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命運多舛的金鏈子

第14章 命運多舛的金鏈子

潘出頭能說不么?

很想,但是不能!

可是,對這樣一尊大神,該怎麼安排才好?

他號稱是做夢的時候溜達過來的,現在不想回家了,要換個地方睡一覺……這應該不只是找張床,那麼簡單吧,一定還有其他什麼需求。

比如說,環境;比如說,服務……

這種問題,猜來猜去地浪費時間,萬一猜錯了,遭罪的還得是自己。

「沒事了,一場誤會,大家都散了吧」,潘出頭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在幾個死黨的幫襯下,先將圍聚起來的鄰居們轟走,這才小心翼翼回到李十三身邊:「那個,大俠,不知道,你平時最喜歡住的,是哪家賓館啊?」

「我不喜歡住旅館」,李十三知道自己沒身份證,怕那個它又要胡說八道,搶先把話封死:「這裡就好了,你隨便給我找個人家,有個睡覺的地方就成……對了,最好再幫我弄身衣服,乾乾淨淨的。」

去你大爺的,附近沒別人了,還要在我面前裝。真的那麼隨便,去我家不就好了么?還要準備什麼乾淨的衣服……不就是想讓我出錢買一套么?

潘出頭一肚子的埋怨,卻不知李十三的本意,是不想再麻煩他,只是話沒說明白。

棚戶區雖然外面的環境差些,但大多數人家裡收拾的還是蠻幹凈的,加上很多人都在干著早出晚歸的辛苦活,所以找個歇息的地方倒還是可以的。

只是,潘出頭想多了,以為他話中有話,又不敢多問,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給他找了一戶姓馬的人家「投宿」。

這戶人家的男主人叫馬躍,五十多歲,原本有兒有女,一家四口、其樂融融;只是前年全家出遊的時候遭遇一場車禍,老伴和兒子都死了,他也落了個殘疾,唯有女兒馬小美毫髮無損,但從年初換了一份大集團秘書的工作后,就很少回家來。

到這家住,首先,原來4口人住的,現在就一人常住,有多餘的地方給李十三住;其次,馬小美雖然很少回來,畢竟是在大公司里工作,有那個經濟實力把家裡收拾得像模像樣、乾乾淨淨的,居住環境應該不差;第三,這個馬小美長的年輕又漂亮,是棚戶區里數一數二的美女,家裡有她的照片,李十三看到后,說不定會把注意力轉移出去……

當然,還有很關鍵的一點是,馬家勢孤,沒有一個肯幫他說話的人,潘出頭又不是要幹什麼殺人放火的勾當,把李十三強行安排過去住的話,所受到的阻力會小很多。

一切都如他所料,李十三住進了馬家,而且是馬小美的房間。

看得出,李十三很滿意,這就夠了。

李十三能不滿意么?

單間,大床,還有滿屋子香噴噴的氣息。

簡單謝了潘出頭幾句后,李十三就急不可耐地閉門謝客,關門睡覺去了。

當然,不管他多困,小手不能閑著,一番照面下來,又是妥妥的幾個小「物件」落袋,成了他的「戰利品」。

李十三沒空搭理這些,衣服都沒脫,倒頭就睡。

一睡著就做夢。

夢中,他又見到了那一男一女,同樣的場景,同樣的表情,同樣的沉默無語,讓他鬱悶了好一陣,這才沉沉睡去。

這一夜,再也無夢。

無夢的這一覺,他一口氣睡了四個多小時。

仍然很困,但他不能不起床了。

因為,餓了。

相比於濃濃的睡意,這種程度的餓,原本是可以忍耐的。只是,他的小賊手實在太欠了,知道他餓,就不停地往嘴裡塞東西。

如果塞的都是吃的也就罷了,可是畢竟,他睡覺之處,伸手能夠到的地方沒啥可吃的,而那手又很任性,逮什麼拿什麼,枕巾、床單、被罩……在他不得不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手,已經打開床頭櫃,抓出了一堆發卡。

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也不難,去廚房找些能吃的東西,放在睡覺時伸手也能夠得著的地方,就可以,吃飯睡覺兩不誤。

但這不是他自己的家,不是他自己的床。

為了不被自己的手坑死,李十三隻能從被窩裡爬起來,去解決餓肚子的問題。

意猶未盡的伸了個懶腰,翻身下床的他這才發現,趁著自己熟睡,小賊手,幫著他把衣服都換了,上上下下,里裡外外……當然,品味還不錯,至少外衣都是偏中性的。

脫掉明顯不屬於男人配置的那件東東,仔仔細細檢查了一下衣服的口袋,把除了現金以外的東西,全部放回去,又找出一個塑料袋,將自己原來的那身衣服,疊好放進去……

天色已亮,但是戶主馬躍的房門緊閉,李十三不好去打擾人家的休息,便去廚房接了點自來水喝,獨自出門,準備來個不告而別。

他得繼續尋找自己的身份,補上這一覺,讓他更想回到自己的家了。

門外的臭水溝邊,有一個熟悉的身影,正蹲在地上抽煙,身邊還放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號編織袋。

潘出頭在這裡等了快兩小時了,昨晚他基本沒睡,腦子裡,翻來覆去,想的都是李十三。

棚戶區的出身,又沒什麼文化,一直渴盼著出人頭地的潘出頭,再怎麼折騰,也進不去上等階層的圈子,頂多也就在社會底層混個吃香喝辣,還得小心提防著江湖後起之秀的「風水輪流轉」,這日子過得,其實一點都不舒心。

李十三神一樣的出現,讓潘出頭看到了希望,勾起了野心。他頭一次覺得,自己這個名字,不該理解為「盼出頭」,而是「攀出頭」。

他需要借力,來改變命運,告別棚戶區。

如今,機會來了,他捨得錯過么?

不捨得,相當不捨得!

所以,他覺都沒敢睡,先去他知道的幾個做服裝買賣的人家,精心挑選了幾身還算過得去的衣服,用編織袋裝好(他得讓李十三看出這事辦得不容易);接著又打電話,軟磨硬泡地,把借車的事敲定;然後把家裡值錢的小物件整理了一下,準備見面禮……

見李十三出來,潘出頭立馬就站了起來,笑臉相迎。

真心歡喜。

李十三的這一身打扮,他再熟悉不過了。想當初,馬小美,穿著這一身,從他眼前如仙子般飄過的時候,他的眼睛都看直了,更是連續失了好幾天的眠。要不是因為馬小美那時就已經到大公司上班,還是極為敏感的秘書一職,他都想把她搶回家,生米變熟飯了。

原來高人喜歡女人的衣服,不,美女的衣服。

馬屁拍對了,沒有拍在馬腿上。

這是個不錯的開端,潘出頭對未來更有信心了。

與馬小美的這套衣服相比,他身邊編織袋中的那些,簡直連垃圾都不如,所以他自動忽略了它的存在,就像是,真的被別人遺棄在那裡的垃圾一樣。

「早上好!」李十三主動打起了招呼。他不瞎也不傻,看得出對方一直在等他,雖然猜不透他的意圖,但昨晚的事多虧有他,所以,該有的禮節還是要的。

「您這是……要回家?」潘出頭瞥了一眼李十三的肩膀,把聲音壓低,小聲說道:「這包太扎眼了,我先幫你拿一會兒吧,出去再還你!」

包?

什麼包?

李十三把頭微微一側,視線落在肩膀上,然後嚇了一跳。

背帶,粉色的……

該死的小手,怎麼還拿起個沒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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