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五章 虐戀亞文化(6)

6.第五章 虐戀亞文化(6)

弗洛伊德也注意到虐戀的幻想因素,他說:在一些個案中,當事人對受鞭打的真正經歷感到不可忍受,但在後來的幻想中,形卻會生微妙的變化,幻想中的懲罰總是不會給兒童帶來嚴重傷害的那一種。(弗洛伊德,第218頁)

虐戀活動的重要理論家柯麗菲亞(patcalifia)說:理解虐戀的關鍵概念是幻想。所有的角色、對話、戀物癖式的服飾以及性活動,都是一幕劇或一種儀式的組成部分。參與者是在擴展他們的性快樂,而不是在摧殘對方或壓抑對方。一個施虐者或受虐者完全清醒地認識到,在虐戀遊戲中的角色絕不適合於同其他人的交往,幻想中的角色也絕不是她的全部本性的總和。虐戀亞文化是一個劇場,在其中可以上演性的戲劇……三年前我決定不再忽視自己的性幻想。從兩歲開始,我就開始構造一個私人的世界,在這個世界里充滿統治、服從、懲罰和痛苦。禁忌、意識的覺醒和治療都沒有能夠損害這些可怕幻想的魅力。

虐戀活動的第七個共同特徵是其遊戲性質、表演性質、儀式性質和象徵性質。虐戀活動的主旨是將現實轉換為戲劇,以及身分和角色的轉換:奴隸轉換為主人,成人轉換為嬰兒,痛感轉換為快感,男性轉換為女性,然後再換回來。這也是它同真正的殘忍與暴力的區別之所在。在大多數況下,此類活動都只包含輕微的或遊戲性的傷害,很少導致真正的**疼痛和暴力。在虐戀社群中,人們將傷害(hurting)與戕害(harming)做出了區分。前者只造成心理或生理的痛楚,後者才造成真正的需要醫藥救治的**傷害。在虐戀活動中,真正造成性夥伴受傷到需要救治程度的形是極為罕見的。生在陌生人之間的無緣無故的暴力不會使有受虐傾向的人感到性感,也不會進入他們的活動中去。

作為一種遊戲和戲劇,虐戀活動有它的遊戲規則。有人對虐戀遊戲規則做了如下概括:

一、在上者和在下者在稱謂上有區別。

二、在上者與在下者在所佔據的位置上有區別。

三、在下者所穿衣物應當比在上者少。

四、在下者應當穿傳統僕人的服裝。

五、在下者應當穿異性的服裝。

六、在下者應當被捆綁。

七、在下者被禁止說話,或只可遵命說話,戴眼罩或戴面具。

八、在下者達到或禁止達到**應當遵命而行。

九、在下者應當被當作傢具或動物來對待。

十、在下者的身體上應當被穿上鐵環或打上烙印,表明主人對他的永久所有權。

這些規定雖然聽上去有點駭人聽聞,但虐戀遠遠不是對無助一方的專橫統治,而是相互的、自願的和遊戲性的,所有的活動內容都是事先策劃好的,令人想起安排嚴謹的儀式和劇場的劇目。成功的虐戀活動可以同成功的戲劇媲美,它需要大量的直覺、想像力、創造性和雙方的合作。

一位虐戀俱樂部負責人的話清楚地表明虐戀活動的遊戲性質,他說:為什麼不到skintwo(倫敦的一家最著名的虐戀俱樂部)去買上一些好玩的設備,你這個禮拜可以當一禮拜的奴隸……大家來玩吧。因此,把虐戀稱為成年人的遊戲是很貼切的。

對於有虐戀傾向的人來說,儀式性的活動是不可或缺的,因為它是幻想世界的縮影。然而,儘管幻想的因素極為重要,虐戀者往往不能僅憑幻想解決**衝動,因此總會以不同的頻率重複虐戀活動。在一段特定的時間之內,虐戀活動將合理性擱置一旁,創造出另一套行為規範的儀式或空間。在這一空間之外,它看上去是無意義或荒唐的;但在一空間之內,它就是一切。它允許參與者雙方表達自身的同等權利,而內心的這個角落在其他空間是不可表達的。通過角色扮演,參與者創造出另一種身分的自我,那既不是他本人,又不是非本人,而是他的自我的一部分。

虐戀的第八個特徵是其表演性和挑逗性。虐戀活動有一種將折磨、痛苦、羞辱表演出來的衝動。盧梭曾講過,儘管他感到羞恥之極,他還是有一種向路過的女人露出**臀部的衝動,表現出虐戀的露陰性質,又可稱為挑逗性。這種暴露或希望被人看到的衝動實際上是對性懲罰的期待。有些暴露衝動在想像中就可以完成,達到性滿足。一位幻想被放在屠宰案上肢解的女孩僅僅想像別人都不理睬她就可以喚起興奮;一位定期去妓女那裡受鞭打的男人說,脫衣動作和暴露臀部並不比隨後的鞭打更不重要。自戀傾向在暴露中很重要。在一位有獻祭幻想的男人的想像中,所有的被送當祭壇的男子都是最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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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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