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節

第二十七節

我叫庄槍。我看雲。雲不看我。它們在半空中嘶嘶地響,像一群毒蛇。雲捲雲舒,去留無意。看上去很美,說到底,這只是風的意志,但人們誰也不願意真正去理會這個藏在面紗下的現實罷了。我冷冷地笑,一彎殘月淌出了眼淚。它的形狀有點兒像鐮刀,可說實話,它更像一塊被天狗吞吃了大半的月餅。天狗,面赤,鼻大,體黑,肩生兩翅,能御風而飛,常向天長吠。其狀如狸而白首,其音榴榴,可以御凶。譬如,二郎神楊戩身邊那條哮天犬。但「天狗」在人們使用的黃曆中卻呈大凶之兆。各地許多民俗中,出行、婚娶、喪葬、建房等等各良辰吉日的擇定,無不把衝撞天狗列為頭等禁忌。據說天狗會使婦人不育,還會吞吃小孩兒。所以寧犯太歲,莫衝天狗。腦袋再次疼痛起來。一片片破碎的絮狀物像被黃沙包裹起來的風暴,呼嘯地衝過大漠戈壁,直撲腦海深處,發出震耳欲聾的吼聲。我低低地呻吟一聲,蹲下身,捧住腦袋。腦袋像一隻灌滿水的皮球,重得令人吃驚。我搖搖頭,想起我的一個哥們兒給我講的一個天狗吞月的故事。這個故事與老人們嘴裡經常掛著的那個迥然相異。天狗愛上了廣寒宮裡的玉兔。嫦娥姑娘正碧海青天夜夜心,悔得腸子青,眼見人不如畜,更年期綜合症發作,妒心猛起,死活不同意天狗與玉兔共結連理。天狗憤怒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縱身一躍,把月亮吞下肚去,把月兔擱自己心裡頭了。這下急壞了那些在地面居住一直把嫦娥當成意淫對象的人,他們趕緊敲鑼打鼓通知各路神祗,於是乎,一時間天昏地暗黑雲密布。狗哪裡會是神仙們的對手?沒一會兒,月亮被神仙們從天狗肚子里掏了出來。天狗罪大惡極,凌遲處死。只可憐那隻玉兔哭紅了眼睛,卻也再見不到她的天狗哥哥。故事有點兒煽情,也有點兒荒唐。但有著命中注定的悲哀,一種無法抗拒的悲哀。它從我們身上的每一個毛孔分泌出來,散發著無以言語的惡臭,讓人無法言語,無法呼吸,直至死去,仍要被銼骨揚灰。我這個哥們兒說完這個故事後,就痴痴地看著牆壁發獃。牆壁忽然開始顫抖,發出嗡嗡響聲,一行火車從我們喝酒的這個小酒館旁邊轟隆隆駛過,就像一位洋洋得意不可一世出巡的君主。我以為他說的是愛情,便笑。那時,他有一個女朋友,長得雖不是羞花閉月沉魚落雁,但在某些人看來,那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屎上。他的相貌著實令人不敢恭維,像被一口沾滿鍋灰的平底鍋砸過,又沒被徹底砸平,黝黑處仍可見到不少凹凸起伏的顆粒在臉上層層疊疊。這要在半夜冷不丁出現,准能把人嚇得半死。他叫天狗,狗年出生的,據說他媽媽剛生下他,天穹中忽然跳出一隻碩大無比的天狗,身隨風長,一口就把月亮吞下肚,慌得人們不分男女老少,一起奔出屋來,高聲呼喊,天狗吞月亮了,出來打狗呀!邊喊還邊敲鑼、打鼓、放鞭炮,一直折騰到天亮。又據說穩生婆也顛著兩隻小腳顫巍巍跑到外面觀戰去了,害得他媽媽只好自己用牙齒咬斷臍帶。所以小時候,孩子們都喜歡一邊用手指去捅他的肚臍眼,一邊蹦蹦跳跳地嚷:天狗,你咬我啊。天狗真的張嘴去咬,被咬的小孩兒便哇哇地哭,趕來的大人們不由分說揚手就是兩記巴掌。天狗就這樣一天天長大了。如果我沒有記錯,我們在小學里應該有過大約一年的同窗之誼,雖然那時我可能是在讀四年級,而他已經讀五年級了,但我們的的確確是坐在同一間教室里。教室是村裡的祠堂改建的。祠堂對面便是大山,山是高山,山脈蜿蜒起伏,山色蔚然深秀,山形似一隻來自亘古洪荒中的野獸,眄視著腳下幽深的庭院。祠堂年久失修得厲害,破敗不堪,牆頭掛滿一簇簇野草,支撐房屋重量的幾根大木柱上到處布滿裂縫,裡面塞滿牛屎、泥土、碎石。牛會哞哞叫著甩著尾巴從祠堂門口走過。一群群蒼蠅在祠堂里的每一個角落興高采烈。那時我家應該是全村最為窘迫窮困的。我爸就像一條在城裡被人打斷了脊樑的狗,帶著我與媽媽,從城市來到了村莊,又從一個村莊不停地走向另一個村莊。這其間種種經歷,讓我在多年以後的某一天,站在街頭聽見韓磊先生唱的那曲《走四方》時,禁不住潸然淚下。我與天狗成了好朋友,或者說他是我的保護人。天狗在我膽戰心驚地邁進新教室的第二天就向全班同學宣布他了決定。天狗是兇悍的。在他的影響下,我也迅速變得兇悍起來。他與人家打得頭破血流時,我甚至不衝上去,只在一邊拍掌頓足為他吶喊加油。天狗的拳頭很硬,黑黝黝,鐵一般沉。他喜歡拿拳頭到處砸,對著村后的那些大樹,大吼一聲,直拳一擊。樹搖晃幾下,枯的葉子紛紛往下掉。他齜牙咧嘴卻不無得意地揚起手告訴我,當拳頭上那些凹凸處全部磨平時,功夫也就練成了。他沒告訴我他練的是什麼功夫,但我們都相信這種功夫練成后,威力一定大得嚇人。天狗最輝煌的戰績是一個人把五個從外村來的與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全打趴下了。不過,這裡也有我的功勞,只是那時大家的目光全聚集在他身上。想想看,就是「少林寺」中威風凜凜的覺遠和尚也不過如此。天狗為此付出的代價是挨了父母一頓狂揍。不過,這一點兒也不影響他在同學們中的光輝形象。天狗樂呵呵地帶領著我們在幾個鄰近的村莊里衝鋒陷陣所向披靡。沒有人提及我在那場令他聞名遐爾的鬥毆中曾拿起板凳朝其中幾位的腦袋上狠狠地砸了下去。當然,我也聽說那幾位孩子沒有忘了我,也曾激烈地與人分辯不是天狗一個打倒他們五個,但這是沒用的,大家都喜歡聽到一個英雄的天狗,所以我在裡面做過些什麼,那都毫不重要。我和天狗打架都狠,可我很明白,真打起來,我不是他的對手,畢竟他塊頭大,年紀也大。若兩個人都不要命,那麼還是實力說了算。天狗沒有我討女生喜歡,主要原因是他沒有我長得好看,次要原因是我成績比他好,雖然他在五年級里經常拿前三名,但我在四年級里卻是雷打不動的冠軍。考試對我們來說,就跟玩似的,這令教過我們的老夫子目瞪口呆,他死活想不通二個上課經常開小差逃課打架的男孩竟然比那些文靜的女孩兒還要考得好,於是就專門在我們身邊坐下,看我們如何做試卷,一次,兩次,他們終於相信了這世上有比勤奮更為重要的東西,我們倆的名聲也隨之遠播。誰也不曉得,我們之所以上課發獃,是因為我們已在昨日把功課預習好了,老師教的遠遠沒有我們放學后自習來得簡單明了。這是我們倆的秘密,放學後去山上某處玩,除了找各種果子吃,我們也會自覺地去念書。現在想起來都會撓頭,兩個屁大的孩子在沒有人強迫的情況下,哪裡來的自覺性?讀書於我們而言,彷彿僅僅是天性,就如空氣於人。說實話,我現在常問自己,我與天狗那時是否算得了神童?真希望老天給出來的答案是否定的。王安石筆下那個方仲永實在太令人傷神了。而我與天狗以後的路卻又再一次驗證了這個故事的可信度。我現在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白痴。天狗呢?這讓我有時夜裡醒來,淚流滿臉。也許隨著年紀漸大,一個神童變成了白痴,就特容易矯情。這真的一點兒也不好玩。不久之後,我跟隨我爸去了另一個更遠一點兒的村莊,與天狗的交往就此暫告結束。再次與天狗相見,已是很多年以後。我參加了工作,我都想不起來我那個工作到底是做什麼的。我記得自己去出差,在一個偏遠小城裡因為某件突發事件,忽然糧盡彈絕,口袋裡一毛錢也沒有。我飢腸轆轆靠在火車站粗糙陰冷的水泥圍牆上,盯著在暮色里一點兒一點兒灰暗下去的人流,琢磨著如何從中弄出一些鈔票。沒有體會過飢餓的人是永遠也不能明白被飢餓折磨的滋味。我望著一些垃圾筒里被咬過半口的麵包與喝了一半的礦泉水,眼睛里冒出綠火。我覺得它們比仙女還美,但它們總是被那些比我更為衣衫襤褸的乞丐迅速摸了去。我開始考慮自己是否要脫下那身皺巴巴的西裝,但顯然,它們最多能填飽肚皮,並不能把我送回家。我望向不遠處幾位追在旅客屁股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訴說自己剛被小偷扒了錢包的中年大嬸們。我羨慕她們,準確說是佩服她們,她們把生活與演戲有機地結合起來,並且每日都在精益求精,不斷前進。她們的演技與專業精神完全值得活躍在電視屏幕上的演員們好好學慣用心體會。我看入了神,一時忘了自己的窮因潦倒,也忘了自己的飢餓。我被火車站裡的每一個人身上散發出來的氣息深深迷住。我研究著他們麻木的臉龐,他們乾裂的嘴唇,他們暗啞的額頭,他們黯淡的眼神。我惟獨忘了研究自己。很快,我就被兩位聯防隊員反剪雙手推推搡搡送入一間小房間。經過檢查,我包里沒有違禁品;同樣經過檢查,我被確認為一個形跡可疑的分子。我被喝令蹲下,雙手抱頭,不準東張西望,不準左顧右盼,不準膝蓋彎曲,不準坐在地上,不準背靠牆壁,不準低頭或抬起下巴,必須雙目平視,必須有問有答,必須謙虛謹慎,必須戒驕戒躁……我都忘了他們還提了哪些要求,我努力執行著他們的每一個要求。很遺憾,我交待的工作單位及相關電話號碼經他們查核,確實有其人,但已因長期外出未歸而被單位除名,單位對其所作所為概不負責。我不記得自己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我尷尬地笑,我偏偏又忘掉了我父親及我一些哥們兒的電話。本來它們都被記在一個小本子上的,可現在它們全不見了。從我包里翻出來的東西零亂地堆在辦公桌上,有髒兮兮的毛巾,有尾部開了口的牙膏,有幾大本厚厚的武俠小說,有一個魔方,有二盒圍棋,甚至還有一隻禿了頭的鉛筆。對了,還有一張來時的火車票。就這樣,我見到了天狗。他漫不經心踱進屋內。我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他,但很快便打消掉了這個齷齪的念頭。他坐下來了,用鉛筆敲著桌子。我老老實實回答著他的問題,雖然他的問題與剛才那兩個聯防隊員一模一樣。當我說到自己叫庄槍時,我聽見他啊了一聲,驚訝地張開嘴。我趕緊申明,我這個「庄」是村莊的「庄」,不是裝腔作勢的「裝」。他黝黑的臉上泛起一抹紅光,他跳過來,抓緊我的手不停地晃:我是天狗啊,你不認得我了?天狗初中畢業上了小中專。小中專,不要學費,國家每月資助幾十元,若與女生交道打得好,省下飯票,還能往家裡寄點錢回來。天狗當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績考進去那間鐵路學校的。畢業后,他分配到這個城市,當上一名鐵路警察。這些都是天狗告訴我的。從那以後,每次我路過這個偏遠的小城都會中途下車與他在火車站旁邊的這個小酒館喝上幾杯。天狗的酒量很大,越喝越清醒,眼睛越喝越亮。我知道了天狗的許多事情,譬如,他的父母已經過世,他把最小的弟弟接到一起住了,供他上學。我見過他的弟弟,那是一個可愛的孩子,靦腆地問哥哥要買練習本的錢。從他弟弟的嘴裡我又得知,天狗已經是一個很有本事,而且是很有人緣的人。天狗不再打架了。天狗雖然是一個警察,但待人謙和有禮,溫良儒雅,大部分的人提起他的名字都情不自禁會豎起大拇指,誇聲要的。他總是溫和地笑著,見了老人拉著重物,一定過去幫忙;見了孩子跌倒,一定伸手去扶;見了有人真正丟了錢包,一定掏出自己的錢包……誰也不說他是做作,天狗在人們眼裡就是這樣的人。一個人若能十年如一日做著這些不起眼的小事,那麼他的名字在老百姓心裡自會溫暖起來。但天狗死了。一粒子彈掀起他的頭蓋骨,子彈伍角錢一顆,聽說是天狗自己掏錢買的,大家都說天狗是一條好漢,他五花大綁跪在地上時,黝黑的臉皮仍泛起一絲淡然溫和的笑容。很多人都為他送行,一壺壺的水酒灑入大地,一句句祝福飄上天堂。很多人都在家裡為他焚起一柱香,並雙手合什為他祝福。天狗是一個真正的天才,所有的人都這麼說,如果他不是一時大意被他弟弟把他那把特製的匕首帶到學校耀武揚威,他現在仍將站在我面前談笑甚歡,而我也根本就不知道他手上有著幾條血淋淋的人命。天狗殺了人,雖然殺的都是貪官污吏,但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他所乾的並不是法律認可的自衛反擊。入屋搜集證據的警察亦為之動容。天狗有個女朋友,還沒結婚,更沒有住在一起。天狗家的客廳與普通人家的無異。但進了天狗自己的房間,一切簡單得令人無法相信,一張床,一張桌子,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現代文明在這裡找不到半絲蹤跡。在桌子底層抽屜里,警察很容易地就找到所想要找的證據,也找到了天狗用來記錄以匿名方式捐獻出來給老人、孩子、殘疾人等等各種款項的流水日記賬。天狗把他每一次殺人的過程記錄得一清兩楚。他在聽聞哪個高官有貪贓枉法之嫌后,便會利用自己的關係展開準確調查,證據若確鑿無誤,他就於半夜潛入其家,用那把自己精心磨製的匕首威逼那些貪官交出不義之財,然後再輕輕劃破他們的喉嚨。他從不多殺一人,有著壁虎般令人詫異的耐心,總能夠在默默中等來著最適合下手的機會。轟隆隆的火車也給了他最好的掩護。他就像一個傳說中的獨行俠,隱藏在現代文明的角落裡,扮演著一個上帝的角色。沒有誰懷疑他,他獲得的各種嘉獎掛滿了整個客廳。天狗為什麼要留下這本日記?人們紛紛揣摩、猜測、狐疑。也許他想留下點兒什麼來證明他是上帝;也許他不是,他只覺得自己應該這樣做……整個審訊過程進行得異常順利。天狗一直含著微笑,把他所殺過的人以及如何殺人都來一個竹筒里倒豆子,並還不時提醒警察忽略的一些細節。作為同行,他非常清楚這些細節的重要性。但他始終沒說,他為何要這樣去做?天狗的女朋友是一個工廠女工,她不相信這一切是事實,瘋了。天狗在獄里傳出話來,說他對不起她,來世給她做牛做馬,這是天狗說的倒數第二句話。他沒再說什麼,微笑地看著跟在刑車後面瘋狂地跑滿臉淚水的弟弟。他也沒有給我留下片言隻語。他繼續微笑著,他走下刑車,走上設在城市中心廣場上的公審會場。他望望天空,目光遙遠又深不可測。他甚至還對站在審判台邊英氣勃勃的女兵說了聲——你真好看。這是他說的最後一句話,為此那個女兵的臉紅潤了許久。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大家一直在想。那天,陽光如瀑,晴空若洗……天狗的故事是他的鄰居與朋友告訴我的。他的弟弟,那個可憐的孩子也從那個城市失蹤了。我買了一些食物、藥品、花,去了精神病院。我看見了天狗的女朋友,那還是我第一次看見她。長得不算漂亮,但很可愛。她安靜地坐在椅子上,安靜地看著我。眼睛清澈無比。她像一隻可愛的兔子。我想起天狗給我講過的那個故事。我回到與天狗喝過酒的小酒館,獨酌獨飲了一天一夜。在醉眼朦朧之際,我恍惚回到小時候與天狗一起玩耍的地方。青天白日,高山巍然,草柔軟得可以在上面自由地翻跟斗,一隻蜻蜓正盤旋著下墜。我忽然發現山腳下那個破祠堂早已只剩下斷垣殘壁。我雙膝跪倒,沒有別人會聽到我的聲音,這個地方只是我與他的秘密。我憤怒地喊:天狗,你他媽的死哪去了?還不快給我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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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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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言情穿越 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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