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是非難辯:吃人共分幾種

第28章 是非難辯:吃人共分幾種

我們首先要聲明一點,人吃人是不對的!

但是在人類歷史上,人吃人事件屢屢都有發生,尤其是在天下大亂的時候,「人相食」,或者「易子而食」,就成為天底下最殘忍的事情。

而且有的時候,人吃人事件甚至還會被國史記載並加以頌揚,在這方面,史書上雖然對臧洪也頗有微詞,《後漢書·臧洪傳》也評論臧洪「洪懷偏節,力屈志揚。」

東晉時候的徐眾著有《三國評》,裡面對臧洪如此評價:洪敦天下名義,救舊君之危,其恩足以感人情,義足以勵薄俗。……何必誓守窮城而無變通,身死殄民,功名不立,良可哀也!

但是我們前文說過,臧洪在《後漢書》里被放在第五十八卷,在《三國志》里被放在《魏書七》,可見正統的史官雖然對臧洪的做法未必全部肯定,但是還是把他放在了極高的位置。

而安史之亂中效法臧洪死守睢陽、名聲直追郭子儀李光弼的張巡,已經成了中國古代史上的著名英雄,包括唐朝的文壇領袖韓愈在《〈張中丞傳〉后敘》里有評論如下:

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

可見,在韓愈的眼裡,唐朝之所以沒有在安史之亂中滅亡,不僅僅是郭子儀、李光弼的功勞,更是張巡、雷萬春的功勞,這樣的評論可以說是把張巡當作聖神歌頌了。

我們不得不說,在中國古代,是很講究義氣的,西方人強調家族和個人的名譽,而我們中國的好漢和遊俠卻更講究兄弟、朋友間的義氣。

張巡為國盡忠,殺妾分食,為的是國家大義。

而臧洪為張超盡忠殺妾分食將士,不僅為了國家大義,也為了兄弟朋友之義;

所以在歷史上,真正苛責臧洪、張巡的人並不太多。

正是因為這樣的歌頌,所以才會有《三國演義》里的劉安殺妻冒充狼肉煮給劉備吃的事件。

而且《三國演義》里,顯然還是把這件事當作正面典型來宣傳的,原文中劉備在得知昨晚所吃之肉不是狼肉而是劉安妻子之肉的時候,「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

劉備沒有責備劉安,而只是很傷感,也就是說,雖然很傷心,但是很感動,為什麼感動呢?

就是因為他覺得劉安這個人很講義氣。

而且在後來劉備與曹操相見,跟曹操說了這件事以後,曹操還令人給劉安送去了黃金百兩作為報答。

這裡是《三國演義》里的故事,真實性當然不用去考證,我引用這則故事想說明的是,羅貫中在編寫這段故事的時候,對劉安殺妻所持的態度就是讚揚和歌頌的,而這,也是很多國人對以上吃人事件所持的真正態度。

而且寫到這裡,我想大家對《三國演義》里的劉備人物塑造就有了一些認識了,其實我之所以把臧洪寫了這麼多篇幅,就是因為《三國演義》中劉備的很多故事就是從臧洪這裡改造過去的,可以說,臧洪是劉備原型的一部分,也正因為如此,在《三國演義》里,基本上看不到臧洪的影子了。

再回到吃人事件。

即使是在古代,也有人對臧洪和張巡的做法的行為進行了嚴格的批判,

這個人,就是明末清初鼎鼎大名的思想家王夫之。

王夫之的原話如下:

張巡守睢陽,食盡而食人,為天子守以抗逆賊,卒全江、淮千里之命,君子猶或非之。臧洪怨袁紹之不救張超,困守孤城,殺愛妾以食將士,陷其民男女相枕而死者七八千人,何為者哉?張邈兄弟黨呂布以奪曹操之兗州,於其時,天子方蒙塵而寄命於賊手,超無能恤,彼其於袁、曹均耳。洪以私恩為一曲之義,奮不顧身,而一郡之生齒為之並命,殆所謂任俠者與!於義未也,而食人之罪不可逭矣。

王老夫子的這一段話是對張巡還客氣一點,到了臧洪這裡,就是徹底否定了,說臧洪算不上是義氣,而吃人的罪過不可饒恕。

不僅如此,王夫之還把臧洪殺妾饗士說成是「天下至不仁之事,」而且他還更進一步,說臧洪就是開創中國吃人歷史惡行的第一人,簡直就是罪不可恕了。

事情說到這裡,那麼臧洪本人還值得我們尊敬和歌頌嗎?

其實說到底我們的態度並不重要,我們只要來看看當時臧洪身邊的人對他的態度就可以了。

《三國志·臧洪傳》記載:將士咸流涕,無能仰視者。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離叛。

從這一句我們就可以知道,臧洪當時的行為是深得人心的,因為在他城破被俘的時候,有七八千的百姓為他戰死或者被殺死,沒有人一個出城逃命或者投降袁紹。

這是何等可歌可泣的史詩一般的場面?!

一個人要有怎麼樣的美德才能感動一個人為他去死?

歷史上更有名的那個田橫也不過是「五百壯士」和他一起死,而甘願為臧洪戰死的人竟然多達七八千。

如果你說臧洪不是英雄,那什麼人是英雄?!

當然,我不懷疑,《三國志》的作者可能為了抬高臧洪的形像來增大了一些數字,但是陳壽為什麼要歌頌臧洪呢?

而且陳壽的年代距離臧洪的年代也不遠,他對數字造假也不可能太離譜,史書上明確記載是七八千,打個對摺,三四千人和臧洪一起死,這個數字該有多恐怖?!

當然,如果有人懷疑我對臧洪「殺妾饗士」事件的真正態度,那麼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歷史上人吃人事件的幾種類型。

第1種,人肉治病型。

這種類型的主人公大多是孝子,古時候父母久病不愈,做兒子的求醫無門,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熬湯獻給父母,叫做「割股療親」。割股之外,有割肝臟的,割手臂的,割兩脅的,割胸乳的,據說無不肉到病除。割肉者留下傷口卻平安無事,還獲朝廷旌表,從此孝名遠揚。

這類事件多見於唐、宋以後。人們認為,唐開元間名醫陳藏器應對此負責,因為是他發現人肉可以治病,且載入他所撰著的《本草拾遺》中。明代醫學家李時珍則認為陳氏之先已有其事,陳氏不過是首次寫入藥典而已。李氏《本草綱目》也收載「人肉」一條,沿舊說言人肉主治「瘵疾」(癆病),但未載性味。作者應是未曾吃人肉,不作臆說。

明洪武年間,山東日照縣人江伯兒割脅肉治母病無效,為了做成「孝子」顯揚名聲,竟殺死自己三歲的兒子給母親做葯膳。明太祖得知大怒,下令懲治江伯兒,結果處以杖刑一百,流戍海南。同時經大臣討論決定:今後民間如有割股療親之類行為,悉聽自便,朝廷不予旌表。清朝則立法明文禁止,但犯禁的並不治罪,割體肉療條的孝子照樣獲輿論讚揚。

第2種,特殊癖好型。

晚唐節度使張茂昭好吃人肉,有人探問真假,他獰笑道:「人肉腥而肕(按:字義不詳),怎能吃?」真是不打自招。另據元末明初許多吃人肉者的經驗:人肉油點在湯水中呈半圓,為其特殊標誌,多吃人肉使人眼睛發黃,頭常暈。

三國時東吳將領高灃好飲人血,黃昏時分常在住宅附近掠人而殺,取飲鮮血。

隋將麻叔謀好蒸食小兒,隋末軍閥朱粲、後唐酷將萇從簡、宋時嶺南割據者儂智高之母阿儂均有同好。

宋初酷將王彥升好吃生吃人耳,常當場揪下犯人的耳朵下酒。其人血流滿面,痛苦萬狀,王彥升只顧大嚼,若無其事。數百人被他吃去雙耳。

五代時後漢叛將趙思綰好生膾人肝,有66具活人肝被他膾食。活活摘去肝葉的人在地上翻滾呼號,並不影響這個惡魔的食慾。

宋初外戚王建勛專食女奴。他住在洛陽,強買民間少女為婢,使喚稍不合意便親手殺人剮肉,皮骨裝進棺材運郊外拋棄,販奴婢、賣棺材的人經常在他家進進出出。事發后王建勛處斬,招供四年間殺食婢女百餘人。

第3種,吃人立威型。

隋末深州土豪諸葛昂尤為殘忍。一日設宴待客,一姬妾給客人斟酒時無故自笑,諸葛昂當即把她整個兒裝入籠中蒸熟,安放在大銀盤中,衣飾、脂粉妝束如舊,當作一味珍品上席。客人不敢下箸,諸葛昂獨自於蒸屍Ru房肥嫩處撮肉而食。

第4種,吃人報仇型。

南朝梁武帝時惡棍李撒受雇殺害無辜府丞何智通,被梁武帝懸賞擒獲。何智通之子親手從兇手身上割肉炙食,猶不解恨,更將兇手屍體烤熟,備辦鹽、蒜等佐料,裝在車上僱人食肉,凡食肉一塊,賞錢一千,烤屍很快被搶食一空。這件事雖然殘忍不道,畢竟是孝子報仇,為當時的人情和法律所默許。

第5種,前文提過的飢餓充饑型。

在中國歷史上,群體性、大範圍的人吃人,多由時衰世亂、**天災、嚴重缺糧乏食所致。公元前594年,被楚軍圍困了八個月的宋人缺糧少柴,據說到了「易子而食,析骸而爨」的危急地步。所謂「易子而食」,是說人們不忍心食親生子女,便交換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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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謀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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