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蔣介石發表廬山談話(5)

78.蔣介石發表廬山談話(5)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強硬態度的始作俑者之一,便是所謂的「不擴大派」的主要代表石原莞爾。***16日參謀本部通過的《對華作戰綱要》和17日參謀本部通過的《在華北使用兵力時的對華戰爭指導綱要》,均確認並展了日本華北駐屯軍的對華「兩期作戰計劃」:第一階段,以充分兵力擊潰二十九軍,根本解決華北問題,時間約兩個月;第二階段,以充分兵力進攻中央軍,打擊蔣介石政權,根本解決中國問題,時間約為三四個月,擬到1938年初,迫使中國政府投降。由此可見,此時日軍統帥部已經確立了以武力根本解決華北問題乃至中國問題的計劃。在此問題上,「擴大派」和「不擴大派」已經沒有什麼區別。

7月17日上午11時,五相會議在相官邸舉行。近衛文相因病沒有出席。會上,陸相杉山元提出了陸軍省的意見,同時提出要求政府也以19日為最後期限。經過爭論之後,通過了杉山元的提案。杉山元提出的在19日動員國內三個師團進入華北的意見,也得以通過。

五相會議還通過了《關於華北事變的處理方策》,給中國政府規定了最後期限。《方策》指示日本華北駐屯軍,以上述陸軍省的方案為期限進行交涉,同時由駐南京陸軍武官向國民政府軍政部部長出通告:若中央軍違反「何梅協定」,我方將採取必要手段,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將由中方負責。

《方策》還指示日本駐華大使川越向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寵惠提出強硬通告:立即停止一切「挑戰」行為;不妨礙日本與冀察當局和平解決條件的實行;撤回北上國民黨中央軍。日方蠻橫地規定了「最後期限」:國民政府答覆日期不遲於19日。

17日,奉政府的命令和駐華大使川越的委託,日本駐華使館副武官大城戶要求會見何應欽。何應欽以參謀部次長曹浩森代他接見大城戶。大城戶向曹浩森遞交了書面警告,以威脅的口吻阻止中**隊北上增援平津。當日晚,日本駐華大使館參事日高信六郎前往國民政府外交部,向外交部長王寵惠遞交了最後通牒的「備忘錄」,要求中國「立即停止軍事挑釁行動,不得干涉冀察當局與日本軍方所訂協議的實行」。日高信六郎還逼迫中國政府立即給予適當的答覆。

18日,日本參謀本部作戰課作出了《第二次動員的準備》。同日,在五相會議上,外相廣田提出了解決事件的外交交涉方針,即確保既得利益,堅持塘沽、何梅、秦土三個協定,尊重領土主權,確立共存共榮,建立華北特別防共地區等。會議通過了廣田的建議。

這樣,在日本確立的華北交涉的最後期限19日之前,日本軍部與政府之間,已經共同確立了武力解決華北問題乃至全面侵華的政策。雖然中國方面一再讓步,一再妥協,但是日本侵華的根本政策,沒有絲毫的改變。這是日本決策層在7月11日決定向華北派兵以後,又一個重大決策。正是這個決策,使日本挑起了全面侵華戰爭,從而將日本拖入了一場錯誤的戰爭,給日本經濟社會的展帶來了嚴重的影響。

19日的最後期限到了。日本駐華使館武官喜多誠一找到軍政部長何應欽和參謀總長程潛,粗野地責問中國政府為什麼反對二十九軍與日方的談判,為什麼違背「何梅協定」派遣中央軍進入河北。喜多誠一還揚,日本對此非常時局已經有了重大決定,如果中國政府抱著等待日軍撤退中**隊再撤退的意思,則局勢必將生惡化。

對於日本人的「最後通牒」,國民政府採取了低調處理和拖延的態度。19日下午,國民政府外交部派一位名叫董道寧的科長奔赴日本大使館,遞交了一份備忘錄。中方的備忘錄一方面拒絕了日方的無理要求,另一方面對和平仍抱著幻想,向日方建議雙方約定日期,在此日期,雙方準備同時停止軍事調動,並將已派武裝撤退回原地。

蔣介石此時也意識到,這種和平的希望不大,還是應該做好軍事準備。蔣介石私下對何應欽說:對日抗戰,主意已定,對**的處置及戰鬥序列,應早注意。18日,蔣介石在給宋哲元和秦德純的電文中說:「倭寇不重信義,一切條約皆不足為憑。當上海一二八之戰,本於開戰之前已簽和解條約,乃於簽字后八小時仍向我滬軍進攻。此為實際之經驗。特供參考,勿受其欺。」電文顯示,蔣介石對於日本不重信用的理解,是有前車之鑒的。無奈宋哲元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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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變(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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