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拾(下)

第六十九章 拾(下)

第二天,林理從床上起來,睜開眼睛卻發現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驚訝與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間視力大減,無奈之下,他摸索著爬下來,卻發現桌子上昨天從樹下撿來的眼鏡。

林理忽然有種感覺,他覺得那眼鏡彷彿是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帶上去眼前恢復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樣了,雖然鼻子上多了些壓力有些不適應,不過戴了眼鏡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許多。室友同學們對林理一晚過去就戴上眼鏡了非常奇怪,不過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畢竟上了大學有很些個人都迷戀玩電腦,視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林理想給舒郁一個驚喜,不了舒郁看見他沒有太多的驚訝,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問到,林理點點頭,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樣。

「我一直覺得你戴眼鏡會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愛,既然她喜歡,林理也覺得開心。

接下來兩人的日子過得似乎很快樂,真是羨煞旁人。林理對於撿東西也越來越習以為常了,他還從樹下拾到過其他一些小東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類的。最後撿到個戒指,覺得有些貴重,於是上交了,交給失物領取處的時候,那位禿頂帶著黑框眼睛的老師看了下,神態有些異樣。林理剛想走,卻被他拉住了。老師的眼睛一直盯著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說著:「太像了,太像了。」不過仔細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搖頭,不過他還是扯著林理不放。

「戒指,哪裡來的?」老師有些激動,扯著林理的衣領,林理有些不悅,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撿來的你還這樣幹什麼。

「學校宿舍旁邊的樹蔭道上撿的,一顆很大的樹下。」說完,林理趁著老師發獃的時候,趕緊跑了。

林理越來越覺得自己的腦子不好使了,他有時候甚至在和同學聊天的時候忽然卡殼,他會忘記自己想說什麼,想做什麼,同學們覺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開始沉默下來,成績也一落千丈。他經常自己一個人無意識的在校園裡晃悠,然後忽然發現呆在一個自己都不知道怎麼來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對她越來越好,兩人也非常的親近,林理還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時候,林理才感覺自己生活的有價值。

只是,同學們依舊在每天入夜後,從林理的床方向傳來一陣陣的沙沙聲音,猶如砂紙摩擦般的粗糙難聽。

終於有一天,林理無法預料的事情發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個夜晚,雖然白天的燥熱還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經平添了一股寒殺。

舒郁告訴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興奮的拿錢去買禮物。可是進了禮品店又不知道該買什麼。

他看來看去,似乎那些禮物都不適合他心目中高貴的公主。想來想去,他決定買一支鋼筆,至於式樣,他不知道為什麼,覺得以前那支撿到的鋼筆樣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鋼筆,心理想著舒郁拿到鋼筆的樣子,心裡非常開心。

林理高興的跑向兩人約好的地點。

樹蔭路的那顆大樹,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當林理興沖沖地趕到那顆自己熟悉的大樹下,發現舒郁早已經站在那裡,一襲黑衣,長發如瀑布般撒在身後,白凈的臉龐居然在黑夜裡散發著絢麗的光,林理終於理解什麼叫亭亭玉立了。

當林理走到這位美麗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禮物遞過去的時候,卻發現舒郁的臉掛著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謝他為自己買生日禮物,也不是看見心愛的人趕來的高興,更多是一種期盼,一種迫切的期盼。

那種眼神林理見過。

老家經常活宰牛羊,然後當著路人面下鍋,大家向老闆約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後個個帶著攫取的眼神盯著割好的新鮮肉下鍋,在看著肉在湯鍋里翻滾,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現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樣。

「我們分手吧。」舒郁興奮而冰冷地吐出幾個字。林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風雖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問她為什麼,可是卻無法張開口,瞬間的打擊使他本來早已經不堪重負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說不了話了,因為他想不起來該說什麼,他想不起來自己是來幹什麼的,想不起來眼前的這個女孩是誰,想不起起來自己是誰了。

「你屬於那裡。」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顆大樹。林理獃滯的走了過去。

樹的下面有東西,林理感覺到了。

他還能撿些什麼?

林理低著頭一看,一雙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雙腳,他沒有抵抗,也無力抵抗,手的主人出來了,他和林理長的很像,也戴著一雙無框的精緻眼鏡。

只不過,他的腹部插著一把刀。

舒郁從身後抱住林理,將頭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個男人笑著朝林理走過來。

「我是誰?」林理終於可以說話了,他急於知道自己究竟是誰。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舊笑著,林理低頭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現了一把刀。

他的意識逐漸模糊,林理看見的最後一眼就是舒郁挽著那個男人的手高興的走了出去。

那個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見舒郁的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裡看過。

好像,就是自己撿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麼也感覺不到了,什麼也記不起來了。

一年前,一個男孩在校園的一顆大樹下等待自己心愛的女孩,由女友親手做的錢包里有著兩張kfc的贈票,他的手裡還有一支正要送給她的鋼筆,男孩高興的朝鋼筆刻著女友的名字,但他永遠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個人字,就被幾個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簡單,這伙喝醉的混混想搶他手裡的鋼筆,純粹是好玩,但男孩卻認真起來。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樹下,他隨身帶的圖書證,眼鏡和剛從自習教室歸來沒來得及放回寢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還有一枚打算用來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隨身帶著。

第一個發現男孩屍體的就是那個半禿帶著黑框眼睛的老師,他以前可不是那樣,自從他的兒子死後,傷心欲絕中年喪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領處的管理員。

他當然認識那枚戒指,因為那是家裡祖傳的,是他交給兒子的,並叮囑一定要給兒媳婦帶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寢室一下就決定搬了出去,東西搬的一乾二淨,而且說話口氣也變的很冷漠,不過他們也習慣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變化,總覺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樣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變異。

據說林理後來和舒鬱結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後,寢室來了新的一批學生,其中一個把自己的抽屜翻出來清掃時候發現上面居然寫了字。

你拿了我的鋼筆。

你拿了我的錢包。

你拿了我的眼鏡。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麼什麼,只有最後一句不是。上面用紅色墨水清晰地寫著。

『我只要你的身體。』「黎正的故事說完了,重新閉上眼睛,開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當我走出門口的時候,黎正忽然說了句。

「忘記什麼,都不要忘記自己是誰,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覺的點了點頭,走出了病房(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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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地獄的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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