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文化新論》(6)

評《文化新論》(6)

他所謂可以具體地指示的社會制度是些什麼呢?在《文化新論》的第六章里列下了一個表,因為太長我不便在這裡全部譯出來。這個表的名稱是「普遍制度類型表」,所謂「普遍」是指任何文化中都可以找得到的。這是和「社會制度」定義中所說:「永久性、普遍性及獨立性」相符合的。這表分兩項。甲項的題目是「綜合的原則」,乙項是「制度類型」。甲項有七個項目:生殖、地域、生理(性別)、自動組成的會社、職業、階級、綜合性的文化及政治組合。甲項每一目之下列有乙項的若干制度類型,舉例說:生殖項下是家庭、求偶組織、婚姻組織、家族、氏族、氏族聯盟。這個表中有若干問題我將留在下面討論,這裡我要提出來說的是:馬教授在遺著中確切指定了具體的團體,好像家庭、氏族以及村落、部落、幫團等等作為社會制度的例子,也是普遍性的文化單位。這和我以前對於他的理論的了解不太相同。

在馬教授的討論班上,流行著一種口訣:「文化有三方面八制度。」三方面是指物質、社會、精神;八制度是他在舊作《文化論》中所附「文化總表」中所列的:經濟、教育、政治、法律和秩序、巫術、宗教、藝術、知識、娛樂。每一個制度如他在給「社會制度」的定義中所說的是一套滿足同一根本需要而發生的活動體系。例如:人類有分工合作去利用資源的需要,所以發生生產、運輸、交易、分配、消費、儲蓄、投資等一套相關的活動體系,我們總稱之作經濟制度。

馬教授舊作《文化論》主要的部分是在分析人類生活的需要,從需要的分類來作社會制度的分類基礎。這種入手方法和生理學有相通之處:生理學是依生物機體的功能去分別消化、循環、呼吸、支持等體系。每個體系由不同器官組成。生理上的體系是各種生物所共同的,因之可以說是普遍性的。但是每一種生物的器官的形態卻不相同。相同體系的不同形態是比較解剖學的研究對象,也稱生物形態學。法國塗爾干早就有社會形態學的說法,他是功能派的先驅。從他的理論中推論出來,文化單位依功能基礎上加以分析應當相當於生物學里的生理體系。至於各個文化怎樣去滿足這些功能的辦法卻可以不同:不同的是活動的形態,相同的是活動的功能。活動的形態是具體有形的集團,如家庭,求偶組織等等。以經濟制度作例更為清楚:生產是功能;狩獵、漁牧、農業、製造工業是形態。我們更可以具體地看到每種活動中不同的組織方式,有獵隊,有漁場,有家庭經營的農業和手工業,有集體農場,有私營工廠,有國營工廠。各個文化有它特殊的形態,正如每一種動物的器官有它不同的形態^H小說。這些在文化里是具體有形的集團,相當於生物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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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化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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