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1.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清醒五

——莫道百姓好欺,誰都不是傻瓜

1.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古人說過:「天下熙熙,皆為名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我們誰能說這不是經典?有人說:「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連幼兒園的小朋友的心靈里都已經埋藏下了「官本位」的影子,我們還有人不為名利二字而當領導的嗎?

我們當領導或是為了那「千鍾粟」,也或是為了那「顏如玉」,但很少有人當領導的目的就是「當官一任、造福一方」。看有些千方百計想進權力場的年輕人,他們無非是羨慕當領導者的奢華與排場,更是羨慕他們的氣勢和張揚。

是不是市場經濟的大潮太過洶湧,太多的銅臭和市儈聲已經污染了我們的心靈;是不是社會的冷漠已經使我們無法正確地判斷方向,是不是……人們有太多的疑問,也有太多的迷惑。這一切難道不值得深思嗎?

一個民族的興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決策者的能力,還取決於當領導的執政能力,取決於他們為了「什麼」而當領導。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大任還是要落到當領導的肩上,但是,許多人說,看看我們有些當領導的狀態,人民能見到希望嗎?

以上這些,其實都只是片面的看法,其實好領導還是相當多的。正義永遠是長存的。許多人由於各種原因,誇大了社會的負面因素。中華民族自古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願的人,他們才是中華民族的脊樑,今天依然一樣有。

我作為一個檢察官,20年來,我是頭頂著法律,心繫著百姓來履行職責的。

2000年,寧鄉縣有一個電力事故的案子,案情並不複雜:一個破產停辦的磚廠,因欠債,廠里的變壓器被債主拆走,連接變壓器的電線懸在原放變壓器的水泥墩上面。電工曾多次向電力部門反映,但線路一直處於輸電狀態。一個九歲的男孩放學后因好奇,爬上水泥墩去扯線頭,雙手被電殘廢,其中一隻手完全喪失功能。

被害人提起賠償的訴訟后,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電力部關於由屬權所有單位負責賠償的規定,判決由磚廠賠償受害人40餘萬元。但磚廠早已倒閉,根本沒有賠償能力,孩子的損害實際上沒有得到任何救濟。

該案上訴到中院后,中院認為磚廠承擔主要賠償責任,電力局承擔次要賠償責任,孩子可以獲得17萬元的賠償。但電力局不服判決,到檢察機關申請抗訴。縣檢察院以二審判決違反了電力部的相關規定為由,建議市檢察院提請省檢察院抗訴。業務部門經研究認為,縣檢察院建議提請省檢察院抗訴的理由成立,同意提請省院抗訴。

我審查完案子后,心情格外沉重,案卷里孩子燦爛和帥氣的臉蛋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本來可能一生伴隨著陽光和幸福的孩子,因遭此厄運,註定了這一生將充滿坎坷和凄苦,並且他需要獲得如此一點可憐的救濟都那麼曲折。因此,我認為這個案子不能抗訴。首先,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全社會都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第二,電力局對全縣人民的安全用電負有教育責任。第三,電業局對全縣人民安全用電有管理責任。磚廠停產後,你要管理,變壓器被人拆走了,電線吊在那裡,還通著電,有人反映了以後,你們不採取措施,你們只要停電后,什麼事都沒有啦。那麼,只找產權單位負責,難道你電力管理部門沒有責任嗎!

我將我的意見與業務部門的負責同志交換之後,他們也同意了我不能抗訴的意見。

後來,電業局局長直接找到我。我給他講了不抗訴的理由后,告訴他,外地類似的案例賠償標準是500~600萬元,你負次要責任,賠200~250萬元也是應該的,更何況一個孩子的健康與前途是無法用金錢來計算的。這位局長無話可說。

很遺憾,這個案子還是被省檢察院抗拆了。重審時,調解,只賠了7萬元。我聽了心都是寒的。我很困惑,他們怎麼能這樣履行職責,如此忍心對待一個受到這麼嚴重損害、渴望得到法律救援的孩子?也不知他們是否想過「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古訓。此時,我只恨我的權力太小了,不能為這個孩子伸張正義。

很多人會反問,當領導不為錢、權,那究竟又為了什麼?

最先定位的應該是毛澤東,他明確指出「當領導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後來劉少奇在接見淘糞工人時說,「你當淘糞工人,我當國家主席;我們的崗位是一樣的,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崗位不同,但「為人民服務」的本質不變。

如今,中國的權力場上還有許多邪氣。這些年我們看到不少「萬般皆下品,唯有陞官高」和「升官發財」的典型事例。正因為如此,為著高就,人們才不惜「卧薪嘗膽」、不惜出賣人格、不惜闖紅燈搞那些非法的活動。也正因為如此,為了保領導才有「局長殺副局長」的命案,更有那為村領導的落選而殺人,可見「當領導的確比命重要」。

從市場化的責任體系說,承擔了責任而得到相應的報酬也是合理的,但問題是權利得到了,責任卻沒有。如我們都知道的「紅心鴨蛋」流通事件,竟然沒有人負責!我們的領導,國家給了我們權力和俸祿,應是人民公僕吧,我們理應盡心儘力地負起責任。然而我們有些人當領導是為了什麼,是給自己撈好處,是為自己謀利益。

從理論上講,我們共產黨的領導應該是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可惜的是,我們見到的一些領導謀求「進步」的目的並非真的是為老百姓服務,而是在為自己的長期利益服務。

為了中國革命的勝利,為了新中國的建設,我們的確看到很多任勞任怨、克己奉公、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典型,也正是這種奉獻精神才形成了我們的黨魂。如今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面對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有些領導都陷入了迷惑,不明白到底是為了什麼而當領導。

我們都希望我們的祖國變得更加強大,希望我們的人民變得更加富裕;希望我們的未來變得更加美好。但是這一切希望的基礎是什麼,這一切首先需要我們當領導的怎麼做?那就是我們到底在為「什麼」而當領導,到底是以一種什麼樣的態度而當領導。

新任海南省委書記衛留成在最近一次講話中,曾說了這麼一句意味深長、發人深省的話:領導幹部要「圍著百姓想,圍著百姓轉」。這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的宗旨的具體化。

「圍著群眾想」,應該是領導幹部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就是一切從群眾角度、百姓訴求和人民利益方面著想,以「群眾贊成不贊成,需要不需要,答應不答應,滿意不滿意」為最高目標和唯一標準,心甘情願地當好人民公僕,為人民的福祉鞠躬盡瘁。時時牽挂百姓的安危冷暖,常常惦記群眾的柴米油鹽。

春至,去農村困難戶家探望他們怎麼度過飢荒;

夏臨,給街頭蹬三輪車的下崗職工遞上一杯飲料;

秋到,起個大早和環衛工人一起清掃繽紛的黃葉;

冬來,走進孤寡老人的家中給爐子更換一塊煤球。

下雨了,想著誰家的屋頂漏水;

飄雪了,挂念哪家的被褥單薄;

颳風了,思考露天的排檔群要著手搬遷……

要真正做到「衙齋卧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

「圍著群眾轉」,就是各級領導要目光下傾,身子下沉,腳步下落,深入並生活在群眾之間,和百姓打成一片,把自己的喜怒哀樂與群眾的榮辱興衰緊密地融合在一起,同呼吸,共命運。

農民朋友建設新農村的現場,有你奔波忙碌的身影;

企業改革重組的會上,閃現你果敢堅毅的面容;

學校危房綻開的裂縫,你是第一個目擊者;

城市巷道路燈不亮,你是最先的知情人……

手機為群眾開著,家門為群眾敞著,辦公室歡迎群眾常來坐坐。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牽動著自己每根神經。為百姓之憂而憂,為百姓之樂而樂。「為什麼我的眼裡常含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

「圍著群眾想,圍著群眾轉」,是檢驗領導幹部權為誰所用、情為誰所系、利為誰所謀的試金石和分水嶺。是對上級挖空心思、投其所好、獻媚逢迎、溜須拍馬,熱衷於迎送往來,推杯交盞,燈紅酒綠,聲色犬馬之中;還是為群眾嘔心瀝血,殫精竭慮,苦思冥想,夜不能寐,沉浸於加快發展,繁榮經濟,建設小康,共創和諧之中;是「上午圍著輪子轉,中午圍著盤子轉,晚上圍著裙子轉」,還是「早上圍著居民的菜籃子轉,中午圍著投資商的機器轉,晚上圍著棚戶區的房子轉」;是把心思用在跑門子,託人情,拉關係,還是把精力投入工作上,為群眾做些實實在在的事情,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生觀和價值觀。

前者,無疑淡化了宗旨,扭曲了觀念,偏離了黨性,冷漠了百姓,最終滑向了居高臨下、追求自我、膨脹權利、脫離人民的泥潭,必將被人民所拋棄;而後者,與人民群眾身心一體,血肉相連,休戚與共,生死相依,是人民群眾既得利益的捍衛者,幸福生活的引路人,權利義務的代言人,必然得到人民群眾的愛戴和擁護。

「萬事民為先」,一個共產黨員、一個領導幹部從本質上來說,就應該是為老百姓造福,為老百姓謀利益,就是為了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如果沒有老百姓的好日子,哪來領導幹部的好日子呢?

「當領導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當幹部。特別是當共產黨的幹部,如果首先想到的不是老百姓,不是人民大眾的根本利益,那麼這樣的幹部將失去共產黨員的本色,失去老百姓的信任和擁護,失去幹事創業的力量之源。只有把群眾的事放在心上,群眾才會把我們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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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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