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被推翻的綱要(2)

82.被推翻的綱要(2)

方法:

顯然,她用的是班森的槍。***毋庸置疑,班森不僅僅有一把槍,按道理來說他應該把槍放在卧室而不是客廳。她在客廳內找到一把槍的同時,很可能還有一把在卧室里。作為一個管家,她比誰都清楚樓上的槍藏在什麼地方,當他在樓下看書的時候,她將槍藏在圍裙中下了樓。作案后她有一整晚的時間來處置它,或者丟棄或者藏了起來。當被問到班森家中是否有武器時她顯得十分害怕和恐懼,因為她不能完全確定我們是否知道卧室中有另一把槍。

動機:

她之所以要接受管家職務,是因為害怕班森會對她的女

兒圖謀不軌。每當她女兒晚上到班森家裡加班時,她總是在一旁偷聽。最近她現班森心懷歹意,認為女兒處境非常危險。她是一個敢為女兒前途而犧牲自我的母親,會毫不猶豫地為此殺人。還有那些珠寶,她想把它們留給女兒,所以藏了起來。想一想,班森外出的時候可能將它們留在桌上嗎?如果他將它們收好了,她是最熟悉屋內形的人,並且有充足的時間找到。除此之外,還有誰能這樣做?

行為:

她曾經隱瞞過聖。克萊爾來喝下午茶的事實,後來又解釋說因為知道她與這案件沒有什麼關聯,所以不想將她牽連進來,這難道就是母性的直覺?不!她很清楚聖。克菜爾是無辜的,她的母性使她不願看到一個無辜的人成為嫌疑犯。她聽見槍聲了,這點她承認,那是因為她要是否認,現場實驗的結果足以證明客廳的槍聲能直達她的房間,這樣就會增加她的嫌疑。一個人被吵醒后,可能會開燈看時間嗎?並且假如她聽到屋內有槍聲,難道她不會立即起身查看或報警嗎?第一次問話的時候,她明顯流露出對班森的厭惡緒。每一次問她時,她總是憂慮不安。她骨子裡帶有固執、精明、冷靜的日耳曼民族的特性,很大程度上可能計劃並執行這樣一個槍殺。

身高:

她大約是五英尺十英寸證明正好與兇手的身高相同。

馬克漢用了一刻鐘的時間仔細閱讀了這份綱要,隨後又靜坐了約十分鐘。

他站起身來,繞著房間邊走邊思考。

「這是合法的法律文件嗎?很顯然不是。」萬斯指出,「即使是一個大陪審團也能看得懂,當然你可以重新整理整理,用毫不相關的語句和深奧的法律名詞修飾一番。」

馬克漢沒有馬上回應,他在窗前站了一會兒,望著外面的街道,說道:「是的,我相信你已經破案了。很了不起!我一直沒弄明白你在做什麼,我還以為你昨天偵訊普理絲太太的舉動毫無意義呢!我承認,我沒有想到會是她,班森一定是做了什麼才讓她有了殺人的理由。」他轉身低著腦袋,雙手背在身後,挺了挺腰,緩慢地向我們走來,「不要拘捕她。我一直認為她同命案無關。」他走到萬斯面前停了下來,「你一開始也沒有想到會是她啊,你不是曾經吹牛說只要你進入班森家五分鐘就能知道兇手是誰嗎?」

萬斯笑了,看起來很高興,他仰卧在椅子上。

馬克漢開始怒了:「崩潰!案件生后的第二天你不是曾經說,不管有什麼證據,兇手都不可能是女人嗎?你還講了一大堆上帝才聽得懂的理由,什麼心理證據,什麼手法……」

「很對,」萬斯依然微笑著,壓低聲音說道,「的確不是女人殺的。」

「不是女人殺的!」馬克漢氣得臉色紫,高聲說道。

「哦,親愛的老朋友,絕對不是。」他指著馬克漢手中的那張紙,「這僅僅是個小騙局而已。普理絲太太是無罪的,就像小羔羊一樣可憐和無辜。」

馬克漢把綱要「嘭」一下用力扔在桌上,氣哄哄地坐了下來,我從未見他過脾氣,不過此刻他依然能控制住,這很令人敬佩。

「親愛的馬克漢,你知道的,」萬斯平靜地解釋道,「我總想證明一下給你看,你利用所謂的實質證據是多麼愚蠢而又不可靠。你不可能憑藉這份綱要起訴普理絲太太,就好像至高無上的法律充斥似是而非、錯誤百出的理論一樣。間接證據是無稽的,它的理論和目前的民主法治社會南轅北轍。民主的學說是:如果你能夠從輿論中領受到原來不知道的事物,就會變得聰明而有智慧。而間接證據的理論是:只要你搜集了足夠的薄弱證物,就可以建立無法推翻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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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名單(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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