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第六節民族區域自治(1)

20.第六節民族區域自治(1)

1952年4月20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委員會(專署級)成立,趙光炬(漢族)任第一書記。***同年7月1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王國興(黎族)任主席,自治區轄樂東、白沙、保亭、瓊中、東方5縣。府治設在樂東縣抱由鎮。1954年1月1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將崖縣、陵水縣划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共轄7縣。1955年10月12日~10月17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在保亭縣通什鎮舉行第二次會議。會議根據國家憲法規定,改自治區為自治州,並將自治區人民政府改為自治州人民委員會。州長為王國興(黎族)。1958年9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7個縣共成立56個政社合一的農村人民公社。同年11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委員會撤銷,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遷至海口與海南行政公署合署辦公。又將州內原248個鄉(鎮)並為107個大鄉(鎮),並在此基礎上合併大縣,將原州轄的7個縣合併為4個縣,即東方大縣(昌感、東方和白沙的一部分合併)、榆林縣(保亭、陵水、崖縣和萬寧的興隆農場合併)、瓊中縣(瓊中和白沙部分地區合併)和樂東大縣(樂東、崖縣、東方、昌感等縣的部分地區合併)。1959年至1961年又先後恢復原7縣建制,並從東方大縣分出一部分地區成立昌江縣。1962年3月,恢復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行政機構,州人民委員會搬回保亭縣通什鎮。1984年崖縣撤縣建三亞市,1987年設立通什市(縣級),至此自治州管轄7縣2市。1987年11月20日,由於辦經濟特區的需要,經國務院批複,同意:撤銷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原自治州所轄市縣繼續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各項優惠政策;設立保亭、瓊中2個黎族苗族自治縣;設立白沙、陵水、昌江、樂東、東方5個黎族自治縣,縣以下苗族聚居區可設立苗族鄉;將三亞市升為地級市(市下暫不設區)。1997年3月,東方黎族自治縣改稱東方市(縣級),2001年7月,通什市改稱五指山市。

各市縣簡介如下。

一、三亞市

省轄地級市。熱帶風光濱海旅遊城市。位於海南最南端,市府駐三亞市河東區。東毗鄰陵水,北接保亭,西連樂東,南臨南海,是海南省南部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和交通、通信樞紐。轄河東區(縣級)、河西區(縣級),南海街道辦事處,海棠灣鎮(林旺和藤橋合併)、田獨鎮、紅沙鎮、荔枝溝鎮、鳳凰鎮(原為「羊欄鎮」)、天涯鎮、崖城鎮、保港鎮、梅山鎮,高峰鄉、育才鄉和雅亮鄉,以及5個國營農場和一個良種繁育農場。2001年總人口48。6萬,市區人口12萬。居民以黎、苗、回、漢等民族人口居多,少數民族人口約20萬,其中,黎族18。7萬。陸地面積1919平方公里。

三亞市歷史悠久,有舊石器時代人類的文化遺迹「落筆洞遺址」。西漢時,在此置臨振縣,屬珠崖郡;隋置延德、寧遠2縣;唐置振州;宋改振州為崖州;元為吉陽軍。明洪武初改稱崖州,清升為廣東直隸,民國改稱崖縣。1920年改為崖縣。20世紀50年代後行政區域幾經變動,1984年成立三亞市(縣級),1987年升格為地級市,享受民族區域自治待遇。轄3鄉9鎮、1個辦事處、2個縣級區、113個管理區、804個自然村、5個國營農場、2個林場、1個良種繁育場。居民有漢、黎、回、苗等19個民族。地勢北靠高山,南臨大海,自北向南傾斜,東西長、南北寬,形成多角形狹長狀。海岸線長,沿海有榆林、三亞等18個港灣。附近海上,從西至東有西鼓島等8個島嶼。海拔在300~1019米的山峰有200多座,以尖嶺最高。河流有寧遠河等10條。物產資源豐富,糧食和經濟作物有水稻、紅薯、玉米、甘蔗、花生、芝麻、橡膠、椰子、油棕、腰果和檳榔等。畜牧業有豬、牛、羊和其他家禽。名貴樹種有花梨、子京、母生和坡壘等。土特產有紅、白藤和竹子等。藥材有砂仁、沉香、益智和青天葵等。礦產有鈦、鉛、鋅、磷、硫鐵、水晶、大理石、花崗岩、石灰石等。海域有石油和天然氣,還出產紅魚、馬鮫魚、珍珠等40多種海產品。三亞市景色優美,名勝古迹頗多,如亞龍灣國家旅遊度假區、月牙灣旅遊開區、大東海浴場、天涯海角遊覽區、大小洞天、海山奇觀、鹿回頭公園、崖州古城、落筆洞「三亞人」遺址、黃道婆故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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