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6)

第六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6)

老子的哲學智慧

簡識老子

老子的生平事迹,已不可考。據《史記》所說,老子是楚國人(《禮記·曾子問》正義引《史記》作陳國人),名耳,字聃,姓李氏(今本《史記》作「姓李氏,名耳。字伯陽,謚曰聃」,乃是後人據《列仙傳》妄改的。

《索隱》云:「許慎雲,聃,耳曼也。故名耳,字聃。有本字伯陽,非正也。老子號伯陽父,此傳不稱也。」王念孫《讀書雜誌》三之四引《索隱》此節,又《經典釋文》序錄《文選注》《後漢書·桓帝紀》注,並引《史記》雲老子字聃。可以證明今本《史記》所說是後人偽造的。

後人所以要說老子字伯陽父者,因為周幽王時有個太史伯陽,後人要合兩人為一人,說老子曾做過周幽王的官,當孔子出生時,他已活了二百五十歲了。他曾做周室「守藏室之史」。

《史記·孔子世家》和《老子列傳》,孔子曾見過老子。這事不知在於何年,但據《史記》,孔子與南宮敬叔同事周。又據《左傳》,孟僖子將死,命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從孔子學禮(昭公七年)。孟僖子死於昭公24年2月。清人閻若璩因《禮記·曾子問》孔子曰:「昔吾從老聃助葬於巷黨,及堩,日有食之。」遂推算昭公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巳時,日食,恰入食限。閻氏因斷定孔子事周見老子在昭公二十四年,當時孔子三十四歲(《四書釋地續》)。

以上這些話很像可信,但也有可疑之處:一則曾子問是否可信;二則南宮敬叔死了父親,不到三個月,是否可同孔子適周;三則曾子問所說日食,即便可信,難保不是昭公三十一年的日食。但無論如何,孔子適周,總在他三十四歲以後,即公元前518年以後。大概孔子見老子在三十四歲(公元前518年,日食)與四十一歲(定五年,公元前511年,日食)之間。老子比孔子至多不過大二十歲,老子應當生於周靈王初年,在公元前570年左右。

老子死時,不知是哪一年。《莊子·養生主篇》明記老聃之死。《莊子》這一段文字絕非後人所能假造的,可見古人並無老子「入關仙去」、「莫知所終」的神話,《史記》中老子活了「百有六十餘歲」、「二百餘歲」的話,大概也是後人加入的。老子即享高壽,至多不過活了九十多歲罷了。

上文說老子「名耳,字聃,姓李氏」,何以又稱老子呢?依我看來,那些「生而皓首,故稱老子」的話,固不足信(此出《神仙傳》,謝無量《中國哲學史》用之);「以其年老,故號其書為《老子》」(《高士傳》)也不足信。

我認為「老子」之稱,大概不出兩種解說:一、「老」或是字。《春秋》時人往往把「字」用在「名」的前面,例如叔梁(字)紇(名),孔父(字)嘉(名),正(字)考父(名),孟明(字)視(名),孟施(字)舍(名),皆是。《左傳》文十一年襄十年,《正義》都說:「古人連言名字者,皆先字后名。」或者老子本名聃,字耳,一字老(《老訓壽考》,古多用為名字者,如《檀弓》晉有張老,《楚語》楚有史老)。古人名字並列,先說字而後說名,故戰國時的書皆稱老聘(王念孫《春秋名字解詁》)及《讀書雜誌》具依《索隱》說,據《說文》:「聃,耳曼也。」《釋名》耳字聃之意。今按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聃字下引漢《老子銘》云:「聃然,老旄之貌也。」又《禮記·曾子問》註:「老聃古壽考者之號也。」是說聃亦有壽考之意,故名聃,字老。(未必因其壽考而後稱之也)。

這與人稱叔梁紇、正考父,都不舉其姓氏,是相同的意思。又古人的「字」下可加「子」字、「父」字等字,例如孔子弟子冉求字有,可稱「有子」(哀十一年《左傳》),故後人又稱「老子」。這是一種說法。

二、「老」或是姓。古代有氏姓的區別。尋常的小百姓,各依所從來為姓,故稱「百姓」、「萬姓」。貴族于姓之外,還有氏,例如有的以國為氏、有的以官為氏等等。老子雖不曾做大官,或者源出於大族,故姓老而氏李,後人不懂古代氏族制度,把氏姓兩事混為一談,故說「姓某氏」,其實這三字是錯的。老子姓老,故人稱老聃,也稱老子。這也可成一說。這兩種解釋,都說的通,但我們現在沒有證據,不能確定哪一說法是確切的。

老子考

今所傳老子的書分上下兩篇,共八十一章。這書原本是一種雜記體的書,沒有結構組織。今本所分篇章,決非原本所有。其中有許多極無道理的分斷(如二十章首句「絕學無憂」當屬十九章之末,與「見素抱樸,少私寡慾」兩句為同等的排句)。讀者當刪去某章某章等字,全成不分章的書,然後自己去尋一個段落分斷出來(元人吳澄作《道德真經注》,合八十一章為六十八章。中如合十七、十八、十九為一章,三十、三十一為一章,六十三、六十四為一章,六十七、六十八、六十九為一章,皆極有理,遠勝河上公本)。

又此書中有許多重複的話和許多無理插入的話,大概不免有後人妄加妄改的所在。今日最通行的刻本,有世德堂的河上公章句本,華亭張氏的王弼注本,讀者須參看王念孫、俞樾、孫詒讓諸家校語(章太炎極推崇《朝非子·解老》《喻老》兩篇。其實這兩篇所說,雖偶有好的,大半多淺陋之言。如解「攘臂而仍之」,「生之徒十有三」,「帶利劍」等句,皆極無道理。但這兩篇所據《老子》像是古本,可供我們校勘參考)。

第二章老子的哲學主張

一、革命家之老子

上篇說老子以前的時勢,和那種時勢所發生的思潮。老子親眼看到了那種時勢,又受了那些思潮的影響,故他的思想,完全是那個時代的產兒,完全是那個時代的反映。請看他對於當時政治的評判: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

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敦敢?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這四段都是很激烈的議論。讀者若記得《伐檀》《碩鼠》兩篇詩,便知老子所說「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和「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的話,乃是當時社會的真實情形。

更回想《苕之華》詩中「知我如此,不如無生」的話,便知老子所說「民不畏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的話,也是當時的真實情形。人誰不求生?到了「知我如此不如無生」的時候,束手安分也是死,造反作亂也是死,自然輕死,自然不畏死了。

還有老子反對有為的政治,主張無為無事的政治,也是當時政治的反映。凡是主張無為的政治哲學,都是對干涉政策的反映。因為政府用干涉政策,卻又沒幹涉的本領,越干涉越弄糟了,故挑起一種反動,主張放任無為。歐洲十八世紀的經濟學者政治學者,多主張放任主義,正因為當時的政府實在太腐敗無能,不配干涉人民的活動。

老子的無為主義,依我看來,也是因為當時的政府不配有為,偏要有為;不配干涉,偏要干涉,所以弄得「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法令滋彰,盜賊多有」。

上篇所引《瞻卬》詩說的:「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覆奪之;此宜無罪,汝反收之;彼宜有罪,汝覆說之。」那種虐政的效果,可使百姓人人都有「匪鶉匪鳶,翰飛戾天;匪鱣匪鮪,潛逃於淵」的感想(老子尤恨當時的兵禍連年,故書中屢攻擊武力政策。如「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兵者不祥之器」,「天下無道,戎馬生於郊」皆是)。

故老子說:「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老子對於那種時勢,產生了激烈的反應,創立了一種革命的政治哲學。他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所以他主張: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這是極端的破壞主義。他對於國家政治,便主張極端的放任。他說:治大國若烹小鮮(河上公主:烹小魚不去腸,不去鱗,不敢撓,恐其糜也)。

又說: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其政悶悶,其民醇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又說: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乃也)。猶兮其貴言(貴言,不輕易其言也。所謂「行不言之教」是也),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老子理想中的政治,是極端的放任無為,要使功成事遂,就讓百姓以為全是自然應該如此,不說是君主之功。故「太上,下知有之」,是說政府完全放任無為,百姓的心裏只覺得有個政府的存在罷了;實際上是「天高皇帝遠」,有政府和無政府一樣。「下知有之」,《永樂大典》本及吳澄本皆作「不知有之」;日本版本作「下不知有之」,說此意更進一層,更明顯了。

我敘述老子的哲學,先說他的政治學說。我的意思是要人知道哲學思想不是憑空產生的。有些人說,哲學起於人類驚疑之念,以為人類目睹宇宙間萬物的變化生滅,驚歡疑怪,要想尋出一個滿意的解釋,於是便產生了哲學。這話未必盡然。

人類的驚疑心可以產生迷信與宗教,但未必能產生哲學。人類見日月運行,雷電風雨,自然生驚疑心。但他一轉念,便說日有日神,月有月神;雷有雷公,電有電母;天有天帝,病有病魔;於是他的驚疑心,便有了滿意的解釋,用不着哲學思想了。

又例如古希臘的宇宙論,又何嘗是驚疑的結果?那時代歐、亞、非三洲古國,如埃及、巴比倫、猶太等國的宗教觀念和科學思想,與古希臘的神話宗教相接觸,自然產生了一番衝突,故產生「宇宙萬物的本源究竟是什麼」的問題。並不是泰爾史的驚奇心忽然憑空提出了這個哲學問題。

在中國,最初的哲學思想,完全是當時的社會政治現狀所引起的反應。社會的階級秩序已經被破壞的混亂不堪了,政府組織不但不能補救維持,反而呈現出同樣的腐敗紛亂。當時的有心人,目睹這種現狀,想要尋求一個補救的方法,於是有了老子的政治思想。但是老子若光有一種革命的政治學說,也還算不上是根本上的解決,也還不能算作哲學。老子觀察政治社會的狀態,是想從根本上着想,尋求一個根本的解決之道,於是成為了中國哲學的始祖。他的政治主張,也只是他的哲學根本觀念的體現。

如今且看他的根本觀念是什麼。

二、論天道

老子哲學的根本觀念是他的天道觀念。老子以前的天道觀念。都把天看作一個有意志、有知識,能喜能怒、能作威作福的主宰。

試看《詩經》中說「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大明》);有屢說「帝謂文王」(《皇矣》),是天有意志。「天監在下,上帝臨汝」

(《大明》),「皇矣上帝,臨下有赫,臨觀四方,求民之莫」(《皇矣》),是天有知識。「有皇上帝,伊誰雲憎?」(《正月》)「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板》),是天能喜怒。「昊天不佣,降此鞠凶;昊天不惠,降此大戾」(《節南山》);「天降喪亂,降此蟊賊」(《桑柔》);「天降喪亂,饑饉荐臻」(《雲漢》),是天能作威作福。

老子生在那種天下大亂的時代,眼見殺人、破家、滅國等等慘禍,以為若有一個有意志有知覺的天帝,絕不致於有這種慘禍。萬物相爭相殺,人類相爭相殺,都是天道無知的證據。故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這仁字有兩種說法:

第一,仁是慈愛的意思。這是最直白的解釋。王弼說:「地不為獸生芻而獸食芻,不為人生狗而人食狗。無為於萬物,而萬物各適其所用。」

這是把不仁作沒有恩意的解釋。

第二,仁即是「人」的意思。《中庸》說:「仁者,人也」;《孟子》說:「仁也者,人也」;劉熙《釋名》說:「人,仁也;仁,生物也」;不仁便是說不是人,不和人同類。古代把天看作有意志、有知識、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和人同類,這叫做天人同類說。

老子的「天地不仁」說,似乎也含有天地不與人同性的意思。人性之中,以慈愛為最普通的本性,故說天地不與人同類,即是說天地沒有恩意。老子的這一觀念,打破了古代天人同類說的謬論,打下了後來自然哲學的基礎。

打破古代的天人同類說,是老子的天道觀念中消極的一方面。再看他積極的天道論: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老子的最大功勞,在於超出天地萬物之外,另外創設了一個「道」。

這個道的性質,是無聲、無形;是單獨不變的存在,又周行於天地萬物之中;生於天地萬物之先,又卻是天地萬物的本源。

這個道的作用是:「大道汜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

道的作用,並不是有意志的作用,只是一個「自然」。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只是自己如此(謝著《中國哲學史》云:「自然者,究極之謂也。」不成話)。

老子說: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道的作用,只是萬物自己的作用,故說「道常無為」。但萬物所以能成萬物,又只是一個道,故說「而無不為」。

三、論無

老子是最先發現「道」的人。這個「道」本是一個抽象的觀念,太微妙了,不容易說得明白。老子又從具體的方面着想,於是想到一個「無」

字,覺得這個「無」的性質、作用,處處和這個「道」最相像。老子說: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無即是虛空。上文所舉的三個例,一是那車輪中央的空間,二是器皿的空處,三是窗洞門洞和房屋裏的空處。車輪若無中間的圓洞,便不能轉動;器皿若無空處,便不能裝物體;門戶若沒有空洞,便不能出入;房屋裏若沒有空處,便不能容人。

這個大虛空,無形、無聲;整個的不可分割,卻又無所不在;一切萬物若沒有它,便沒有用處。這幾項性質,正合上文所說「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的形容。所以老子所說的「無」與「道」簡直是一樣的。

所以他既說: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一方面又說:

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道與無同是萬物的母,可見道即是無,無即是道。大概哲學觀念起初的時候,名詞不完備,故說理不能周密。試看老子說「吾無以名之」,「強名之」,可見他用名詞的困難。他提出了一個「道」的觀念,當此名詞不完備的時侯,形容不出這個「道」究竟是怎樣一個物體,故用那空空洞洞的虛空,來說明那無為而無不為的道。卻不知道「無」是相對於有的名詞,所指的是那無形體的空洞,如何可以代表那無為而無不為的「道」?只因為老子把道與無看作一物,故他的哲學都受這種觀念的影響(莊子便不是如此。老莊的根本區別在此)。

老子說:「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且看他怎樣說這無中生有的道理。老子說: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又說: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這也可見老子尋找合適名詞的困難。老子既說道是「無」,這裏又說道不是「無」。

乃是「有」與「無」之間的一種情境。雖然看不見,聽不着,摸不到,但不是完全沒有形狀的。不過我們不能形容它,又叫不出它的名稱,只得說它是「無物」;只好稱它作「無狀之狀,無物之象」;只好稱它為「恍惚」。

這個「恍惚」,先是「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故說「惚兮恍兮,其中有象。」後來忽然從無物之象變為有物,故說「恍兮惚兮,其中有物」。這便是「天地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的歷史(論象字參看下文第四篇第三章)。

四、名與無名

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名實之爭。老子是最先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他說: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王弼本原作說。今刊本作閱,乃後人所改)眾甫。吾何以知眾甫之然(王本今作狀,原本似作然)哉?以此。

這一段論名的原起與名的功用。既有了法象,然後有物。有物之後,於是產生了知識的問題。人所以能知物,只為每物有一些精純的物德,最能代表那物的本性(《說文》):「精,擇也。」擇其特異之物德,故謂之精。真字古訓誠,訓天訓身,能代表此物的特性,故謂之真,即所謂「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這些物德,如雪的寒與白,如人的形體官能,都是極可靠的知識上的信物。故說「其中有信」(《說文》)「信,誠也。」又古謂符節為信。

這些信物都包括在那物的「名」裏面。如說「人」便可代表人的一切表德;說「雪」,便可代表雪的一切德性。個體的事物儘管生死存滅,但事物的類名,卻永遠存在。

人生人死,而「人」名常在;雪落雪消,而「雪」名永存。故說「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眾甫即是萬物。又說:「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此字指「名」。我們所以能知萬物,多靠名的作用。

老子雖深知名的用處,但他又極力崇拜「無名」。名是知識的利器,老子是主張絕聖棄智的,故主張廢名。他說:道可道,非常道(俞樾說常通尚;尚,上也)。名可名,非常名。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常無常有,作一頓。舊讀兩欲字為頓,乃是錯的。)老子認為萬有生於無,故把無看得比有重。上文所說萬物未生時,是一種「繩繩不可名」的混沌狀態。故說「無名天地之始」。後來有象有信,然後可立名字,故說「有名萬物之母」。因為無名先於有名,故說可道的道,不是上道;可名的名,不是上名。老子又常說「無名之朴」的好處。

無名之朴,即是那個繩繩不可名的混沌狀態。老子說:道常(常,尚也)無名朴。(五字為句。朴字舊連下讀,似乎錯了。)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此八字既失韻,又不合老子哲學。疑係後人加入的話)。

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之(王弼今本之作止。下句同。今依河上公本改正。之、止古文相似,易誤)。知之所以不治。

(王弼本所作可,治字各本皆作殆。適按王弼注云:「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過此以往,將爭錐刀之末,故曰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也。遂任名以號物,則失治之母也。故知止所以不殆也。」細看此注,可見王弼原本作「夫亦將知之,知之所以不治」;若作知止,則注中所引叔向諫子產的話,全無意思。注中又說「任名則失治之母」,可證殆本作治。注末殆字同。後世妄人因下文四十四章有「知止不殆」的話,遂把此章也改成「知止可以不殆」。又亂改王注知之為知止,所以不治為所以不殆,卻忘了「失治之母」的治字,可以作證。不但注語全文可作鐵證也。)這是說最高的道是那無名朴。後來制有名字(王弼訓始製為「朴散始為官長之時」,似乎太深了一層),知識遂漸漸發達,民智日多,作偽行惡的本領也更大了。大亂的根源,即在於此。老子說:古之為治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民之難治,以其智多」,即是上文「夫亦將知之,知之所以不治」

的註腳。

老子何以如此反對知識呢?大概是他推想當時社會的種種罪惡的根源,都由於多欲。文明程度越高,知識越複雜,情慾也越泛濫。他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這是他在提醒人們少一些物質慾望。他又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讀現)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

這一段是老子政治哲學的根據。老子以為一切善惡、美醜、賢不肖,都只是一些相對應的名詞。正如長短、高下、前後等等。無長便無短,無前便無後,無美便無丑,無善便無惡,無賢便無不肖。人們所追逐的和所厭棄的其實就是人為創造的一些名詞。

換句話說就是人們創設了一些名詞並賦予它們特定含義其實是為相當一部分人創造了痛苦,因為那相當一部分人所追逐和看重的就是這些名。

故人知美是美的,便有丑的了;知善是善的,便有惡的了;知賢是賢的,便有不肖的了。

平常那些賞善罰惡,尊賢去不肖,都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根本的救濟方法須把善惡美醜功名利祿等一切對應的名詞都消滅了,復歸於無名之朴的混沌時代,這就可以讓人們處於無欲狀態了。無欲,自然沒有一切罪惡了。前面所引的「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和「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也都是這個道理。他又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欲是名詞,謂情慾也),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朴。無名之朴,夫亦將無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定。

老子所處的時勢,正是「化而欲作」之時。故他要用無名之朴來鎮壓。所以他理想中的至治之國,是一種小國寡民的形式,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什是十倍,伯是百倍。文明進步,用機械之力代人工。一車可載千斤,一船可裝幾千人。這多是什伯人之器。下文所說「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正解釋這一句)。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欲。鄰國相望,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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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守衛的甲兵,代人工的機械,行遠傳久的文字,……等等物質文明,全行毀除。要使人類依舊回到那無知無欲老死不相往來的烏托邦時代。

五、無為

本篇第四節說老子對於社會政治有兩種學說:一是毀壞一切物質文明;一是主張極端放任無為的政策。第一說的根據,上節已說過。如今且說他的無為主義。他把天道看作「無為而無不為」,以為天地萬物,都有一個獨立而不變、周行而不止的道理,用不着有什麼神道作主宰,更用不着人力去創造安排。

老子的「天道」,就是西方哲學的自然法(或譯「性法」非)。

日月星辰的運行,動植物的生老病死,都有自然法的支配適用。凡深信自然法絕對有效的人,往往容易走到極端的放任主義道路上去。如十八世紀的英法經濟學者,又如斯賓塞的政治學說,都以為既有了「無為而無不為」的天道,何必要政府來干涉人民的舉動?老子也是如此。他說: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這是說「自然法」的森嚴。又說: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者矣。

這個「司殺者」,便是天,便是天道。違背了天道,擾亂了自然的秩序,自有「天然法」來處置他,不用社會和政府的干涉。若用人力去賞善罰惡,便是替天行道,便是「代司殺者殺」。這種代劊子手殺人的事,正如替大匠斫木頭,不但無濟於事,並且往往鬧出亂子來。

所以說:「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所以又說:「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法令滋彰,盜賊多有。」所以他主張一切放任,一切無為。「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六、人生哲學

老子的人生哲學(舊稱倫理學,殊未當)和他的政治哲學相同,也就是希望人們少一些慾望甚至無欲。具體的主張是「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學無憂」。他說: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儽儽兮若無所歸。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

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飂兮若無止。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

別人都想要昭昭察察的知識,他卻要那昏昏悶悶的愚人之心。此段所說的「貴食母」,即是前所引的「虛其心,實其腹」。老子又說「聖人為腹不為目」也是此意。老子只要人肚子吃得飽飽的,做一個無思無慮的愚人;不願人做有學問知識的文明人。這種觀念,也是對時勢的反動。《隰有萇楚》的詩人說:隰有萇楚,猗儺其枝。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

老子的意思,正與此相同。知識愈高,慾望愈難滿足,又眼見許多不合意的事,心生無限煩惱,倒不如無知的草木,無思慮的初民,反可以混混沌沌,自尋樂趣。

老子常勸人知足。他說: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罪莫大於可欲(孫詒讓按,《韓詩外傳》引可欲作多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但是知足不是容易做到的。知識越開,越不能知足。故若要知足,除非毀除一切知識。

老子的人生哲學,還有一個重要觀念,叫做「不爭主義」。他說:江海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善下之,故能為百穀王。……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與之爭。

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天下柔弱莫過於水,而攻堅勝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這種學說,也是對時勢的反動。那個時代是一個兵禍連年的時代。小國不能自保,大國又為爭奪霸權互不相讓。老子生於這個時代,深知武力的競爭,以暴御暴,只有更烈,絕沒有止境。只有消極的軟功夫,才可以抵抗強暴。

狂風吹不斷柳絲,齒落而舌長存,又如最柔弱的水可以沖開山石,鑿成江河。人類交際,也是如此,湯之於葛,太王之於狄人,都是以柔道取勝。楚莊王不能奈何那肉袒出迎的鄭伯,也是這個道理。

老子時的小國,如宋,如鄭,處列強之間,全靠柔道取勝。故老子提出這個不爭主義,要人知道柔弱能勝剛強;要人知道「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與之爭」。他教人莫要「為天下先」,又教人「報怨以德」。他要小國下大國,大國下小國。他說暫時吃虧忍辱,並不害事。要知「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強梁者不得其死」。

這句話含有他的天道觀念。他深信「自然法」的「天網恢恢,疏而不失」,故一切順其自然。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都是天道之自然。

宇宙之間,自有「司殺者殺」,故強梁的總不得好死。我們儘可能的順其自然,且看天道的自然因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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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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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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