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大器晚成

96、大器晚成

(一)親戚小聚雜感

1996年10月26日

今天上午,我父母去了口鎮大姨家聚會喝酒。同去的還有我三姨夫婦。

我沒有去,仍舊宅在家裡讀書。父母一再攛掇我同去,也沒叫動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從因病輟學之後,我就不願意出門了,親戚也懶得走。可能是因為自己前程無望,覺得沒臉見人了吧!

(2021年補記:此種心理倒是與我後面附錄的文章中,那個隕落的「天才少女」不願出門找工作的心理差不多呢!)

下午父母回來后,聽他們說了一些事情,倒是頗可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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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本來想順路去口鎮衛生院,到他那個舅家二表弟家裡去坐坐,說說話,玩一會兒,然後再到大姨家吃午飯的。

我這個表叔在口鎮衛生院當醫生。畢竟我在那裡住了幾個月的院,人家幫了不少忙。但是父親因為買的禮品太少,不宜到兩家去。

於是父親先到我姨家放下東西,又出來到集上,買了二十塊錢的豬肉,去了表弟家。

父親原來只想割三斤肉,結果人家卻稱了二十塊錢的,他勉強同意了。他不敢與口鎮街上那些殺豬屠戶爭犟,畢竟口鎮街上痞子不少,多是無賴強橫的角色,咱一般小百姓可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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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大姨家的酒席上,雖然大姨做的菜很豐盛,但父親因為塞牙嚴重,吃肉不多。不過他喝酒卻是毫不客氣,喝了太多的酒,以至於醉得東倒西歪了。

飯後,我父母和大姨三姨一塊去趕會。口鎮起會也有些日子了。什麼會?全名叫作「物資交流大會」,其實就和五天一集的集市也差不多,只不過持續時間較長,規模更大些罷了。最大區別是請了無州梆子劇團來唱十天戲,煞是熱鬧。

口鎮南北大街上,挨挨擠擠的,到處都是攤位。這種情況我以前見過多次了,這一次我雖沒去,閉上眼也可以想象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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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說,他們一伙人趕會的時候,我父親因為喝醉了,大呼小叫的,不停地胡啰啰,惹得滿街的人都在看他,就像看耍猴的。

母親覺得自己的臉都丟盡了。可是父親卻還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高大偉岸,別人越是看他,他還越是意氣風發,真是個典型的「人來瘋」。

唉,有夫如此,豈不氣死?母親說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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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些天我提出要做一身西服,我母親就在大姨三姨的參謀下,給我買了一身淺色西裝。從一百多元講價至72元才成交。父親在一邊還大嚷著,一片聲地嫌太貴。

其實,買成衣要比買布料再找裁縫做更實惠,也省事省心得多。而且農村裁縫做的衣服式樣,也很難跟得上人家工廠做的更時髦好看。

三姨夫也買了一身一樣的西裝。他跟我的身材差不多,因為我沒去口鎮,我這身西裝就是由他試穿的。

我住院期間,我父親借了大姨560元錢,這次拿著錢去還賬,大姨只收了500元。這樣看來,這身西裝,只花了我家的12元,幾乎就是大姨給我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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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的路上,因為我父親喝醉了,大姨勸他別騎自行車了,先坐車回家,抽空再來騎車子。但父親堅持騎自行車,結果不出意料摔倒了,把從會上買的十幾張粉皮全摔碎了。

幸虧我母親有先見之明,沒有坐他的自行車,而是坐了三姨姨夫叫的計程車。要不還不得摔個四仰八叉,受傷不輕啊!

唉,啥叫不老把?啥叫道三不著兩?啥叫做事不讓人放心?就是我父親這種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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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拿回了我大姨家表哥結婚時,她跟大姨三姨合影的照片。

細看這張三姐妹的合影照片,我大姨照得最好看,她比較苗條,臉型也好;三姨照得最丑,主要是她太胖了,一張大肥臉,簡直就像個臉盆。

我母親照得還行,她不胖不瘦的,身材適中,笑得也比較自然;但是因為張嘴露齒,似乎大牙呲得太多了些,倒是顯得很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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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個文壇多面手

父母不在家,我可以靜靜地讀書了,今上午所讀之書,主要是《中外文學名著詞典》和《魯迅散文》。

我覺得,作為一名有志於純文學的青年,非得深入魯迅的文學世界不可。魯迅作品之博大精深,絕不是後人吹噓起來的。

當然,學之則生,像之則死。今後寫文章一定要洒脫不羈,不要死板模仿。要走出其書的氛圍與情調,主要學其結構與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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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翁成名時年歲已經很大了,他發表小說《狂人日記》一舉成名之時,已是38歲了。真不愧是大器晚成啊!

其實,誰若以為迅翁在此前無所用心於文藝,則是大錯特錯了。

先生從小就矢志於文學事業,當年他留學東瀛時,1903年就翻譯過《月界旅行》,當時他才22歲。其文甚簡潔清新,應該說從那時起,就已奠定了日後他的文豪地位。他在1918年後的才思如火山般突然噴發,絕不是偶然的。

1907年,先生用文言寫的《文化偏至論》《摩羅詩力說》,以及1909年翻譯的《域外小說集》,思想境界已經很高,一般的文人學士,就算到了八十歲,也是做不出這種境界的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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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要好好學習魯迅,深刻探討其作品意義,認真研究其思想,精心讀他的書,方可以稱得上「站在了巨人的肩上,才能比巨人望得更遠」。

如果不能窺視迅翁的堂奧,又怎麼可以深入中國文學之林呢?

雖說當今文壇上,那些涉嫌黃黑的通俗作品大行其道,但從長期看,我覺得幾乎是毫無意義的。

可是我不能因為別人作品的淺薄,就閉目塞聽,不求提高,自視甚高地閉著眼寫自己的文章啊!

即使在一個時代里鶴立雞群,周圍都是矮子,也要經常回望歷史長河,多看看那些大師巨擘,最重要的是與那些巨人度長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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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一下魯迅與現代文學史上的其他文人,是個很有意思的話題。

比如錢鍾書,他也算得上現代文學的一個重要人物了,他的作品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一度成為熱度極高的研究熱點。

但是據一些批評家認為,只有魯迅才稱得上大家,他有自己深刻厚重的自成系統的思想;而錢鍾書卻只能算是名家,他主要成就在於看書多,學問淵博,但算不上思想大家。

再比如郭沫若,也是一個大才子。除了在新詩上的開拓之功外,他在政治、譯著、考古、古文字學等領域,也還有很多令人望塵莫及的成就。

雖然在魯迅去世之後,他也成為中國文藝界的旗手,但是在思想界的影響,卻跟迅翁不在一個檔次。

……………………

我發現,這些人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不僅僅靠文學名世,名氣別有所憑。他們都有十八般「武藝」,比如精通很多國家的語言,這是讓大多數當代文人自愧弗如的。

比如鄙人,雖也自信讀書不少,但與這些大師的淵博學問又怎麼能夠相提並論呢?

所以今後,我一定要戒除驕傲自滿情緒,爭取在小說、散文、詩歌、話劇等方面齊頭並進,而不僅僅專攻小說了。

此外還要拿出時間,研究揣摩別的門類的藝術。比如在書法、繪畫、音樂等方面挑一個興趣點,也付出一些精力,以期有所小成。

總之,只有苦心孤詣,潛心治學,才可能成為文壇上的多面手。如果只是很單一地從事某項活動,卻長時間鬱郁不得志,則太過迂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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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可過度渲染愛情

近來我還發現,大部分小說作品,幾乎都以男歡女愛為線索展開情節。

它們或是濃墨重彩,自然主義的露骨的澀情描寫;或是淺勾細勒,影影綽綽的側面透視,但均不離此套路。

當代有幾個著名作家,比如賈某某,幾乎無一篇作品不寫性*愛,實乃低級趣味之甚!

即使偉大如《紅樓夢》,雖然其文首聲明不寫淫濫之輩,但終亦不能完全跳出此窠臼。

而我閱讀魯迅作品的感悟之一就是,其偉大之處正在於很少觸及性*愛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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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我的作品要想換新耳目,驚世駭俗,則應遇到此處,皆一筆帶過即可。

即使必須要寫到主人公的戀愛心理,也要與其個人的奮鬥升沉榮辱相聯繫。盡量多描寫社會關係對其人生命運的影響,多描摹人情世俗的冷暖炎涼,多表現齊魯文化與無州民俗。

即使不能徹底迴避性*愛情節,也要只是作為暗中線索,達到串起生活事件的作用即可。

我認為,要想達到創新與破俗的效果,文中不可過多渲染男女情事,無論有著多麼深切複雜的感情糾葛,也只是文章的線索與框架而已。

我的文章,絕不應該讓愛情成為筆觸所及的主要內容。文章必須滲透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人文典故。

我的小說角色,應該以個人的名利奮鬥為主幹,在其命運升沉過程中,表現與之相關的社會、政治、人文、風俗等因素。愛情的發展過程將只是真正故事的載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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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也有很大的困惑:寫作究竟是為了誰呢?

是為了給自己看的嗎?那麼寫文章有什麼意義呢?自己還不知道自己那一把叉子嗎?有必要寫出來噁心自己嗎?

既然否定了為自己,那麼顯然就是寫給別人看的了。可是既然是給別人看的,別人愛看不愛看,就成了一個重要指標。

你寫的東西過於高雅,必然是陽春白雪,和者蓋寡;你寫的東西追求庸俗,必然是下里巴人,低級趣味。

這是一個兩難的悖論,只能靠自己的悟性,勉強予以平衡。

實際上,這也就是小眾化與大眾化的區別,是純文學與俗文學的區別。

作為一個有志於文學的人,是必須要深刻考慮這一點的。

……………………

(四)大器晚成的夢想

——以上是我25年前的文字,下面則是2021年10月28日的感想。

我如今已經44歲,雖然還說不上多麼蒼老,可是對文學已經沒有了年輕時候的那種熱情。

當年我每天都要寫好幾千字,現在呢,每隔三四天才願意拿起筆來寫一篇文章,再也沒有當年那種靈感噴薄的激情了。

為什麼沒有激情了呢?我覺得一方面是對人情世故的麻木,另一方面是身體精力的衰頹,同時也與缺乏激勵,動力不足有關。

比如我吧,雖然一直在寫作,可是卻一直沒有產生什麼大的社會影響,也沒有獲得任何經濟收入;恰恰相反,倒是曾經為此惹了一屁股麻煩,甚至因為某些人的陷害,差點兒「進去了」。

我之所以還在苦苦堅持,就是我相信世間還有「大器晚成」這種事情。我相信只要一直努力奮鬥,也許在不經意的某一天,就會獲得世俗意義上的成功吧。

……………………

剛才看到了一篇報道,不禁大為詫異:

有一個年齡只比我小兩歲的才女,14歲登央視,22歲生三娃,最後竟然被男人拋棄了。「女版韓寒」的最後結局,真是令人唏噓不已!

這是一個方仲永式的人物,結果卻要比方仲永更慘。由此看來,早開的花,也許更容易過早凋謝;青少年時期不顯山露水,也許倒昭示著大器晚成的可能性。

這篇文章的重點,強調的是父親對子女培養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從側面讀到的卻是「出名要趁早」的危害性。

下文就是那篇報道,作者署名「可樂媽」。我對原文做了刪改,為了保護女孩的名譽,略去了她的真名。

……………………

(五)天才少女的隕落

20世紀90年代曾出過一位紅極一時的「少女作家」龐某某。

她曾到大會堂領過獎,被央視譽為「天才少女」。

可沒想到,三十年後,她再次出現在眾人視線內時,卻成了一個窮困潦倒,還拖著三個孩子的未婚媽媽。

從少女作家到未婚媽媽,從人人羨慕到無人問津,從少年得志到艱難度日。

回顧龐某某的人生,才發現,她的隕落揭示了親子關係中的三個真相,值得所有當父母的人警醒和借鑒。

……………………

1979年,龐某某出生在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和周圍大多數的家庭一樣,龐某某的家裡並不富裕,連幾件像樣的傢具都沒有。

但不同的是,她的家裡有12000多冊藏書。書籍堆滿了家裡的每一個角落,甚至連睡覺的床上都摞了不少。而這些書的背後,則藏著一個懷才不遇的男人。

為了擺脫現狀,他將目光投到了女兒的身上,自從龐某某出生后,父親便制定了一系列的「神童養成計劃」:

學齡前,要背詩詞、學認字、做算術;

上小學后,要讀名著、課外書,還要寫日記、寫讀書筆記……

到了10歲時,龐某某每天至少要完成2000字的寫作。

課餘時間更是被精確到了分鐘,什麼時段讀什麼書、寫什麼東西,必須嚴格執行。

除此之外,父親還制定了各項規定:

當日作業當日畢,吃飯不許說不好吃,不許有剩菜……

稍有懈怠,便對她非打即罵。

……………………

在這樣高強度的訓練下,父親很快看到了「成果」:

從小學開始,龐某某便在各種少年讀物、報刊雜誌上發表詩歌、散文。

全國作文比賽上,她更是獲獎無數。

還曾一度入選《中國青少年年鑒》和《中國當代少年英才辭典》,並榮獲「全國文學十佳少年」稱號。

龐某某還成了津城作家協會中年紀最小的會員。

為此,文學泰斗巴金寫信鼓勵她,著名教育家雷潔瓊也曾為她執筆題詞。

她14歲那年,「宋慶*齡基金會」的第一批獎學金獲得者出爐,龐某某的名字赫然在列。

……………………

可有句話說得好:

少年得志之所以不幸,是因為得志少年太過年輕。

她太過年輕,還沒有足夠的閱歷去面對生活中接踵而來的考驗,就被急功近利的父親推向了人前。

女兒成名后,父親主動配合媒體的宣傳。

不久后,津城日報上出現了一個半版面介紹、宣傳龐某某的內容,隨後,央視也報道了她的事迹,稱她為「天才少女」。

不僅如此,父親還聯繫出版社,將女兒的文章收集、整理,彙集成了名為《希望》的個人文集。

在父親的安排下,龐某某每天忙於參加各種活動:簽售會、做報告、做演講、接受採訪……

有一次,她從早到晚,一天一共接待了16家媒體的採訪!

……………………

在媒體的包裝下,父親成了教子有方的典範,而龐某某則成了「別人家的孩子」。

可相比父親的熱切,龐某某卻顯得意興闌珊。

一位陪她參加過活動的老師曾說:

「每次參加社會活動時,龐某某都沒有太多的表情,沒有高興,也沒有反感,只是按照她父親教她的去做,像個木偶。」

而這份強加在龐某某頭上的關注,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

從初二起,除了語文,龐某某多門功課不及格。物理、數學甚至經常得零分。

一方面,她是頂著「天才少女」光環的神童;可另一方面,她卻是多門功課大亮紅燈的「學渣」。

這種巨大的反差,讓龐某某活得孤獨又絕望,最終選擇了輟學。

……………………

那個半生懷才不遇,被困在工廠方寸之間的父親,選擇將年少成名、走出小鎮的女兒,當作是自己的榮耀和附屬。他卻忽略了,龐某某還只是一個15、16歲的青春期少女。

當「天才」、「神童」等字眼,代替了她的姓名時,「神」被立起來了,那個天真稚嫩,會害怕、會迷茫的「孩子」卻被殺死了。

她成了懸在枝椏上早熟的果實,還沒長大,就已經開始腐爛。

……………………

眼看著自己一手打造的「作品」呈現出頹勢,父親看母親也越來越不順眼了。

母親說:

「他有了外遇,整天和我們娘倆吵,動不動就拳打腳踢,沒黑沒白啊,實在過不下去了。」

直到1998年,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父親和母親又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這一次,母親和龐某某逃出了家門,再也沒有回去。

一個月後,父母便離婚了。

……………………

為了謀生,龐某某隻能去飯店找了一份服務員的工作。並在那裡認識了一個比她大16歲的男人。

這個男人闖進了龐某某的生活,對她噓寒問暖,說要供她上大學,給她買書,圓她的文學夢。

或許是因為從小缺少父愛,天真的龐某某對這個成熟男人說的話深信不疑。

直到一次吃飯時,被男人灌醉強*暴了……

……………………

在事情發生后,龐某某不知所措。

她做出了一個小說里才會上演的舉動:手持著菜刀,逼著男人承諾,以後一定會娶她。

男人同意了,租了一套房供龐某某母女居住。

就這樣,在對那個男人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天真的龐某某和男人關門過起了日子,竟然還跟他生了三個孩子!

可很快,男人就厭倦了她。

終於有一天,男人不再上門,拋棄了龐某某和她的三個孩子。

……………………

當龐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人承擔撫養費時,這才得知男人早已成家,自己其實是第三者。

一無所有的龐某某為了養活三個孩子,只能賣掉自己唯一的財產——母親離婚分得的房子。

就這樣,26歲那一年,曾紅極一時的天才少女成了窮困潦倒、居無定所,還拖著三個娃的未婚媽媽。

……………………

走投無路的她,決定向報社求助。

可她的訴求,不是找份工作,也不是解決孩子住房、上學的問題,而是再次把希望放在一個能夠養她的男人身上。

「我只希望借貴報一角,能找到一個有能力幫我分擔養育子女重擔的有緣人。」

而她對這個「有緣人」的要求也很簡單:

年齡必須是50歲以上。

……………………

通過這次徵婚,龐某某認識了一個大她不少的南方人。

5年裡,南方人承擔了龐某某一家的開支。

而龐某某則叫他「老闆」,每天像個保姆一樣做飯、打掃。

可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兩人卻因為三個孩子的去留問題大吵一架,不歡而散。

……………………

回顧龐某某的人生,她遇到的男人,身上都隱約可見父親的影子:

自私、強勢,只想索取她年輕的身體和免費的勞動。最終,又無情地將她拋棄。

一如她的父親,將她當作成名的工具,卻在消耗完她的才華后,一走了之。

……………………

《養育女兒》一書中,有一段話我深感贊同:

「當你的女兒長大,你能看到你給她的童年,與如今她擁有的力量和品質之間的關聯。」

孩子的未來,就藏在父母的養育方式里。

悲劇如龐某某正在用自己的人生提醒千萬父母,無論何時,都應該牢牢記住這三件事:

……………………

1、父母的眼界格局,決定了孩子的人生邊界。

龐某某的父親當初培養女兒,並不是因為一顆愛女兒的心,而是出於想成名的功利。

他從未考慮過女兒長久的發展,只想著如何儘快將女兒的才華折現。

所以當龐某某成名后,父親想的不是保護好女兒,讓她在不被打擾的環境中繼續深耕寫作;而是大肆宣傳,將她推向各種簽售會和演講活動,讓她的功課一落千丈。

最終,導致龐某某厭學、退學,開始悲劇的一生。

……………………

英國文學家哈伯特說過,一個好父親,勝過100個校長。

父親是女兒成長路上的燈塔。如果希望女兒未來的生活幸福、快樂,父親就要善於用自己的眼界和智慧,在女兒人生中最關鍵的十字路口上,給她指引和建議。

一個有遠見的父親,不會強制女兒選擇什麼樣的生活。

但他一定時刻站在女兒的立場上考慮問題,教她做一個努力、自愛的女孩,在感情面前不被挾持,在金錢面前不被誘惑。

……………………

2、父母的人生態度,塑造著孩子性格的雛形。

從小到大,龐某某眼中的父親一直是高高在上、不苟言笑的樣子。

為了討父親歡心,她只能努力地讀書、寫作,殺死自己孩子的那一面,以至於在龐某某的記憶里,她沒有童年,也沒有放聲大笑過。

而冷漠又嚴苛的權威型父親,也深深影響了龐某某的性格,讓她變得自卑又自矜。

多年後,日子過不下去的時候,有記者採訪她,問她為什麼不出去工作?

她卻因顧忌旁人的目光,寧願賣掉唯一的房產,也不願靠自己的雙手改善生活。

……………………

有人提議她出書,說一定會暢銷,她聽了,不屑一顧地說:

「如果從我龐某某筆下寫出來一些可能會熱賣的書,那些作品比今天我把自己的故事講出來,我更難接受。」

英國劍橋大學研究表明:母親影響孩子的智力,父親影響孩子的性格。

在童年時期,如果父親能卸下權威的「人設」,給予女兒更多的陪伴和關愛,那麼女兒便有了從容面對生活的底氣,性格上也會更加陽光、自信。

……………………

3、父母的家庭角色,藏著孩子未來伴侶的影子。

縱觀龐某某的兩段感情,就會發現,她遇到的每個男人,都自私、冷漠,不負責任,但她還是心甘情願地為他們做家務、生孩子。

即使是空口許下的承諾,也能讓龐某某淪陷在謊言中,相信對方會一直供養自己。

然而,過不了幾年,男人就都厭倦、拋棄了她。

其實,她一生噩夢的源頭,不在別處,而是她的父親一手造成的。

從小父親對她和母親的關心都很少,在她呈現出「傷仲永」的趨勢后,更是選擇了出軌,義無反顧和母親離婚。

絲毫沒有想過一個剛確診了糖尿病的母親,和一個初中都沒畢業的女孩該如何謀生。

對家有女兒的父親而言,如果希望女兒情路順遂,其實只要做到兩點就夠了:

首先,希望女兒遇見怎樣的伴侶,就努力成為那樣的丈夫;

其次,給予女兒足夠的愛和安全感。

做到了這兩點,即便不刻意教女兒如何識人,她們也會因為見識過愛的模樣,找到溫暖包容的另一半。

……………………

父母對孩子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很多人總以工作為借口,認為自己只要賺錢養家就夠了。

殊不知,優秀的父母,需要的不是多少錢、多少權、多高的地位,他們要做的,只是告別「權威」的身份,多一點笑容和溫度,關心自己的孩子。

如此,兒女才能真正長大成人,擁有掌控人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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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泥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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