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三個半饅頭

第十五章 三個半饅頭

唐森進屋,鞋子都沒有脫,順手打開燈,拎著東西,就進廚房了。

他把麵條和小青菜放到大理石檯面上,卻發現昨晚上吃的紅薯粥,還沒有吃完。我去,麵條還吃嗎?

他想了想,這粥倒了挺可惜。民以食為天,糧食都是錢啊。索性,還是喝粥吧。

說是粥,其實就是紅薯稀飯。做法出奇的簡單,就像把大象裝冰箱里的那樣簡單。第一步,把紅薯洗洗削皮,然後,在手中托著,隨意的用菜刀砍成小塊,放進鍋里;第二步,把裝著塊狀紅薯的鍋,接好一定量的水,水高於紅薯一兩個厘米也可,加蓋;第三步,放到燃氣灶上點火燒開,完活了。

說是紅薯粥,其實一粒米都沒有放。其實這玩意兒紅薯粥,在N縣是不叫紅薯粥的,它叫紅薏稀飯。之所以叫粥,是因為,吃的時候,把紅薏搗碎碾碎壓碎成米粒大小的樣子,才叫的。

吃的時候還可以放點面。不過,不是麵條是麵粉。那就變成了,火燒開以後,不要停。是繼續開火的意思。那就是第四步,用瓷碗取麵粉少許,加水攪拌成稀糊狀,倒入燒沸騰的鍋中,邊倒邊攪拌,直至再次燒開,麵糊湯也熟了,即可。

不過,四步要比三步多,唐森是沒有做的。麻煩。搞了麵糊,喝起來是要比沒放麵糊的好喝,但是,多一個攪拌麵糊的瓷碗要洗啊。都是喝,何必多此一舉呢。

唐森抬手把燃氣灶打開,燒上。拎著麵條和小青菜,走出廚房,順手把客廳的燈打開。他準備把麵條和小青菜放進冰箱,留著明天再吃。

冰箱?哦,冰箱不是唐森和彭瑤買的,是唐森的爸媽買的。兩老聽說小兩口要回來了,以後不再出外打工了,就決定買了。小兩口沒結婚,當然也沒有操辦酒席,就連這婚房裡的東西,也沒有特別的置辦。

好像小的結婚,老的都要把這些辦好是的。兩老雖然也沒有多少存款,可該買的還是要買吧。農村結婚不是有拿高利貸的嗎,結婚的時候歡天喜地,結婚後就開始哭天搶地了。高利貸,不需要。買個冰箱,兩老還是不需要去拿什麼高利貸的。尋尋覓覓,走走停停,終於通過熟人,一兩千塊錢買了個可中意的三開冰箱。

想著過年的時候,小孫女要回去找爸爸媽媽的,乾脆空調也買一個吧。這邊天冷,不買個空調,兩老怕凍著孩子了。

兩老經過一段時間的摸排搜索,問過三朋四鄰,廣而告之之後,掛上了一個團購,很如意的買到了理想中的空調。裝在了主卧里了,不會裝在次卧的。兩老也不傻,會把兩三歲的小孩子單獨放在次卧里,讓她一個人單獨睡。好像孩子是小了點。

唐森拎著麵條和小青菜,還沒來得及放進冰箱呢。我嘞個去哦,早上沒吃飯,中午沒回來吃飯,結果把昨晚上吃的饅頭給忘記放冰箱了。三個半饅頭,乾癟了,像老太太的臉。不過,饅頭的表面是平的,光滑的,說像老太太的臉似乎有點誇張。但,這饅頭剛買的時候,可比現在大多了。

饅頭邊上放著昨晚上蘸的醬,還有沒有收進廚房裡洗刷的碗筷。唐森一時無語,想想,他自個兒昨天晚上幹什麼了,好像也沒有幹什麼啊。不就是手裡拿個手機嗎!好吧,就你了。唐森決定,把這三個半饅頭,今天消滅的乾乾淨淨的。

他拉開冰箱上面的門,三層玻璃托板放著一點點塑料袋裝著的小辣椒。三層玻璃托板下,有一個托盒子,裡面放了幾十個雞蛋。門的內側也有幾個小托盒子,隨便的裝著些什麼東西,他也沒有細看。不過,他卻發現了一小袋沙拉醬和一小袋番茄醬。好吧,是好東西。

這個沙拉醬和番茄醬是唐森自個兒去超市買的。吃饅頭方便啊。新鮮饅頭是好吃,吃起來也甜甜的,但是吃久了,好像也是要加點調味醬的吧。生活不都是要加點料的嗎?

他把這兩袋醬拿出來,隨手關上了冰箱門。他把醬放到八仙桌上,端走盤子,拿走了要洗刷的碗筷。

他走進廚房,把要洗的碗筷隨手放進水槽里,再把三個半饅頭放進蒸鍋里,察看下蒸鍋里有沒有水,蓋上鍋蓋,放到另一個燃氣灶上。他這個燃氣灶是雙灶的,這是一般家庭的標配嘛。

點上火,察看下紅薏稀飯好了沒有。他想用湯勺把紅薏稀飯攪一下。打開鍋蓋,卻發現,鐵湯勺子,根本不在鍋里,而是扣在了一個飯碗里,幹了,沒洗。我去,唐森哀嘆一聲,滿頭黑線狀態。

他蓋上鍋蓋,拿起那個幹了的鐵湯勺子,放到水龍頭下面,打開水龍頭,沖了沖,用鐵砂和抹布擦洗了一下。關了水龍頭,拎拎水,拿過來,掀開鍋蓋,放了進去。

他攪拌了兩下,發現紅薏稀飯差不多了,就把火給關上了。

饅頭還沒有好,要不要再炒個菜?唐森想了想,算了,麻煩。其一,是沒什麼多餘的菜可供他操刀的;其二,辣椒炒雞蛋雖然方便,但是,又要洗雞蛋打雞蛋,又要洗辣椒切辣椒的,麻煩。炒了一個辣椒炒雞蛋,還要開油煙機,還要洗鍋,這不成了一拖三了嗎?那什麼時候是個完?好吧,能省就省了吧,這不是還有沙拉醬和番茄醬嗎。好吧,夠了,就這樣吧。簡單。是的,顯然是有點粗暴的簡單。

饅頭熱好了,唐森卻好像想起來了什麼,什麼事好像一下子給忘了。他想了想,好像有那麼點恍然大悟的笑了笑。飯都做好了,手忘洗了。吃飯前要洗手。這可能是被喊出來的童年陰影吧!都這個時候了,他竟然又想起來這個事情了。好像什麼事兒沒有做?吃飯前要洗手這件事沒做。

他站在那裡,是洗還是不洗呢?洗吧,麻煩。不洗吧,總感覺有什麼事兒沒做,彆扭的慌。他都感覺他自己有點神經質,強迫症不會吧?好吧,洗吧,要聽媽媽的話。他關上燃氣灶,掀開蓋子,放到檯面上,任水蒸氣由著性子向上撲騰。他轉身去了洗手間。也可以說是廁所,也可以說是沐浴間,都行吧,反正就這麼一間。

他打開洗手間的燈,在水槽上找到水龍頭打開。洗洗手,洗洗臉,在鏡子里看了看自己。唉,其實自己還是滿帥的嘛。只可惜,時不我待,失敗就失敗了。這也算是人生的一個低谷吧。爬過低谷的人,才能真正領略到高峰的美景。不放棄,不執迷,有了機會,再雄起。哦耶!

唐森他是有點帥的,只不過是屬於力量型領導型魅力型的,不是小白臉歐巴型的。因為一張老闆相,可讓他吃了不少苦頭。他長著一副老闆相,卻不是老闆,誰不擠兌他。干這個不行,干那個不行。直逼的他只能當老闆,給自己打工。

他有時,就在想。有的人生來就是老闆的命,千錘百鍊,兜兜轉轉,只是為了讓他身經百戰,勇往直前。龍行淺灘魚蝦戲,虎落平陽被犬欺。不過,龍還是龍,虎還是虎,跌倒的老闆,他還是老闆。龍總是要上天的,虎總是要下山的,而老闆總是要成仙的。

他看著自己的雙眼,還好,它沒有被風風雨雨干翻。眼睛是心靈的窗戶,他看著他的眼,他知道他的心,從未沉眠。他沖自己笑了笑,它看到自己在笑。

他走出洗手間,關上燈,到廚房裡。他給自己用鐵勺盛了一碗紅薏稀飯,把三個半饅頭放在盤子里,一手端著稀飯,一手端著饅頭,走出廚房,坐在了八仙桌上。當然,不可能是坐在八仙桌的上面,而是它的旁邊塑料凳子上。

他喝了一口紅薏稀飯,再把碗放下,然後,他拿起了一個饅頭。他把饅頭從中間掰開,用醬香豆里的小塑料勺子舀了一勺醬香豆,攤在饅頭裡面。再把沙拉醬和番茄醬都擠進去一些,合上饅頭,用手掌壓了壓,像三明治。

他一口咬下,味道好極了。簡直就是人間美味!一個饅頭就這樣,被他一口一口的吃完了。一口是吃不出來胖子,但胖子絕對都是一口一口吃出來的。他沒有妄想著把饅頭一口吞下,那樣會噎住的。他知道一口一口吃的道理,同時,他也知道,「吃」,是天下最恐怖的「詞」,而「穿」,是天下間最奢侈的「浪費」。

天下間,要說最難的那個「字「的話,那它一定是這個「養」字。它也是這天下間最無私最溫情最深情最直白最浪漫最貼心最勇敢最善良最真誠的「字」。「養」,還能想起什麼樣的詞語來形容它呢?人世間,所做的一切,也莫過於一個「養」字罷了。

唐森他吃了三個半饅頭,兩碗紅薏稀飯。他把八仙桌收拾了一下,該放哪的放哪。

他在廚房裡把沒喝完的一點鍋底倒掉,連著碗和盤子同鍋一起洗洗刷刷。把廚房拾打了一下,有沒搞定的,搞一下。也就完活兒了。

他走出廚房,看著空蕩蕩的房間,突然感覺好冷好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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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逼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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