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為什麼要研究同性戀現象(3)

3.第三章 為什麼要研究同性戀現象(3)

著名的金西調查規模宏大,方法較為可靠,是權威性較高的數據。金西指出:對生率的估計可以有天壤之別。許多人認為,同性性行為者少而又少,除了在醫院裡,人們常常一輩子也碰不上一個。但許多自己有過同性性行為的人則說,與自己同樣的人占人口的50%到100%。(金西,第203頁)我們的調查對象中也有人作出過類似後者的估計,據他們說,6070%的男性都有過同性性接觸。當然,這類估計僅僅反映出被調查者的個人感覺,不足為憑。

金西調查對僅僅有過同性性行為的人和絕對的同性戀者作了明確的區分,並提供了這兩種人在人口中所佔比例的可靠數據。他指出:青春期開始之後的白人男性中,有37%的人至少有過一次同性戀行為(另一說為37%到50%);有4%的人終生只有同性性行為(絕對同性戀行為者)。此外,少年組的60%和青年男子組的48%,在少年期曾參與過同性戀活動。(金西,第211213頁,第304頁)在去除金西樣本中教育程度偏低及有過入獄經歷的個案偏多等偏差因素之後,估計全人口中大約3%到4%的成年男子是純粹的同性戀者。這或許是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們能夠得到的最佳估計。(蓋格農,第12章)

按照金西對美國同性戀者數量的統計和懷特姆關於各個社會和各類文化中同性戀者所佔比例均十分接近並保持穩定的權威說法,可以推測,同性戀者在我們的社會中也當佔到成年人口的3%至4%;如果關於同性戀成因的先天說可以成立,在未成年人口中的潛在同性戀者也應達到這個比例。

對於這樣一個相對數量稀少但絕對數量龐大(在我國約為3600萬至4800萬)的人群,對於這一群有著獨特生活方式、獨特性取向的人們,我們至今幾乎一無所知,難道不應當對他們產生某種程度的好奇心嗎?

第三,人們為了對某事作出判斷,必須知道有關它的基本事實。對事作出自己的判斷是現代人特有的樂趣。在中世紀,人們是享受不到這種樂趣也消受不了這種樂趣的——他們由別人來替自己作判斷,如上帝和教會,自己是斷然不願惹這種麻煩的。弗羅姆論述過的逃避自由就是指的這樣一種形。如前所述,為了享受到自己對事物作判斷的樂趣,先要了解有關判斷對象的全部事實。這項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為我們社會中那些願意對同性戀現象作出自己判斷的人們提供基本的事實依據,即同性戀在中國的實際狀況及其行為方式。

有的人說: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戀是什麼樣的,就可以知道它是不道德的。這種人以為,對包括同性戀在內的許多事,自己最好保持一無所知的狀態。或者,越是對它一無所知,就越能保持自己心靈的純潔,保持自己憎恨同性戀的道德觀念。從現代人的觀點來看,這顯然是一種膽怯的態度,駝鳥式的態度——你對某事一無所知,它就會因此而不復存在嗎?

有的人說:我不需要知道同性戀是什麼樣的,就可以知道他們是有病的,需要加以挽救的。這種人的思維方式仍屬於中世紀的範疇。即使同性戀者是需要加以救助的,我們也必須先知道他們究竟是誰,在哪裡,如何行動,是否需要我們的救助等等。就像一度流行過的一種頗具文化中心主義意味的說法:我們要去解救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這種曾經被人們極其認真對待過的說法,已經變成了一個笑話。它的可笑之處在於:先,我們並不認識這三分之二的受苦人;其次,我們不知道他們受的是什麼苦;另外,我們不知道他們是否在等待著我們的解救。同理,當我們要去挽救同性戀者之時,如果一不認識他們當中的任何人,二不了解他們的處境和行為方式,三不了解他們是否需要我們的挽救,那麼我們就會陷自己於可笑的境地。

在討論同性戀產生的原因時,一種理論往往就是對同性戀的一種定義。假如你接受了遺傳論,就可以說同性戀是一種遺傳現象;假如你接受了心理分析理論,又可以說它是一種心理變態。這些理論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然而人們往往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即同性戀是一種存在,而這一點恰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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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東方與西方(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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