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節

第二十六節

我叫庄槍。我悶悶不樂地走在大街上。四九在我身後,邊走邊回頭,嘴裡還嘖嘖有聲不斷發出驚嘆:金兀朮老先生若膽敢再入侵我大宋疆土,這可又是一位能替夫婿擂鼓助威揚我國威的梁紅玉式的女同志啊。四九的話讓我很煩。就算那妞是梁紅玉,可她投胎來到今生今世還能遇上她的韓相公嗎?這種相識的概率恐怕要比中**彩大獎更困難點,上帝喝了孟婆婆一碗湯后,也多半會忘了自己還有擲骰子的光榮任務。我長長吐出一口氣,遠遠近近的燈光讓城市陷入一種狂亂里,燈光中蘊藏的那些鋼針一般的疼冷漠地扎入生活里的每一個細節。蘇大鬍子寫《江城子》時想起了誰?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臉,鬢如霜。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沒有了韓相公,那姑娘縱然比梁紅玉還梁紅玉,也得乖乖躺眾多男人身子宛轉鶯啼一直到紅顏褪去殘花敗盡。四九的話是屁話,就好像……我皺起眉頭,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面前晃過來一男一女,燈光下看得清楚,男的不過十七八歲,女的年紀恐怕更小。小男孩嘴裡直嚷:你聽我說嘛,我根本與她沒那回事。她那裡那麼大,你那裡那麼小。我能與她有那回事?小女孩兒扔下手中的煙頭,用腳踏滅,跳在一邊,扯扯脖子,像一隻會打啼的母雞憤怒地喊:你知不知道你很煩哎。一隻蒼蠅,嗡……對不起,不是一隻,是一堆蒼蠅整天圍著你,嗡……嗡……嗡,飛到你的耳朵裡面,救命啊!救命啊!女孩兒用手猛地扼緊自己脖子,吐出舌頭,臉上肌肉迅速扭曲,喉嚨里咯咯有聲,樣子顯得異常痛苦,忽然眉毛一挑,臉色一沉,手在空中一揮:所以呢,我就要抓住蒼蠅擠破它的肚皮把它的腸子扯出來再用它的腸子勒住它的脖子,用力一拉,呵。整條舌頭都伸出來啦!我再手起刀落。嘩——整個世界清凈了。這是《大話西遊》里的台詞。星爺的魅力可真不小,這麼小的孩子都能把這麼複雜的繞口令說得清清爽爽,而且還伴以這般極富感染力的肢體語言。只是這台詞未免太血腥了吧?我的眉頭皺得愈發緊了。我意識到一個不妙的問題——我是不是也是那隻要被小女孩兒擠破肚皮扯出腸子再用腸子勒住脖子用力一拉整條舌頭都伸出來的蒼蠅?我是蒼蠅嗎?我與四九的喋喋不休有何意義?還好,小女孩兒並沒有注意到我的存在。願神保佑她永遠不會注意到我的存在。雖然我是一個白痴,但我並不願看到自己像那隻蒼蠅一般死去,這種死法固然與武士道精神有異曲同工之處,但它畢竟會污染捏死蒼蠅之人的纖纖玉手。小女孩兒的眼裡已經溢出淚水,看樣子,她動了感情,她或許正為自己年輕的愛情而傷心不已。小男孩從後面抱緊她。小女孩兒掙扎了一下,終於抵擋不了這愛情的誘惑,臉上神情似嗔似笑,開始洗耳恭聽男孩甜蜜的情話。四九把嘴湊到我耳邊,小聲說道:你丫的嫉妒了吧?我扭過臉,轉身走去路旁的小賣鋪,買了一包煙,又再買了一盒牛奶。我把煙叼入嘴裡,把牛奶扔給四九。我希望四九能閉上嘴。嘴是用來吃東西的,不是用來說話的。這或許就是上帝給我們一張嘴巴的真正原因。當然,對於某些正在發育的孩子們來說,它也可以用來品嘗愛情。我鬱悶地看著已在街頭旁若無人緊緊摟成一團唇舌交纏的男孩女孩兒。我想起小意。四九說她是我的女朋友。但很顯然,我與小意並不存在眼前這兩個孩子之間的這種愛情。或許女朋友只是一種職業,正如丈夫與妻子這兩個名詞在大部分時候的定義。我把煙霧吞入肺里,沒有浪費一點兒。街道上熙熙攘攘車水馬龍。幾分鐘前嚎啕痛哭的女人與破口大罵的姑娘似乎並不曾在這個繁華的世界里出現過。這是生活嗎?是?不是?腦袋左右兩半為這兩個論點找來各自的論據,先是橫眉冷對,然後唾沫飛濺,接著你一拳我一腳,最後全鼻青眼腫頭破血流。我拽緊自己的頭髮,苦笑起來。頭真疼。但我能拽著自己的頭髮飛離地球嗎?沒過五秒鐘,四九就如長鯨吸水把這盒牛奶一飲而盡,繼續說:你注意到小男孩最早那句話嗎?四九抹抹嘴繼續往下說:因為「她那裡那麼大,你那裡那麼小」,所以「我根本與她沒那回事」。這丫的小子可真牛逼啊。將來肯定有出息。這可是權威在反駁論敵時最有殺傷力的邏輯推理方式。因為你堅持了錯誤的立場,所以你的結論是不正確的;因為我是正確的,但是你的結論在反對我,所以你的結論錯誤;因為你是不正確的,所以你是錯誤的。四九自個笑了:真他媽的繞口。哥們兒,有沒有暈頭轉向?這簡直是一聽無往不利摻了蒙汗藥的飲料。呵呵,鮮靈活嫩的漢字就這樣被糟蹋得蓬頭垢面,水靈靈的小女孩兒也就這樣被****墮落成一個長舌婦。我們能埋怨、唾棄、詛咒長舌婦的無聊嗎?溯本清源,可是我們讓她們變成這樣的啊。我沒有吭聲,全部的心神都被牆壁上一張布告吸引住了。布告貼了一些時日,邊角微翹,紙張泛黃,右下角那枚端端正正的印章依然鮮紅燦爛。黑夜與時間並不能抹去它半點兒威嚴。我揉揉眼睛,又仔細地看了一遍,眼裡滾下淚水。我把煙小心摁滅在手臂上,手輕輕抖動。我轉過身,目光貪婪地投向一個行人肩膀上背著的筆記本電腦。他走得很快,步履匆匆。他不像一隻蝸牛,倒像一隻被肩膀上的電腦驅趕著的野獸。我默不作聲,抬頭看城市的上空。硬碟可以不斷被格式化,硬碟里保存著的文件可以任人刪去或複製,可我們還是無法把腦袋裡那些所不願觸及的記憶因子一一摘去。那可是上帝的權利?是上帝劃出來絕對不允許人類進入的禁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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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庄槍的做秀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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