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第6節

第6節

「曾冬輝的麵包車在哪裡?」江一明問。

「麵包車是肇事車,被交警拖回交警隊,停放在倉庫里,和馬小理的摩托車擺放在一起。」小克說。

「摩托車和麵包車的撞痕符合嗎?」

「用肉眼看是符合。」

「我們都知道羅卡定理:『凡是兩個物體接觸就會產生物證轉換,會帶走一些東西,也會留下一些東西。』用肉眼看不嚴謹,也許是假象,只有儀器才不會欺騙人。」江一明望著小克說。

「江隊,你認為有疑點嗎?」

「為什麼現場沒有摩托車的主人?我看過交警隊的卷宗,摩托車的時速為70到80公里,路面沒有剎車痕迹,這麼快的速度撞到麵包車上,車主非死即傷,傷后逃跑的可能性非常小,我懷疑車主在沒有撞車前已經遇害,兇手把摩托車開到現場與麵包車相撞,在撞車之前兇手已經跳車,如果兇手穿著防護服,加上他受過特殊訓練,跳下摩托車之後就地一滾,他可以不受傷離開現場,所以,我覺得應該把摩托車和麵包車相撞而留下的油漆提取回隊檢驗,否則怎麼解釋車主憑空失蹤呢?」

「江隊想得周到,我們應該做得更細緻更嚴謹一些。還要對摩托車把手進行指紋提取,如果能提取到DNA樣本更好。我們再去交警隊走一趟。」小克說完和呂瑩瑩走出江一明辦公室,叫上吳江和周挺,一起去交警隊勘查。

他們到交警隊對摩托車進行全面檢查,因為摩托車把安裝了橡皮套,橡皮套是指紋和汗漬很好的附著體,他們從車上提取了幾個相同的指紋和DNA樣本,以及摩托車和麵包車撞擊時留下的油漆。

他們到馬小理的住處,叫房東開門,打開馬小理的房門,在他用的玻璃茶几和茶杯中提取了他的指紋,在他穿的兩雙鞋子里提出DNA樣本。

吳江擅長指紋比對,經過比對,證實摩托車車把上的指紋是馬小理的。

羅進把DNA樣本拿到實驗室檢測和比對,兩種DNA指紋100%相同,這表明那輛摩托車就是馬小理駕駛的。馬小理被先殺害、而後兇手駕駛摩托車撞擊包車的假設被否定,事實證明是馬小理駕駛摩托車撞到麵包車上的。

可是馬小理怎麼會在發生車禍后消失得無影無蹤呢?他到底去了哪裡?唯一的辦法是查看230縣道的監控錄像。

呂瑩瑩打開電腦,進入交通監控中心,找到230縣道入口處的錄像,因為知道車禍發生的大約時間,很快就找到當時的錄像。

呂瑩瑩從當天(12月14日)24:00開始看起,錄像顯示:12月15日00:15曾冬輝駕駛的五菱麵包車從230縣道入口駛入,向白馬縣方向駛去,時速大約70公里,00:25前後,分別有兩輛男式摩托車駛入,時速在70公里以上,之後半小時內沒有摩托車駛入。

因為車速很快,晚上燈光弱,加上電子眼的像素不太高,無法看清哪輛是馬小理的。呂瑩瑩把錄像進度條往後拉,倒回去,用滑鼠點擊一下,讓摩托車定格,然後放大,結果看到第一輛駛入230縣道的摩托車牌號是長AH18602,車上的人正是馬小理。

但是,緊隨其後的摩托車車牌被泥沙糊住,根本看不見,這是買贓車人慣用的伎倆,小偷把摩托車盜走之後,以低價賣給喜歡摩托車、但又沒能力購買新車的人,然後拆掉原來的車牌,買來假牌安裝上去,因為假牌容易讓交警認出來,所以故意用泥沙將車牌弄得模糊不清。

知道馬小理摩托車駛入縣道的時間沒很大作用,因為不知道馬小理是如何失蹤的。呂瑩瑩把這段錄像複製下來,保存起來。並把14日24:00到15日1:00駛入230縣道的所有車輛記錄在文檔上,然後列印出來。

呂瑩瑩覺得應該查看駛出230縣道的車輛,她開始沿途尋找電子眼,結果找到車禍現場前方2000處的監控錄像。此處是個三岔路口,右路邊是市第11小學,所以安裝了電子眼。

呂瑩瑩開始看錄像,錄像顯示:15日00:30到01:30分別有5輛摩托車、2輛大貨車、4輛小車、3輛皮卡車路過電子眼。唯獨馬小理的摩托車和曾冬輝的麵包車沒有駛出。

假如馬小理死後的屍體被兇手拉走,那麼,肯定是被皮卡車和小車或者大貨車拉走,如果被摩托車拉走的話,會電子眼拍攝下來。

那麼,把9輛的車牌號碼記下,逐一調查,便會有答案。假如馬小理髮生車禍后自行逃走呢?不,這種可能性太小,在那麼快的速度下撞車,馬小理肯定會受傷,不可能自己逃走,如果沒受傷要逃走的話,也是坐車走,因為車禍現場四周是無邊無際的農田,他不可能選擇農田小路逃走。

呂瑩瑩把錄像反覆播放,邊看邊思索著馬小理到底是怎麼失蹤的,忽然,她發現一輛皮卡車的車廂上有一團模糊東西,看不清是什麼?因為車廂上好像有稻草之類的東西,把那東西給覆蓋了一大半。她把錄像放大,認真查看,結果發現很像是個人,或者是動物。

她不敢確定,叫小克、吳江、周挺一起來看,錄像被他們反覆看了好幾遍,結果他們一致認為應該是個人。這讓呂瑩瑩非常興奮,假如是個人,那麼,很有可能就是馬小理。

「假如皮卡車上是馬小理,那麼,兇手肯定是車主。」呂瑩瑩說。

「不一定哦,假如馬小理沒有死,只是受傷了,被車主抱上車,送到醫院治療,那見義勇為的車主不是被你冤枉嗎?」吳江反駁說。

「吳哥推理得不錯,不過,我覺得車主見義勇為的可能很小,這個時代學雷鋒經常被冤枉,最後自己負擔醫療費的例子舉不勝舉,車主如果見馬小理受傷,最有可能打電話報警。」小克站在呂瑩瑩一邊。

「周挺,你有什麼看法?」吳江問。

「我偏向車主是肇事者的說法,是不是兇手得找到證據才能確認。」

吳江點點頭,叫呂瑩瑩把皮卡車的圖像放大,以便辨認車牌號碼。呂瑩瑩滾動滑鼠,把皮卡車放大,車牌號碼出現了,雖然比較模糊,但仍然能看出車牌號碼是:長H1285。

呂瑩瑩說:「這車牌是白馬縣的,我去查一下車主是誰。」

呂瑩瑩進入交警網路系統,輸入長H1285車牌進行查詢,發現車主名叫寧願如,1986年出生,白馬縣高坪鄉人,家住高坪鄉鳳凰路11號,上面有他的手機號碼。

於是他們四人開車向高坪鄉趕去。

他們從沒去過過高坪鄉,不知道鳳凰11號在哪裡,這是個人口眾多的鄉鎮,街道縱橫交錯,非常複雜,為了不打草驚蛇,他們來到鄉派出所找民警帶路,所長肖萬全了解情況之後,親自帶路,向寧願如家走去。

寧願如住在坪山腳下,是一棟磚木結構的舊房子,房子緊依山而建,山上是茂密的松樹林,松樹像衛士靜靜挺立在正午的陽光下,閃著墨綠的光。

他們走進寧願如的家門,看見一個老大爺在磨刀石上磨柴刀,老大爺看見他們進來之後,微微一愣,因為他是個老實人,派出所所長從來沒有來過他家,老大爺驚訝地問:「肖所長,您們找我什麼事?」

「哦,我們不是找您,是來找您兒子寧願如的,他在家嗎?」

「他……好像在二樓睡覺。」他指著樓梯說。

吳江叫小克和呂瑩瑩留在一樓,把守出入口,他擔心寧大爺使用調虎離山計。吳江和周挺以及肖萬全上二樓找人。

二樓總共4個房間,左右各兩個,中間一條走廊,走廊盡頭有個後門通向坪山。他們查看了4個房間,裡面沒有人,吳江回到卧室,看見床上的被子凌亂,伸手摸一下,發現被窩還有餘溫,判斷寧願如應該是聽到他們在樓下的談話之後從後門逃走了。

吳江打開二樓後門,發現有一條三米左右的木橋架到坪山上,吳江走過木橋,蹲在地上觀察,泥路上印著新鮮的鞋印,而且步伐跨得很寬。他斷定寧願如就是從這條小路逃往山上的。

「寧願如逃跑了,怎麼辦?」吳江問他們。

「追啊——」小克和周挺異口同聲說。

「我們不知他往哪個方向跑,怎麼追?坪山向北綿延數十公里,岔路幾十條,沒有方向是沒辦法追的。」肖萬全說。

吳江想了一會兒說:「唯一的辦法是叫警犬來追蹤。我擔心的不是抓不到寧願如,而是怕他手裡有槍。」

「不可能,寧願如為人低調,安分守己,從來沒有犯法過,是個老實的生意人。絕對不可能有槍!」肖萬全非常有把握地說。

吳江不相信肖萬全的話,但不想反駁他,如果寧願如不犯法,為什麼要逃跑呢?他不僅犯法,而且犯了大法。

吳江打電話給江一明,把情況向他說明,叫他派警犬來搜山。江一明叫他原地等待,他馬上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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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重案組之掐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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