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我永遠不會跟那個惡女人一樣背棄你。無論以前你和我父親發生過什麼恩怨,我都不在乎,因為我完全不記得其他人的存在。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清媚的眼波灧成秋水。「好不好?樓大哥,答應我讓我跟着你。如果我父親以前對不起你,我可以代替他補償你,這樣不是很好嗎?」

「你的未婚夫呢?你應該還記得自己有一個未婚夫吧!」他翻身將她壓在底下,軀縫間密密切切地貼合,完全找不到距離。心與心,亦然。

「記……記得。」她的瞳中忽爾抹上倉亂和惶惑。「他……他還活着嗎?若真如此,他為什麼不來找我?如果……如果有一天他忽然冒出來,你希望我跟着他走嗎?」

「你想跟着他離開嗎?」他反問。

「不不不。」他的腦袋搖得像撥浪鼓。「我只想留在你身邊,樓大哥,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不後悔?」

「絕不後悔!」她點頭。

水笙愛他!樓定風恍然察查出來,儘管她未曾說出口,儘管她可能不了解情為何物,然而她的一舉一情表達出來的情味,切切實實告知他她心中的愛意。

她愛上他了,多麼意外的意外!

而他,他該如何看待她的情牽?

水笙愛他,水笙愛他……他的腦中不斷重播這個念頭。漸次地,樓定風發覺,其實她愛上他的想法——不討人厭。

「好,我讓你留下來。」他俯首吮含他的紅唇,甜甜的氣息在兩人周身流轉。「不過有個交換條件。我們的關係必做某種程度的改變,你不能繼續留在山莊里白吃白喝不做事。」

「咦?」俏臉登時垮下來。「可是你已經有園盯司機、廚師、管家,還要我做什麼?」

他可別期望她掃地煮飯,否則難說倒大霉的人是她抑或他。

「你可以當小莉的副手。」他故意逗弄她。

「可是……可是我掃地的本事很差,掃不太乾淨。」慚愧得低下頭。

「要不然幫老程學洗碗煮菜好了。」

「可是……我上次烤了蛋糕,你說不好吃。」列甭提做出每天傍晚端上桌的精緻菜肴。

「否則你去幫——」

「有沒有任何只要動口不動手的職位。」她的算盤打得挺精的。

「有。」他考慮半天才提出符合她需求的工作。「女主人。」

「好好好,我就當女主人。」

「你能勝任嗎?」懷疑的眼神上上下下搜尋她,「你曉不曉得女主人份內的工作是什麼?」

「呃……」難倒她了。「你——你泄漏一下好不好?」

「可以。」灼熱的唇瓣猛地欺覆下來。

她重重喘了一口氣。什……什麼?女主人是這麼當法的?冰晶般的暖眸洋溢着為迷惑。樓大哥叫她當「這種」女主人,言下之意是——

她無暇細想太多。隨着順暢的呼吸逐漸窒息,身外長物一一地剝除。

纖埤香凝,無助地攀際着他的軀幹。

窗外,風雨蕭蕭飄搖;而窗內,熾情激烈亦纏綿。

波盪,冷月無聲——

【第八章】

楓落、梅花起,梅殘、李杏白,時節在不知不覺間轉換,無論流光如何過去,朗朗乾坤總讓花色點綴得毫不寂寞。

泛晴波,淺照金碧。露洗華桐,煙霏絲柳,綠蔭搖戈,盪春一色。

另一個楊花三月的流金島春季。

「騎馬真的很簡單!」姜文瑜鼓起三寸不爛之舌遊說她。「前幾天樓定風也教過你,只要把腳尖踩進馬蹬,輕輕一跳就上去啦!比吃飯還簡單。相信我嘛!」

「不要,我不敢……啊——」一個濕冷冷的馬鼻子突然湊過來頂了頂水笙的脖子,她驚跳起來,一個箭步衝出好幾分尺遠。「安史我,那匹馬想咬我。」哧得淚眼汪汪。

「它只是想跟你玩。」姜文瑜努力逼住冒泡的笑聲。原來水笙儘管看起來文文弱弱、秀秀氣氣的,百米短跑的速度也能叫人望塵莫及。「『飛毛腿』鬼靈精得很,樓定風花了大把銀子買它下來,就是要讓你騎的嘛!你死也不肯上馬,當然會嚴重侮辱到它的『馬格』。」

「不……不要,我不要一個人騎它。等樓大哥有空的時候再找他陪我上馬練習好了。」

說到這裏,她就忍不住怨恨起那則可惡的電視廣告。

話說流金島進入風和日暖的盛春,往常時候島上最流行的高級休閑活動就是騎馬,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幾個大型馬場和馬廄進駐了各家各門的千里名駒,從早到晚擠滿了跑馬的人潮,真是驄比人嬌,盛況空前。

上個晚期,樓定風無意間看見電視廣告「赤兔行——優良馬種世界巡迴展」即將光降流金島,突然心血來潮地想到,她成天到晚悶在家裏帶壞傭人——或被傭人帶壞——也不是辦法,應該培養一個可以恰情養性的正當娛樂才是。於是,讓她學學騎馬就成為一個最佳的選擇。反正「流金馭馬潮里保留了樓定風私人的專用跑道,平時練習起來滿方便的。

天知道馬兒有什麼好騎的!現在已經進入二十一世紀,飛機天上飛,汽車在街上跑,人們還學騎馬做什麼?教她開車毋寧更實際一點。

結果,他親自替她挑選一匹據說「溫馴、平和、可愛、年輕」的小母馬。但是在水笙看來,任何高出她一顆頭的四足動物絕對和「溫馴平和可愛」的評語八竿子打不著邊。

「啊——走開,不要咬——啊!」她拚命閃躲它熱情的親吻,兩顆水汪汪的淚珠隨時可能滾落臉頰。「它為什麼一直追着我咬……啊!走開!」

「『飛毛腿』很喜歡你耶!人家想盡辦法向你示好,你還不領情。趕快拿塊方糖喂它吃培養一下友誼吧!」

「不!」小小一塊方糖放在它嘴巴附近,如果它的眼力有問題瞄不準,反而吞掉她的手指怎麼辦?

「拉倒。好啦!別再推拖了,快點上馬,今天好歹要教你學會騎馬小跑步。」然而朽木不可雕也,姜文瑜也沒把握教得了她會。「或許晚上帶你回去邀功之後,樓大先生對我的臉色會好看一點。」

「胡說八道,他哪有擺過臉色給你看。」她拒絕聽見任何誣衊樓定風的言論。

「還說沒有!」姜文瑜咕噥。「每回我上門約你出來,他就緊繃着一張臉,活像我又打算拐你去哪個高危險地帶似的,連母雞顧小雞也及不上他顧你的嚴謹。不管,反正你上馬就對了,也好叫他明白我的存在對你而言還是有貢獻的。」

顯然眼前的情勢是「人在馬上,不得不騎」。雖然小瑜逼她學馬的理由滿牽強的,不過為了維持她們遠程的友好關係,改善情人和好友之間的歧見,她決定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當然,如果順便學會了些許皮毛小技,回去獻獻寶也不錯。

「好,我上去就是了,你要抓穩它哦!」上馬的過程還算簡單。「飛毛腿」買回來的那天樓定風就教會她了,但是她從沒一個人騎在馬背上過。

左腳踩在馬蹬上輕輕一撐,玲瓏盈巧的身子帶起半個圓弧型,轉眼間安坐在靈驄的背脊上,飄逸的姿態恍若枝柳迎風般,煞是好看,連姜文瑜這位馬場女英傑也不得不承認,水笙的樣子擺出來比她更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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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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