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四節生態資源(4)

11.第四節生態資源(4)

(二)淡水漁業

漁業已從簡單的捕撈展為人工養殖。較有特色的魚類有多種,如三亞養殖的有山瑞(團魚)、鰲魚、草魚、鯉魚等品種;昌江,在山區七差、王下、石碌等鄉鎮則主要以淡水養殖為主;瓊中,處中部山區,淡水養殖業也較達,所養的溪鰻最大的達20公斤左右。

九、商業

黎族聚居區歷史上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極不達,以物物交換為主。在黎漢雜居區,有少量墟鎮和集市。明清至民國時期,陵水、崖縣、東方和昌江等沿海城鎮和港口,出現了一批大墟市,以農副產品交換為主。民國初年,有外地漢商到少數民族山區開辦店鋪,黎族一些富有人家也辦店經商。經營項目有紅藤、白藤、鹿角、木耳等土特產。物物交換與貨幣交換並存,但存在不平等現象。從1947年起,五指山革命根據地的瓊崖民主政府先後在白沙、瓊中和樂東的毛貴、毛棧、中平等地建供銷合作社,藉此滿足軍民生活需要和推銷少數民族農副產品,減少盤剝現象。1952~1954年,黎族地區出現了民族貿易公司和供銷社,經營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化工、副食等項目。其零售額占整個市場零售額的44。39%。1955年,國營、合作商業有較大展,崖縣、陵水縣分別建立百貨、食品、紡織品、藥材、糖、煙、酒等8大專業公司,各縣建立農產品採購局,自治州在廣州設民貿辦事處。1956年,黎族地區有了商業局。1957年,基本形成社會主義國營商業體系。此後,黎族地區商業機構日益健全,商業網點遍布城鄉,經營業務不斷擴大。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建立了多渠道、少環節的開放型商品市場,使黎族地區的商業展呈現繁榮局面。1979年以後,農貿市場興起,城鄉經濟活躍。各級工商部門正確貫徹執行「國家、集體、個人一齊上」的方針,積極鼓勵展農貿集市。以前沒有集市貿易的保亭縣,也建起10多個市場。白沙縣牙叉鎮的早市亦展成全天營業的集市。通什市沖山鎮一改過去由國營商業獨家經營幾個門市部的局面,國營商業與農貿集市並存,繁榮了山城經濟。城鄉集市從無到有以至到繁榮,經歷了漫長的展過程,對推動黎族地區經濟展起著重要作用。

十、土地資源

黎族地區土地資源豐富,類型多樣,耕地、林地、草場、灘涂等都有大面積分佈。耕地主要分佈在沿海平原地區以及各縣市的盆地,如通什盆地、白沙盆地、樂東盆地、東方盆地等,這些盆地以種植水稻和旱稻為主。林地主要分佈在黎族地區中北部山地和丘陵地帶,以雅加大嶺、黎母嶺和五指山最為集中,樂東縣的尖峰嶺和陵水縣的吊羅山也有廣泛分佈。林地資源豐富是黎族地區土地資源構成的一個顯著特點,它不僅佔地廣,樹種豐富,有許多珍貴經濟林木,而且就其森林覆蓋率來說,高於全國平均值,並有大面積原始林區。草場資源亦十分豐富,天然草場主要在白沙縣和瓊中縣,人工草場主要分佈在東方市和昌江縣,適宜展畜牧業。灘涂分佈在沿海地區,適宜展淺海養殖業。此外,宜膠地和宜熱帶作物地分佈廣,面積大,各縣市都有。黎族地區的土地資源雖然豐富而且類型多樣,但由於分佈不均勻,各縣市的農業生產能力差別較大。山地、丘陵是黎族地區主要地貌特徵,約佔黎族地區土地總面積的3/5左右,台地和平原面積所佔比重略少,因此,耕地面積相應較少,人均耕地面積更少。另外,黎族人雖已著手開山區,但尚有大面積荒山荒地未被利用,開潛力頗大。黎族地區人民正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揮土地資源優勢,建設美麗的家園。

十一、自然保護區

海南省黎族地區地處熱帶,中部多山地丘陵,生長著茂密的原始森林,其中又有多種珍貴動物生存。國家和地方政府為保護海南熱帶動植物資源,在此設立了自然保護區。

(一)昌江縣壩王嶺長臂猿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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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黎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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