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不起來只好滾(3)

搖不起來只好滾(3)

我開始靠聽搖滾磁帶打發時間,戴著耳機,看著天慢慢黑下來,看著時間一天天過去,看著鏡子里的自己頭髮一天天變長,也開始玩兒頹廢了。

光聽還不行,得自己上手,自己寫歌,自己演出,爭取也出專輯,這是我大學前三年的夢想。我先買了一把國產紅棉木吉他,練了一年,然後又攢錢買了一把台灣產的電吉他,想等彈好了再換好一點兒的琴,又練了半年,攢錢買了一塊效果器。那時候,這些東西單件都不超過一千塊錢,但我每月的生活費才四五百塊錢,又不想管家裡要錢(歲數大了,知道不好意思了),就得省吃儉用,到了周末就回家(這樣能節省兩天飯錢),所以很多同學進了大學都胖了,而我卻瘦了。

想吃宮保雞丁小炒了,但為了我的搖滾夢想只能吃從澡盆里盛出來的大炒宮保雞丁,我仍無怨無悔。很多時候我都是戴著耳機吃飯,我覺得物質生活欠缺點兒,靠精神生活補上就行了。

其實與其說我喜歡搖滾樂,不如說我更喜歡創造。這是我到後來才發現的,發現的時候,我已經忘了吉他怎麼彈了。我是一個喜歡創造的人,音樂、攝影、小說、電影,這些都能讓我創造,如果僅僅是欣賞,恐怕我的興趣早就沒了。所以,在我還沒掌握多少樂理,還不太識譜子的時候,就開始寫歌了。別人練琴,都是找一套教材,彈那些經典的曲目,而我,教材也買,買回來彈兩天就扔一邊了,覺得不好玩,自己寫才有意思。

白天宿舍里的同學去上課,我就在宿舍彈琴,晚上他們下了晚自習回來要睡覺了,我就去樓頂彈琴,彈累了還能看看女生宿舍。我一彈就是兩個小時,想上廁所了,就在樓頂解決,不知道頂層的宿舍有沒有房頂漏水的時候。每次解決我都會換一個位置,以免日久天長有了味兒,被樓長發現從而封鎖樓頂。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大四,我開始對自己失望了,因為從大二開始,我的琴技就停滯不前了。我發現自己在音樂上毫無可塑之處,無法用吉他隨心所欲地去創造,於是我把琴收起來,開始寫小說。這時候寫小說也僅僅是我打發時間的另一種方式,並沒有想到日後會怎樣,跟駕馭音符比起來,文字更得心應手些。以前那些靠音樂排遣的鬱悶和牢騷,已開始靠文字發泄了。

畢業后,我很少再摸吉他,除了它礙我事兒,才把它挪挪。兩把吉他像798廠房裡那些被遺棄的機床,靜靜地佇立在我家柜子的角落,等待著塵土把它們覆蓋。

在北京這樣一個寸土寸金的地方,兩把閑置的吉他浪費了不少空間,我曾想過把它們處理掉,但每次看到它們,我就看(色色小說到了自己的青春,又不忍了。我決定還是留著它們,留著它們,就是給自己的青春留了一個空間。

難以想象,如果沒有這兩把吉他,我在大學里的那幾年該如何度過。日後,當我的孩子說我老古董的時候,我可以拍著胸脯說,你爸我也搖滾過,然後拉開柜子門:不信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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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三十就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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