭。

「有錢人真奢侈…」兔子只自顧說這麼一句話,很淡漠,似乎只是在告訴自己;可給『阿雄』男人留下的只是一個背面。

「小夙…」男人感覺兔子是不願意正面面對他。

兔子忽然轉身,坐在樟木椅上,就像會客一般。

『阿雄』也選擇最對面的椅子坐下;壓住感情神經,極力平穩,對兔子說:「你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小孩。」聲音沙沙的帶點顫抖。

「屠憲叔叔也這麼說。」兔子打量著眼前的男人,很仔細。

「你們面談吧,我出去一下。」屠憲鄭重地看一眼兔子,因為他不敢肯定這次面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一切也只控制於兔子的張弛力度;可兔子身上根本空無一物,和失去靈魂差不多…

怎麼說呢?感謝一直支持我的書友們,謝謝收藏本書的一百多位朋友,真的,只能說謝謝,不管將來如何。剛才,在書評區看見一位書友說,兔子的名稱,俗不可奈,所以斷定本書,決無前途;我且不想說這書將來是否有前途,我只想說,兔子這名字,真的就因為它而定論了本書俗不可奈嗎?這名字的意義?其實根本沒任何意義可言。還有,翁美玲,或者真要仁者見仁了。她不夠漂亮,我承認;當年拍攝《射鵰》時,不管手法還是特效,都簡直不可和如今三分比擬,可大家完全可以去查查她的照片,查查那個容兒,什麼才能算得上經典的容兒。

隨便作作對比吧!後來的周迅,臉型,機靈和刁鑽可愛,屬於她嗎?林依晨,那對眼睛...不說也吧!相信眾多金庸迷應該明白,容兒不應該是一對死魚眼(有點誇張,但林依晨的眼睛確實不咋滴,至少不適合一個活潑機靈古怪刁鑽的形象。)

好吧!我個人認為,她創造了一個至今沒有被超越的經典,這足夠了;我認為,她才是真正的容兒,永遠的容兒;我緬懷她...

但是,這與本書沒有前途、俗不可奈云云不聯繫嗎?我寫她,主要是寫她和兔子的姐弟感情;筆墨不多,我好象大體只用了翁美鈴讓兔子陪她逛街的寥寥數字來過度,作為體現;我覺得夠了,卻不因為別的原因,相信認真的朋友能體會到...好了,不說這些了,總之嘛!受到質疑,也算是受到關注不是?謝謝——可惜俺還不脆弱,當作鼓勵,努力改進就成。

最後,謝謝所有支持我的兄弟姐妹們,我會繼續走下去,直到被現實踐踏的那天...

(不知道有沒有美女,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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緋聞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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