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誰是真兇(3)

3.誰是真兇(3)

我特意微笑著,說:\"你全變了。***不再是警察了,也不像教師,像個專業演感戲的演員。\"

徐希愉說:\"我的同學藍雪死得太慘了。\"

我說:\"應該說,都結束了。不是抓到兇手了嗎?\"

\"酒後吐真。我想問你,你真的能這麼肯定,喬君烈就不是殺死藍雪的兇手嗎?\"原來徐希愉要表達的意思是這個。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已經不是什麼問題了。但是我卻一下子糊塗了。

徐希愉看到我有點兒鬱悶,又說了一句:\"我相信,法官也會判決陳求真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是,你們這個案子,真的辦成了鐵案了嗎?\"

酒瓶空空如也,不能再來一瓶紅酒了。我就喝了一口礦泉水,極力把話說得一清二楚:\"我已經竭盡全力了。\"

徐希愉問我:\"你崇拜神探李昌鈺嗎?\"

我當即想到了被稱為世紀大案的辛普森殺妻案。\"果汁先生殺妻一案,李昌鈺作為辯方專家證人,幾經努力,認為辛普森殺妻的證據是有問題的。實際上李昌鈺並沒有排除掉辛普森殺人的可能性,只不過他的結論與警方不同,他只是認為警方所掌握的辛普森犯罪手法不成立。犯罪現場的證據不是用來說明一個人有罪或者無罪,而是用來說明到底生了什麼事兒。我們作為刑警的職責,僅此而已。嫌疑人是否有罪,由法官說了算。\"

徐希愉說:\"李昌鈺認為辛普森殺妻的證據不成立,你也認為喬君烈殺妻的證據不成立,與此同時,你認為陳求真殺害藍雪的證據是成立的。我扯遠一點兒,你不覺得,你會出於隨心所欲或反覆無常的原因,濫用手中所握有的權力來維護自己個人的喜好,憑著自己的憎惡來判定誰的罪名是成立的,誰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嗎?\"

我作出更正:\"剛才我說的,警察所管的事兒是犯罪證據,而不是誰的罪名是否成立。\"接著我又說:\"羅爾斯著作《正義論》有關程序正義的經典例子,就是分餅原則:一個人切,另一個人先拿……\"

徐希愉打斷我的話說:\"分餅的理論我知道。可是,你真的能這麼肯定,喬君烈就不是殺死藍雪的兇手嗎?\"

徐希愉再次回到這個沉重的話題。

我以同樣的口氣回答:\"我已經竭盡全力了!即使李昌鈺博士來了,結果也是一樣的。儘管不能絕對排除喬君烈殺妻的可能性,但是我認為從犯罪現場所取得的證據來看,那種可能性不成立。\"

徐希愉說:\"相對於蔣光亮,我覺得你更像李昌鈺博士,因為你尊重科學和事實。\"

她舉起空了的高腳杯子,我們碰杯,響聲悅耳。

\"陳求真是不是真兇,我一個人說了不算。就請法官明察吧。關鍵是,陳求真能否接受公正的審判,不管他是否急於以死謝罪!兩個人平分一塊餅,做到完全精確的平等是不可能的,所以正義只能通過程序來實現。儘管餅未必就真的平分了,但是這個程序就賦予了分餅這個過程和其結果的正當性。\"不吐不快,我把剛才有關分餅的話說完。因為我是追求程序正義的警察。

徐希愉點點頭。

我說:\"我一直把犯罪嫌疑人視為對手。在我被降職下放后,這種精神狀態更加明顯。我不但為職責而工作,甚至為我自己而戰。但是,在竭盡全力取得所能取得的證據后,我更加冷靜,不再把犯罪嫌疑人視為對手。因為我的職責是搜集證據的警察,而不是審判人員,因此我的職責不是對犯人定罪,而是對犯罪現場作出判斷。\"

徐希愉說:\"難道你不是罪犯的天敵?\"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你也是0513專案組成員。你是覺得,陳求真不是真兇?\"

徐希愉說:\"從監控錄像的圖像和時間來看,陳求真好像是兇手。他可疑的程度比喬君烈的高。但那些精液是喬君烈的,喬君烈辯解那些精液是陳求真從書房裡的廢紙簍里找到,並被加以利用了。這個解釋未必盡然,況且陳求真予以否認了。這就意味著,喬君烈有可能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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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兇快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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