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不起來只好滾(2)

搖不起來只好滾(2)

比起這些搞搖滾的,我還是喜歡鄭智化,多健康啊,戴著眼鏡,文質彬彬,還身殘志堅,給青少年樹立了榜樣,歌詞也有深度:總是一副弱不禁風孬種的樣子,在受人欺負的時候總是聽見水手說,他說風雨中這點痛算什麼,擦乾淚不要怕,至少我們還有夢……

這一年,正是大陸搖滾樂蓬勃發展的一年,唐朝、黑豹都在這一年發行了自己的專輯,那時候大家買的還都是磁帶,十塊錢一盤。

可是五年後,我也成了一個不敢說是搖滾青年但至少是喜歡搖滾的人,也留起長頭髮,過了肩但沒到腰,後來因為懶得洗(除了懶,還因為太費洗髮水,每洗一次就得少喝一瓶啤酒),不願意整天頂著一頭油脂麻花跟抹布似的東西在學校里晃來晃去,加上校督查隊找我談了好幾次話,讓我配合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綜合考慮后,便給剪了。那時是1997年,我剛上大學,聽上搖滾樂以後我突然發現,自己當初對搖滾的認識,竟然那麼膚淺,而這時,鄭智化的歌,對我來說只是在唱卡拉OK的時候略感親切而已。

蘋果砸在牛頓腦袋上,讓他發現了萬有引力,如果砸在詩人腦袋上,詩人可能會發現果實成熟的季節到了,如果砸在老農腦袋上,老農可能只會覺得疼,然後把蘋果撿起來吃了。三種人想的事情不同,結果也不同。這可以對我對搖滾樂態度的轉變作一個解釋。

上了大學,我發現生活並不是我想象的那個樣子,以前我以為到了大學就可以隨便玩了。正因為有這個誘惑,我才咬牙把高中三年挺過來,可是大學課程竟然比高中還多,每天的作業不要說寫,就是抄都抄不過來。我學的專業是機械電子,第一年天天背著跟把劍似的大尺子去製圖室撅著屁股畫圖,要知道上大學過的是這種生活,高中三年我就不咬牙挺著了。

上大學之初,我還算勤奮,按時去教室,上課認真聽講,作業盡量自己寫,每天疊被子,這樣的生活大約堅持了半個月。但半個月後我實在堅持不住了,因為課上講的東西我都不喜歡,沒法兒再讓自己聽進去了,作業不會寫只能去抄,睡覺的時間比上課的時間多了,被子也就不用疊了,開始追問生活的意義,渾身難受--難道上大學就是為了讓我鬱悶,生活怎麼這麼操蛋?!

班裡有喜歡搖滾(色色小說樂的同學,書包里和書架上都是打口帶,我逃課在宿舍,閑著沒事兒聽著玩,結果上癮了。開始是各種電聲樂器和鼓摻雜在一起發出的聲音,那讓我身上不再難受,充滿力量,覺得生活不再枯燥了。後來又發現搖滾樂的歌詞都很有批判性,說出了我想說的話,好像寫這些歌詞的人都是魯迅教出來的,這些文字比書本里的帶勁兒,於是我迷上了搖滾樂,軟綿綿的港台流行歌,再也聽不下去了。每天少吃二兩米飯餓不死,但少聽兩盤搖滾磁帶就渾身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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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十就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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