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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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問「為國。」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

詩云:『晝爾於茅,宵爾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乎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

「是故,賢君必恭儉,禮下,取於民有制。

「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徹者;徹也,助者,藉也。

「龍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貢者校數歲之中為常。樂歲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為虐,則寡取之;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為民父母,使民□□然,將終歲勤勤,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貸而益之,使老稚轉乎溝壑:惡在其為民父母也!

「夫世祿,滕固行之矣。

「詩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為有公田。由此觀之,雖周亦助也。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

「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之謂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使畢戰問「井地。」

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

「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

「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餘夫二十五畝。

「死徒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

「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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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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