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內部變異的研究舉例(2)

中國文化內部變異的研究舉例(2)

三年前我們研究中國的婚姻風俗,根據了各地地方志的記載加以比較,發現各地通行的風俗並不盡同,而風俗不同的各地分佈狀態並不是參差無序的,所以就把它們地理分佈情形分別劃出,但是因為材料關係只做成了「親迎」一項。所謂親迎就是在結婚前新郎親身至女家迎接他新婦的風俗,這種風俗因儒家的提倡,普通都以為是全國都通行的,但事實不然,有的地方固然貧富均行,有的地方就只有一部分人實行,有的地方連士大夫和富有的人也不行了。貧富均行的地方,除了少數零星分佈外都相銜接,形成一廣大的親迎區域。位置在河北、山東、山西、河南、湖北、安徽諸省的全部或一部,零星的親迎區域則散佈於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江西、廣西及雲南諸省,雜處於半親迎及不親迎區域之間。

這種分佈狀態是否正確,我們不敢斷定,因為我們所用的材料都是根據各地的地方志,地方志的記載是否可靠是很可懷疑的,而且欲盡搜全國地方志是目前不可能的事,即使都有了,各志亦不一定有關於親迎的記載。所以我們所得到的分佈情形是極大概和極不精細的。但是這圖中所有的錯誤都可以用實際調查的材料加以更正的,而且這種材料並不是極難得到,因為每一個曾經結婚的人,都能給我們實際的報告。要是讀者能同情於這種研究而願意把自己的經歷寫給我們,我們相信這種研究並不難得到可靠的結論。同時我們亦相信,要靠幾個人走遍全國去調查,則這種研究目前決沒有希望,所以我們在本刊發表這一篇短文,希望各地的讀者能給我們幫助。

我們已說現有的文化狀態就是以前社會變遷的結果,而且它內部的變異保留著它形成的經過。所以在親迎婚俗分布圖中,我們可以進一步推考它形成的經過歷程。

親迎婚俗最早見於《儀禮-士昏禮》和《詩經-大雅-文王之什》,可見在周代此俗業已存在。又據《尚書-大傳》謂夏、商並無此俗,惟周有之。所謂夏、商、周者並不是指時代,而是指氏族而言,所以在春秋時代,《詩經》尚有《齊-著》三章,謂齊俗不親迎。考齊為殷后,與《尚書-大傳》說相合。更從春秋中將不親迎之記載摘錄,發現凡不親迎者婚姻兩造之間必有一系非周族的國。所以親迎是周族婚俗的說法,在古書的記載中是沒有衝突的地方。

親迎系周俗的說法,非但和古書的記載相符合,而且現有的分佈狀態亦可以周族的移民來解釋。周族移民的方向有二:一為向東,一為向南。最初向東的潮流為大,約在紀元前722年至206年之間,移居山東的為數極多。可於李濟的築城區域圖中見之。由山東南下的,因黃河隔於南,所以多走海道。在河南向南的多走湖北以達長江水運。同時西北方面,本是周族的老家,但是因蠻族的侵犯和東南土地的吸引,逐漸放棄。在紀元299年時,已是「戎狄居半」(《晉書-江統列傳》),所以至今親迎區域有下列重要的現象:(1)^H小說山東全境親迎,湖北大半親迎,沿海有零星親迎區域;(2)陝西為半親迎區域;(3)黃河舊槽為親迎區域東部的界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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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化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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