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可以愛我(四)

第10章 你可以愛我(四)

第10章你可以愛我(四)

文/琉玄

1

Chapter4——

1——

我真是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上董彬的床,但他此時此刻壓在我身上是千真萬確的。

好在我們倆現在都衣衫完好,隨時可以打退堂鼓,只是,是我暗示他在先,現在再裝純情台劇女主角喊「不要」,我都會想抽死自己。

當他把我像公主一樣打橫抱起來走向卧室時,這紳士又浪漫的舉動的確讓我有種身臨少女漫畫里的錯覺,什麼叫如在夢中啊,漫天都是粉色花瓣啊——但直到我的後背挨到了他米白色的乾淨床單時一一瞬間我就大夢初醒了,腦袋裏炸出一個碩大的問號,再一個感嘆號。

董彬嚴肅地看着我,估計是在想說點什麼好,但他可能是怕一開口就破壞了氣氛,最後只是俯身沉默地親下來。我下意識縮了一下,終於還是沒躲,想着姐跟馮俊那種人都親過,這世間應該沒有我閉着眼親不下去的人了。

但是我哭了……

要不是董彬停下了動作,驚惶地盯着我看了半晌,我真不知道我哭了,眼淚像兩條河一樣順着臉頰,流進了耳朵里。

都這樣了,是個正常人的話換誰也不會有心情繼續下去,董彬嘆口氣,翻身到一邊坐在床沿,一手搭在自己另一條受傷的手臂上,背沖着我說:「對不起,我太卑鄙了。」

我慢騰騰坐起來,慢騰騰地說:「不是你的問題。」真不是你的問題。只是最近發生的事情挺多,我一時百感交集了——我想跟他解釋,但說實在的,我自己未必弄得明白我在哭什麼,有時候眼淚這玩意兒,並不會跟主人溝通好了再落下來,它有自己的意志和主意。

屋裏的沉默叫我挺尷尬,這一哭,把調情搞得跟強姦似的。匆匆把臉上的淚抹了,我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後背,「哎!」「哎!」地叫了好幾聲,就是說不出口「還做不做了」。

「凌佩,你真不要想着欠我的。」董彬轉過身,那手還遮在手臂的傷疤上,他極為嚴肅地盯着我說,「我決不會拿這事兒要挾你。」

看來他心裏跟明鏡似的。

他知道我心裏那點小九九,也怪我表現得太明顯一你不是救過我嗎?我眼一閉心一橫,跟你滾這一趟床單,事後咱們兩不相欠一一我就是這麼個打算。

其實,卑鄙的是我。

說起來真是人各有志,或許有的人一生致力於怎麼佔人便宜,而我一生最怕的就是:欠人情。在這個點上我精神潔癖到甚至不願跟人借半毛錢』更何況借董彬一條手臂。

「唉……」一時間想不到這恩還能怎麼還,心裏不踏實的我脫口而出,「不然我做你女朋友吧。」

——

2——

「他又沒缺胳膊少腿了,不就是落條疤嗎?純爺們的

勳章而已。你犯不着為了這點小事就真以身相許吧?」林森走在我身邊,做出左右張望的樣子大聲問,「請問我們這是活在什麼此恩不報非君子的武俠片里嗎?」

我揮了揮手,不耐煩地說:「得了。撿回一條命,再順帶撿回一個男人,說起來我還賺了。」

「哪有那麼誇張!」林森大呼小叫起來,「不是劫財就是劫色而已,誰屑得要你小命啊,你以為你是福布斯上的名人子女哪?」他抬手輕輕撩過我的頭髮,淫笑着說,「頂多意外懷孕而已。」

「滾一一」我想起他教我這年頭不流行說「犢子」了,改嘴道,「一邊去,牛寶寶。」

「喲,與時俱進!」他嘻嘻賤笑了一陣,突然又沉下臉來,特認真地說,「貝貝,你等著,我絕對把那個小痞子給你楸出來,大不了到時候當着董彬的面,卸了人一條胳膊還他!絕對不讓你白白把自己賠進去。」

「你說你這是瞎操什麼心一一」我埋怨道,「當年還不是你特大方地把我介紹給董彬!」

他裝傻不答理我,跟那兒搖頭晃腦哼起歌來。

林森今天穿着川久保玲的灰色CDG開衫,正紅色的converse高幫帆布鞋,斜背着個香港產小潮牌棕色皮包,清爽又俏麗,配上他那張恐怕萬年也不老的妖精臉,看着跟十六七歲小男生似的,走在列隊目送他的大梧桐樹下面,像是在拍泰國的小青春文藝片,一路上迎面而來的穿着寬大校服的小姑娘們都不免多瞟他兩眼。

我看他身上的暗藍色仔褲貌似是Levi"s的,心說平時下樓買個KFC早餐都要穿CK背心拿Gucci包的他,怎麼突然就從天上下來體察民情了?便「嗯哼」一聲打趣他:「今兒穿得可真小年輕啊。請問這位老黃瓜先生,您刷的這綠漆是在裝什麼嫩呢?」

「怎麼?」難得他沒跟我貧,特猶豫地低頭看了自己一眼問,「不合適?」

「還成吧。只不過沒見你把鈔票貼身上出門,看不習慣罷了。」

「哎喲,每天穿那些真金白銀,跟群眾把距離拉得太開,影響多不好啊。」他昂首挺胸清了清嗓子,沖我揚起一邊眉毛,「我剛去見小高了。」

小高叫高芯媛,是個高中女生,林森的眾老婆之一,他老換對象,來來去去鶯鶯燕燕的名字那麼多,我哪裏記得住,直接給取了個代號叫「小高」,結果他也跟着這麼叫起來。

原本林森是只跟熟女談對象的,在我臨去日本前,他跟一個搞餐飲業的富婆姐姐分手完了后,突然一改口味,找了個高中生填補他那雷打不動的「七婆」空缺——說起來為什麼是七個老婆?並不是模仿韋小寶,照林森的話說是「一周七天、分身乏力」,不然他倒是很樂意多多益善——到如今,小高也該準備考大學了,他們出人意料地還未分手。

「原來如此,穿太富貴怕嚇到人家小姑娘嗎?」我問。

「也不算是,小高家裏有錢,富三代了,什麼陣仗沒見過。她就是喜歡我這麼打扮。」林森邊說話,邊自然地牽起我的手,「你不喜歡啊?」

「我管你穿什麼,不穿都無所謂。你就是穿得像朵花兒似的,我也沒錢給你啊。」

我由他牽着,特配合地跟他十指交握。要是撞見他任一老婆了,反正死的不是我……大概吧……其實他的大老婆還是挺彪悍的!這麼一想,我有點憂慮地離他遠了點,但這廝又把我拉了過去。

我們像世上最膩心的情侶一樣黏在一起前進,林森一臉無所畏懼又雲淡風輕地微笑,在路過的小女生眼裏看着像沒戴皇冠的小王子,在我看來卻傻不溜丟的,這可愛的小二貨。

我們這趟跑東四來,是要去墨墨家裏找他一塊兒出來玩。

——

3——

墨墨家是小平房,他住的那塊是一片片的牆上畫着「拆」字的平房,擠在一起,就躲在高樓大廈的陰影里,特像族群部落,說起來那些街坊鄰居彼此挨得太近,沒啥私隱,還真混得像大家族似的。

巷子狹窄,又儘是騎得歪歪斜斜的單車進進出出,林森那嬌小的巧克力色寶馬mini開不進去,他也怕蹭著了,就停在路邊,跟我步行去找墨墨o

我們從來不去記墨墨家住幾號門院,循着聲找就行,無論白天黑夜——只要墨墨在家——他們一屋子准在吵架,且那聲效必是敲鑼打鼓之勢,門口也必有閑得沒事的婆娘爺叔跟那兒嗑著瓜子圍觀。

果然,我和林森撥開一戶門前的三兩閑人走進敞開的大門,就看見墨墨站在院子裏,叉腰指着他爸在那裏罵,細嗓子都罵到破音了。

墨墨雖是男兒身,但就他那什麼臟罵什麼的嘴皮子功夫,配上細胳膊細腿和綳得緊緊的小肩膀,真真整個一道行高深的潑婦形象。

他爸哪,五大三粗的老爺們,拼起罵戰來除了幾句經典國罵以外沒有新詞兒,急得手裏拿着把銹跡斑斑的菜刀,被他老婆抱着攔著,嘴裏氣急敗壞地吼著要過來劈死他的不孝兒。

「動不動喊打喊殺的你撒旦附身啊!上帝都哭了,趕緊地去教堂懺悔!」墨墨尖叫着吼完,轉過身看見我們,瀟灑地一甩長發,半秒內轉換人格語氣,嗓音沙啞溫柔地說,「佩佩,你們來了。」

他爸見了我們也不瘋了,拿刀轉身去了廚房,從窗戶可以看見裏頭有墨墨的姑姑在那兒若無其事地做飯。

圍觀的人們也紛紛散了,其中不乏端著碗的人,我跟林森看着稀奇啊,他們還真是就著熱鬧當下飯菜,白米乾飯也吃得津津有味。

「佩佩來了,一塊吃飯呀?」墨墨的媽精痩結實,跟他兒子站一起從背影看跟姐妹差不多。她特喜歡我,見到我就親熱地迎上來,雙手捧起我的手,一口一個「寶」地叫着,好像我是她親閨女一樣:「寶哦,你從國外回來這是第一次見,瞧你痩的,在外頭吃苦了吧?」

因為我是墨墨唯一的親密女友,她拿我當救世主般指望我能糾正他兒子的性取向,曾經數次直白地請求我跟墨墨結婚,並揚言要把她家這房子這地連着她全家存款都送給我來感激我的大恩大德。

我特為難地推倭過好些次:「阿姨,不行的,墨墨是喜歡我,但不是那種喜歡。」

面對我話里的暗示,她總拿一句話打發我:「那有啥,結了婚就好了!」

結了婚就好了!一一這是中老年婦女面對世間苦悶小年輕們全部煩惱的統一必殺技回復。

我痛經痛到要死了!——結了婚就好了!

我的頭髮很毛糙,皮膚很油膩……——結了婚就好了!

我偏頭疼得厲害,工作壓力大不想活了。——結了婚就好了!

我不喜歡女人,我愛男人!——結了婚就好了!……

我跟林森經常就這個話題表演雙人相聲,我問:「那結了婚還不好呢?」

他答:「生了孩子就好了!」

「那生了孩子還不好呢?」

「孩子生了孩子就好了!」

——子子孫孫無窮匱也……

「一個人在外邊過嘛,難免受累,不過……」在我順着墨墨他媽的話客套地回答時,林森小賤人立刻接嘴道:「結了婚就好了!」

墨墨的媽沒明白林森在犯賤,還特認可地點點頭道:「就是說呀。」

這下子那小賤貨憋不住了,「噗哈哈」笑起來,阿姨不明所以地瞪他一眼,把我拉到一邊,好像怕他腦子裏的毛病傳染給我似的一一她一直誤會林森跟墨墨一樣,得了種會喜歡同性的病。因為——「他妖里妖氣的。」阿姨說。

自打知道自家的兒子喜歡男人後,墨墨的父母就再也不能平靜地看待長得漂亮,或是愛打扮的男人了。

「你別拉着佩佩,我們朋友跟火鍋店裏佔着位置呢。」墨墨上前來從他媽手裏奪過我,又一手招呼笑岔氣的林森,大步朝門外走去。

「火鍋?那能好好吃飯嗎?」他媽不高興地皺起眉頭,又追上幾步,在我們身後遠遠地喊道,「好好吃飯!」墨墨沒有回頭答應。

——

4——

林森邊開車邊問後座的墨墨:「你們家三天兩頭上演全武行,竟然沒鬧出人命來?」

「哪能啊,也就做做樣子嚇嚇我,老頭沒那個膽子。」墨墨不管爸、媽叫「爸、媽」,而是叫「老頭、老太婆」,他邊說話邊拿着我的鏡子照臉上新冒頭的痘痘,直嘆氣,「我這張臉是要毀容了,不活了。」

我坐在副手座,從後視鏡里看着他,道:「上火唄,要麼就是內分泌失調,肯定是缺乏各種維生素,讓你不好好吃飯。」

「你怎麼跟老媽子似的!」他顰眉埋怨,合上鏡子還我時順便敲了下我的頭。

墨墨家吵架的原因全部都是圍繞他兩個點,其一是他搞同性戀,其二就是他不好好吃飯。

說他不好好吃飯太好聽了,他是根本不吃飯。偶爾吃點連醬油都不沾的水煮青菜,各種米面主食是絕對不碰,朋友聚餐時,大家正胡吃海喝呢,他跟邊上點個飲料、喝點酸奶就成,是個靠流食活下來的超人。

也沒什麼特別偉大的理由,就是為減肥,他追求的是病態極致的痩,是女裝最小碼的褲子也掛不住腰的痩。我們看着他那雙痩得跟鷺鷥似的腿,真怕風一大他被颳走也就算了,萬一他那腿跟子錐子似的戳到無辜的路人和花花草草那就造孽大了。

「這麼鬧下去也不是事兒……」林森心不在焉地勸墨墨從家裏搬出來。綠燈亮了他也沒踩油門,不顧後邊的車輛鳴笛催促,耐心地等一個年輕媽媽牽着小孩過馬路,還笑眯眯地跟人家招手,惹得那媽媽羞答答地低頭快跑。

「就等拆遷了,政府分個幾套房子。」墨墨說,「我佔一套再拿點錢滾蛋,他們眼不見心不煩,從此天下太平。」

現在他和奶奶、爸、媽,以及姑姑家兩口子一起住。

房子是爺爺過世前過戶給他爸爸的,沒有生育能力的姑姑三天兩頭鬧自殺,哭天搶地地鬧得鄰居都知道她生不出孩子還分不到房子,慘絕人寰哪,她哥,也就是墨墨的爸也就不好意思攆她出去。

墨墨家佔地面積不小,運氣好遇到政府要拆遷,又給房子又給錢,全家人眼巴巴都等著分。

——

5——

正在東來順佔着座等我們的鄭菲打第二次催人的電話來時,我們四人終於會合,除開墨墨,我們仨都是「無肉不歡小組」,所以點了一桌子各種肉。墨墨涮了點青菜,也沒蘸麻醬,就那麼干吃,才兩口就停了筷子光喝飲料了。

林森邊用漏勺撈著魚丸,遇到蝦丸就順手擱我碗裏,邊對鄭菲的分手事件發表見解:「早叫你甩了他,你想啊,要是你們真結婚了,婚禮那天掛個牌子上書『水煮肉片』『鄭菲』『百年好合』。聽着跟肉片真肥似的!笑死親戚。」

鄭菲翻翻白眼,吧唧著嘴說:「比你名字好聽,哪天你要結婚,就你那名兒寫大點掛起來給人家讀,木木木木木——的,跟口吃似的。」

「你以為人都像你一樣沒文化哈!」林森話雖這麼頂回去,卻心虛地瞥了我一眼。

我是知道這小渾蛋底細的。小學時去他家遇到他那大美人媽媽,人家不顧林森臉色,特大方地告訴我,林森小時候傻,教來教去就曉得寫個「木」字,父母沒轍就給他改了個他寫出來最順溜的名字,原本林森的第一個名字是挺複雜的三個字來着。

所以說啊,人生在世最怕故友,知根知底地留在身邊多危險。但是我心眼好,不幹當眾拆台的事,接着林森的眼色了也不說話,他一高興又給我撈了個丸,轉臉繼續高高興興地噴鄭菲。

叫了一桌自己跟那兒一人吃上了,滿屋子飯菜味兒讓我們直犯暈,不是來唱歌的嗎?不管她了。

墨墨搶麥先來了一首《Can"ttakemyeyesoffyou),這是他的必唱曲目,只見他烏黑長發下秀眉深鎖、雙目緊閉,哼哼嗯嗯地唱着,把一首甜得拉絲的情歌唱得要多苦情有多苦情,在昏暗燈光下大有孟姜女哭長城的模樣。

下來我們幾個老幫菜像開憶苦思甜聯歡會似的,接連唱了好幾首像是《你究竟有幾個好妹妹》《星星點燈》《水

手》等老歌,以及只要我跟林森在場,必要雙人合唱的《滾滾紅塵》。雖然我們合眼對唱、刻意深情的音容笑貌里有

幾分故意犯賤的成分,但其實,沒人知道,我私底下一個人時,這歌的前奏一響,我就心肝一顫、鼻眼發酸,待到

歌詞「來易來去難去/數十載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難聚/愛與恨的千古愁」一起,只要當時身邊氣氛夠蕭條,我肯定擯不牢要以淚洗面。

「佩佩,你的工作找得怎麼樣了?」鄭菲無視林森的挑釁,轉而望向我問。

我說:「正找呢,差不多定下來了,是個翻譯公司。」林森貼過來問:「靠譜嗎?要不我找人給你介紹啊,五險一金、帶薪假期,要什麼有什麼。」

「叫你老婆介紹啊?得了吧,我可不想欠這份人情。」

「什麼話,你不想欠這世界一分錢,但是……」火鈮店裏吵吵嚷嚷的,林森後半句被人聲淹沒,他見我沒聽見,就俯身過來肌在我耳邊說,「你從我這裏拿的,都不用還。」

早習慣了這小子的好聽話,哄女人已經哄出了段數,要句句都能當真,我早成他第八個老婆了,所以我嘴

角一揚,逗他:「還得我勞神去拿啊,不該是你親自遞上來?」林森聽罷一怔,又想說點什麼,我已經轉頭看向墨

墨,見他頻繁拿出手機來看,忍不住問,「你約了人?」

「沒,就看看時間。」墨墨搖搖頭,抬手一捋長發問,「你們吃完了沒,不是要去唱歌嗎?」

於是眾人匆匆收了攤,殺去錢櫃。

——

6——

進了包廂后,鄭菲嚷嚷着火鍋沒吃飽,要吃這兒又貴又難吃的自助餐,我們都哄她直接點餐要划算些,她於是

在世上活得久了,人人心裏都會有這麼一首歌吧,已經不單純就是那麼幾個字幾節音,而是和你的記憶捆綁在一起,牽一髮而動全身,叫你突然精神失常,要麼笑要麼哭。

這首歌對我來說就是這麼個精神核彈。小時候,電視、收音機和窗外飄來的音響聲里,常常聽這個女人悠悠婉轉的聲音唱「至今世間仍有隱約的耳語/跟隨我倆的傳說」,我那時小,懂得不多,估摸著這歌講的是至死不渝的愛。

當時我爸我媽天天在打架,眼裏看着他們,耳里聽着這歌,早熟的我為自己可憐,覺得自個耗盡一輩子也不可能得到傳說般的愛情。

我媽年輕時長得美,貌似林青霞,我沒能百分百復刻她的驚艷容貌全賴我爸長得丑。

當年知青下鄉,整個村裏的有為男青年全追我媽,她老人家心高氣傲不走尋常路,都看不上,偏被我那不高不俊的爹無論風吹雨打的春天一束野花、冬天一捧窩窩頭打動了芳心。

他是發過山盟海誓要珍惜我媽的,卻在我出生不久后,開始慣性出軌,倆人天天打,直到我媽撞破了現場有了證據,終於才二話不說離了。

打小鬧劇看到大,現在他們倆老人家各自的戀愛談得風生水起,被殃及了池魚的我卻喪失了愛人的能力,對自己的一顆真心嚴防死守裏外加鎖,生怕不小心愛上了別人傷了自己,給本該是擦肩關係的路人佔了便宜。

所以我心疼鄭菲,她跟我不一樣,這丫頭的真心幾乎全裸地掛在衣服外邊,一旦愛上總是全力以赴,那股視死如歸絕不回頭的悲壯氣勢,就是撲火的飛蛾看了也要落下淚來。

她是半分也不為自己保留的,所以傷了,就是支離破碎、全軍覆沒。

她把胃撐起來了后就開始唱《瀟灑走一回》,從第一句就開始哭,邊突邊唱還要在間隙里跟我含着半口咽不下去的飯菜解釋:「我撐著了。唉,我真的撐著了。」

我們都不忍心拆穿她,拿起手裏的話筒跟唱起來,在洪亮的「紅塵啊滾滾痴痴啊情深/聚散終有時」里,她總算把嘴裏的飯菜給吐出來,咧開嘴笑了,最後我們大家都像傻子似的痴痴癲癲地笑起來。

「去他媽的水煮肉片!」鄭菲突然暴喝一聲,伸長雙手把我們抱在一起,感慨萬千地說,「我有你們就夠了,到頭來還是朋友……只有朋友才能一輩子啊。」

「是啊。」林森的胳膊最長,他把我們更緊地圏在一起,在暗影中閃閃發光的雙眼盯着我道,「願我們的友誼,天長地久。」

我們身後的音響里傳來轟轟作響的和聲:歲月不知人間多少的憂傷……

何不瀟灑走一回。

——

7——

林森和鄭菲聲嘶力竭地合唱「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時,墨墨翻看了眼手機,神色異常地匆匆起身走到門外去接聽,我因為喝了不少可樂,正想上廁所呢就跟了

出去,剛巧撞見他在走廊里舉着手機正「嗯嗯」應着,轉身看見我,面上明擺着一驚,也不道聲「再見」就突兀地掛斷了電話。

在一怔過後,我馬上就從他潮紅面色、縹渺眼神洞察了情由端倪一一世間賤男萬萬千,唯有一個郝大偉——能隨口兩句話就讓他有這種心虛無措的表情。

「我從來不是個管人家要跟誰搞對象的閑人……」我沉着臉對他說,「但是你是墨墨,你不是別人。我不能看着你……」一一看着你跳崖,摔得粉身碎骨。

原本以為他會回答「我知道」,豈料他好像勇士般迎上我的視線,一字一句咬着牙說:「可是,他吻過我。」

「那能叫吻嗎?」我急道。

墨墨所說的吻,是他剛認識郝大偉不久,一伙人出去喝酒胡鬧時玩起國王遊戲一一玩過的人都知道,這遊戲是越玩越沒底線一一終於有人起鬨指定幾號跟幾號來個法式?朱口匆,就是墨墨跟郝大偉o

我跟林森當時也在場,正想着怎麼替墨墨擋,豈料那個不知是發酒瘋還是人來瘋的郝大偉全不抗拒,摟起墨墨就啃起來。

他吻完就完了,卻連累墨墨,一世都醉在那個吻里醒不來。

「他結婚了。」我剋制着自己,不要像港劇里看着親人沉迷酒精還執迷不悟的主角那樣衝上去抓着他的胳膊搖晃他吼「你醒一醒!」只是平靜地警告他,「你別作踐自己。」

墨墨哭喪著臉說:「佩佩,就這個,你別管成嗎?別管我成嗎?」

我嘆口氣,什麼也說不出來。人都說,心不動,則不痛。在墨墨這兒,心一動,那是十七八台哈雷戴維森也拉不回來。

——

8——

KTV出來后,我們一行人在「7-11」買了些吃的喝的又跑去長安街軋馬路,暢談了上至國際形勢、房價又創

新高,下至「前面那個女的穿的裙子好薄內褲邊都露出來了大晚上不睡覺出來站街肯定是特種行業」等雅俗共賞的

話題后,林森把我送到家時已經是第二天早上。

我來不及睡上個把小時就接到父母約我中午出去吃飯

的電話,正躺在床上裝死不想動呢,手機里又收到董彬約我中午一起吃西餐的短訊,我果斷回他已經跟父母有約的

同時,內心對爹娘感激涕零,讓我暫時不用跟天上掉下來的男朋友單獨見面。有趣的是,跟父母見過面后,我真恨不能跟董彬在一

起,在密室里吃上大半年的西餐也無所謂,只要能讓我遲一點,哪怕晚那麼一秒得知那個真相……

可能就會好過一點?我問自己。

不會。絕不會。

即使真相是在我臨終時才被掲曉,我的恨意,也不會因而減弱一分。

——

9——

我們見面的地兒是大碗居,剛回國這些天裏真是躲不完的飯局。在菜還沒上齊時,我爸搶先開口一句話,叫我拿着荼壺正倒水的手一抖。

他說:「你怎麼說回來就回來了,再想家,好歹也撐一下看看,大學都考上了,多可惜!」

「我為什麼回家……」強作鎮定地把水壺放到一邊,我牽起嘴角假笑道,「還不是因為沒人給我出學費。」

原本以為爸爸在事後裝無辜,可是他卻露出一臉困惑不解的表情。

我只好忍着胃部傳來的隱隱刺痛,耐著性子地把不堪回憶挖出來重述,簡潔地說明了自己考上了櫻美林大學后,無力獨自負擔學費,打電話回家求助,當時是姑媽接的電話,她說全家人都反對我一個人異地他鄉,沒人會資助我學費,叫我放棄讀書,回北京找工作。

爸爸聽完后,連一分沖也沒思考就甩下定論:「不可能!」一一他說,姑媽從來沒有轉述給他來自我關於學費的求助,不然他說什麼也會出錢。據姑媽的說法,是我自己太過想家,堅持要回來。

我慌了,辯解起來。

我媽在一邊沉默地聽着,氣氛變得緊張。爸爸一揮大手,似乎為緩解空氣里的火藥味般爽朗地大笑起來,蓋棺論定道:「肯定是你跟你姑媽講電話時,聽岔了意思!」

「不可能!」我的雙手在桌下緊緊摳著桌布,心臟在狂跳,感覺五臟六腑都要開了。我剋制着激動,盡量平靜地表述事實:「她明明白白告訴我,你們想我,叫我回來,而且絕對不會給我出學費錢!」

「你一一」爸爸瞪我一眼,像在看不懂事的小毛孩,抬手指着我喝道,「住嘴!不要挑撥我們家的關係!」

他還是那樣。這麼多年,從來沒有盡過父親的責任,卻總拿着長輩的架子——因為我是你爸,所以我什麼都是對的。

一旦我不順他的意,企圖說服他、顛倒他,在他眼裏我就是不聽話,是逆子。

而且,他說「我們家」一一指的是凌家。是他的一雙父母,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裏面沒有我,他從來不把我算在他的家裏。

「我為什麼要撒謊?」我問他,他答不上來。

可笑啊。真可笑。因為我這個外人,想分裂你們家是嗎?

我不再多說,站起來往外沖,我媽也追上來,留下一桌冷盤和那個強勢的凌虎劍。

——

10——

我媽開車送我回家時,在我耳邊罵天罵地,她是個好強又潑辣的女人,卻是刀子嘴豆腐心,不然也不會面對出軌的前夫還能強顏歡笑,甚至在天冷時買了秋褲叫我送過去,還囑咐說不能讓凌虎劍的女友知道是她買的。

她說凌虎劍小時候吃過很多苦,凌家原本是貴族,經歷一場動蕩后全家老小的財產只剩下一袋米。他一個做老大的,在外面跟人為一根玉米打架、跑河裏逮魚被野狗追,全是為了讓弟妹吃飽飯,他就餓著,成年後的個頭也不比妹妹高.

他的弟妹全身心地依賴他,而他在世上最信的人就是他的弟妹。

所以我跟姑媽的兩套南轅北轍的說辭,他肯定信她,不信我。

畢竟,我這個女兒,在懂事之後從未在他身邊待過一天,跟從小一起扒樹皮吃長大的妹妹相比,孰輕孰重,高下立見。

為了安慰我,媽媽還在大範圍地罵着,甚至罵起了前面掛白牌的車,當她不知所措時就是這樣,希望通過謾罵能激起我的認同心理,陪她一起罵,罵着罵着,關注點就從A事轉去了B事,漸漸也就忘了原本的煩惱。

可我一句附和的話也沒說,什麼也聽不進去,連表情也懶得選出一個來掛在臉上。

心如死灰。就是說的此時此刻的我。

我腦袋裏灰茫茫空洞洞地回了家。

我向來是個黑白分明的人,最恨一切遮遮掩掩的玄虛,即使看本書,也絕不去碰未完待續的作品。對,就是死,也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我強打精神地琢磨著,不能啊,姑媽坑害我,有什麼好處?

或者說,她就是一個興起要來坑害我?也不是沒可能,這世上,確有那樣的人,你好,她一分錢好處也撈不到,你不好,她仍是一分錢好處也撈不到,但她卻偏偏就是愛看你不好。

不是我真的誤會了?當時因為打擊太大,可能腦子

受了刺激,記憶產生了偏差也不一定。我邊檢索著回憶,邊無意識地打開筆記本電腦,登錄了從日本回來后就沒上

過的QQ,看見姑媽的女兒——就是我的表妹——她掛的簽名是:就要一個人飛去英國留學了,好緊張,願神保佑好女孩。

一瞬之間我像遭到雷劈,漆黑的腦子裏亮堂起來、清晰起來。

雖然凌家挺過了最苦的時期后就開始發跡,但精打細算的姑媽總是把自己的錢摳得很緊,從她家的房子到她女兒打小學開始的學費,哪一分錢不是跟爺爺哭窮得手的?

想來她在爺爺那邊一定也說是我主動放棄學業要回來的,她怕我跟爺爺要錢,她怕我把表妹那一份給佔了,耽誤她女兒出國留學!

事情明了了。我以為自己會憒怒得摔打砸手能夠到的一切物品,但是我連眼淚也沒滴半顆,恐怕是因為我知道,

一切已經既成事實,我瘋或我狂,都改變不了——我已經回來了——回不去了。

正在我感到心絞痛要去床上睡到天荒地老時,一個備註為「嫩草」的QQ彈出了對話框:

老婆,你總算上線了。你到哪裏去了?你還在日本嗎?

如果回國了,我想見你。

>>>未完待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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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說(2012年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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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你可以愛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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