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節傳統社會組織(3)

3.第一節傳統社會組織(3)

白族村寨過去大都立有村規民約,這是全村都要遵守的道德規範,是村民社會交往和日常行為的基本準則。如以下的劍川東嶺鄉新(興)仁里村鄉規:

竊以風俗之厚薄,端在乎人材;而人材之興起,必資乎教化。新仁里分三甲,里號新仁,何美稱也?要書,顧名思義,各敦孝悌之行,共明禮尚之節。為父兄者,孰不欲子弟之敦孝悌而明禮讓哉?而近來子弟,孝悌不敦禮讓不明者,由於教化之不行;而教化之不行,端由於不設義學之故。查我邑九姓三甲皆有公項田畝。願同志君子共矢公正之心,勿懷私小之念。不論何款公項,除香火祭祖外,削去一切妄費,設為義學。有力者一姓專設一館;無力者,三姓五姓共設一館。舉事以經理,延名師而課讀,將見禮義文風,蒸蒸日上;人材科甲,在在時新,庶不愧仁里之名焉!是所望於九姓中之同志者。謹約。並將新仁里鄉約十條開列於後:

一家常。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興家之兆也。凡為子弟者,務須各務生理,出恭入敬。倘有不孝子弟,忤逆犯上,被父兄出申者,闔村重治。

二喪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鄉里之常也。近來積習,於初喪之後與引之前夜,不分老幼,群聚痛飲,以致趁醉鬧喪,殊近夷風。今後不論何家遇喪,來吊者只許煙茶,不許設酒。在家無故不來吊望者罰;有匿喪、嫁、娶者重罰。讀書子弟,應試童生,不許妄請抬重。

三喜事。禮尚往來,古之道也。近來喜事之家,不分老幼,濫請人,於辦事者大難。此後人客,男六十以上,女七十以上,方許另請人;年歲以下者,不得妄請妄去。違者重罰。至八十歲以上,步履艱難者,著人送至於家,以明敬老之意。

四急難。不測之事,何家蔑有?凡遇水火盜賊,聞聲即趨;畢集其處,以明相應相救之意。如有置若罔聞,安眠在家,不出救應,為喪絕天良,闔村重罰。

五賭博。士農工商,各有專業。近來子弟,好尚交遊,接納面生歹人,勾引良家子弟,潛匿賭博,為害非輕。此後若有犯者,以重干犯外,主客一律扭稟官治。

六夜行。夜有事故,難免行走,但人靜以後,不論男婦,出入必須執火。倘不執火暗行者,定系匪類。本鄉人犯者,重罰;面生人犯,捆綁送官究治。

七搶婦。納寵娶妾,以重禋祀,禮之常也。近世有見人居孀,不自矜憐,反行謀算,不通知父母,不商之本人,傷節敗名,擅行聚眾搶婚者,闔村公,稟官究治。

八爭訟。鼠牙雀角,何人無之?近有牙眥小忿,輒侵官請訟師,占原告,駸駸得意。此後有大小事故,先由村內公處,如不合者,方許侵官,否則闔村不齒!為紳耆者,不可武斷鄉曲。

九山林。斧斤時入,王道之本。近有非時入山,肆行砍伐,害田苗而不顧,甚至盜砍面山,徒為己便,忍伐童松,實屬昧良!此後如有故犯者,定即從重公罰。禁日後,尤不準砍竹下山。

十守望。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古鄉法也。近有肖小之輩,平日不務活計,至春秋等熟之際,寅夜偷竊,實為無恥!此後許看甸人認真查看。如遇拿獲,從重干罰。此時體面何在?各宜勉之。

以上十條,闔村紳耆老幼共同議約,違者不得因親友姑息也。倘若橫行不聽,闔村公同稟官究治。懸之通衢,共相獎勸!

光緒二十三年七月廿二日闔村同約

碑文對社會成員日常行為規範作了明確規定,對於違反者要給予一定的懲罰。道德教育和社會規範以潛移默化或者強制的方式將人的觀念和行納入社會的軌道之中,使其成員按照社會的要求去行事,這是白族村寨社會運行的重要基礎。

白族村寨中主要的社會組織有洞經會和蓮池會兩種。

洞經會,又名聖諭■、談經會,原系道教的派生組織,后與文人雅士組建的一種自娛性組織相結合,主要談演道教的《大洞仙經》,逐漸演變為洞經會,以文昌君和太上老君為主神。每個洞經會通常由幾個自然村的中老年男性組成,人口較多的大村,也有單獨成立的。設有會長,由德高望重的男子擔任。一般不吸收婦女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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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白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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