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三節歷史簡述(2)

6.第三節歷史簡述(2)

「駱越」之名在歷史上出現較早。***《水經注·葉渝水》卷三十七引《交州外域記》說:「交趾昔未有郡縣之時,土地有雒田,其田隨潮水上下,民墾食其田,因名曰雒民。」「雒」與「駱」互通,故「雒民」即「駱民」。魏晉后,駱越之名漸在史書上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俚、僚等族名。駱越之地,在秦時設象郡,漢時主要在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境內,大致相當於今廣西壯族自治區西南部、廣東雷州半島、海南省和越南北部、中部。駱越是由當地居民逐漸展而來的,從廣西一些地區新石器晚期考古遺址中現了大量農耕用具,反映了當時駱越先民已進入了農業展時期。

「西甌」之名出現相對較晚。《史記·南越列傳》記載,呂后時,秦南海郡龍川縣令趙佗「因此以兵威邊,財物賄遺閩越、西甌、駱,役屬焉,東西萬餘里」。漢文帝時,趙佗上書稱:「且南方卑濕,蠻夷中間,其東閩越千人眾號稱王;其西甌駱裸國亦稱王。」西甌之名始見於此。西甌居住地,一說在秦朝桂林郡範圍,另一說認為是漢代的郁林郡、蒼梧郡、合浦三郡境內。李吉甫《元和郡縣誌》云:「貴州(今廣西貴縣)郁林縣,本西甌、駱越之地,秦並天下置桂林郡。」《太平寰宇記》貴州郁平縣條引《輿地誌》說:「故西甌、駱越之地,秦雖立郡,仍有甌越之名。」而《舊唐書·地理志》潘州茂名縣條說,茂名(今廣東茂名縣)為「古西甌、駱越所居」。故學者們一般認為西甌活動的中心在五嶺之南,南越之西,駱越之北,大體相當於今桂江流域和潯江流域一帶。1貴縣、茂名則是西甌、駱越的雜居地。所以在學者們看來,西甌是由當地的土著居民展而來的。2早在商周時期當地土人就與中原地區有往來,如《尚書·牧誓》《逸周書·王會解》等文獻中即有「倉吾」「南甌」之名。春秋戰國時期,西甌與楚往來頻繁,並深受其文化影響。

秦漢時期,中原王朝加大了對嶺南越人地區開的力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即派屠睢率領50萬大軍兵分五路向嶺南越人地區進軍,秦朝軍隊雖然遭到了西甌人的頑強抵抗,但最終還是於公元前214年統一了嶺南地區,並在此過程中開通了溝通長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靈渠。之後,秦王朝在嶺南地區設置了桂林、南海和象郡3個郡,並實行移民實邊政策,「以謫徒民五十萬戍五嶺,與越雜處」,將中原地區先進的生產技術帶到了嶺南地區,促進了該地區生產水平的展,如在一些考古遺存中出土了鐵器、銅鼓以及豐富的農副產品。

秦朝滅亡后,時南海郡趙佗「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1。而漢朝當時正為匈奴所困,為緩和與南越的矛盾,採取了「和揖百越,毋為南邊患害」的政策,使嶺南地區暫時避免了一場戰爭。而趙佗在位期間,也採取了一系列展嶺南社會生產的措施,大力推廣漢地先進生產技術,尤其是鐵器和牛耕的廣泛使用,使這一時期嶺南地區的農業生產水平得到了較快展。與此同時,手工業中的紡織、制陶、冶銅、漆器、造船等行業也得到長足展,與中原地區的交流較為頻繁,秦漢錢幣的使用也極為普遍。2這些都表明了秦漢時期嶺南地區越人社會經濟展的狀態。

西漢初年,中原王朝曾一度對嶺南地區實行羈縻統治,敕予趙佗為「南越王」,之後,南越國內部生內訌,公元前111年西漢王朝引兵平定南越,並在嶺南地區設置了九郡,將嶺南地區納入統一的中央王朝統治之下。大批漢人在此後不斷進入嶺南地區,加強了嶺南地區與中原在政治、文化和經濟上的交往與交流,促進了這一地區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展,如《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說:「錫光、任延守九真,於是教其耕稼,製為冠履,初設媒聘,始知婚嫁。建立學校,導之禮化。」又說任延任九真太守,「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在社會經濟展的基礎上,嶺南地區的城市也逐漸展起來,如《續漢書·郡國志》載:「蒼梧郡十一城,戶十一萬一千三百九十五。合郡縣五城,戶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一。」說明當時隨著商業和手工業的展,城市也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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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侗族(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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