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第三節

我飛了起來。但我並沒有翅膀。關於翅膀,許多人都認定它是飛翔的一個必要條件。當然,它還不是充分條件,就像雞飛不上三千英尺的高空。我很喜歡那些人,他們只用各種常識來衡量一切,而且,他們顯然忘掉了常識中的這個「常」只是「無常」中的某一瞬間、某一片斷。不過,也正因為他們的存在,我才可以自由地遨遊於他們的頭頂。我去了長安。那裏有我的情人。長安最早不叫長安,叫鎬京。我到長安的那天,長安還沒壘起高高的城牆,所謂的城門也只是一些粗大的樹榦,樹皮還未剝去,很多樹上掛滿青色的藤蘿,有的還長滿一朵一朵黃色的小花。我在城門口站住,打量着眼前這座生機勃勃的城市。陽光像雨點般灑下,整個城市浮起在一片溫暖的虛無中,就像一個迎著光的巨大的雞蛋殼。城門處懸掛着兩顆頭顱。當然,還有更多更小的頭顱都隱藏在這兩顆頭顱的影子裏。不過,我沒有聞到血腥味,因為,據《封神榜》上記載,這些頭顱都是被各種奇怪的法術弄下來的。地球人都知道,法術的威力有多麼巨大。穿牆過壁、五鬼搬運等需要一些鬼畫符之道具的茅山法術,那都是小兒科,稍高級一點兒是哼哈兩將番天印什麼的,再往上便是一些奇怪的卻能飛快地把人腦袋摘下來的咒語了。有段時間,我對法術入了迷,為此還特意把「唵、嘛、呢、叭、哞、吽」這六字真語背得滾瓜爛熟,我在冰天雪地里背,在炎炎烈日下背,背得渾身哆嗦又或汗如雨下。終於,有一天,我確信已深得六字真言的真髓,便跑到一個傾慕已久的女孩兒面前小聲嘀咕這六個字。女孩兒翻起白眼,我以為她幸福得要暈,念得更大聲了;女孩兒皺起眉頭,我又以為她激動得無以言表,更起勁了。這時,女孩兒終於說話了。噢,上帝保佑,請收回她這句話吧,你知道的,我不是那個厚顏無恥的納粹將官,可她為何與那個英勇的盟軍司令一般只說了一個字?她說,呸。一開始,我懷疑自己上了小販的當,從他手裏買來的VCD是偽劣產品,我從VCD里學來的口型很可能不對,神聽不懂我說的六字真言。神或許並不懂得這世上的全部語言,尤其是某人一時興起的嘰哩咕嚕。當然,神是萬能的,他也許能聽懂,但這就像一個鄉下人跑到城裏來到處磕頭喊救命一樣,雖然城裏人能從他的動作中明白他的意思,但卻都喜歡裝作聽不懂,然後心安理得從他們身邊走過。我這種想法顯然屬於對神的大不敬,這要放在某個時代,是要被砍頭的。還好,現在是新時代,大家都不信神了,我也不必怕什麼了。我去找那個小販算賬,可總沒找到。為此,我深感沮喪,我發誓,那時,雖然我被女孩兒呸了一口,但對此六字真言的敬畏並沒有絲毫減少,相反,因為自己下了這麼多苦功卻仍未掌握到它的要領,我深感慚愧,對它反而更為景仰。神的偉大也許就在於我們這些凡人怎麼學也都學不會吧。再後來,我去了一家寺院,發現裏面的老和尚們都與我一樣念。後來,我又去了許多家寺院,發現這些得道高僧們念此六字真言的口型居然也都與我一樣。也就是說,小販並沒有因我年輕而欺騙我,我花了四十塊錢買的VCD確屬正宗正貨。那問題出在哪兒呢?或許我不該拿這六字真言來向一個女孩兒求愛,六字真言的威力僅限於讓自己形如木槁、心如死灰?或許這六字真言本是藏傳佛教名詞,把它從藏語翻譯成漢語必然會損失一些東西,而這一些東西恰恰是精髓所在,我念得再好,就算念遍六道輪迴,那也是形似而神不似,除非我某一天能夠投胎做一個有慧根的藏人去?或許這六字真語在藏語里的字面意思是指——如意寶啊,蓮花呦。它也許有什麼佛部心、寶部心、蓮花部心、金剛部心什麼的,但也許它只是諸如——「啊!願我功德圓滿,與佛融合,阿門!」之類的一聲禱告,又或乾脆是——「好哇!蓮花湖的珍寶!」之類的一句讚歎。它裏面並沒有蘊藏有太多威力。所謂的威力,也只是我們臆想出來的某些東西,就像先人們聽到雷聲便說龍王爺生氣了,看見下雨便說龍王爺打噴嚏一般?我學法術的經歷就這樣告一段落,心底對法術的崇拜卻更呈無限拉長的趨勢。天空因為無限而變得蔚藍,這些沒有血腥味的頭顱在蔚藍的天穹下晃晃悠悠,像一個個古老的圖騰,泛出種種神秘而富有質感的光。我激動起來,手指不自覺地痙縮,我確信自己能把它們製成一種無以倫比的標本,它們將比魚在水裏游的姿勢更為好看。如果把它們帶入某個地方,給一些人講它們的故事,這些人應該都會幸福成一朵花。樣子與現在這些詩意地棲居在樹上的小花差不多,它們沐浴著陽光,瀰漫出一股甜甜的香,讓人情不自禁地咽口水。我喜歡咽口水,也喜歡聽我媽說話。她能輕而易舉地把我帶到一個有趣的空間。關於這個空間的書籍,數量之多用得上汗牛充棟這個成語。遺憾的是,這些塞滿名詞與術語的書籍反而讓我茫茫然無所適從。它們吵鬧得實在厲害,儘管我還不曉得在它們面前如何擺放手腳,最後還是不得不掩上耳朵。我的樣子像白痴,不過,僅僅承認自己是白痴就能讓這些像蒼蠅一般嗡嗡叫的聲音滾遠一點兒,那可真是幸福。鬱悶的是,有些聲音不僅有嘴,而且,竟然還有手有腳。它們用力撬開我的手,力氣大得嚇人,我的耳朵一下子就被它們拉得比驢耳朵還要長,很長一段時間,我甚至不必上街買毛巾,早上爬起來,揉揉耳朵,就可以用它們當洗臉巾了。說來慚愧,我也曾徹耳傾聽過這些聲音,也曾嘗試着去尋找一些看起來更為真實一點兒的聲音,為了能聽得更清楚一些,我按照它們的要求一會兒左走,一會兒右行,比市場上賣的一些會跳搖擺舞的機械人還要賣力。沒過多久,我的汗下來了,身體扭曲成了S形。一些人以為我是一個街頭賣藝耍把戲混飯吃的,他們匆匆拋下幾個硬幣,目光憐憫而又不無嘲諷,因為施捨,他們過了一回扮演上帝的癮,不過,這並不重要,那些硬幣實實在在,我撿起它們,有些自豪,畢竟我靠手藝混上了一口飯,換句話說,我也屬於一個有一技之長、對社會有用的人了。問題來了,當一些孩子蜂擁在我旁邊指指點點嘖嘖稱奇時,一種沒來由的沮喪像子彈擊中了我的身體。這種感覺像冬日裏的一盆冰水迎頭澆下,不僅有冷到骨髓的刺痛,更糟糕的是,我忽然意識到縱然我能南腔北調、旁徵博引,寫上洋洋萬言來向這些孩子們論證——我不是小丑、不是白痴、不是乞丐,可我心知肚明,我是的。我可以不在乎自己是什麼,可我能不在意這些孩子們嗎?誰能夠保證這些看了我的表演的孩子們不會向我學習?事實上,一些孩子已經模仿我在街頭又蹦又跳大聲喊叫,當他們以小丑為榮、以白痴為榮、以乞丐為榮時,我是否還能問心無愧?我也會有自己的孩子,我的孩子會與他們一起長大成人的。如果他僅僅是對我的複製,那麼這血脈是否還有流傳的必要?人的存在豈不是荒唐透頂?這樣說,可真有點兒矯情。人是為自己活的,人本來就是一種自私的動物,我的孩子與我並不多大關係,他更可能是我在追求自身某種感官快樂下的一件副產品,並且,他還能滿足我父性的需要,成為一個玩具,譬如唱歌的傑克遜就把自己四歲大的孩子掛在陽台的欄桿外晃來晃去。我甚至還可以任意指責他、懲罰他,把在街頭賣藝時所受的一些窩囊氣轉嫁給他。府台罵縣官,縣官罵衙役,衙役罵孩子。孩子罵老鼠,老鼠鑽入府台家偷東西出這口鼠氣。這樣,天道循環,大家都有事幹了,也都興緻勃勃了。只是為何我還說不服自己?難道現在的這個聲音不夠響亮?又或者說這個聲音只是別人從我嗓子裏發出來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我?我在哪裏?關於聲音,我們知道,它形之於外便是旗幟。關於旗幟,人們都知道它的威力,譬如權威、號召力、凝聚力等。有一個傢伙叫房龍,挺牛的,能把乏味的常識炒成一盤美味佳肴,對拿破崙不無嘲諷,可在《人類的故事》也老老實實承認——當他看見這個小矮子的旗幟,多半會扔下一切,跟隨他到他引導的任何地方去。我很喜歡這個房龍,他挺坦率的。用一句類似於汪國真式的表白來說——在一面旗幟的呼喚下,人們的血液會燃燒。人們需要旗幟,我毫不懷疑這一點。旗幟就像上帝的存在,或許它要大於上帝的存在,它不僅給予人們心靈的慰籍,還給予了人們**生存的可能。每一面旗幟迎風招展、發出呼啦啦的聲響,不僅令人想五體投地,而且,其本身就是一種誘惑,這種誘惑與聲調大小無關。每一面旗幟內心無不渴望自己的聲音能夠更清脆嘹亮,只不過,其中一些旗幟意識到一笑傾人、再笑傾城的魅力,便抹上脂粉、塗起口紅,仔細梳洗打扮一番。它們的腰掐得出水,樣子的確迷人,至少在沒有變成老妖怪之前,端得是美目盼兮、明眸望兮。一些人情不自禁哼起「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聲音抑揚頓挫。說句老實話,我聽不出他們的歌聲與「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之類的調子有多少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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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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