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原文】道常無名,朴[1]。雖小[2],天下莫能臣[3]。候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4]。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始制有名[6],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7]。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8]。【註釋】[1]無名、朴:這是指

「道」的特徵。[2]小:用以形容

「道」是隱而不可見的。[3]莫能臣:臣,使之服從。這裡是說沒有人能臣服它。

[4]自賓:賓,服從。自將賓服於

「道」。[5]自均:自然均勻。[6]始制有名:萬物興作,於是產生了各種名稱。

名,即名分,即官職的等級名稱。[7]可以不殆:不殆,沒有危險。

[8]猶川穀之於江海:之於,流入;一說正文應為

「道之在天下,譬猶江海之與川穀」。【譯文】

「道」永遠是無名而質樸的,它雖然很小不可見,天下沒有誰能使它服從自己。

侯王如果能夠依照

「道」的原則治理天下,百姓們將會自然地歸從於它。天地間陰陽之氣相合,就會降下甘露,人們不必指使它而會自然均勻。

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種管理體制,制定各種制度確定各種名分,任命各級官長辦事。

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約,適可而止,知道制約、適可而止,就沒有什麼危險了。

「道」存在於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歸流於它,使萬物自然賓服。

【解析】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

大道屬於心靈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無法感覺到的,所以說

「無名」。朴,是靈魂的化身,是自我之

「法身」;朴是閃電,可以劈開烏雲,驅逐黑暗,迎來光明;朴是驚雷,可以斬除一切妖魔鬼怪。

朴為

「嬰兒」,既真實而又虛幻,可由天門自由出入,故說

「小」。

「朴雖小」,卻能聚能散,聚則成朴,散則為器,變化無窮,奧妙莫測。

朴一旦修成,自然

「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沒有誰能夠使她臣服。

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朴,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將賓服。由治身之道擴展到治國之道,治身之朴,就是治國之法,

「朴雖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朴是自然的、純真的,社會法律也必須是正義而神聖的。

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於法律之上——

「天下莫能臣」。統治者如果能夠真正以法治國,天下人民將自然賓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修鍊道德功,火候達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濟之時,舌根下的廉泉穴,隨著骨節百脈的開通而打開,其水如泉,咽納不及,名曰

「甘露」,又名

「長生酒」。其味香甜,勝過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澤被每個細胞。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對應的是

「政通人和,物阜民豐」。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體現了人民的意願,物質文明自然水到渠成。

「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類嚮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來,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的結果。

超越歷史發展的自然過程,主觀地搞平均主義是不會實現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法律的制訂之初,具有詳細、具體的內容條款。

通過宣傳學習,人們就具備了法治觀念。那些不能遵紀守法的人,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是,法律的制訂,並不是以懲罰為目的,而是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去規範、約束人們的思想行為,從而減少社會犯罪,維護社會安定。

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只有讓法律和道德統一起來,並最終以道德代替法律,社會才會有真正太平。

止法的具體措施就是

「行不言之教」。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這是強調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小氣侯與大氣候之間的相互關係。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證治國之道,辨證地說明了道與法的關係。天下有道,法雖立而人無犯;天下無道,則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二章)。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

堵與疏必須相結合,只堵不疏,堤壩必垮。【證解故事】道是天下的真正主宰,道所主宰的天下可以像溪水河流都流歸於江海一樣自然統合,並像天地普降甘露一樣均衡。

道是無形的,和光、同塵、無色、無味,不能用感覺器官來證明它的存在。

天地萬物都受其支配,可是不但毫無知覺,而且皆以為自然。雖然有的人能夠認識並理解

「道」的存在和運行規律,但是大多數人仍然對其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

這是因為

「道」總是處在不為人知的默默無聞的狀態中,所以在尋常人眼中它顯得太渺小了,簡直不值得關注。

雖然如此,但是在天地萬物之中沒有誰能夠讓

「道」向自己臣服,事實上天地萬物沒有不受它的支配的。因為

「道」就是天地萬物內在運行的變化,即使想脫離也不能夠。如何理解

「道」的既大又小呢?在《三國演義》中曹操有一段話可以為註解,他說:「龍能大能小,能升能隱;大則興雲吐霧,小則隱介藏形;升則飛騰於宇宙之間,隱則潛伏于波濤之內。」老子所說的

「道」正是這樣的。東漢時期,吳祐在任新蔡縣縣令時,有人給他出了很多點子治理百姓,吳祐卻無一採納。

他說:「現在不是措施不夠,而是措施太多。每一任知縣都強調己能,朝令夕改,百姓無所適從啊。」於是,吳祐不僅不提出新的主張,而且廢除了原有的許多不合理的規章。

他召集百姓說:「我這人沒有什麼本事,凡事要依靠你們自己的努力,只要有利於發展生產的,你們盡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做,有什麼困難可以隨時來找我。」吳祐不干涉百姓的生產生活,又嚴命下屬不許騷擾百姓。

閑暇的時候他整日在縣衙中寫字看書,過得十分輕閑。有人將吳祐的作為報告給了知府,說他不務公事,偷懶放縱。

知府就把他找來責問,吳祐解釋說:「新蔡縣之所以貧窮困頓,是因為從前的縣令約束太多,才造成今天這種局面。官府重在引導百姓,取得他們的信任,沒有必要凡事躬親,把一切權力都抓到自己手裡。我這樣做是想要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讓百姓休養生息,進而達到求治的目的。我想不出一年,你就可以看到效果了。」一年之後,新蔡縣果然面貌一新,糧食產量有了大幅增長,社會治安也明顯好轉。

知府到新蔡縣巡視之後,對吳祐說:「古人說無為而治,今日我是親眼見到了。從前我錯怪了你,想來真是慚愧。」吳祐的無為而治不是消極的,他是針對從前的弊端而制定的全新措施,是順應了

「道」的規律,看似無為,實則是內含道理的。之前的幾任知縣不顧這種道理,而想以自己的方式強加上去,結果使得原本可以運轉正常的變得混亂了,結果也就導致了百姓的貧困。

漢惠帝即位的第二年,相國蕭何病重。漢惠帝親自去探望,問他將來誰來接替他合適。

蕭何不願意表示意見。漢惠帝又問他:「你看曹參怎麼樣?」蕭何和曹參早年都是沛縣的官吏,跟隨漢高祖一起起兵。

曹參雖然是身經百戰,但是到了晚年卻專修黃老之術,講清靜無為之道。

平時與人無忤,與世無爭,生活非常恬淡。雖然兩個人關係一般,但是蕭何知道曹參是個治國的人才,所以漢惠帝一提到他,他也表示贊成,說:「陛下的主意錯不了。有曹參接替,我死了也安心了。」曹參本來是個將軍,漢高祖封長子劉肥做齊王的時候,叫曹參做齊相。

那時候,天下剛安定下來,曹參到了齊國,召集齊地的父老和儒生100多人,問他們應該怎樣治理百姓。

這些人說了一些意見,但是各有各的說法,不知聽取哪個才好。後來,曹參打聽到當地有一個挺有名望的隱士,叫蓋公。

便把他請了來,向他請教。這個蓋公是相信黃老學說的(黃老就是指黃帝、老子),主張治理天下的人應該清靜無為,讓老百姓過安定的生活。

曹參依了蓋公的話,儘可能不去打擾百姓。他做了9年齊相,齊國所屬的70多座城都比較安定。

蕭何一死,漢惠帝馬上命令曹參進長安,接替做相國。曹參還是用蓋公清靜無為的辦法,一切按照蕭何已經規定的章程辦事,什麼也不變動。

有些大臣看曹參這種無所作為的樣子,有點著急,也有的去找他,想幫他出點主意。

但是他們一到曹參家裡,曹參就請他們一起喝酒。要是有人在他跟前提起朝廷大事,他總是把話岔開,弄得別人沒法開口。

最後客人喝得醉醺醺地回去,想提的意見還都沒說出來。漢惠帝看到曹相國這副樣子,認為他是倚老賣老,心裡很不高興,也感覺挺不踏實。

曹參的兒子曹窋,在皇宮裡侍候惠帝。惠帝囑咐他說:「你回家的時候,找個機會問問你父親,高祖歸了天,皇上那麼年輕,國家大事全靠相國來主持。可您天天喝酒,不管事,這麼下去,怎麼能夠治理好天下呢?看你父親怎麼說。」曹窋回家把惠帝的話一五一十跟曹參說了一遍。

曹參非常生氣,他罵道:「你這種毛孩子懂得個什麼,國家大事也輪到你來啰嗦。」說著,竟叫僕人拿板子來,把曹窋打了一頓。

曹窋莫名其妙地受了責打,非常委屈,回宮後向漢惠帝訴說了此事。第二天,曹參上朝的時候,惠帝就對他說:「曹窋跟你說的話,是我叫他說的,你打他幹什麼?」曹參向惠帝請了罪,接著說:「請問陛下,您跟高祖比,哪一個更英明?」漢惠帝說:「那還用說,我怎麼能比得上高皇帝。」曹參說:「我跟蕭相國比較,哪一個能幹?」漢惠帝不禁微微一笑,說:「好像你不如蕭相國。」曹參說:「陛下說的話都對。陛下不如高皇帝,我又不如蕭相國。高皇帝和蕭相國平定了天下,又給我們制訂了一套規章。我們只要按照他們的規定繼續辦,不要失職就是了。」漢惠帝沉吟道:「你說得也有道理。」曹參用他的黃老學說,做了3年相國。

由於那時候正在長期戰爭的動亂之後,百姓需要安定,他那套辦法沒有給百姓增加更多的負擔。

因此,當時有人編了歌謠稱讚蕭何和曹參。歷史上把這件事稱為

「蕭規曹隨」。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見到一些新上任的管理者,為了表現自己的能力,並顯示自己與前任不同,總是急急有所作為。

但事實證明,這種急於求成不顧原本的運行規律的做法往往是欲速則不達的,其原因就是他們違背了無為而治的管理原則,想以個人的力量去使事物運轉的規律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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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與道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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