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物質面與精神面(3)

文化的物質面與精神面(3)

社會組織是集團行動的標準規矩。但是集團是由個人所組成的。這些個人為什麼會聯結起來的呢?他們行為時為什麼會採取協力的方式呢?一個嬰孩依靠著他的父母滿足他的需要,在父母的房屋或帳篷中長大起來。家庭是溫暖、舒適、食料及感情等各種需要的滿足的中心。在任何人類社會中,社會生活是繫於地域上的集居,好像市鎮、鄉村及鄰舍。社會生活是有它的地方性,有一定的界限;這界限聯繫著種種經濟、經濟及宗教活動的公私活動。在一切有組織的動作中,我們可以見到人類集團的結合是由於他們共同關連於有一定範圍的環境,由於他們住在共同的居處及由於他們進行著共同的事務。他們行為上的協力性質是出於社會規則或習慣的結果,這些規則或有明文規定,或是自動運行的。^H小說一切規則、法律、習慣及規矩很明顯地是屬於學習得來的人體習慣的一類,或就是屬於我們所謂精神文化。

但是,什麼是道德價值的要點呢?它們靠了內心的強制及神秘的道德壓力來左右人們的行為。這種強制的壓力,在宗教及玄學的思想中稱作良心,上天的意志或是先天的無上命令;在社會學中會被解釋為出於無上的道德實體——社會或集合心靈。從經驗上說,道德動機是由於神經系統及全機體的一種傾向,使他在某種環境中,依內在的逼近,採取某一種方向的動作。這內心的逼近並不是出於先天的本能衝動,亦不是出於利害的計算。但是它從何而起的呢?它是機體在一定文化情境中逐漸訓練出來的。衝動、慾念及思想,在任何社會中,是熔結成一個特殊的體系,在心理學的術語中稱作情操(sentiment)。這些情操規定著一個人對於他同群的分子,尤其是他的親屬,對於他所住的地方,對於他四周的物質設備,對於他所在而工作的社區,對於他所有巫術的、宗教的或玄學的宇宙觀(weltanschauung)中的實體等種種的態度。規定了價值及情操常能左右一人的行為,所以有人能視死如歸,能茹苦如飴,能克己節慾。這反抗著機體所命令的行為的力量,是出於那已經熔化成一有組織的體系的慾念及情感衝動。這些慾念及情感衝動,在情操所命令的行為中,間接但有效地得到了滿足。

情操及因之而生的價值的形成之基礎常是一社會的文化設備。它們需要極長的時期,經過一步一步對於機體的逐漸約制而形成的。它們是基於各種方式的組織,有時遍及全球,如基督教會、以色列社、帝國、國旗以及一切標幟或口號,這些標幟或口號里都有廣大及活躍的文化現實的存在。

194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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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化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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