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城市――中國農民向城市的遠征(2)(圖)

包圍城市――中國農民向城市的遠征(2)(圖)

民工潮的來勢之猛,令人始料不及。人們還沒來得及問個為什麼,城門已經被打開,鐵路已經不堪重負,鄉下人堂而皇之在城裡城外安營紮寨,城裡人四平八穩的生活頃刻之間被攪得亂了套。農村勞動力跨省市大規模流動,帶來了一系列令人頭疼的問題,既包括對交通運輸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巨大衝擊,對社會治安所造成的巨大壓力,也包括農村精壯勞動力外出打工會否導致農業勞動力素質下降、土地擱荒棄耕、傳統社區結構失衡導致不穩定因素增加等問題。流入城市的農民們一度被視為不安定因素——盲流,遭到城市的清退和遣返。但是八十年代以後中國施行開放政策所帶來的經濟高速持續增長,尤其是沿海地帶的超前高速增長,為勞動力就業提供了大規模的需求,加上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中西部地區農民向東部省市和沿海地區大規模的流動,沒有因為清退遣返而受阻,反倒愈演愈烈,城市不得不予以正視並納入政府日常管理。1994年,勞動部頒布《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暫行規定》,對農民跨省流動施以就業證、卡管理,1995年,**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見》,在全國實行統一的流動人口就業證和暫住證制度。為了將大流動納入組織化、有序化,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具體的管理辦法,社會各方面力量也都按照自己的理解來實施對流動的干預和影響,眾多措施所凸顯的應急性和臨時性,加重了農民的流動成本。據調查,有的地方要求「外來工」、「農民工」必須辦理的各種證、卡多達六、七種,身份證、健康證、婚姻證明、受教育程度證明、計劃生育證明、外出人口就業卡、以及進出特區通行證、一些行業性的上崗許可證卡等等,其中一些證卡需要定期更換,每次更換都要交費。一無所有,只靠出賣勞動力到城市謀生的農民們,大多集中在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做臨時工、季節工,乾的大都是城裡人不願意干、不屑於乾的臟、重、險、累而且報酬又低的體力活,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幾乎沒有節假日,沒有醫療保險,沒有社會保障和其他社會福利,勞動保險大多僅限於重大工傷事故,通常是一次性賠償了斷。季節性、臨時性的工作註定了外來工、農民工永遠處於漂泊的狀態。九十年代尚未改革的戶籍制度,決定了進城打工的農民不可能得到在城市永久居住的權利,民工們也沒有在城裡買房的經濟實力,他們通常聚居在臨時性的出租屋、工棚,甚至尚未完工的建築物里,條件好一些的企業,會提供集體宿舍,但是絕少有夫妻和小家庭能共處一室,子女要想在城市學校上學幾乎是不可能,需要交納高過城裡人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學雜費。為外來工子女提供受教育機會的民辦學校開始出現,在一些城市的邊緣地帶,還出現了很多以流出地域劃分的民工聚居區(如浙江村、河南村等等),小商店、簡易娛樂場所、臨時的交通線路等等一應俱全,形成了獨特的帶有貧民窟性質的小社區小社會,雖然屢遭清理,但是一直清而不絕。農民們向城市遠征,所遇到的更深層次的阻力是:城裡人對農民的心理上的抵觸甚至歧視。大多數城裡人對傳統戶籍制度習以為常,對於國民財富高度集中於城市,覺得是天經地義:城市是城裡人的城市,農民一生下來就註定了一輩子是農民,就應該呆在農村,進城就增加了城裡人的就業壓力,等於搶他們的飯碗,不利於城市的穩定。而正是由於戶籍制度長期帶來的貧富差距和教育水平差距,使很多城裡人腦海里形成了難以更改的印象:沒文化的農民素質低下,因而對農民有一種來自心靈深處的鄙視。慢慢地,貧窮、落後、愚昧、保守幾乎成了中國農民的代名詞,連城裡人罵人都說「真他媽農民!」但是,正是由於這些土裡土氣的「外來的」「民工」,承擔了城裡人不願意承擔的勞動,中國的城市才在上個世紀末有了飛速的發展。如今,在中國的任何一個城市,無論是工業生產和城市設施建設,還是市民的日常生活,事實上都已經離不開進城打工的農民了。城裡人也都知道,他們所居住的城市要想發達,在很大程度上必須依賴來自農村的廉價勞動力。民工的廉價,除了農民自身的整體素質之外,依然在於他們的農民身份。城市「正式的」勞動力市場叫「人才市場」,進進出出的都是城裡人——城市裡還有著數百萬失業人口。城鄉隔絕體制雖然已經被動搖,但區別城鄉居民不同身份的制度還存在,就業競爭被身份所分割,農民的勞動力市場只能在一個有限度的、體制外的範圍內存在。為了在城裡掙得的現錢高過在家鄉務農的收入,農民們付出了常人難以付出的代價。打工收入的不確定不穩定,以及過高的風險成本和心理調節成本,使絕大多數農民感受到,進城打工不是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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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轉身:中國社會變遷的視覺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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