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賣良為娼,罪非事小

第一節 賣良為娼,罪非事小

第三章

從《毛公案》看明代家庭的分化與世風的惡逆

毛公(毛登科),祖居直隸冀州,棗強縣人氏,明朝嘉靖年間兩榜進士出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當差期滿后,被嘉靖皇帝委任都察院一職巡按直隸。《毛公案》註釋標題參見安遇時、藍鼎元等編撰:《名臣問案牘》,重慶出版社2008年版。就是描寫毛登科微服私訪涿州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則惡兄害弟,而昏官貪贓枉法的故事。全書雖僅六回,但卻從中折射出當時明朝官場的黑暗,以及家庭財產繼承糾紛引發的社情民風。

第一節賣良為娼,罪非事小

故事說的是明朝嘉靖年間,涿州良鄉縣姚家莊有位姚員外叫姚鳳,妻子高氏生了二子,長子姚庚性情奸狡,娶妻劉氏同樣悍潑不賢,生有一子玉磬。次子姚義性情敦厚孝悌,妻楊氏素嬋也知「三從四德」,生子金鐘。一日姚鳳病重,自知不久於人世,擔心死後長子姚庚夫婦欺侮老伴和次子一家,故將親友請到,將家產對眾平分,兄弟兩人各分一半。將宅院也分兩院,各自居住。不久姚鳳就故去了。

高氏知道長子姚庚夫婦不孝,故只與姚義夫妻居住。一日,她對姚義說,雖然分得一份家私,但不能坐吃山空,不如帶幾百兩銀子外出貿易一番。姚庚夫婦知道后,劉氏挑唆丈夫姚庚,乘機在半路上將姚義殺了,而後家產就全歸自己了。於是姚庚在半道上截住弟弟姚義,持刀朝姚義頭上砍去。

上天神明護佑,姚庚莫名其妙用刀背砍到姚義頭上,將姚義頭顱打破,鮮血直流。慌亂之中,姚庚以為已將姚義殺死,於是將銀兩和被褥行李搶走,直奔回家並偷藏起來。

姚義昏死在地上,路遇一行販賣綢緞的商客。姚義蘇醒過來,不好意思說是被自己兄長所害,只得說自己是開封府祥符縣人氏,外出經商路遇劫匪,被搶去褥套行李和三百銀錢。其中有一客商叫梁法的,心懷惻隱之心,贈給姚義三百銀錢,作為資本,再去貿易。姚義感激不盡,遂直去杭州,一待就是一載有餘。

高氏、楊氏久未得到姚義消息,不免心裡擔心挂念。不想姚庚夫妻並不肯善罷甘休。劉氏再出惡招,讓丈夫姚庚假託家書給楊氏,謊稱姚義在外病重,讓楊氏前往探視。其實暗中找到王媒婆,讓其尋到南京的樂戶劉清,將楊氏以三百兩銀賣給劉清為娼。出門之時,楊氏並不知情,姚庚以孤男寡女行路不便,讓楊氏與王媒婆作伴而行。其實是到王媒婆家,暗中讓劉清相人。劉清見楊氏貌美,心中暗喜。於是對王媒婆說道,「快令她主子將賣身的文書寫來,我就兌銀」。王婆遂令姚庚寫了契,王婆作保。劉清兌清了銀錠,在城外三岔路口等候領人。

楊氏發現上當后,被一口痰堵住咽喉昏了過去。待醒過來,就在車上打滾撞頭,啼哭不止。哭了多時,帶怒含悲對王婆說道:「王婆子,你與姚庚通同作弊,賣我為娼,我必告到當官。你與姚庚其罪非小!」這段話說明楊氏有一定的法律常識,知道私下詐欺,賣良人為娼,「其罪非小」。

王婆冷笑威脅:「別說你要伸冤告狀,就是盼個人來瞧瞧也難。事已至此,若不叫你口服心服,怎能在路行程?」於是示意劉清用些手段。劉清掏出皮鞭,對楊氏說:「你休生妄想!老爺既買了你,就不怕王法。你即撒潑放刁,當時先管教管教你!」說著掄起皮鞭照楊氏身上亂抽。這一段對話說明王婆、劉樂戶是知法犯法、有意作惡的。

品析:

上述情節講到因兄嫂不孝、刁蠻,兄弟分家別居。但兄嫂卻不罷休,動了惡念,必欲置親弟、親弟媳於死地。雖是極端個案,但也說明到了明朝中期,家庭的分化、宗族勢力的漸衰,以及民風道德意識的敗落。

故事中,不僅敘述了姚庚欲殺親弟的惡逆之罪,還描寫了其夥同王媒婆將親弟媳賣給樂戶為娼的惡跡。

歷代朝廷對拐賣人口、賣良為娼都有嚴法懲處。《大明律》卷第十八「刑律一」之「賊盜」條有「略人略賣人」款規定:「凡設方略而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傷人者,絞。殺人者,斬。」卷第二十五「刑律八」之「犯奸」條有「買良為娼」款規定:「凡娼優樂人,買良人子女為娼優,及娶為妻、妾,或乞養為子女者,杖一百;知情嫁賣者,同罪;媒合人,減一等。財禮入官,子女歸宗。」又有「買良為娼條例」規定:「若樂工私買良家子女為娼者,不分買賣、媒合人等,亦問罪。俱於院門首,枷號一個月。婦女併發歸宗。」顯然,王媒婆做媒合人,與姚庚設計誘使楊氏出門上車,其罪已經觸犯刑律。而樂戶劉清明知楊氏是良家婦女,還執意要花三百兩銀買下,也是知法犯法,且性質和量刑比王媒婆還重。但有意思的是,即使是非法「生意」,也還是走了貌似「合法」的手續:即作為伯兄的姚庚與劉清簽了買賣文書,王婆還作為保人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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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斷案引律法脈——從古代公案小說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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