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財富

論財富

【美】卡耐基

我們時代的問題是恰當地管理財富,以使同胞手足之情能維繫貧富之間的和諧關係。……

……

……我們的責任就是去做切實可行的事,走出我們這代人在這個時代可能走出的下一步。如果在現存條件下,我們切實可做的事是把普遍人性之樹拗彎一點,使之有利於結出碩果,那麼,不顧現實、拚命賣力去拔這棵樹是一種犯罪。我們也可以去要求去除那些不合我們理想的高級人物,砸爛個人主義、私有財產、財富積累法則和競爭法則。然而這一切正是人類經驗的最高成果,是社會迄今生產出最美好果實的土壤。這些法則在發揮作用時,有時是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對於理想主義者來說,它們又似乎是不完美的。儘管如此,這些法則如同那些現存的高級人物一樣,是迄今人類所能完成的最好,最有價值的事情。

我們剛才確定了一項前提條件。在此前提下,人類的最高利益得到促進,但也不可避免地導致財富集中於少數人之手。我們承認這些既存的條件,以此去觀察形勢,即可得出局面大好的結論。不過隨後問題又會冒出來——假如上述一切都是正常的發展,那麼我們必須對付的問題只有一個:當文明的基礎法則把財富置於少數人之手后,這些人應當如何合理地處置他們的財富呢?我以為,我正是對此問題提出了真正的解答。請注意,這裡所談的財富並非那種經多年努力攢下的積蓄,人們通常靠著它的利息維持舒適的生活,或作家庭教育費用。這點錢算不上財富,它只是小康生活的保障,每個人都應爭取得到它。

我所說的是剩餘財富,它有三種處置方式。它可以作為遺產由死者家屬繼承,可以捐贈給公共事業,也可以由活著的所有者進行管理。迄今為止,世界上集中於少數人之手的多數財富都是以第一和第二種方式使用掉了。讓我們依次考查一下每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最不明智的。在君主國家,封地和大部分財產都傳給長子,以便父母能把名號爵位完整無損地傳給下一代,並從中獲得一種虛榮心的滿足。今日歐洲,這一階級的狀況已說明這種願望或野心是何等無聊無益。貴族繼承人由於自身的愚笨或由於土地價格下跌而變得生計窘迫,即使在英國,最嚴格的繼承法也無法維持這個世襲階級的地位,它的土地亦迅速流入外人之手。而在共和體制下,傳給子女的財產分配方法要公平得多。但是,無論在哪個國家,有頭腦的人都勢必面對這樣一個問題:人們為何要把大筆財富留給子孫呢?如果說這樣做是出於人之常情,那麼,這種常情是否是一種誤其子弟的感情呢?一般說來,種種觀察證實,這樣做對子女並不利,只會令其不勝負擔。對國家來說,這種做法也沒好處。大筆的遺產贈款往往給接受人帶來弊多利少的影響,這已成為不容置疑的定論。因此,人們在向妻女提供一定合理的生活之資,向兒子多少給點津貼之後,就不知該如何去做了。聰明人很快就能得出結論,從自己家庭成員和國家的最高利益著想,這種遺贈方式並非處置財產的好方法。

這並不是說,那些沒能教育好子女,使之具有謀生手段的人就應該對子女撒手不管,任由他們淪落貧寒。如果有人認為把兒子供養起來,讓他們無所事事地生活也挺好,或者採取另外值得稱道的做法,培養子女的責任感,不是為錢而是為公眾事業工作,那麼,從父母角度說,向子女遺贈財產也是合情合理的。世上也有些百萬富翁的兒子不為財富所累的例子,他們雖然有錢,卻能為社會作出重大貢獻。這類情況實在是不多見的,雖然彌足珍貴,不幸罕有其匹。而人們必須注意的是規律而不是特例。看一看向繼承人遺贈大筆資產的通常結果吧。有識之士必定會說:「我給兒子留下萬能的美元,無異於給他留下一個詛咒。」他還會意識到,不是為了子女的幸福而是出於家族的虛榮,人們才會遺贈大筆財產。

再看看第二種方式:死後將財富留作公共事業之用。如果說一個人樂於在自己死後才讓自己的錢有益於世,那麼,這隻能說是一種財富的處置方式。了解一下這些捐贈遺產的效益,結果卻不能告慰那些希望身後做些好事的好心人。遺囑的真正目標往往不能達到,他們的真實意願也未能履行。這類例子可不算少。在許多情況下,這筆遺產花得冤枉,最終變成了遺囑人干蠢事的紀念碑。應該好好記住,賺錢需要多大本領,花錢也需要多大本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有益於社會。除此之外,如果說人做了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本來不值得讚頌,那麼一個人只是死後才把財富留給社會,社會也就無須感謝他,這是天經地義的。人們完全可以這樣想,這些人既然用這種方式留下了財富,如果他能攜財而去的話,他會一點財產也不留下來。這些人的贈禮缺少格調,人們不會心懷感激地想起他們。所以人們對這種遺贈普遍不持歡迎態度就不足為奇了。

對大筆遺產課以越來越多的遺產稅的做法正在進行,這是一個值得歡呼的徵兆,它表明社會輿論出現了越來越強的、值得大書特書的變化。賓夕法尼亞州目前除了某些例外,普遍徵收市民1/10的遺產稅。前些時候,在英國國會上提出的預算也建議增加遺產稅。最有意義的是,新的稅收將採用累進位。在所有稅收形式中,這種稅制似乎是最明智的。有些人一生都在孜孜不倦地聚斂財富(這些財產若能妥善地用於公眾事業,定會有益於社會)。有必要讓這些人明白,以國家形式存在的社會是不能容忍它所應有的份額遭受如此剝奪的。國家通過徵收遺產重稅表明,它譴責自私的百萬富翁們毫無價值的生活。

國家在這一方向上繼續前進是值得歡迎的。誠然,確定富人死後通過國家機構返歸大眾的遺產限額是不容易的。這種稅收一定要採取累進方式。從留給受贍養人的合理資財開始起征,留的錢財越多,稅額就越是倍增。直到百萬富翁為止,他們的積蓄將和夏洛克的家私一樣,起碼是——「另有一半充公上交國庫」。

這一政策將有力地促使富人在生前參與財富管理,這就是社會須臾不可忘的目標,它迄今已為人民帶來了最豐碩的收穫。無須擔心這一政策會毀損企業的根基,或降低人們積累財富的積極性。因為這個階級的抱負就是留給後人巨大的財富,使自己死後為人稱道。這一政策將會吸引他們更多的關注,而把自己的大筆家產交給國家確也算得上一種頗高尚的野心。

我們現在只剩下一種處置巨額財富的方法了。然而在這種方法中,我們可以找到糾正當前財富分配不均的真正良藥,求得窮人和富人的調和——一種和諧的秩序——這是和共產主義者的理想著實不同的另一種理想,它只尋求現存條件下的不斷進化,而不是徹底推翻我們的文明。這一方式是以強烈的個人主義為基礎的,人類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逐步實現它。在這一方式的支配下,我們將建立一個把少數人的剩餘財富以最佳方式變為多數人財產的理想之國。這筆財富雖說是經少數人之手予以管理,其目的卻是為了公眾利益。它能成為改善人類生活的更有效的力量。這比把財富零零碎碎分給老百姓要好得多。即使最窮的人也會最終明白這一道理,並同意讓自己的某些同胞集聚大筆資財,用於公眾福利。這樣做符合大眾的根本利益,它比把資財逐年地分配下去要更有價值。

以庫珀基金會為例,讓我們看看它對紐約那些無計謀生的人廣泛施惠的效果如何。庫珀先生在生前曾以工資形式(這是所有分配方法中最高級的形式,它強調工作報酬,而非一意宣揚慈善)發放過大致相等的財富。如果我們對前後兩種方式略作比較,便不難從中找到改善人們處境的可行辦法,而這種辦法正埋藏在現存的財富積累法則當中。庫珀先生的財產,如若以少量份額平均分給民眾,那麼其中的大部分將會浪費在人們難填的慾望深壑里,有些難免成為縱慾的借口。即使是那筆使用最得當的款項(它直接用以改善窮人的居住條件)是否能對老百姓的整體產生良好效果,也大可值得懷疑。這種方法自然比不上庫珀基金會代代相傳、持續產生的效果了。對此,那些鼓吹暴力或激進變革的人應當仔細權衡。

另一個例子是蒂爾登向紐約市遺贈500萬元,修建公共圖書館。談及此事時,人們總是不由自主地說,要是蒂爾登先生將自己的餘生用來好好管理這一大筆錢該有多好。這樣做,就不會有法律爭議和其他因素阻礙實現他的目標了。姑且讓我們假定,蒂爾登先生的百萬家私最終得以為城市建起一座宏偉的圖書館,其中的書刊典籍將免費向所有人永遠開放,那將是不可估價的壯舉。若從曼哈頓島一帶的居民利益出發,把這百萬資財零星地分掉就能更好地促進他們的長遠利益嗎?恐怕最狂熱的共產主義鼓吹者會對此存在疑問。而多數有頭腦的人卻會認為這是毋庸置疑的。

人生中的機遇難得,人的眼界難以展寬,我們所完成的最佳業績往往是最不完美的;但富人還是應當感謝上蒼對他們的珍貴賜福。他們有幸能在生前為同胞大眾的長遠福利奔走操勞,出錢出力,使大家都能從中獲得長久利益,同時也使自己變得高尚。生活的最高目的可能正是這樣達到的。我們無須像托爾斯泰伯爵那樣去仿效基督的生活,而應該認清時代的條件變化,根據現實要求,以相應的方式來振興基督精神,堅持為同胞利益工作(這是基督生涯和教誨的精髓)

,但要以另一種方式工作。

因此,富人的責任可歸結如下:第一,他應成為生活簡樸無華的典範,杜絕招搖與奢侈。他只對親屬提供保證其合理需求的適當費用,並將此外的多餘收入視為由他管理的信託基金。他應當精心籌謀,使這些錢對社會產生最佳效果——這樣,富人就只是他的窮兄弟的代理者和信託人,用他管理上的超人智慧、經驗和能力來為他們服務。這樣要比窮人自己去管理錢財好得多。

這裡我們將面對某些難於確定的問題,如:留給家人多少錢財才算合理適度?生活簡樸無華的界限是什麼?奢侈的標準又是什麼?在不同的條件下當有不同的標準,對此難做明確回答,恰如我們不可能精確指出良好風度和高雅舉止是由哪些動作組成的。這一類美德雖然盡人皆知卻難下定義,而一旦有人違反,公眾就會迅速有所反應,在財產上亦是同理。鑒別男女服飾是否高雅的規律在這裡也是適用的。過分突出顯眼便不合常規。如果有哪個家庭以好炫耀著稱,住宅家什豪華,揮金如土,鋪張成性,我們就不難判斷出這個家庭的性質或文化素養。同樣,無論富人們管理財富還是捐贈財富,我們都可以判斷出這究竟是使用剩餘財富還是濫用剩餘財富,究竟是慷慨地幫助大眾還是一味囤蓄家財、至死方休。這一判決由最明達的公眾情緒作出。社會肯定會作出自己的判斷,而且這種判斷很少失誤。

我們已經指明運用剩餘財富的最佳途徑。要想精明理財,人們必須認識到人類進步的一個嚴重障礙就是不分對象地大發善心。與其把富人的百萬家私拿去鼓勵懶惰、酗酒和下流行為,不如把這筆錢扔到海里,這於人類倒更有利。在今天所謂的慈善事業中所花費的每1000美元,恐怕有950美元花得不值得。這種花錢方式其實是在生產它所試圖醫治彌補的社會弊端。有個著述頗多的著名哲學家回顧道,某天他去朋友家做客,曾經路遇一個乞丐,並給了那人25美分。他對那個乞丐一無所知,也不知道乞丐會如何花掉這幾文錢,不過他完全有理由懷疑這幾文錢是否會用於正途。此人自稱是赫伯特·斯賓塞的信徒,這位沒頭腦的慈善家以後不管捐多少錢恐怕也抵消不了他付出的25美分的負效果。他只是在尋求情感上的自我滿足,使自己擺脫煩惱——儘管他在各方面都算是品行高潔,但這件事卻可能是他一生中最自私最惡劣的行徑。

濟世救人之舉主要應考慮如何幫助那些能自助者,向那些希望改善的人提供一定資助,使之得以如願,或給那些有抱負的人以資助使之能成功。要去幫助,而不要或盡量少去包辦一切。施捨從來不能改善個人或民族的處境。除了少數例外,那些值得幫助的人往往不主動求助於人。真正有價值的人除了在偶發事故的情況下根本無需人幫助。當然,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在一定情況下需要真正的幫助,這一點誰也不會忽視。但由於彼此缺乏對別人情況的了解,這種個人對個人作出的有效幫助勢必是有限的。在細心而熱誠地去幫助那些值得幫助的人的同時,必須同樣注意不去幫助那些不值得幫助的人。這樣做的人才是真的改革者。甚至可以進一步說,施捨行為如不是揚善而是獎惡的話,那就更糟糕了。

因此,富人們肯定應向彼得·庫珀,巴爾的摩的伊諾克·普拉特,布魯克林的普拉特、參議員斯坦福和其他人學習。這些人知道造福社會的最佳方式就是向社會提供一個促進人們上進的切實階梯——建造公園和娛樂設施,以有利於民眾的身心健康;安排藝術活動,讓人們賞心悅目並提高審美能力;發展各式各樣的公共設施,以改善人們的普遍環境——用這種最合算的方式將剩餘財富返還給大眾,給他們帶來長期的利益。

貧富問題就將這樣得以解決。積累法則依然如故,分配法則亦不受局限。個人主義繼續存在,但百萬富翁將只是窮人的信託人,暫時保管一大部分日益增加的社會財富。但他們要為社會管好用好這筆財富,使之發揮比公眾管理更大的效益。人類的發展將這樣進入一種新的精神境界,人們將清楚認識到,只有讓那些有思想而且認真的人掌握財富,並為大眾利益逐年運用財富,才稱得上一種得當的處理剩餘財富的方式。這一前景已為期不遠了。但暫時還會有些驟然死去的大企業股東,由於來不及抽出他們生前的股份,只好被判作公共福利之用。然而他的同胞對這樣的死者不存哀思。這種人生前理財營業,死後拋下百萬家私,辭世之際卻「無人哀泣,無人嘉獎,無人頌揚」。無論他把帶不走的財富用於何處也於事無補,公眾對這種人會作出如下判決:「死時越有錢,死得越丟臉。」

以我的觀點,這種公眾輿論本身就是財富的福音。如果我們遵循它,我們肯定能在某一天解決貧富對立問題,並給世界帶來「太平盛世,人性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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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人文——人文思想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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