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質文化(15)

27.第二章保安族的物質文化(15)

三、其他遺址

(一)年都乎明代王廷儀碑

此碑1958年前立於年都乎村廟堂院中,現存於同仁縣年都乎寺院。《同仁縣誌》載:「王廷儀紀功碑通高114公分,寬88公分,厚17公分,紅沙石。碑頂呈半橢圓形,額題『大明』二字。正面右側正文15行,楷書陰文,共504字,其中字跡漫漶莫辨者共97個字,佔19。2%;碑身左側刻著立碑者官銜、姓氏及工匠姓名,共排列成17行。碑文啟開宗明義云:『隴西郡屬河州衛境外保安,建堡設官增兵餉,得彼人王廷儀撫番立功授官實跡,特以碑拜祭雲。』這通碑文記載了在今同仁縣保安設寨築堡過程中,王廷儀作為當時的屯,在保護一方的社會安定中所作出的貢獻。碑文記其功德,應名之為『王廷儀紀功碑』。碑文指出,保安『……為三寨之咽喉,挾九邊之鼎峙』,自古為兵家必爭之地,明代在這裡築堡設官防禦,對研究地方歷史有重要價值。由於建碑時日一行字跡漶漫,只能判讀『八年八月朔日立石』八字,建碑年代難以確立。據羋一之、席元麟、宋挺生等考證推斷為明萬曆二十八年八月初一日立碑。」

碑文落款中可以看到糧房、督工防軍、總小旗、木匠、石匠、鐵匠和畫匠的姓名中有保安族慣用的姓名,由此推斷明代駐守保安堡的官兵中有一定數量的保安族人,工匠中也有保安族人。在碑文中「果木」一詞是保安語大河之意,在官方文書中也採用了保安語的名詞。這塊碑對研究保安族歷史有重要價值。

(二)積石關禁伐林木告示碑

此碑原在積石山縣和循化縣交界的積石關,後來移到了青海循化縣木廠清真寺。積石關禁伐林木告示碑,於清光緒八年(1882年)立。此碑圓頂無座,長104。5厘米,寬76。5厘米,邊有殘,長14厘米。告示碑附近為保安族居住區域,立此碑禁伐積石關附近林木,這項規定直接針對保安族人民的生產、生活。「積石關禁伐林木告示碑」對研究保安族遷徙大河家時期的經濟生活狀況,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第二章註釋:

1董克義:《甘肅保安族史話》,甘肅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78頁。

1王仲寶、胡興國:《甘肅民俗總覽·保安族》,作家出版社,2006年,第553頁。

1哈斯:《保安族「奇石鎮邪」風俗初探》,《西北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1997年專輯。

1本章歷史遺迹主要根據馬世仁、楊文炯:《保安族古迹文物的實地調查》,馬少青:《保安族古籍與文化形態》《中國保安族》以及保安族文化網站上所提供的資料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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