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母親對她總算肯搬回家住高興得合不攏嘴,整天吩咐廚娘弄東西給她吃,還心疼地憐她瘦了,硬是要她喝下大量補品。

而向來忙碌的父親也對她毅然決定和蕭牧理分居的作為感到相當滿意,撥冗召見她,在書房裏跟她談了將近半個小時,勉勵她在鄭元祈競選辦公室好好表現,展現將來成為政治家賢內助的能力。

最高興的莫過於鄭元祈了,雖然她還未能與蕭牧理正式離婚,但他已經將她當成未婚妻看了,某個花好月圓的夜晚更趁著酒意,私下對她許諾,等選上立委后一定馬上跟她結婚。

這相當於求婚了。

於澄美承認,自己曾多次幻想過這一幕,她從小就知道自己會嫁給鄭元祈,也想過到時他會用什麼浪漫的手法求婚,她以為當那天來臨時,自己必會又甜蜜又感動,說不定還會喜極而泣。

結果,她很平靜,就像在聽着一個醉漢的醉言醉語,她只是笑笑地對元祈哥說他喝醉了,喚來周敦才開車送他回家休息。

是因為自己現在名義上仍是某人的妻子,所以才對元祈哥的求婚毫無感動嗎?還是因為那個醉后求婚不如她想像中浪漫,她覺得有點失望?

事後,於澄美想了又想,在腦海里剖析自己的心態,卻怎麼也尋不到一個明晰的答案。

她愈來愈不懂自己了。

自從那場車禍醒來,她失去了部分記憶,便赫然發現這四年來她過着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原本她認識的自己,跟蕭牧理與蕭家人口中的自己,幾乎像是兩個人。

究竟那個造成她轉變的分水嶺發生在什麼時候?之前她渾渾噩噩地不在意,甚至有點逃避現實的心緒,但如今,當她與蕭牧理分居后,她反而很想釐清這一切的前因後果。

唯有認識全部的自己,她才有理由決定自己的未來,才有把握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不是出於一時意氣。那個男人也才沒借口用那種輕蔑的語氣罵自己笨蛋,還那麼踐兮兮地預言她肯定會後悔……

想起蕭牧理,她名義上的丈夫,於澄美沈靜如水的神情倏然變得陰鬱。

那天,她和他在競選辦公室不歡而散后,當晚她便回他家收拾行李,立刻搬出去。

他沒有阻止她離開,只是不時出言譏剌,罵她自以為聰明伶俐,卻被自己的任性蒙蔽了理智。

「你會後悔的,於澄美。鄭元祈能對你說一個謊,就能對你說第二個、第三個!你也不想想,四年前你到底為什麼會離家出走?你以為閉着眼睛矇著耳朵不看不聽,醜陋的現實就不會找上你嗎?」

「你……到底想說什麼!」她氣得嗓音變調。「你這意思是我離家出走的原因跟元祈哥有關?」

「我不敢說全是他的緣故,但肯定脫不了關係。」

「你又知道了!你以為你是律師就可以這樣隨意誣衊人嗎?」

「怎麼?」他語氣更嘲諷。「瞧你氣急敗壞的,你害怕我說的是事實?」

「我的事不用你管!」

「我當然得管,你是我老婆,雖然我沒想到你在失去記憶後會變得這麼不可理喻。」

「你……」她咬牙切齒。那一刻,她真的恨他,他說她笨,說她不可理喻,他那說話的口吻分明是瞧不起她。

既然瞧不起她,又何必非要纏着她不放?

她一次又一次地深呼吸,好不容易才稍稍平抑翻騰的情緒。

「你不喜歡現在的我,對吧?」

「什麼?」他愣了愣,似乎沒料到她會這樣問。

「現在的我,在你眼裏根本不像當初跟你結婚的那個女人對吧?我不會穿着紅衣服在草地上跳舞,不會跟你到路邊攤喝啤酒吃小菜,不會為了討你爸歡心,假裝他做的飯很好吃連吃兩碗……我嫌你住的房子小,連跟家裏人吃頓晚餐都要盛裝出席,我欣賞有野心的男人,覺得你幫那些窮人義務辯護是浪費才華,我又自私又虛榮,你其實不喜歡這樣的我對吧?蕭牧理你說實話,如果你當初遇到的是現在這個我,你還會愛上我嗎?還會向我求婚嗎?」

「我……」他眸光忽明忽滅,像是被問住了。

「你不會的。」她澀澀地低語,凝望他的明眸如潭,深邃迷離,藏着連她自己也未察覺的傷感。

「現在的我,並不欣賞你這種男人,而你也不喜歡這樣子的我,既然這樣,我們又何必勉強在一起?」

「我……不會對你放手。」沉默許久后,他只有這一句話。

她譏誚地冷笑。「不放手又怎樣?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愛情,我不記得你了,對你根本沒感覺……」

「於澄美,你閉嘴!」

「不讓我說,事實就會變得比較美好嗎?蕭牧理,你才是閉着眼睛矇著耳朵的那個人!」

撂下那無情又冷漠的一番話后,她離開了,她以為自己走得瀟灑、走得不在乎,她以為迎接自己的應該是海闊天空的生活。

可並非如此,與蕭牧理分居這幾個月來,她經常覺得自己心房空空的,彷彿哪裏破了洞,遺落了某個很重要很珍貴的東西,教她茫然旁徨,不知所措。

她想,她弄丟的,就是四年前那個決意改變的自己。

她必須找回來。

下定決心后,她來到之前工作的舞蹈教室,雖然她對這裏的環境很陌生,但舞蹈教室的老闆娘見到她卻像見到老友般熱絡。

「我知道你都不記得了,澄美,可你在這裏教舞這幾年,學生們對你評價都很好,我也很喜歡你,我們常常一起偷閑去逛街吃飯。」

是嗎?聽着老闆娘熱情地訴說從前的點點滴滴,於澄美有些不自在地苦笑。

「聽說我來這裏工作以前開了一間咖啡店,你知道那家店在哪裏嗎?」她努力想問出蛛絲馬跡。

「這個嘛。」老闆娘蹙眉想了想。「有一次我們去喝咖啡時,你有跟我說過那家店的風格跟你以前開的店很像。」

「是哪家咖啡店?」

老闆娘告訴她店名,她在記事本上記下來。

老闆娘看着那本精緻的皮革手記,讚歎。

「你果然還是喜歡用這種手工記事本,以前我問你怎麼不跟你老公一樣用iPad,你說還是喜歡手寫的感覺。」

「是啊。」於澄美微微一笑,盯着自己從書店買來的名牌手記本,忽地有些恍惚。這個喜歡手寫記事的習慣倒是從小就養成的,一直沒變。

「對了!」老闆娘想起什麼,拍了拍頭。「你跟我說過,以前你那間店裏還擺了些你自己親自從各國搜刮回來的手工記事本,好像還有幾本是絕版珍品,你把店面頂讓給別人後,那些記事本就送給常客當紀念了。」

送給常客?於澄美眼眸一亮。這件事倒可以查一查,或許有些人會將收到紀念珍品的事PO上網跟朋友分享。

她又跟老闆娘打探了好些事,最後老闆娘送她出門時,從辦公室里拿出一方包裝精美的禮盒。

「這個是你發生車禍那天,我們中午一起去吃飯時你在一家店裏買的,是你事先特別訂做的手工雪花球,你說是要送給你老公的結婚紀念禮物,後來你說要先去銀行辦點事,要我先幫你把禮物帶回來,結果沒想到你就出車禍了。」

說着,老闆娘重重地嘆氣。「這東西就一直放在我抽屜里,忘了還你,真不好意思。」

「沒關係,謝謝你幫我保管。」於澄美接過禮物,又跟老闆娘慎重地道謝,這才告辭離開。

剛坐上她停在路邊的那輛白色BMW跑車,她便迫不及待地拆開禮盒包裝。

盒子裏用泡棉層層疊疊地包了個剔透細緻的雪花球,水晶球體里一個穿着連帽紅外套的可愛小女孩蹲下身來,懷裏抱着一隻白色長毛狗……不對,那不是狗,狗的尾巴沒那麼長,那條長長的毛茸茸的尾巴幾乎有身體三分之二長,四肢短小,尖嘴大耳,瞳孔橢圓,更像貓的眼睛而不是狗的圓眼瞳,眼神晶亮閃爍,透著某種野性與狡猾……

這是狐狸!

「狐狸,蕭狐狸……」於澄美喃喃喚著,雙手撫摸著玲瓏冰涼的雪花球,腦海不爭氣地回憶起那個在汽車旅館的夜晚。

那夜,她喝醉了,對他又撒嬌又耍賴,鬧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憶起當時的荒唐,於澄美粉頰窘熱,頰色嫣紅,像刷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

小女孩與狐狸——這就是她準備送給他的結婚禮物嗎?莫非是意味着她和他......

於澄美倏地咬牙,不許自己再想,她將雪花球收進盒子裏,重新包好包裝紙,繫上緞帶。

忽地,手機鈴聲響起,她瞥了眼來電顯示,是周敦才打來的。

「有事嗎?」她問,語氣是連自己也未察覺的冷淡。

「只是提醒你,晚上黨的募款晚宴別忘了。」

「我知道,我會準時到的。」

掛電話后,於澄美怔忡地出神。

她其實並不想出席這場晚宴的,她出身政治世家,儘管這幾年都沒露面,仍有些世交的叔叔伯伯阿姨記得她,在那種場合遇上了,問起她近況如何,又得費一番解釋。

問題是她父親非要她去,說她這麼一直躲著也不是辦法,總有一天要重回社交界,趁現在在競選辦公室幫忙,正是好機會。

父親的叮嚀言猶在耳,而她習慣了順服。

只能去了。

想着,她無奈地嘆息。

狹路相逢!

當於澄美做好心理準備,盛裝出席這場政黨舉辦的募款晚宴時,她以為她只需要面對那些世交長輩的殷切垂詢即可,反正於家早在四年前便編好了說詞,說她出國遊學了,之後又留在美國工作,直到半年前她才回到台灣,之後加入鄭元祈的立委競選辦公室,擔任他的秘書。

她的態度落落大方,語笑嫣然,陪伴在鄭元祈身邊四處周旋應酬,為他拉攏所有可能的支持力量,頗受好評。

正當她為自己今晚的表現暗自鬆一口氣,轉身意欲向送酒的服務生拿杯香檳時,指尖卻意外碰上另一隻骨節分明的手指。

看樣子是屬於男人的手,她以為對方肯定會將那杯香檳讓給她,這是基本的紳士風度,哪知那人不僅不讓,手指還順勢一彎,曖昧地勾住她嫩如春蔥的纖指。這是幹麼?!

她震驚,感覺自己被吃豆腐了,倏地揚起陣來,狠狠瞪向那個跟自己搶同一杯香檳的男人。

不看還好,一看她整個人瞬間結凍,宛如受了魔咒的睡美人。

「怎麼……又是你!」

蕭牧理聞言,劍眉一挑,似笑非笑盯着她,在她還沒反應過來時,便鬆開她手指,輕巧地端起那杯香檳。「看樣子你還沒忘了我。」

怎麼可能忘?於澄美氣急敗壞地瞪他。這幾個月他們雖然分居,他卻時不時製造與她不期而遇的機會,有時是在她吃飯的餐廳,有時在競選辦公室附近,有時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

他總說是偶然、是意外,可她知道,他是刻意守候。

這男人,究竟要糾纏她到什麼時候?

「小姐,你還要香檳嗎?」服務生疑惑的問話驚醒於澄美思緒。

她略微尷尬地回過神,見托盤上還有一杯香檳,正欲動作,蕭牧理已經用另一手端起那僅剩的一杯,然後以眼神示意服務生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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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勿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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