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13)

第十三章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壹》(13)

荀子的哲學智慧

簡識荀子

一、荀子略傳

荀子名況,字卿,趙人。曾遊學於齊國,後來又游秦(《強國篇》應侯問入秦何見。按應侯作相當趙孝成王初年),又游趙(《議兵篇》孫卿議兵於趙孝成王前。〈趙孝成王應當在公元前265至245年〉),末後到楚。

那時春申君當國,使荀卿作蘭陵令(此事據《史記·年表》在楚考烈王八年[前二五五])。春申君死後(前238),荀卿遂在蘭陵住下,後來遂死在蘭陵。

荀卿生卒的年代,最難確定。請看王先謙《荀子集解》所錄諸家的爭論,便可見了。最可笑的是劉向的《孫卿書序》。劉向說荀卿曾與孫臏議兵。孫臏破魏在前341年。到春申君死時,荀卿至少是一百三四十歲了。

又劉向與諸家都說荀卿當過齊襄王的老師。襄王即位在前283年,距春申君死時,還有四十五年。

荀卿死在春申君之後,大約在前230年左右。即使他活了八十歲,也不能在齊襄王時便「為老師」了。我看這種種錯誤紛爭,都由於《史記》的《孟子荀卿列傳》。如今且把這一段《史記》抄在下面:荀卿,趙人。年五十,始來遊學於齊。騶衍(之術,迂大而閎辯。奭也文具難施。淳于髡久與處,時有得善言。故齊人頌曰:「談一衍,雕龍奭,炙轂過髡。」)田駢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齊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為祭酒焉。……這段文字有兩個易於誤人之處:1.荀卿「來遊學於齊」以下,忽然夾入騶衍、騶奭、淳于髡三個人的事實,以致劉向誤會了,以為荀卿五十歲游齊,正在稷下諸先生正盛之時(劉向序上稱「方齊宣王威王之時」,下稱「是時荀卿年五十始來遊學」)。

不知這一段不相干的事實,乃是上文論「齊有三騶子」一切的錯簡。

本文當作「騶衍田駢之屬,……」那些荒謬的古文字,不知這一篇《孟子荀卿列傳》是許多後人添插的材料(如末段記墨翟的二十四字文理不通,或是後人加入的),卻極力誇許這篇文字,文字變化不測,突兀神奇還把它選來當古文讀,說這是太史公的筆法,豈不可笑!

2.本文的「齊襄王時」四個字,當連上文,讀「騶衍田駢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那些荒謬的人,不通文法,把這四字連下文,讀成「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不知這四字在文法上是一個「狀時的讀」;狀時的讀,與所狀的本句,決不可用「而」字隔開,陋開便不通了。

古人也知這一段可疑,於是把「年五十」改為「年十五」(謝堵校,依《風俗通》改如此)。不知本文說的「年五十始來遊學」。這個「始」

字含有來遲了的意思。若是「年十五」,決不必用「始」字了。

所以依我看來,荀卿游齊,大概在齊襄王之後,所以說他「年五十始來遊學於齊,騶衍田駢之屬皆已死齊襄王時,而荀卿最為老師」。這文理很明顯,並且與荀卿一生事迹都相合。如今且作一年表如下:公元前(265至260)荀卿年五十游齊。

同(260至255)入秦,見秦昭王及應侯。

同(260至250)游趙,見孝成王。

同(250至238)游楚,為蘭陵令。

公元前(230左右)死於蘭陵。

至於鹽鐵論所說,荀卿至李斯作丞相才死,那更不值得駁了(李斯作丞相在前213年。當齊襄王死後五十二年了)。

我這一段考據,似乎太繁瑣了。我的本意只因為古人對於這個問題,不大講究,所以不嫌說得詳細些(參觀第六篇第一章),要望學者讀古書總需存個懷疑的念頭,不要作古人的奴隸。

二、《荀子》

《漢書·藝文志》:《孫卿子》三十二篇,又有賦十篇。今年《荀子》三十二篇,連賦五篇、詩兩篇在內。大概今本乃系後人雜湊成的。其中有許多篇,如《大略》《宥坐》《子道》《法行》等,全是東拉西扯拿來湊數的。還有許多篇的分段全無道理:如《非相》篇的后兩章,全與「非相」無關;又如《天論》篇的末段,也和《天論》無關。又有許多篇,如今都在大戴小戴的書中(如《禮論》《樂論》《勸學》諸篇),或在《韓詩外傳》之中,究竟不知是誰抄誰。大概《天論》《解蔽》《正名》《性惡》四篇全是荀卿的精華所在。其餘的二十餘篇,即使真不是他的,也無關緊要了。

三、荀子與諸子的關係

研究荀子學說的人,需要注意荀子和同時的各家學說都有關係。他的書中,有許多批評各家的話,都很有價值。如《天論》篇說:慎子有見於后,無見於先。老子有見於詘,無見於信(同伸)。

墨子有見於齊,無見於畸。宋子有見於少,無見於多(宋子即宋鈃。

他說:「人之情慾寡,而皆以已之情為欲多。」荀卿似是說他只有見於少數人的情性,卻不知多數人的情性。楊倞注似有誤解之處)。有后而無先,則群眾無門。有詘而無信,則貴賤不分。有齊而無畸,則政令不施。有少而無多,則群眾不化。

又如《解蔽》篇說:

墨子蔽於用而不知文。宋子蔽於欲而不知得。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賢。申子蔽於勢而不知知。惠子蔽於辭而不知實。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故由用謂之,道盡利矣。由俗(楊云:俗當為欲)謂之,道盡嗛矣(楊云:嗛與慊同,快也)。由法謂之,道盡數矣。由勢謂之,道盡便矣。由辭謂之,道盡論矣。由天謂之,道盡因矣。

又《非十二子》篇論它囂、魏牟「縱情性,安恣睢,禽獸之行,不足以合文通治」。陳仲、史鰍「忍情性,綦谿利忮,苟以分異人為高,不足以合大眾,明大分」。墨翟、宋鈃「不知壹天下建國家之權稱,上功用,大儉約,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異,縣君臣」。慎到、田駢「尚法而無法,下修而好作(「下修」王念孫校當作「不循」似是),……不足以經國定分」。

惠施、鄧析「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王校惠當作急);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子思、孟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遠而無類,幽隱而無說,閉約而無解」(《韓詩外傳》無子思孟子二人)。

此外尚有《富國》篇和《樂論》篇駁墨子的節用論和非樂論;又有《正論》篇駁宋子的學說;又有《性惡》篇駁孟子的性善論;又《正名》篇中駁「殺盜非殺人也」諸說。

這可見荀子學問很廣博,曾研究同時代諸家的學說。因為他這樣博學,所以他的學說能在儒家中別開生面,獨創一種很激烈的學派。

第二章荀子論天與性

一、論天

荀子批評莊子的哲學道:「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由天謂之,道盡因矣。」這兩句話不但是對莊子哲學的正確評判,並且是荀子自己哲學的關鍵。莊子把天道看得太重了,所以生出種種的安命主義和守舊主義。

荀子對於這種學說,遂發生一種激烈的反響。他說:惟聖人為不求知天。(《天論》)又說: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錯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進也。小人錯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天論》)這是儒家本來的人事主義和孔子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同一精神。即如「道」字,老子、莊子都解釋為那無往不在、無時不存的天道;荀子卻說: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

(《儒效》。此依宋本)

又說:道者何也?曰:君道也。君者何也?曰:能群也。(《君道》)所以荀子的哲學全無莊子一派的神秘氣味。他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忒(從王念孫校),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飢,寒署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

……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為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

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天論》)荀子在儒家中最為突出,正因為他能用老子一般人的「無意志的天」,來改正儒家墨家的「賞善罰惡」有意志的天;同時卻又能免去老子、莊子天道觀念的安命守舊的種種惡果。

荀子的「天論」,不但要人不與天爭職,不但要人能與天地參,還要人征服天行以為人用。他說: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裁之?(王念孫云:依韻,制之當作裁之。適案依楊注,疑當作「制裁之」涉下誤脫耳)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同上)這竟是培根的「戰天主義」了。

二、論物類變化

荀卿的「戰天主義」,卻和近代科學家的「戰天主義」不大相同。荀卿只要裁製已成之物,以為人用,卻不耐煩作科學家「思物而物之」的功夫(下物字是動詞,與《公孫龍子·名實論》「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

的下兩物字同義。皆有「比類」的意思。物字可作「比類」解,說見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十一,物字條)。荀卿對於當時的科學家,很不滿意。所以他說:凡事行,有益於理者,立之;無益於理者,廢之。夫是之謂中事。凡知說,有益於理者,為之;無益於理者,舍之。夫是之謂中說。……若夫充虛之相施易也,堅白同異之分隔也,是聰耳之所不能聽也,明目之所不能見也,辯士之所不能言也,雖有聖人之知未能僂指也。不知無害為君子,知之無損為小人。工匠不知,無害為巧;君子不知,無害為治。王公好之則亂法,百姓好之則亂事。(《儒效》)充虛之相施易(施同移),堅白同異之相分隔,正是當時科學家的話。荀子對於這一派人屢加攻擊。這都由於他的極端短見的功用主義,所以才有這種反對科學的態度。

他對於當時的生物進化的理論,也不贊成。我們曾說過,當時的生物進化論的大旨是「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荀子所說,恰與此說相反。他說:古今一度也類不悖,雖久同理(《非相》)《韓詩外傳》無度字,王校從之)。

楊倞注此段最妙,他說:

類,種類,謂若牛馬也。……言種類不乖悖,雖久而理同。今之牛馬與古不殊,何至人而獨異哉?

這幾句話便把古代萬物同由種子以不同形遞相進化的妙論,輕輕的推翻了。《正名》篇說: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可合,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為是行為之為)。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

荀子所注意的變化,只是個體的變遷,如蠶化為繭,再化為蛾,這種「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的現象,叫做「化」。化來化去只是一物,故說「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既然只是一物,可見一切變化只限於本身,決無萬物「以不同形相禪」的道理。

如此看來,荀子是不主張進化論的。他說:欲觀千歲,則數今日。欲知億萬,則審一二。欲知上世,則審周道。(《非相》)這就是上文所說「古今一度也」之理。他又說:夫妄人曰:「古今異情,其所以治亂者異道。」(今本作「以其治亂者異道」。王校云:《韓詩外傳》正作「其所以治亂異道」。今從王校改)而眾人惑焉。彼眾人者,愚而無說,陋而無度者也。其所見焉,猶可欺也。而況於千世之傳也?妄人者,門庭之間,猶可誣欺也,而況於千世之上乎?(《非相》)這竟是痛罵那些主張歷史進化論的人了。

三、法后王

荀卿雖不承認歷史進化古今治亂異道之說,他卻反對儒家「法先王」

之說。他說:

聖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曰字上舊有故字,今依王校刪):文久而息,節族久而絕,守法教之有司,極禮而褫。故曰:欲觀聖王之跡,則於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猶舍已之君而事人之君也。(《非相》)但是他要「法后王」,並不是因為後王勝過先王,不過是因為上古的制度文明都不可考,不如后王的制度文明「粲然」可考。所以說:五帝之外無傳人,非無賢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無傳政,非無善政也,久故也。禹湯有傳政,而不若周之察也,久故也(察也下舊有「非無善政也」五字,此蓋涉上文而衍,今刪去)。傳者久,則論略,近則論詳。略則舉大,詳則舉小。愚者聞其略而不知詳,聞其細(舊作詳,今依外傳改)而不知其大也,故文久而滅,節族久而絕。

(《非相》)

四、論性

荀子論天,極力推開天道,注重人治。荀子論性,也極力壓制天性,注重人為。他的天論是對莊子發的,他的性論是對孟子發的。孟子說人性是善的,荀子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性惡》)這是荀子性惡論的主旨。如今且先看什麼叫做「性」,什麼中做「偽」。荀子說: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性惡》)又說: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性。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所以能之在人者謂之能」)。慮積焉,能習焉,而後成,謂之偽。(《正名》)依這幾條定義看來,性只是天生成的,偽只是人力做的(「偽」字本訓「人為」)。後來的儒者讀了「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把「偽」字看做真偽的偽,便大罵荀卿,不肯再往下讀了。所以荀卿受了許多冤枉。

中國自古以來的哲學家都崇拜「天然」過於「人為」。老子、孔子、墨子、莊子、孟子都是如此。大家都以為凡是「天然的」,都比「人為的」好。後來漸漸的把一切「天然的」都看作「真的」,一切「人為的」

都看作「假的」。

所以後來「真」字竟可代「天」字(例如《莊子·大宗師》:「而已反其真,而我猶為人猗。」以真對人,猶以天對人也。又此篇屢用「真人」皆作「不然的人」解。如曰「不以心楫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又「而況其真乎?」郭注曰:「夫真者,不假於物、而自然者也。」此更明顯矣)。而「偽」字竟變成「訛」字(《廣雅釋詁》二:「偽,為也。」《詩·免愛》「尚無造」,箋云:「造,偽也。」此偽字本義)。獨有荀子極力反對這種崇拜天然的學說,認為「人為的」比「天然的」更好。所以他的性論,說性是惡的,一切善都是人為的結果。這樣推崇「人為」過於「天然」,乃是荀子哲學的一大特色。

如今且看荀子的性惡論有何根據?他說: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是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性惡》)這是說人的天性有種種情慾,若順著情慾做去,定做出惡事來。可見得人性本惡。因為人性本惡,故必須有禮義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方才可以為善。可見人的善行,全靠人為。故又說:故枸木必將待櫽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興聖王貴禮義矣。故櫽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性惡》)這是說人所以必須君上禮義,正是性惡之證。

孟子把「性」字來包含一切「善端」,如惻隱之心之類,故說性是善的。荀子把「性」來包含一切「惡端」,如好利之心,耳目之欲之類,故說性是惡的。

這都由於根本觀點不同之故。孟子又認為人性含有「良知良能」,故說性善。荀子又不認此說。他說人人雖有一種「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此即吾所謂「可能性」),但是「可以知」未必就知,「可以能」

未必就能。故說:

夫__________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用此觀之,然則「可以為」未必為「能」也。雖不「能」,無害「可以為」,然則「能不能」之與「可不可」,其不同遠矣。(《性惡》)例如「目可以見,耳可以聽」。但是「可以見」未必就能見得「明」,「可以聽」未必就能聽得「聰」。這都是駁孟子「良知良能」之說。依此說來,荀子雖說性惡,其實是說性可善可惡。

五、教育學說

孟子說性善,故他的教育學說偏重「自得」一方面。荀子說性惡,故他的教育學說趨向「積善」一方面。他說: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為也。注錯習俗,所以化性也;並一而不二,所以成積也。習俗移志,安久移質。……塗之人百姓積善而全盡,謂之聖人。彼求之而後得,為之而後成,積之而後高,盡之而後聖。

故聖人也者,人之所積也。人積耨耕而為農夫,積斫削而為工匠,積反貨而為商賈,積禮義而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繼事,而都國之民安習其服。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儒效》)荀子書中說這「積」字最多。因為人性只有一些「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正如一張白紙,本來沒有什麼東西,所以需要一點一滴的「積」起來,才可以有學問,才可以有道德。

所以荀子的教育學說只是要人積善。他說:「學不可以已」(《勸學》),又說:「騏驥一躍,不能千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勸學》)荀子的教育學說認為學問需要變化氣質,增益身心。不能如此,不足為學。他說:君子之學也,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端而言,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勸學》)又說: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學至於行之而已矣。行之,明也。明之為聖人。聖人也者,本仁義,當是非,齊言行,不失毫釐。無它道焉,已乎行之矣。(《儒效》)這是荀子的知行合一說。

六、禮樂

荀子的禮論樂論只是他的廣義的教育學說。荀子以為人性惡,故不能不用禮義音樂來涵養節制人的情慾。

看他的《禮論篇》道: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而給人之求。

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楊註:屈,竭也)。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

這和《富國篇》說政治社會的起源,大概相同:人倫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性也。皆有所可也,知愚同。所可異也,知愚分。勢同而知異,行私而無禍,縱慾而不窮,則民奮而不可說也。

如是,則知者未得治也,……群眾未縣也。群眾未縣,則君臣未立也。無君以制臣,無上以制上,天下害生縱慾。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言人人須百技所成。楊注以一人為君上,大誤)。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男女之合,夫婦之分,婚姻聘內,送逆無禮:如是,則人有失合之憂,而有爭色之禍矣。故知者為之分也。

禮只是一個「分」字;所以要「分」,只是由於人生有欲,無分必爭。《樂論篇》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此四字舊作「而人之道」,今依《禮記》改)。故人不能無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

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綸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此節諸道字,除第一道字外,皆通導)。

荀子的意思是認為人是生來就有情慾的,故要作為禮制,使情慾有一定的範圍,不致有爭奪之患;人又是生來愛快樂的,故要作為正當的音樂,使人有正當的娛樂,不致流於淫亂。

這是儒家所共同有的議論。但是荀子是主張性惡的。性惡論的自然結果,當主張用嚴刑重罰來裁製人的天性。荀子雖自己主張禮義師法,他的弟子韓非、李斯就老老實實的主張用刑法治國了。

第三章荀子哲學思想中的心理學與名學一、論心荀子說性惡,單指情慾一方面。但人的情慾之外,還有一個心。心的作用極為重要。荀子說: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慮。心慮而能為之動,謂之偽。(《正名》)例如人見可欲之物,覺得此物可以欲,是「情然」;估量此物該要不該要,是「心為之擇」;估量定了,才去取此物,是「能為之動」。情慾與動作之間,全靠這個「心」作一把天平秤。所以說: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正名》)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解蔽》)心與情慾的關係,如下: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於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慾者,無以節慾而困於多欲者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從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從所可,受乎心也。(天性有欲,心為之制節。)(此九字,今本闕。今據久保愛所據宋本及韓本增)……故欲過之而動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於治?欲不及而動過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則欲雖寡,奚止於亂?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亡於情之所欲。……以欲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雖為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天子,欲不可盡(此下疑脫四字)。

欲雖不可盡,求可盡也;欲雖不可去,求可節也。……道者進則近盡,退則節求,天下莫之若也。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

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從道者,無之有也。……故可道而從之,奚以損之而亂?不可道而離之,奚以益之而治?(《正名》)這一節說人不必去欲,但求導欲;不必寡慾,但求有節;最要緊的是先須有一個「所可中理」的心作主宰。「心之所可中理,則欲雖多奚傷於治」這種議論,極合近代教育心理學,真是荀子的一大特色。大概這裡也有「別墨」的樂利主義的影響。

荀子認為「凡人莫不從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可是心認為可得。但是要使「心之所可中理」不是容易做到。正如《中庸》上說的「中庸之道」,說來很容易,做到卻極不易。所以荀子往往把心來比一種權度。

他說: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嘗粹而來也;其去也,所惡未嘗粹而往也。

故人無動而不與權俱。……權不正,則禍托於欲而人以為福;福托於惡,而人以為禍:此亦人所以惑於禍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權也。離道而內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託(《正名》。《解蔽篇》所說與此同)。

故《解蔽》篇說:

故心不可不知道。心不知道,則不可道而可非道。……心知道然後可道,可道然後能守道以禁非道。

這裡的「可」字,與上文所引《正名》篇一長段的「可」字,同是許可之可。要有正確合理的知識,方才可以有正確合理的可與不可。可與不可沒有錯誤,一切好惡去取便也沒有過失。這是荀子的人生哲學的根本觀念。古代的人生哲學,獨有荀子最注重心理的研究。所以他說心理的狀態和作用也最詳細。他說: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虛一而靜。心未嘗不藏也,然而有所謂虛。心未嘗不兩也,然而有所謂一。心未嘗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兩字舊作滿。楊注當作兩是也)。

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志即是記憶)。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藏害所將受,謂之虛。

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一。

心卧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說文》:慮難曰謀)。故心未嘗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

未得道而求道者,謂之虛一而靜,作之則(此處「謂之」「作之」都是命令的動詞。如今言「教他要虛一而靜,還替他立下法式準則。」王引之把「作之」二字作一句,把則字屬下文,說「心有動作,則……」這正犯了《經義述聞》所說「增字解經」的毛病。章太炎《明見篇》解此章說:「作之,彼意也。」更講不通)。

將須道者,(虛)之。虛則入(舊作人)。將事道者,(一)之。一則盡。將思道者,(靜之)。靜則察〔此文舊不可通。王引之校改為「則將須道者之虛,(虛)則入。將事道者之一,(一)則盡。將思道者(之靜)靜則察」也不成文法。今改校如下,似乎較妥〕。……虛一而靜,謂之大清明。萬物莫形而不見,莫見而不論,莫論而失位。……夫惡有蔽矣哉?(《解蔽》)這一節本很明白,不需詳細解說。(章太炎《明見》篇《國故論衡》下)用印度哲學來講這一段,把「藏」解作「阿羅耶識」,把「異」解作「異熟」,把「謀」與「自行」解作「散位獨頭意識」,便比原文更難懂了。心能收受一切感覺,故說是「藏」。但是心藏感覺,和罐里藏錢不同,罐藏滿了,便不能再藏了。

心卻不然,藏了這個,還可藏那個。這叫做「不以所已藏害所將受」,這便是「虛」。心又能區別比類。正如《正名》篇所說:「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以耳異,甘苦鹹淡……以口異。……」五官感覺的種類極為複雜紛繁,所以說:「同時兼知之,兩也。」感覺雖然複雜,心卻能「緣耳知聲,緣目知形」,比類區別,不致混亂。

這是「不以夫一害此一」。這便叫做「一」。心能有種種活動,如夢與思慮之類。但是夢時盡夢,思慮時盡思慮,專心接物時,還依舊能有知識。這是「不以夢劇亂知」,這便是「靜」。心有這三種特性,始能知道。

所以那些「未得道而求道」的人,也需做到這三種功夫:第一要慮心,第二要專一,第三要靜心。

二、謬誤

荀子的知識論的心理根據既如上說,如今且看他論知識謬誤的原因和糾正的方法。他說: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錯而勿動,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則足以見鬚眉而察理矣。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導之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傾,則不足以決粗理也。(《解蔽》)凡一切謬誤都由於中心不定,不能靜思,不能專一。又說:凡觀物有疑(疑,定也。與下文「疑止之」之疑同義。此即《詩》「靡所止疑」之疑)。中心不定則外物不清。吾慮不清則未可定然否也。冥冥蔽其明矣。醉者越百步之溝,以為蹞步之澮也;俯而出城門,以為小之閨也:酒亂其神也。……故從山上望牛者若羊,……遠蔽其大也。

從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高蔽其長也。水動而影搖,人不以定美惡,水勢玄也。瞽者仰視而不見星,人不以定有無,用精惑也。有人焉以此時定物,則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決疑,決必不當。夫荀不當,安能無過乎。

這一段說一切謬誤都由於外物擾亂五官。官能失其作用,故心不能知物,遂生種種謬誤(參觀《正名篇》論「所緣以同異」一節)。

因為知識易有謬誤,故不能不有個可以取法的標準模範。荀子說:凡(可)以知,人之性也。可知,物之理也(可字下舊有「以」

字。今據久保愛所見元本刪之)。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知物之理(人字物字疑皆是衍文,後人誤讀上文,又依上文妄改此句而誤也),而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貫理焉,雖億萬已,不足以浹萬物之變,與愚者若一。學老身長子而與愚者若一,猶不知錯,夫是之謂妄人。

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乎。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曷謂至足?

曰,聖(王)也。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法極矣。故學者以聖王為師,案以聖王之製為法。法其法,以求其統,類(其)類,以務象效其人。(《解蔽》)這是「標準的」知識論,與孟子的學說,大概相似。孟子說:「規矩,方圓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正與荀子的「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制者也」同意。

他兩人都把「法聖王」看作一條教育的捷徑。譬如古人用了心思目力,造下規矩準繩,後世的人依著做去,便也可做方圓平直。學問知識也是如此。依著好榜樣做去,便也可得正確的知識學問,便也可免了許多謬誤。這是荀子「止諸至足」的本意。

三、名學

荀卿的名學,完全是演繹法。他承著儒家「春秋派」的正名主義,受了時勢的影響,知道單靠著史官的一字褒貶,絕不能做到「正名」的目的。所以他的名學,介於儒家與法家之間,是儒法過渡時代的學說。他的名學的主旨是: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辯訟不決。故所聞曰:「天下之大隆(下舊有也字。今據久保愛所見宋本刪),是非之封界,分職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故凡言議期命以聖王為師。(《正論》)傳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謂合王制與不合王制也。天下有不以是為隆正也,然而猶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耶?(《解蔽》)他的主旨只是要先立一個「隆正」,做一個標準的大前提。凡是符合這隆正的都是「是的」,不符合的都是「非的」。所以我說他是演繹法的名學家。

荀子講「正名」只是要把社會上已經通行的名,用國家法令制定;制定之後,不得更改。他說: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志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

故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功(功舊作公,今依顧千里校改)。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一於道法而謹於循令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正名》)但是:今聖王沒,名守慢,奇辭起,名實亂,是非之形不明,則雖守法之吏,誦數之儒,亦皆亂。若有王者起,必將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正名》)「循舊名」的法如下:后王之成名:刑名從商,爵名從周,文名從禮。散名之加於萬物者,則從諸夏之成俗。曲期遠方異俗之鄉,則因之而為通。(《正名》)荀子論「正名」,分三步,如下:1.所為有名。

2.有緣有同異。3.制名之樞要。

今分別敘述如下:

1.為什麼要有「名」呢?

荀子說:

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此十二字,楊注讀四字一句。王校仍之。今從郝懿行說讀六字為句。互舊作玄,今從王校改)。貴賤不明,同異不別。如是,則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廢之禍。

這是說無名的害處。例如我看見兩物,一黑一白,若沒有黑白之名,則別人盡可以把黑的叫做白的,把白的叫做黑的。這是「異形離心交喻,異物名實互紐」。又如《爾雅》說:「犬未成豪曰狗。」《說文》說:「犬,狗之有縣蹄者也。」依《爾雅》說,狗是犬的一種,犬可以包括狗。依《說文》說,犬是狗的一種,狗可以包括犬。這也是「異物名實互紐」之例。荀子接著說:故知者為之分別,制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貴賤明,同異別,如是,則志無不喻之患,事無困廢之禍。此所為有名也。

此處當注意的是荀子說的「制名以指實」有兩層用處:第一是「明貴賤」,第二是「別同異」。墨家論「名」只有別同異一種用處。儒家卻於「別同異」之外添出「明貴賤」一種用處。「明貴賤」即是「寓褒貶,別善惡」之意。荀子受了當時科學家的影響,不能不說名有別同異之用。但他依然把「明貴賤」看作比「別同異」更為重要。所以說「上」以明貴賤,「下」以別同異。

2.怎樣會有同異呢?

荀子說這都由於「天官」。天官即是耳、目、鼻、口、心、體之類。

他說:

凡同類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約名以相期也。

這就說「同」。因為同種類同情感的人對於外物所起意象大概相同,所以能造名字以為達意的符號。但是天官不但知同,還能別異。上文說過「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天官所感覺,有種種不同。故說:形體色理以目異;聲音清濁調竽奇聲以耳異;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異;香臭芬郁腥臊灑酸奇臭以鼻異;疾養滄熱滑鈹輕重以形體異;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以心異。心有徵知(有讀又。此承上文而言,言心於上所舉九事外,又能征知也)。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

緣目而知形可也。

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謂之不知。此所緣而以同異也。

這一段不很好懂。第一長句說天官的感覺有種種不同,固可懂得。

此下緊接一句「心有徵知」,楊注云:「征,召也。言心能召萬物而知之。」這話不曾說得明白。

章太炎《原名》篇說:「接於五官曰受,受者謂之當簿。傳於心曰想,想者謂之徵知。」又說:「領納之謂受,受非愛憎不箸;取像之謂想,想非呼召不征。」是章氏也把征字作「呼召」解,但他的「呼召」是「想像」之意,比楊倞進一層說。

征字本義有證明之意(《中庸》「杞不足征也」註:「征,猶明也。」《荀子·性惡篇》:「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漢書·董仲舒傳》有此語,師古曰,征,證也)。這是說五官形體的感受,種類紛繁,沒有頭緒。

幸有一個心除了「說故喜怒哀樂愛惡欲」之外,還有證明知識的作用。證明知識就是使知識有根據。例如目見一色,心能證明它是白雪的白色;耳聽一聲,心能證明它是門外廟裡的鐘聲。這就是「征知」。因為心能征知,所以我們可以「緣耳而知聲,緣目而知色」。不然,我們但可有無數沒有系統,沒有意義的感覺,絕不能有知識。

但是單有「心」,不用「天官」,也不能有知識。因為「天官」所受的感覺乃是知識的原料;沒有原料,便無所知。不但如此,那「征知」的心,並不是遠離一切官能自己獨立存在的;其實是和一切官能成為一體,不可分開的。征知的作用,還只是心與官能連合的作用。

例如聽覺器官必先聽過鐘聲,方可聞聲即知為鐘聲;鼻子必先聞過桂花香,方可聞香即知為桂花香。所以說:「然而征知必將待天官之當簿其類,然後可也。」「當簿」如《孟子》「孔子先簿正祭器」的簿字,如今人說「記賬」。天官所曾感覺過的,都留下影子,如店家記賬一般。

賬上有過桂花香,所以後來聞一種香,便如翻開老賬,查出這是桂花香。初次感覺,有如記賬,故名「當簿其類」。後來知物,即根據賬簿證明這是什麼,故名「征知」。

例如畫一「丁」字,中國人見了說是甲乙丙丁的「丁」字;英國人見了說是英文第二十個字母;那沒有文字的野蠻人見了便不認得了。所以說:「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謂之不知。」

3.制名的樞要又是什麼呢?

荀子說:

同異既分別了,然後隨而命之,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知異實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可亂也。猶使同實者莫不同名也。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

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而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至於無別然後止。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此制名之樞要也。(以上皆《正名篇》)制名的樞要只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八個字。此處當注意的是荀子知道名有社會的性質,所以說「約定俗成謂之宜」。正名的事業,不過是用法令的權力去維持那些「約定俗成」的名罷了。

以上所說三條,是荀子的正名論建設的一方面。他還有破壞的方面,也分三條。

1.惑於用名以亂名

荀子舉的例子是:

(1)「見侮不辱」。(宋子之說)(2)「聖人不愛己。」(《墨辯·大取篇》云:「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之中。己在所愛,愛加於己,倫列之愛己,愛人也。」)(3)「殺盜非殺人也」。(此《墨辯·小取篇》語)對於這些議論,荀子說:驗之所以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

「所以為有名」即是上文所說「明貴賤,別同異」兩件。如說「見侮不辱」:「見侮」是可惡的事,故人都以為辱。今不能使人不惡侮,豈能使人不把「見侮」當作可恥的事。若不把可恥的事當作可恥的事,便是「貴賤不明,同異無別」了(說詳《正論篇》)。「人」與「己」有別,「盜」是「人」的一種;若說「愛己還只是愛人」,又說「殺盜不是殺人」,也是同異無別了。這是駁第一類的「邪說」。

2.惑於用實以亂名

荀子舉的例是:

(1)「山淵平」。(楊注,此即《莊子》云:「山與澤平。」)(2)「情慾寡」。(欲字是動詞。《正論篇》說宋子曰:「人之情慾寡而皆以已之情為欲多。」)(3)「芻豢不加甘,大鐘不加樂。」(楊註:此墨子之說)荀子說:驗之所緣而以同異(而舊作無,今依上文改),而觀其孰調,則能禁之矣。

同異多「緣天官,」說已見上文,如天官所見,高聳的是山,低下的是淵,便不可說「山淵平」。這便是墨子三表(看第六篇第四章)中的第二表:「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情慾寡」一條也是如此。請問:人之情為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聲,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為不欲乎?曰,人之情,欲是已。曰,若是,則說必不行矣。以人之情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猶以人之情為欲富貴而不欲貨也,好美而惡西施也。(《正論》)這是用實際的事實來駁那些「用實以亂名」的邪說。

3.惑於用名以亂實。

荀子舉的例子是「非而謁楹有牛馬非馬也。」這十個字前人都讀兩個三字句,一個四字句,以為「馬非馬也」是公孫龍的「白馬非馬也」。孫詒讓讀「有牛馬,非馬也」六字為句,引以證《墨辯·經下》:「牛馬之非牛,與可之同,說在兼」一條。

《經說下》云:「『牛馬,牛也』,未可。則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馬不二,而牛馬二。則牛不非牛,馬不非馬,而牛馬非牛非馬,無難。」我認為孫詒讓說的很有道理。但上文「非而謁楹」四個字終不可解。

荀子駁他道:

驗之名約,以其所受,悖其所辭,則能禁之矣。

名約即是「約定俗成謂之宜」。荀子的意思只是要問大家的意見如何。如大家都說「牛馬是馬」,便可駁倒「牛馬非馬」的話了。

四、辯

荀子也有論「辯」的話,但說的很簡略。他是極不贊成「辯」的,所以說: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與共故。故明君臨之以勢,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論,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辯執惡用矣哉?

這就是孔子「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的意思。他接著說:今聖王沒,天下亂,奸言起,君子無勢以臨之,無刑以禁之,故辯說也。

辯說乃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荀子論「辯」有幾條界說很有價值。他說:名聞而實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麗也。用麗俱得,謂之知名。

又說:

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期,會也。會,合也。(《說文》,累字如累世之累,是形容詞。)〕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王校,論當作諭。我以為不改也可)。

辯說也者,不異實名以喻動靜之道也(「不異實名」謂辯中所用名須終始同義,不當前後涵義有廣狹之區別)。

荀子說「辯」,並沒有什麼精彩之處。他說:期命也者,辯說之用也。辯說也者,心之象道也。……心合於道,說合於心,辭合於說;正名而期,質請(同情)而喻。辨異而不過,推類而不悖,聽則合文,辯則盡故。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是故邪說不能亂,百家無所竄。

「正道而辨奸,猶引繩以持曲直」,即是前文所說的:「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凡言議期命,以聖王為師。」這種論理,全是演繹法。演繹法的通律是「以類度類」(《非相》),「以淺持博,以一持萬」(《儒效》)。說得詳細點是:奇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統類而應之,無所疑怍;張法而度之,則晻然若合符節。(《儒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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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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