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細節決定成敗,不做表面文章

4.細節決定成敗,不做表面文章

幾十年來,我對待工作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我對待工作,能真正做到一絲不苟。檢察機關業務部門的日常工作與法律監督工作息息相關。執著於自己認定的信念,盡心儘力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就必須一絲不苟地處理好日常遇到的每一件工作。

記得在1998年,院黨組分工我主管監所檢察工作之後,我了解到,1994年市公安局在緊靠市一看守所圍牆的邊上建了一個煤氣站,常年放置著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液化氣。這是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的,成了威脅一看守所安全的重大隱患。這個問題雖然檢察機關多次口頭、書面提出建議,一直沒有得到糾正。為此,我找到當時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提出意見,並在一次有市委有關書記參加的安全工作檢查及隨後的碰頭會議上,對公安局參加會的主要領導當面進行了嚴肅的批評,並要求其立即糾正。我知道,這樣做可能會讓職務比我高的領導丟面子難堪,甚至對我有意見,但為了工作,只好拿下面子。問題立即得到了妥善的解決,領導同志也諒解了我的做法,我深受感動。

另外,省屬坪塘勞教所以往年年都發生死人的生產安全事故,我分管監所檢察之後,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安全事故不可小看。首先勞教學員雖然犯有罪錯,但其生命權、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其次,年年發生嚴重的生產安全事故,不僅影響監管秩序,也影響教育改造效果;第三,連年出事故,關鍵是領導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防範措施不力。

1999年,我針對該所又發生一起死亡3人的生產安全事故,且未仔細分析事故原因就準備作結論,不樂意接受檢察監管的情況,向省司法廳、省勞教局和勞教所有關領導提出了嚴肅的批評並指出:一、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二、人民檢察院對監管場所的法律監督是通過派駐檢察官實施的;三、人民檢察院派駐的檢察官相對所駐的正處級的監管單位而言,充其量是一個科級單位,但它是代表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職責的;四、誰藐視這個規格不及的檢察官,就是藐視憲法、法律,就是藐視檢察機關;五、不依法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出了問題繞過檢察監督,我們不開通行證。陳述了預防安全事故、保護被監管人員生命權和健康權與維護監管秩序、提出改造效果的關係等。這次,這些單位的領導都虛心聽取了意見,結合這次事故,對以往事故的原因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查找了原因,並研究了一系列的預防措施,同時,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此後,該所連續多年沒有發生類似事故,而且無論其改造效果,還是經濟效益在全省勞教系統都處於領先地位。

我總是以執著敬業的精神和一絲不苟的工作作風,處理好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的每一項工作,不但提高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權威和效果,還密切了檢察機關與相關單位的聯繫。所以,一個檢察官,特別是一個有領導責任的檢察官,只要心底無私,敢於負責,就能高標準成事。

現在,領導難做,講的是我們面臨的形勢與任務發生了變化。在新的時期,新的挑戰、新的矛盾、新的問題需要我們拿出更大的勇氣,更強的才能,更高的水平去迎接新挑戰、破解新難題、解決新矛盾、實現新發展。從這個意義上,領導比以前難做,這是必然的。唯其更難,才說明時代前進了,事業發展了。難當領導,是說面對和諧社會、效益社會的艱巨任務,面對改革、創新、開放的更高要求,對幹部的要求更高了,標準更高了,難度加大了。

難做領導,這是我們的落腳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是共產黨員的風範。挑戰嚴峻、難題多、任務艱巨,恰恰是為我們展示才能,為社會發展創新創業提供了大有作為的舞台和機會。從另一方面來看,難做領導難在哪裡呢?其實我們難就難在自身的責任心、幹事創業的精神狀態,「難」在我們自己。可以說,萬事皆備,就看我們的執行力,就看我們如何抓落實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心力有多大,能力才會有多強。我十分讚賞有的同志所講:認真第一,能力第二。認真來自責任心,來自有心、用心、盡心。作為領導幹部,在歷史使命面前,我們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盡心盡責,否則,我們就是歷史的罪人。查閱歷史,一個王朝覆滅之時,一個政黨下台之時,並不是緣於沒有人才,而是大家都沒有責任心,好像事業好壞與己無關。「家宅將傾,視若觀戲」;「馬廄失火,處若鄰人」。歸根結底都是內因。

做事,毛主席講,要「精益求精」;居里夫人講,要「追求卓越」;美國前總統卡特在競選時寫了一本書:《Whynotthebest?》(《為什麼不是最好的?》),講的都是標準。

有些人,對工作無所謂,粗枝大葉,低標準。這些人送上來的文件,往往空洞無物,不合邏輯,還錯字病句頻發。有的人就是不認真、不準確,還自恃聰明,彷彿一看就會,一聽就懂,一講就通,但就是一做就錯,一下筆就離題,這也是素質不佳的一種表現。

近年來,在用什麼作為工作標準這個問題上,不少同志腦子裡存在著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比如:

有的以個別領導的滿意度為工作標準,做什麼工作首先看領導的態度,領導喜歡的就拚命干,不喜歡的就不幹。不否認,上級領導的態度一定程度上也體現著群眾的願望,但畢竟帶有很大的個人主觀意志和隨意性。如果用這樣的標準干工作,就難保不偏離黨的工作目標,難保群眾真正滿意。

有的以工作做得新穎、時髦為標準,就是什麼工作做起來引人注目、招風打眼就做什麼,且名之曰「創新」。工作上追求創新是沒有錯的,但這和刻意求新、追求時髦是兩回事。創新是從客觀現實和需要出發,在原來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和發展,獲得更大的效益;而標新立異趕時髦,則既不注重實際,又不注重效益,除了表面上好看,對事業並沒有多少益處。

有的以安全穩妥、不出事故為標準。的確,我們做任何工作都要防止決策不當、出手不慎而給人的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損失。但安全穩妥、不出事故只不過是為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和質量保證,而不是最終目標,最終目標是要出成績,出效益,出戰鬥力。

諸如上述工作上的低標準、歪標準還有很多,在一定程度上都對我們的工作指導思想起了干擾作用,甚至使工作偏離了正確的方向,不僅群眾不滿意,也使得許多投入未能轉變成應有的效益。這樣的工作幹勁越大越遠離黨和人民的要求。

那麼,什麼是我們工作的高標準呢?

高標準、嚴要求說白了就是追求卓越,追求完美的執行力,瞄著高標準,選擇較高起點,採取科學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達到事半功倍的目的。永遠不要退而求其次。只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才能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過關。做好了,才叫做完了;追求卓越了,才能獲得成功。安於平庸是你最大的敵人,唯一的辦法是追求卓越。只有不斷進取,自我加壓,不言滿足,自己跟自己過不去,你才算是一個合格的幹部。

路是人走出來的,事是人干出來的。沒有一件事是具有決定性的,但一千件事,一萬件事,每一件事只要做得稍微好一點,積累起來就是讓人忘不了的感動和榮譽。什麼叫事在人為?事在人為就是別人能做到的,你一樣能做到;別人做不到的,你也要做到。什麼叫志在超越?志在超越就是要超越自我,在觀念上要超越自我,同時要超越別人、超越過去。要大力弘揚不斷超越:永不滿足的進取精神,只有不斷超越才有發展的空間。

幹事者最大的欣慰是看到自己付出的勞動綻開出事業的絢爛花朵,在鉛華洗盡的背後是幹事者最幸福的笑容。

修身、齊家、報國、平天下,成就一番事業,將所學、所謀、所干最終統一為所成,不僅是一種極高的人生境界,也是國家發展、社會進步的根本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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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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